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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姑苏城外寒山寺 > 第53章 51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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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历史上曾经是吴郡的治所。唐代开始叫做苏州,宋元改为平江府。后又恢复苏州的称谓。

    苏州离南京城很近,但却有着他与南京截然不同的特色。在景致上,小桥流水人家,是它的特色。而园林景观,则是人造景观的集大成者。

    洞庭碧螺春,产于太湖洞庭山的碧螺峰,俗名“吓煞人香”。条索紧结,蜷曲似螺,是不可多得的上等好茶。苏绣,苏绣的历史可追溯到2600多年前的春秋时代,苏绣与湖南的湘绣、四川的蜀绣、广东的粤绣并称为“中国四大名绣”,并为四大名绣之首。。苏绣的题材以人物、山水、花鸟、动物为主,有绣片、册面、屏条、屏风等用途。

    苏州河上,阳光明媚,轻风拂面杨柳青。凌未风走在长堤上,感觉河水犹如多情少女的眼神。清澈透亮,轻轻荡漾,犹如在他寂寞的心田,缓缓流淌。突然前面人群,一阵骚动。

    长堤上走来两对红男绿女。走在前面的一对,女的眉黛弯弯,眼波流转,身材高佻;男的身材与她一般高低,却头大如斗,浑然一副猪肉佬的样子。这两人走在一起,羡煞了多少双无比妒忌的眼睛。如果眼光可以杀人,这个猪八戒,早就死了无数次了。女的叫做陈思思,甜丝丝的女孩,陈大小姐,通吃伯陈其的宝贝女儿。她若是认为月亮是方的,也没有人敢反对。除了杨大头。杨大头就是猪八戒,猪八戒就是杨大头。虽然他的相貌差了点,但绝对是当今青年才俊中的佼佼者。

    走在后面的一对,女的娇小玲珑,面带桃花,摸样儿煞是惹人喜欢;男的身材高大,他穿着很随意的那种敞开胸怀的短袖襟衣,却在脖子上系着一条鲜艳的耀眼的红丝带。人群中早有好事者,认出了秦革。人们可以不认识猪八戒,不认识甜丝丝小姐,但人们不可能不认识秦革。秦革是当今少年最仰慕的英雄。陪在他身边,小鸟依人的,自然就是陈心。小甜心,甜丝丝小姐的贴身丫鬟。这丫头,迟早是要嫁的。看她现在陶醉的样子,就知道。

    霎时间,人们就将秦革周围围了个水泄不通。凌未风远远望去,只看到杨凡平淡无奇的脸,脸上带着自信的神态,正低眉顺耳地跟陈思思说着什么。人们暂时忘记了对猪八戒的嫉妒,都极力的围观秦革。很给力。陈心撅起了小嘴,很无奈地说,“看什么嘛,看。有啥好看的。散了,都散了,快散了。”她娇弱的声音,被淹没在汹涌的人潮之中。秦革已经习惯了,他挺直胸膛,接受人们无比敬意的瞻仰。

    凌未风摇摇头,朝人烟稀少处走去。走得半里路,快要走到平门桥,突然前面人群又是一阵骚动。这次又是哪个大人物出游了呢?是岳环三,岳大侠!人们惊呼着,奔走相告。

    岳环三,据说是南直隶除了南京城之外地头上相当有分量的人物。他所控制的江湖利益,至少不会低于寒食帮。但他的势力是无形的。有时候,无形的势力,比有形的势力更可怕。最可怕的是他跟当今武林三巨头之一的楚念云有着特殊的关系。他的如花似玉的老婆,据说在未嫁与他之前,是楚香帅的情人。楚香帅为了补偿他,将武林中的视如至宝的三分归元气,传授于他。

    苏州河的水,真是清澈。那种青青的颜色,无比的受用。乌篷船,纤纤细手,巧笑倩兮的那个江南女子,她是谁,她在哪里?正自寻烦恼之际,香风拂面,一袭青衣,从身旁翩然飘过。看不清楚她的脸,只看到满头青丝,插了一支很寻常的那种银钗。,胳膊下夹了把青绿色的油纸伞,莲步轻移,在他数丈远之外停了下来。他看到了她的脸,稍圆,有酒窝,浅浅带笑。

    水中的鱼儿,似乎看得出他的心思。他的心思,已经在不远处。青青的衣衫,青青的眉黛之间了。思索良久,他轻声说道,“姑娘难道对岳大侠不心怀向往么?”

