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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姑苏城外寒山寺 > 第57章 55大明群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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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家的主人,是已过花甲之年的于文化。只要他还在世一天,只要他还不死,于家就由他做主。于家的大爷是于写意,二爷是于随意,三爷是于诗意。大爷疯疯癫癫,二爷尚未婚配,三爷跟三娘因三角恋情灰飞烟灭。于文化盼孙儿都盼白了头。因此,半个月前,媒婆上门,说定了黄慧茹跟于随意的婚事,让于文化吃了个定心丸。于文化是个循规蹈矩的人,虽然老伴于田氏也象他一样的老了,老不中用了。但他一直没有娶过第二房。

    但很多时候,于文化也不想做主了。因此,实际上于家的大小事务,都是由于写意这个疯子,跟两个管家打理的。于写意发起疯来,可以六亲不认。但清醒的时候,却也将于家大小一应事务,处理得稳稳妥妥。

    今天他家里来了很多客人,有岭南漂泊客凌未风,有京师福威镖局镖师任行远,有南直隶新近崛起的青年才俊常护花,有苏州地面人人都熟知的愤怒的小马、马景涛,还有狼山的主人龙天行跟他的妻子陈萍。

    于随意心里是没有爱和恨的,一个疯疯癫癫的人。他心里的感情,早就超越了世俗的爱恨,具备了佛性,或者道性。

    于写意可以不恨龙天行,但于随意却一定会恨的。龙天行之所以来于府,是想缓和跟于家的紧张关系,修补龙家跟于家交情之间出现的那些不可避免的遗憾的断痕。于随意面对这个不速之客,总不能赶人家走吧。再说,还有其他客人在场呢。再说,他对凌未风表现出分外的殷勤,他想上名人说说啊。这个凌未风,说他是章惇的好朋友啊。

    为了这场宴会,于写意颇费了番心思。他专门请了歌坊的人来,弹唱陈雨尘配乐的《金缕衣》。在歌乐声中,苏小石翩翩起舞。大家一边喝酒一边言及章惇的说说。于写意叹了口气,“很遗憾,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很多人的说说,都被隐去了。”

    凌未风想起自己的话,“无论追求什么,你都会痛苦。今天所做的事,将来是一定会后悔的。”这句话他常常跟章惇说起。但章惇迫于齐家的压力,擎天剑派的压力,锦衣卫的压力,隐去了沈梦飞的说说。

    于随意做了一个手势,很夸张的手势,“我,一定要上名人说说说。”黄慧茹就依偎在他的身旁,眼光流转,她故意不去看任行远。任行远心里不是个滋味。

    男人就是这样的,他想起一句话来,“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到,偷不到不如票,票不如霸王硬上弓。”男人总是喜欢别人的女人。得到别人的女人,如同沾了别人的便宜,那是非常非常令人兴奋的一件事。

    可是,黄慧茹的表现,更加表明了,她害怕,被人看出,看穿她与他的关系。她其实是心虚的。因此,任行远不得不故意装出一副很荡漾的样子,时不时拿眼去瞟龙天行的妻子陈萍,或者目不转睛地盯着苏小石看。

    他有这种自信,因为他是武林七大美男子之一。武林七大美男子,已经死得差不多了,也就剩下没几个了。

    凌未风说,“如今这个时代,如同北宋那个时代一样,群星璀璨,唐诗宋词元曲。到了我大明,该以什么为特色呢?我以为是说说,章惇的名人说说。当然,再佐以字画等方面的艺术。我朝字画,名人辈出。顺天府府尹周名诚,今上,以及于兄,势必在历史的星空中,星光照人。”

    于写意道,“章惇的名人说说,隐去了很多本不该隐去的名人,跟他们的说说。而我于写意,发誓,要绘一幅,大明的武林清明上河图。”

    常护花目光有神道,“请问这副图的式样及规模是如何的呢?难道完全仿照张择端,很长的一幅画卷?”

    于写意已经挥手,下人门从厅堂内室,推出一幅巨大的屏风。屏风几乎与内室的门框一般高,有1丈3尺多,宽足足有3丈。整个画面,是一幅华夏地图,与瓦剌、鞑靼、朝鲜、安南诸国,界线分明。朵甘都司,辽东都司等也详细标注。

    在京师的部位,是一座城北京城。在北京城的四周,绘制了几个人的画像,陆临渊、西门俊玮、司徒艺等等。开封城西的封剑山庄近旁,却画的是王睿宣。海丰城附近的海岸线上,绘着一条三桅船,却是楚念云、胡天华跟姬冰业的头像。这幅画仅仅是个创意,具体怎么画,于写意尚在思考、摸索当中。

