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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姑苏城外寒山寺 > 第69章 67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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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经习惯了水袖家安静环境的凌未风,再次回到这个杂乱无章、无序的、垃圾遍地的贫民窟。每日里,每夜里都要忍受着喧闹。要非常非常困了,还得心里默念着佛家的六字真言,或者道家的六字真言,才能够渐渐入睡。没有了水袖,严格来说是,没有了一个女人在身边,在这燥热的,潮湿的气候里,不仅仅是空落落那么简单。有时候生命唯独剩下的一点意义,就是放纵。放纵着身体的快感,象飞蛾般扑火。这便是市井的真实写照。

    其实放纵或者不放纵,时间都在那儿,无情的流逝。这不,一睁眼,阳光已经斜斜地照在屋子斑驳的墙壁上。一副已经很旧了的年画,在墙上犹自的扑腾。画中的财神将要面临被丢弃进垃圾堆的命运。他也是不甘心的,他原来也在扑腾啊。

    街上很吵。有巨大的物体碎裂声,还有嘈杂的叫骂声,混杂着,刺激着凌未风的耳膜。他不得不爬起来,走到阳台上。他住的这间屋子,是临街的位于三楼之上的一间单间,位子还不错。每天可以享受阳光的照耀,可以让清洗过的衣物,最大程度的得到阳光的眷顾。

    一个三十多岁的青年,胡须拉喳,很落魄的样子。被一群人团团围住,犹做困兽之斗。他是蛇王的贴身保镖陆小山,在孟姓接管蛇王地盘的前夜,跟蛇王的师爷穆贴儿一起跑路。他干掉了穆贴儿,一个人藏身于这个鱼龙混杂的贫民窟内。但他很快便被发现,现在围着他的这群人,却是擎天剑派的人。

    陆小山手中一柄刀,端的很快。但他不敢杀人,在这样的一种情势之下。明知道自己无路可跑,还杀人的话,那不是自寻死路?他一次又一次地打破众人的合围,不断有人被他放翻,滚落于街边地沟里,撞掉了墙角边的盆盆罐罐。又或者有人被他一脚踢中,飞进别人家的窗子或者门户,乒乒乓乓地门窗碎裂的声响。他已经气喘吁吁,体力明显不支。但还不放弃做最后挣扎。

    一人一骑,哒哒的马蹄声在青石板路上敲打着。他一身白色的衣服,一尘不染。凌未风远远看到,还以为是齐风劲。但比及到了近前,才发现他不是。他比齐风劲年轻,脸色平静,个头也比齐风劲稍高。眼睛额头,跟齐风劲简直太象了。不用猜,这是齐家的二少爷齐天笑。他已经得到擎天剑派掌门人黄华先的青睐,在广州城举足轻重。

    齐风劲打马来到近前,陆小山停住了动作。围住他的人也不进攻了。自己的老大来了,谁还出面逞威风,那不是自找没趣。齐天笑仍坐在马上,只是看着陆小山,却不说话。陆小山恨恨地说了一句,“好,我就跟你们走。”他扔了手中的刀,无可奈何地坐倒在墙角下。很快,众人一拥而上,将他胳膊反扭在身后,由四个壮汉押着。齐天笑已经掉转马头,在前面走,众人在后跟随。

    原来他居然还有这种本事,令陆小山发自内心的恐惧。兵不血刃,压根儿不需要动手,就乖乖束手就擒。凌未风不得不佩服他了。而街上人更是非常给力地围观。大家平时很难,在这拥挤的、肮脏的、杂乱的街区,看得到擎天剑派执法总管。不错,他现在的职务,就叫做执法总管。地位仅次于擎天剑派掌门人黄花先,排名还在擎天剑派财务总管莫西戒前面。

    众人走出不远,眼见着巷口那边,又来了一拨人。为首的也骑马,却是个身穿锦衣的年轻人,他是雷家三少雷皓月。领了孟家的人,将巷口的出路,堵了个水泄不通。

    齐天笑在马上冲雷皓月抱了抱拳,“雷三少。”

    雷皓月也在马上,给齐天笑还礼,“齐二少。”

    齐天笑扭头看了看身旁被自己人扭住的陆小山,缓缓道,“原来雷三少对他也感兴趣啊?”