    那女子不经意的瞟他一眼,淡淡说道,“这位公子,你是在跟我说话么?”

    “难道还有其他人跟你说话么?”凌未风环顾左右。人们都在奔跑,唯恐岳环三片刻之间便会消失得无影无踪。大家都纷纷奔向平桥,平桥已经熙熙攘攘。

    只有他,跟她,是站在那儿的。有清流的柔波,有畅游在水波里的鱼儿。凌未风笑,“除了姑娘,在下怕再也找不到个可以说话的人。”

    那姑娘微微点了点头,“公子你一个人,实在是有点儿孤独。为何要一个人呢?”

    “因为在下生性不喜热闹。”

    “但你。。。。。。却耐不住寂寞。”

    “姑娘眼光好锐利。请问。。。。。。”

    那姑娘已经打断他的话,“你故意跟我搭讪,目的就是想问我,叫啥名字,家住何处。然后你就有机会,登门纠缠,说些无耻的甜言蜜语?”

    凌未风愣得一愣,脸色一红道,“姑娘果然冰雪聪明,在下心里所思所想,都逃不过你的法眼。不问也罢。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世间少女,无不多情怀春,对秦革秦少侠,岳环三岳大侠,无不心醉神迷。姑娘为何却冷淡置之,视其为无物?”

    “世间好的东西,你也追,我也追,他也追,你怎知就是你的。你怎知好的东西,就一定非得属于你。”

    凌未风微微颔首,“的确有道理。”

    “契阔生死君莫问,行云流水一孤琴,无端狂歌无端哭,纵有欢肠已似冰。”那姑娘眉目之间,神情冷峻。默然片刻,竟然说,“公子,就此别过,后会有。。。。。。期,后会无期。”

    凌未风想起苏轼的那句词,“墙里秋千墙外道,墙外行人,墙里佳人笑。笑渐不闻声渐悄,多情却被无情恼。”

    不对不对,她刚才有笑过么?她也是路上行人啊,她既不笑,也不跟他有一墙之隔。她翩然而来,又飘然而去,跟他隔的,岂止是千山万水啊。

    沿闾门巷一路往南走,在重檐高墙之间,看到一座座大门朝南开的豪门宅邸,段家。七星碧玉刀段家,朱红的大门紧闭着,昭示着段家似乎已经遭遇的惨痛之事。

    林家,门前冷冷清清。问门口的家丁,家丁无精打采地告诉凌未风,姑奶奶林丽芳并没有回苏州。她的夫君齐风劲的宅邸,本就在京师。她要回家,自然是回京师的夫君家,而不是苏州的她的爹爹家。也不是她哥哥林肥雪的家。林肥雪带着林世玉出远门了,为着很重要的一件事。

    在古代,一般很少有机会出远门的。一般不出,一旦出远门,自然是非常重要十分重要的事。都是生死攸关,或者牵涉到重大经济利益。不得不去面对,不得不去拼杀。凌未风也不想问他父子,是为啥出远门。甚至没有报自己的真实姓名,也没有说明自己跟林家的关系。家丁每天都要面对外人或者来客各种各样的咨询,或者请求。也懒得问来者何人,有何事相求。

    闾门河这一代,都是世家大族的宅邸。有些凌未风听说过,有些闻所未闻。但楼阁相连,都庄严肃穆地耸立在那儿。游历了苏州,他想,也该去见高老大了。告诉她,她的身世,将那块花开富贵的和田玉玉佩交给她。然后呢,上狼山,去看一看那个病得不轻的重症病人龙天行。

