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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姑苏城外寒山寺 > 第56章 54常护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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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世上最瑰丽的语言,有歌颂兄弟之情的,有赞誉朋友之谊的,也有炫耀男女欢爱的。在常护花的眼里,这些瑰丽的语言,也不过是再寻常的呓语。爹爹常怀远是常遇春唯一的一个儿子。爹爹在世时,还得了一个三等侯的爵位。爹爹一死,神马都烟消云散。

    大哥常定邦,常年在外“行侠仗义”。到头来,却只落得个孤苦贫病,无依无靠。二哥常辅国,霸占了爹爹的全部财产。虽无侯爵之名,却有侯爵之实。很有喜感的啊,常定邦被人称作蓬莱侯,却穷得连布衣都快穿不起了。常辅国却是名符其实的烟台侯。在山东,有一座豪华的宅邸。在海边,有一艘私家五色帆船。常年在海上逍遥自在。

    常护花其实从来没有见过他的爹爹。因为他是爹爹跟一位烟花女子的私生子。在他出生之前,爹爹就抛弃了他的娘亲。娘亲临死前告诉他,在山东,有属于他的东西。长大后他明白,那本应该属于他的东西,并不属于他。他从来没有想过要认祖归宗,跟二哥烟台侯齐享荣华富贵。

    最有喜感的,还属崔悲哀。因为十年前,崔悲哀黑了他们一帮人拼死拼活抢来的一笔钱粮。本来打算用来赈济江南灾民的,却全部落入了崔悲哀的私人腰包。当常护花找到崔悲哀时,他居然无耻到,拿出一部自己事先编造好了的吸血蛾的日记,来忽悠常护花。

    常护花还有一个朋友,叫陈德贵的。三年前,向他借了150两银子,就黄鹤一去杳无影迹。他的家离常护花住的地方并不远,可是每次他从外面回来,总是装作已经忘记了常护花这个朋友。完全失忆了,找不到去往常护花家的路了。常护花心想,也罢,二十年的交情,也就值得这150两而已。

    常护花还有一个朋友,叫周志华的,借了他400两银子开车马店,一开就是好几年。也不知道是不是有盈余,总是不见他来还钱。后来常护花才知道,这个周志华,也同样有一个朋友叫秦牧的。因建房子,秦牧借了周志华2000两,至今未还。常护花也不是狄小侯那种一掷千金的豪爽主儿,他是靠自己血汗打拼来的辛苦钱。凭什么要替周志华来背秦牧的交情,他跟秦牧根本就没有交情。

    常护花这辈子,在最艰难的时候,也是借过人钱的。这个人正好是乐安知府的幕僚于谦。当时于谦雪中送炭,借给了他30两。,这么多年过去了,于谦几经升迁,已经到京师当监察御史,甚至成为皇帝跟前的红人了。常护花始终没能还30两,时间越拖得久,他就越难堪,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总不能还人家30两吧,怎么还得出手。可是还300两,还真没机会。说没机会么?也不是没有。可是,时间越拖得久,常护花的内心就越愧疚,越没脸见他这个御史朋友。这30两也就始终还不了,还不成。

    常护花开始不再喜欢借贷的人生。他说,如果你实在走投无路了,我可以给你200两做伙食费。但是,如果你要做生意,你要起房子,你要买马车,对不起,请别向我开口。我的房子也很寒酸,我不会自己起一座更豪华气派的房子啊,凭啥借给你,凭朋友二字?我也想一出门就坐马车啊,我也想做个顺风顺水的生意,财源滚滚啊,凭啥要借给你?

    可是常护花就有一个毛病,就算穷死了,他还喜欢怜香惜玉,常常光顾那些在勾栏瓦肆卖春的贫寒女子。她们不容易啊,好歹也不枉了爹爹给他起这个名字,护花。所以卑鄙如崔悲哀之流,却也在心底里,当他是个朋友、真正的朋友。朋友是用来坑的,不是么?肿么坑也坑不够啊。

    江南春绿,清风拂面,万千丝绦,犹如多情少女柔柔的青衫。崔悲哀的庄院,就掩映在一片绿意当中。

    静悄悄的,没有人,连家丁奴仆都没一个在家的。常护花皱紧了眉头,心想,八年不见,崔悲哀究竟变得是个什么样的人了呢?