    只见画面上的山川、城池,历历在目。所画之人,武林大豪,江湖草莽,栩栩如生。当真是精妙无比的一幅画啊,引来众人的阵阵惊叹。

    凌未风叹道,“此画完成之日,便是于兄名满神州之时啊。到时候,不知道多少人争相传说,坊间不知道有多少临摹版本,无足而走啊。”

    大家相互敬酒,宴会达到高潮。借着酒意,凌未风挥毫写出了那首在未来传唱的《错误》歌词,人们都很惊讶,比看到于写意的画更惊讶。因为这首歌词,是完全的白话文,通俗易懂。龙天行不觉雅兴大作,当场替这首歌谱曲。曲子谱就,在场的歌女,当场演示。凌未风感觉比未来的那个调还要好听,他隐去了错误这个原名,取名《过客》。

    苏小石不时地望向他。歌女唱道,“我不是归人,我是一个过客。。”他心里一阵忧伤,他是想归去的。他想跟一个人,好好地在一起,过日子,享受鱼水之欢。他厌倦了这漂泊。他借着酒意走到她的席前,拿眼睛去望她。她的眼神,还是那么的冷。“无端狂歌无端哭,纵有欢肠已似冰。”一定是,曾经有过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一定是有过一个绝情薄幸的登徒子,伤了她的心。

    她饮尽杯中酒。凌未风发现身旁多了一个人,是任行远。他谈吐风趣,甜言蜜语,不知道有多少无知多情的少女,死在他的手上。他说,“得遇苏姑娘,三生有幸。不知道什么时候有空,一定要去杏林岛,去游玩,去看望姑娘。”

    凌未风一把抓住他的手臂,“任兄,来,来,干一杯。”

    任行远笑,“干就干,谁怕谁呀。”

    “谁怕谁呀。”这句话,穿越了漫长时空。到了大明朝,还是如此的熟悉。他吃吃的笑,“任兄,你相不相信,在另一个世界,有一个跟你完全相同的人,甚至名字也一模一样?”

    “相信,怎么不信。在那个世界,还有一个跟你完全相同的人,但名字,是不是也叫做凌未风?”

    “不是,人是那个人,跟我一模一样。但他叫做刘卿影,他跟那个任行远,是好朋友。”

    “我也可以跟你,做很好的朋友。听你谈吐不俗,有资格跟我做朋友。但,却不曾听说,你在武林中的名声。你究竟,会不会武功呢?”

    “会,怎么不会。但,却是些三脚猫的功夫,登不了大雅之堂,入不得潮流的。”

    “如此啊,那你要多多努力,要加油哦。我们在场的,常兄,至少在一百名以内,我,不谦虚点说,也在一百名以内,龙兄、小马,自不待言,也在一百名以内。于随意嘛,一千名以内,你呢,一。。一。。一万名以内。”他有点儿酒意了,一边呵呵地笑,一边跟苏小石挤眉弄眼。他发觉凌未风的醋意,凌未风仍在推他。他很识趣地退到一边,又去调戏陈萍。

    黄慧茹走到凌未风跟前,“凌公子,别顾着跟苏姑娘干杯,也与我干一杯。”她已经拉住他的衣袖,将他,从苏小石的席前,拉回到他自己的席位上。她已经坐在他的面前,用如水的双眼看着他,“凌公子,你刚才跟任公子,说些什么呢?”

    凌未风也看她,她的眼神透亮,似乎在哪见过,她是谁呢?她难道也是他前世今生,有缘无缘曾经遇见或者认识的人。此生此世再遇,却再也认不出,早已忘记了曾经有过的约定?

    “你听到了我们在说什么?”

    “模模糊糊吧,听得不太清楚。你说,真的有那么另外一个世界,有一个跟你完全相同的人?那么,就一定会有一个跟我完全相同的人,你是否还记得她,是否还常常将她放在心上?”

    “让我看看你。”凌未风仔细地看她的容颜,看她额头,她的眉,他邃然道,“你是梦瑶,你是王梦瑶么?”

    “凌公子,你喝醉了。我姓黄,黄慧茹。这个王梦瑶,难道就是在另外一个世界,跟我完全相同的那个人?你是否给她写过诗,是否爱她。却从不说,让所有相思的时光,将青春一一错过?”黄慧茹双手托腮,深情款款地看着他,然后眼泪就从眼眶里奔流而出。

    然后他也失控了,也哭,泪水如注。已经全然醉了的他,开始念诗,“诗已残,梦断了。。最是深情一瞥,伤心直到永远。”

    任行远跟陈萍闹够了,笑够了,又跑到了凌未风身旁。他说,“你念的诗,是我写的。。是我写的。。”

    凌未风说,“滚,你滚,明明是我写的。你已经记不得很多往事了。你总是把我做过的,我们一帮人曾经做过的事,全都揽在了你的身上,全都当做了是你做过的事。”

    “有么?我有么?我写的诗,难道不比你的强,不比你的更有可读性?”