    “不敢,不敢。”雷皓月连忙道。

    “要不,我让你把人带走?”齐天笑话才出口,手下人已经放开了陆小山。

    雷皓月皱紧了眉头,他在思索。片刻之后,他笑道,“既然人已经被你抓到了,我们怎好意思再抢?”他对身后人说,“我们走。”他手下人立马让开一条道来。

    齐天笑说,“多谢雷三少。”

    雷皓月回身道,“我们寒哥说,有空想请齐二少,到越秀山的戏楼听卢云嫚唱《帝女花》,未知二少是否肯赏脸?”帝女花是粤剧最著名的一出戏,卢云嫚却是当时广州城唱粤剧的头牌花旦。

    齐天笑赶紧说,“我这段时间,正好闲得慌。如果是寒总瓢把子盛情邀请,怎敢不去?”

    “那就这样约好了啊,我回去禀报寒哥。商定了时日,便派人送帖子过去。”

    “如此,甚好。”齐天笑面无表情地,看着雷皓月带着他的手下,在前面缓缓散去。然后,他带着自己的手下,押着陆小山,朝巷口走去。这就是市井,这就是江湖。凌未风从来没有象现在这样,离市井更近,离江湖更近。如同孟小楼说的,在江湖里,你必须表态。敌对、中立、观望、还是逃避,你必须做出选择。否则,无路可走,无路可去。

    没有了水袖,没有了可口的早餐,他似乎清醒了不少。他决定,今天不再去赌场。那么去干什么呢?他还剩下些什么?已经不多了,还有些朋友。但朋友只能在不远处,跟你若即若离。你不可能完全走进他的生活里。你还是你,必须找一些事去做,必须寻求到你自己的生存价值。

    现在他决定去吃米粉,然后去镇南王王府。如果运气好,遇见苏小石闲暇了,跟她闲聊一会。再一起吃个午饭,也不失为最好的选择了。

    凌未风吃了早餐,出得餐馆,便看到大街上,一群捕快在殴打一个人。为首之人,却是广州城最著名的捕头之一的苏哈崽,他是周锡权的得意门生。被殴打之人,却是庄笑尘的贴身跟班李旺财。庄笑尘跑路之后,他也躲藏起来。没料到却被捕快们发现了。

    苏哈崽很年轻,李旺财也很年轻。李旺财被捕快们围着,跌跌撞撞,想跑,却跑不掉。苏哈崽一边打一边说,“我让你看见我就跑!”

    “没啊,我没跑啊。看见了苏爷,我怎敢跑?”李旺财一边抹脸上的血,一边分辨道。

    “看见庄哥没有?”

    “他跑路了。”

    “去哪了?”

    “我哪知道啊?”

    “不说是不是,我打你。打到你说为止。”苏哈崽恶狠狠地说,又抽了他几记耳光。他身边的捕快,看到凌未风在旁观望,喝道,“看什么看?官府公差在公干,你若没事,最好还是走远点!”

    凌未风摇摇头,不禁暗暗叹息。坏的规矩,跟坏的人,都是相同、相通的。无论你在哪里,无论你是穿越了漫长的时空。那时的捕快,每月的俸禄可能是3两银子左右。捕头多一些,可能是5两。总捕头更多,是10两。因此捕快跟捕头,甚至是总捕头,敲诈勒索、收受贿赂,徇私枉法,只当是寻常事。打人骂人,欺男霸女,行、汛、逼、供,更是司空见惯。

    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这句话,却是广州城昔日,另一个大佬曾志威的名言。曾志威在跟蛇王争抢广州城黑道老大的厮杀中,不幸失败,被广州六扇门抓捕入狱。甚至有幸得以在京师刑部的“雅座”,呆了三年。后被蛇王保释出狱,金盆洗手,在京师开了家古董古玩店。