    一封求救信,一部荒诞的吸血蛾日记,这难道是真的。常护花当然不相信这是真的。只是,这个比狐狸还要奸猾的崔悲哀,这个污蔑自己妻子易竹君是个蛾精、幻变为厉害无比的吸血蛾、要将他吸干的崔悲哀,他究竟躲到哪里去了?

    人影晃动,一个面目俊美的青年出现在常护花的视线内。他着青衫,右手背在身后,提了一柄形状怪异的兵器,那是一柄短戟,很古旧的样子。常护花脸色变了变,难道是他?

    来人微笑道,“请问这位兄台,这儿是否崔悲哀的庄上?”

    “这儿正是崔悲哀的庄上。你来的不巧,他正好不在家,他全家正好都不在家。兄台你莫非是夺命追魂戟任行远?”

    任行远笑笑,“兄台好眼力,未知兄台高姓大名?”

    “常护花,崔悲哀少年时的朋友。”

    “那么,现如今,已快而立之年,常兄是否,还认他这个朋友?”任行远笑。

    常护花苦笑,“离别经年,早已经分道扬镳。是敌是友,还真的说不清楚。”

    “我来找崔悲哀,替京城福威镖局,讨回日前被他在京杭运河之上所劫的1万两镖银。”任行远开门见山道。

    “1万两,说多不多,说少也不算少呢。我来,也是想找我这位故友找回点东西的。那些东西,本该属于南京贫苦百姓的。惭愧,惭愧,都许诺了八年了,至今在崔悲哀手中,无法兑现。”

    “难道是他,听说常兄来讨债,全家都望风而逃,逃之夭夭了?”

    “有可能呢。”常护花递给任行远一封信,信的笔迹断断续续,显然是在形势十分危急、写信的人心神不宁的情形下写就的。他说他被吸血蛾叮上了,危在旦夕。请求老朋友,念在旧日情面上,势必来救。

    任行远出道久亦,什么样的世面没见过。还是第一次听说吸血蛾,实在是有趣,有趣极了。常护花又递给他一部厚厚的日记,崔悲哀写下的详细记录了吸血蛾肆虐的日记。他的妻子易竹君,不但不忠贞于他,甚至已经幻变为邪恶的吸血蛾。

    任行远哈哈大笑,“常兄,难道就此罢休、收手,任他逍遥法外?”

    常护花正色道,“不呢。那么,任兄你意下如何?”

    “若能够与闻名南京的常兄一同合作,福威镖局的镖银收复有望了。”

    “任兄过奖,很乐意跟任兄一起合作。”

    两人相约了去找新近上任的苏州通判于随意,看能不能从他那儿,找到一些有价值的线索。在去于府之前,任行远还要去会见一位故人。

    十年了,他想不到十年后,还能再遇见她。他跟她是同乡,在定远的乡下,也算是青梅竹马。后来,他带着自己的一柄短戟,出去玩命了。再回家乡的时候,听人说,她已经随爹娘,迁居到了遥远的南京。

    也就是在昨天,在熙熙攘攘的集市上,他居然一眼就认出了她。是她,黄慧茹,慧茹!他喊道。然后她就突然失措,在这繁华热闹的集市上,在万千人群来来往往的路上。

    “蓬山路”

    冬夜,你在屋里写诗;窗外,纷纷洒洒落着小雨;拂晓,当所有的花朵,都雕零在风里;你含怨的眸子,冷酷;一腔柔情,换了相对无语。

    模模糊糊,曾经与你相知;无奈花落,蓬山的路了无痕迹;这个夜里,醉了我整个青春岁月;往后日子,不再相思;诗已残,梦断了,一点灵犀;青峰上,举目寒星无数。

    “伤心到永远”

    远方的你,是我心口的痛;本以为见一面,可以免却所有的忧思;岂知离别,你伤心的泪水;湿了我的心,碎了我一生;从前的传说,是个绮丽的梦;直到有一天,梦醒了泪已干;最是难忘一瞥,竟成永诀;伤心到永远,永远是多远?