    “无论怎样,无论你的诗具有多大的可读性,无论你偷走了多少无知少女的心,都不能改变,这两首诗,是我写的。我写的,逢。。逢山路,伤。。伤心直到永。永远。你看过伤城么?你知道陈总督察么?你。。你。就是陈总督察!”凌未风完全混乱,前言不搭后语。黄慧茹只管哭,哭成个泪人似的。有些人,你曾经最爱他,却从来没有给过他,给过他,你的身体。

    于写意说,“关于这个大明群豪图,我要特别提到几个人。叶孤心,最受人尊敬的失败者。东海刀客,虽然他是扶桑人,但既然来到我朝,也算是我朝豪杰中的一员。他的迎风一刀斩,挑翻了整个山东武林,连蓬莱侯常定邦先生,都不是他的对手。烟台侯常辅国先生,一直未敢现身应战。”

    听他说到此处,常护花未免动容。他的大哥常定邦,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物。有时候真的令人搞不懂。如同那个带着孙女,四处以说书为生的孙仁忠,孙老先生。他突然,对这个素昧平生的大哥,有了一丝儿牵挂。是不是,常定邦输了,常辅国不敢应战,就该轮到他常护花去面对东海刀客了?虽然,他的身世,是个秘密,很隐秘。他从来不说,也没有多少人知道。

    今上朱瞻基也一样,他永远都不敢承认,他还有一个四叔金无忌。当年瑶光殿主人李无心跟朱棣的私生子。于写意继续说,“然后就不得不提孟小楼。他的出现,开创了武林剑无定式的局面。原来剑,还可以这样用的。而到了李思谊,就完全颠覆了武林惯常的观念。天外飞仙被他改为惊鸿一瞥,锦衣卫一等一的秘密杀手,都不能奈何他的时候。我们是不是可以说,一切,皆有可能?”

    凌未风很叹服地望着这个疯子。是不是天才的人,眼光敏锐的人,距离疯疯癫癫就很近了,非常的近。不是成为传说,就是彻底的疯了、癫了?于写意不无自豪的说,“我很荣幸,今天,我请到了我将要画上大明群豪图的四位。我非常的荣幸,谢谢大家。谢谢大家的光临,舍下蓬荜生辉。”他举杯,向大家敬酒。

    龙天行跟小马相视而笑,“不,于大先生,你请到的是五位,不是四位!”

    “哦?”于写意有些疑惑。那么,这第五位会是谁呢?还不等他开口问,他的迫切想当名人的二弟,于随意,已经自己站了起来,“没错,哥哥,是五位,虽然我是于家的人,但很快,我也将成为大明群豪中的一员。一定会的,我一定会的。”他借着酒意,手舞足蹈。只要侦破了龙天行的案件,找到他跟青云会勾结的证据,打倒他。自己势必会成为,人们传说中的,武林群豪中的一员。

    凌未风微笑,他伸手替黄慧茹擦去眼泪,他笑,“你不发觉,你很傻么?看你,多幸福,你有一个很威武的未婚夫。将来,他会爱你,宠你,你为什么要哭呢?”

    黄慧茹也承认,于随意的确是很爱她,他很听她的话。他从来不会怀疑她的不贞,他甚至从来不干涉她的私事,她的逍遥自在。他岂非是世界上大多数女人都很心满意足的那种男人。虽然,他有一点儿神经质,有一点儿婆婆妈妈。

    于写意酒到酣处,披头散发,赤了脚,敞开胸怀,大声对下人道,“笔墨侍候!”然后他飞奔到大明群豪图的巨大屏风下,爬上一把可以任意伸缩的很富有创意的梯子上。据说这把梯子,价值不菲,是小神童朱停的得意之作。下人缓缓地摇动机关,将在梯子上的他送至,送至地图的中央,洞庭湖的那个位置。他刷刷的画了起来,戴着面具的神秘人的形象,呼之欲出。

    凌未风一边喝酒,一边观望,面不改色。黄慧茹已经回到于随意的身边,于随意已经东歪西倒。凌未风的心,一直在苏小石的身上。苏小石,却目光闪烁,似乎心事重重。于写意画毕,扔了笔,随口做打油诗一首,“说英雄谁是英雄,当英雄皆因成功,有朝一日失败鸟,保你变狗熊!”