    关于这个刑部的雅座,有这样的传说,一位练成少林铁布衫的好汉,在雅座休息了三天,他想爬上他最喜欢的女人的身上,都爬不上去。掌管刑部雅座的伙计,却是韦好客,高鸡血和韦鸭毛。高鸡血和韦鸭毛的孩子,叫做高拔毛跟韦禁喧。其时,也已经二十出头,子承父业,在顺天府衙门里当差。光看名字,就明白是什么意思了。

    有时候你看着李旺财被打,你会同情,你会义愤填膺。但是,在李旺财来说,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他早已经深刻地领会了曾志威所说的至理名言。

    “不是你打我,就是我打你。不是你砍我,就是我砍你。这很正常,没有什么可说的,没有什么可以抱怨的。”十四岁就出道,跟曾志威混过的杜文结,也总结出了这样的真谛。他先是跟随曾志威,后又投靠蛇王。最后,被雷家二少雷流水杀死。

    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这句话,同样适合周锡权。别看他是六扇门德高望重的“前辈”,别看他的得意门生,也能在街头唬人吼人。

    周锡权也想不到,陆临渊那么快就将他识破。在镇南王王府右院那座被封闭得密不透风的密室里,他手拿一柄重达三十七斤重的大铁锥。他对大家说,“置之死地而后生。”谁也想不到,能使绣花针的人,能够挥舞大铁锤的人会是他。这个非同寻常的人,也走了一条跟叶孤心相同的路,不归路,死路。

    在广州城郊白云山,山上的那座镇海楼里。凌未风一个人,有幸得以看到,陆临渊,将一柄断剑的剑尖,刺入了曾经是他最要好朋友,周锡权的身上。周锡权倒地的一瞬间,他说,“我先走了,到一个我们都要到的地方去。你若是想见到薛泽冰,你就跟着我来吧。”陆临渊的心里充满了悲哀,他突然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将他断剑的剑尖,刺入了他的身体。这个人天生仇恨他,与他再没有平安相处的可能。

    “你怎么下得了手?他可是你最要好的朋友之一。”凌未风望着陆临渊,这个传说中四条眉毛的陆临渊。他很年轻,他的四条眉毛很好看,脸稍微瘦削,显得成熟稳重。怀春少女也许不会喜欢他,但是,历经沧桑的那些女人,却没有不喜欢他的。如同水如烟,第一次遇见凌未风,情不自禁跟他做。世俗认为伤风败俗的事,于他们,用昔日宋代武林大豪段誉的话来说,那却是极端的风流快活。

    “你怎么会在这里?”陆临渊的眼里有悲哀的神色,他喃喃道。也许他已经明白,他再也见不到薛泽冰了,他也看着自己的一双手,一双手的手掌。

    “我不知道我该在哪里?”凌未风痛苦地说道。

    陆临渊已经抱起了周锡权的尸身,他的最要好的朋友之一,也是他的最强劲的敌人之一。他抱住他,断剑的剑尖已被他用掌力震出,周锡权的血染红了潮湿的地面。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他很明白。陆临渊说,“我走了。有时间路过京城,来找我,我请你喝酒。”

    “劝君高歌舞一曲,无可奈何情已逝,纵行千里伤别离,今夜无酒也无诗。”凌未风随口吟道。这首诗,应该是他,跟苏小石,跟薛百合,跟水袖共同创作出来的。而今他一个人在山顶,在这满山遍野苍松翠柏的山顶。他看到,陆临渊,杀了他最要好的朋友。

    “好湿,好诗。”陆临渊的身形在空中飞。姿势端地是那么的优美,没有人能够做到。只有他,天下地上,独一无二。

    山间的石阶上,缓缓走来一人。着青衫,却是梁痕迹,他看到镇海楼中的血迹,问道,“我似乎来迟了,这儿似乎发生了一些有趣的事。”

    “你的确是来迟了。但你又怎知道要来?”

    “那你呢?”