    路边开满了杜鹃花,使任行远想起了往事,想起了他偷偷写给她的诗,想起了他的那些寂寞的青春的日子。诗都随风吹落了,也从来没有给她看过。在人生这条路上,他越走越远,离她越来越远。

    黄慧茹看起来精神很好,与小时候给他的印象相去甚远。小时候,她瘦削,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她是表露过喜欢他的。可是他无情地拒绝了她,他总有自己的理由,不是吗?那时,据说是城西的李二成,一直在疯狂的追求她。甚至她已经默认了她是李二成的女人的这个事实。

    现在她的身躯,饱满,该丰满的地方,恰到好处。该细致的地方,也绝不多一块赘肉,面带桃花。令他的呼吸都有点儿急促。她笑得很甜,“想不到会在这儿见到你,真的。我以为,我这一辈子,再也见不到你勒。”她摘了一朵映山红,递给他,“很甜的。”

    可是他不接,他在想,自己这些年在外打拼,什么事都干过。杀人,骗人。甚至,有多少,无知的、纯情的少女,将贞操交与了他。他却如黄鹤一去,音讯渺渺。

    她心里暗暗叹息道,“这是我的心,我将心给你,你要不要?”

    这春天的天气,时晴时雨,打着伞走在雨里。他就想,这手中的伞,注定了是要散的,是不是?是不是?然后她告诉他,她订婚了。过几天,就要嫁与城里于家的二公子于随意了。

    于随意现年三十六岁,原来在边关当差,是以误了大好青春。好不容易从边关调回吴县任知县,继而升任苏州府通判。黄慧茹的父母,带着她去相亲。她感觉出他是个帅哥,可能就是年纪大了点。但年纪大有什么关系?这世上有多少比她还年轻的少女,十八的芳龄,还嫁与五十、六十的老头呢。

    她一点头,就同意了这么亲事。她的年纪也老大不小了,二十八岁。在古代,二十八岁是嫁不出去的老姑娘了。那一天,在晴里雨里,他和她,坐着乌篷船,游苏州河。他和她,坐马车,在苏州城通往虎丘的路上狂奔。

    枫桥镇,夜色如水,她叫黄慧茹,他想起张继的诗句,“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

    这不是寒秋,枫叶还没有吐嫩芽,他不是一个人在船上,他和她在客栈里。寒山寺就在身外,寒山寺的钟声,就在,他俩砰砰直跳的心房之外。

    他想起他的诗,他从来没有给她读过。可是,现在,她已经在他的怀抱里,他已经不是纯情的少女,在轻飘飘飘走的那些旧时光里。她的第一次,究竟是给了李二成,还是别的什么人,她记不得勒。泪水流过脸庞,是悲伤的泪水,还是喜悦的泪水?她在他怀抱里颤抖,他感觉自己已经彻底被她的柔情所浸没。

    他的这一生都很强硬。无论是对继父,还是对那些辱骂娘亲的人,他无一例外的强硬。他的人生,注定了要强硬。他有一柄短戟,一刻都不能离弃,除非死。

    他进入她的灵魂里。他在她的灵魂里,大声地念他写给她的诗。他写的诗已经失落,再也找不到痕迹。他再也不想记起,写出来,念出声来,给她看,给她听。

    过几天,她就要嫁给于随意。明天,他将要跟常护花,一起去拜访于随意。三年前,龙天行跟于诗意妻子的私情败露。曹淑跟于诗意,双双死去,这难道是宿命?又或者,天意?他绝不会让黄慧茹,象曹淑那样的命运。那么他将会怎么做。

    也许过了今夜,就该,象扔一个包袱一样,扔掉麻烦,离开身边这个女人。扔掉对这个女人的缠绵跟眷恋,这是他唯一能够做的。也是一直以来,他在做的。他不是一个好男人,他是一个坏男人,被称作美男子的男人。他无一例外,就是坏男人。

    可是他是多么的贪婪,怎么做,都不够,都不能填满深深的欲壑。龙婉转,蝉缠绵,这些姿势,多么富有诗意啊。本来他也应该,可以金榜题名,出将入相。但命运,却无情地将他抛到江湖中。上天,还要让那个李祚庥,来压制他。

    幸好是他的幽默风趣救了他,那个魔鬼,只有他敢这样形容李祚庥。那个魔鬼,喜怒无常,多少人的咽喉上从此多了一个洞。多少人无声无息,再也感受不到生命的美好。生活艰辛,生命美好,好好珍惜,他常常对自己说。该大声说爱的时候,就说出口。有机会对女人下手,就赶紧动手。因为只要稍微迟了那么一点,也许明天,你心仪的女人,已经在别人身边。在别人的怀抱,在别人的身体下面,扭曲哀嚎。

    有另一首诗,可以形容这个疯狂而迷乱的夜,“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一个美男子,有诗情画意,又能歌善舞,怎么能不吸引,世间的女子。令她们如痴如醉,恐怕是一辈子都难以忘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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