    虽然话是粗糙,但道理却不糙,叶孤心曾经说,“成则王,败则贼。”朱瞻垚说,“窃国者侯,窃钩者贼。”十多年后,沈孤云的儿子,割人头小鬼更是语出惊人,“好玩好玩,我割人头小鬼,专门割那些罪行败露了的贼人的人头。”

    常护花趁着酒兴,也挥笔泼墨,写了一个对子,“任天行,龙天行,天天行,天行健,当自强;金无忌,周无忌。。”他却再也写不出下联了。他摇头苦笑,对龙天行说,这幅缺下联的对子,且送与你了。看将来,是否有人对得出。

    任天行是明教现任教主,明教自己称自己为日月神教,朝廷却称明教为魔教。任天行固然见不得人,他尚有黑木崖可以容身。金无忌呢?皇帝朱瞻基,马上就要对他的二叔、三叔动手了。他这个四叔,能独善其身么?

    龙天行身为狼山主人,却身处黑白两道纠缠的漩涡当中不能自拔。虚以委蛇,巧以周旋。周无忌呢?更是要全神贯注,才能将无间道玩下去。翡翠朱雀计划,要付出多少的代价,才能得成正果?

    上联立意精巧,嵌入道教的君子自强的理论。下联,石破天惊的写出金无忌周无忌的名字。这两人,一个是与今上有着秘不示人关系的皇叔,一个却是为着庆春堂的堂口利益而战的懵懂少年。这下联,写不下去了。写不下去也罢。这世上本就是很多事物,看似精妙,却已经是再也没有下文的了。

    常护花在感慨金无忌有家不能归的同时,未尝不是嗟叹自己相同的遭遇。认祖归宗的愿望,一天天的被冷落下来。大哥跟二哥关系相当不融洽的事实,更充分地展示了世态人情,虚幻无常。

    龙天行出了一身冷汗,悄然对常护花说,“这个下联,这个下联的前半部分,还是不要存世的好啊,藏在你我心中,便是。”常护花被他一言惊醒,立即卷起下联的那几个字,“金无忌、周无忌”揉成一团。就着厅堂上,燃烧着的蜡烛,烧成了灰烬。是夜,大家欢畅一场,尽兴而归。

    三个月后,任行远跟常护花联袂侦破了吸血蛾事件。阴谋败露的崔悲哀,羞愧自杀。任行远顺利的夺回京师福威镖局的一万两镖银,名声大振,逐渐得到了关外镖局联盟话事人司徒涵秋的赏识。常护花将迟来了八年的承诺兑现,将崔悲哀黑了的钱粮,全部捐赠给了南直隶。由此威震南京。

    话说锦衣卫密探将当日常护花书写的对子下联之事,很快传到京师,送呈朱瞻基。朱瞻基找来于谦等年轻的学识渊博的近侍臣僚数人,大家废寝忘食,殚精竭虑的琢磨、研究了三天三夜,终究没能对出那个以金无忌、周无忌为开头的下联。

    于谦叹息道,“关键在于上联这句俗语天天行,还有这个道家的天行健一词,这两句话的出现,堵死了下联的可能性。”

    朱瞻基默然半晌,决定放弃这个对子,让它成为绝对。他在暗暗想,难道是常护花,在委婉地劝谏我,得饶人处且饶人?那时起,他的雄心勃勃渐渐淡了。他决定要放过他的三个叔叔,朱高煦、朱高燧及金无忌。

    事实是,后来他的确是放过了他们。除了汉王朱高煦,他实在是太嚣张了。因为他一直认为,是朱瞻基的爹爹朱高炽,夺走了本该属于他的一切。甚至有一次,他伸出双手,掐住了侄儿朱瞻基的脖子。

    又有一次,他伸出一条腿,将在他面前走来走去的皇帝朱瞻基,绊了一跤。朱瞻基终于忍无可忍,叫人搬来一个大鼎,堆上柴禾,把亲叔叔活活烧死。关于这件事,的确是过于怪异。为什么他要用鼎来烧死他,把他杀了不就完事了。何必弄得这么麻烦。

    据于谦的不可靠分析,是这样的。魏晋时代曹丕意欲杀害亲弟弟曹植,令他七步作诗,“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鼎跟釜都是煮东西的器具。他当时一定是伤透了心,才做出这样事后令他懊悔不已的决定。

    用鼎来烧他的叔叔,是为了向外人宣示,他内心是顾念亲情的。是情势所逼、不得已而为之。因此,他放过了汉王所有的亲属,封朱瞻垚为逍遥侯。汉王一脉全部逐出关西,没有敕令永世不得入关。

    还有一种解释,是为了安慰死不瞑目的叔叔。鼎,在过去是江山社稷的象征。虽然在这场角逐中,叔叔可悲的失败了。为了安慰一下他那种迫切的强烈的想要江山社稷的渴望,让他死在鼎下,也算是给了他最完美的去处。

    朱瞻基始终忙于政务,一直没有机会去南直隶看望一下常护花。常护花后来,也一直没有到山东认祖归宗。他得以平平安安地在江南,一直活到老死,一直活到他成为传奇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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