    “我,只是巧合罢了,这是我第一次登白云山。”

    “我却是无数次登白云山。”

    “你知道些什么?”

    “我听说了,陆临渊,将绣花大盗,堵在了镇南王王府右院的一间密室里。我赶往小石那儿,她住的地方,已经被朱迟煊的兵丁封锁了。任何人不能进出。我恰好想起,王府有密道,通往白云山。”

    “你这么好奇?却不怕被绣花大盗给伤着了?”

    “这世上,还有人能在陆临渊的跟前伤人么?”

    “看来你也是绝对信任他的人之一。”

    “你是不是呢?我实在很好奇,谁是绣花大盗?”

    “广州城六扇门的传奇。”

    “是他!想不到,真的想不到!”

    两人从山的西侧,开始寻路下山。“梁兄,你是否满意你现在的一切?”

    “怎么说呢?也许不满意,也许满意,但又能怎样?满意吧,就能平平安安,过完这一生。不满意呢,也许就会象周先生,犯错误。”

    “很多时候,我们不能肯定,自己走的路,究竟是对,还是错。”

    “广州城很美吧,我从小就在这座城里长大。我也曾经幻想过,有一天,能够离开它,能够青云直上,成为传说,成为传奇,可是怎样?我连个贡生都没考上,一辈子就是个穷酸秀才了。后来我又去学武。阴差阳错,却当了武馆的总管,管人家的吃喝拉撒睡。哈哈。”梁痕迹自我解嘲道。

    “至少我觉得,目前,你比我幸福。你有属于自己的家,我没有了,我有家不能回。好不容易找了个家,却又被她赶出来了。”凌未风苦笑道。

    “你跟水袖的事,我很遗憾。有件事,我想告诉你。我。。。。。。我其实跟苏小石,我跟苏小石,其实我才是刘连那天在宴席上应该找的人。”

    “哦,这么说,你跟小石,其实也是恋人?”

    “我不知道算不算,总之我们曾经在一起过。可是我看得出来,她把她的人给我,却把心给了别人。那个人,其实就是你吧。”

    “这座燥热的潮湿的城市,一个人住得久了,总是有需要的。对不对。不论是你,还是小石,我们,都需要的。可是,我无法想清楚这之间的辩证逻辑。”

    “刘连早就知道我跟小石在一起,他甚至还去我的住处捉奸,他当场揭穿我们,他打了小石,还要杀我。”

    “那你是怎么对付刘连的呢?”

    “小石说,你以为女人把身体给了你,女人就完全属于你的了?你错了,错得很厉害!我的身体,岂不是也给了他,他岂不是有相同的理由杀你?刘连当场,象被扇了一记无形的耳光。他羞愧得无地自容,灰溜溜地走了。”

    “但刘连却还是,在那天的宴席上,跟刘坏,演了一场戏。他们一定要证实,我究竟是不是,就是传说中的沈梦飞。”

    “我却不知道,他们证实了你是沈梦飞,又能怎样?”

    “那样,我才是有价值的。而凌未风,却是没有价值的。”

    “你真的加入他们了?”

    “我只是在他们那儿占一个虚名虚位。我跟刘坏说过,永远不会拿他们一分钱,也永远不会为他们做任何事。”

    两人下得山来,走入一片排档集市。这儿是东北角最繁华的地段之一,却是孟姓跟擎天剑派地盘的缓冲地带。集市排档内热火朝天,吃客云集。却待吃午饭的时候,两伙年轻人发生了口角,打了起来。

    在这喧闹的喧嚣的厮打声中,凌未风似乎,看到。其中一方的首领,俨然就是当年的曾志威。另一方的头,却有姜之芽的气概。远处一群带刀的捕快,已经朝这边合围过来。领头的,又象极了周锡权。

    那一年的夏天燥热而潮湿,凌未风在这个充满了庸俗市侩气的城市,整整逗留了五个月。他跟水袖发生的情缘,竟然只维持了短短三个月时间。如同他在未来的那场婚姻,很失败,无可奈何,无能为力。很多时候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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