    凌未风由城隍庙出来,径直朝北门而来,路过一所荒废的宅第。宅前,有高大的门坊,门坊下一个十多岁的少年,斜斜地躺睡于草丛之中。初春的阳光,恰好照在他白净的脸上,却也端庄、俊俏,还有一抹健康的稍微显得黝黑的血色,额头圆润饱满。他躺睡在那儿,有气无力,眼睛半眯半睁着,嘴巴里不断地念叨,“饿死我了。太饿了,我就要饿死了!”在他的脖子上,赫然挂着一块很新鲜的葱花果子煎饼,油光可鉴。在他嘴巴下面,脖子之间的部位,煎饼被咬出个很有创意的洞。如同在他胸前挂着把,银光闪闪的长命锁一般。

    他不断的有气无力地重复着那句话,“饿死我了。太饿了,我就要饿死了!”,身体却动也不动地保持着最舒适的姿势。他甚至懒得用自己的手,移动下脖子上的煎饼,以使他的嘴巴,能够够得着煎饼的其他部位。也好咬上几口。路边、草丛里,还有许多,象他一般年纪光景的小孩、顽童,男男女女都有。他们都玩得很嗨,却视他如无物,简直到了直接忽略他存在的程度。

    有人踢皮球,球在那少年身旁滚来滚去。尘土飞扬,沾到了煎饼上,他不动于衷。有人射弹弓,石子甚至在他额头上打起了一个包,他居然还是不动。干脆,一顽童,就在距离他不到三尺远的上风处,拉下裤子,刷刷地拉出尿来。很响,也很臊,他居然还是不动,也不以为意。

    突然,从门坊后破败的屋子里,窜出来一个约莫四十出头的疯汉子。蓬头垢面,衣服却穿得齐整。他左手拿一砚台,右手握一狼毫,具是很极品的那种,文房四宝中的两宝。有小孩冲他叫骂,还有人对着他扔石块。他浑然不觉,已经如风般跑到躺睡着的懒少年跟前。他用他的毛笔,沾满了墨,在少年左面的脸上,画了一只乌龟。

    画毕,他站起。俯下身来,仔细地端详着自己的杰作,感觉很满意。禁不住“呵呵呵呵”的傻笑起来,并且说道,“王化雨是个臭乌龟,王化雨的儿子,也是个臭乌龟,还是个懒乌龟。”

    那少年还是保持原来的摸样,不闻不问,不动弹,还是有气无力地重复着那句话,“饿死我了,太饿了,我就要饿死了!”他的意思是,我这么饿了,你们可不可以行行好啊。停下来你们手中的动作,停下来你们的玩笑跟玩乐,帮哥哥我移动一下脖子上的煎饼。又或者,好心地用你们的手,拿起煎饼,往我的嘴里送啊。你们真的忍心,看着哥哥这样活生生地饿死在你们的面前啊?

    我自己的手没空啊,要放在脑袋下垫着,当舒适的枕头的啊!凌未风简直要晕倒了。他终于明白,自己现在见到的这个少年,就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未来武林的栋梁之才的王瞬波。如果可以不动,他就绝对不动!

    凌未风走过去,真的伸手替他移动那块巨大的煎饼,甚至送到他的嘴里,让他咬了几口。可怜的孩纸啊。一定是他爹爹王化雨,这几天出远门,担心他活生生饿死,才想出这么个绝招来。烙了这么大一块巨无霸的煎饼,挂在他的脖子上,好歹也要捱到他归家。要不然,还真是杯具了。凌未风无比佩服,五体投地地说,“哥哥,我看你根骨奇佳,是武林不可多得的奇才。将来必然肩负林武重任,傲笑江湖。哥哥呀,你就努力修炼这不动神功。未来,一定是属于你的,必将是属于你的。”

    少年咬了几口煎饼,有了力气,突然睁开眼睛说了句,“我叫王瞬波,我不叫哥哥。”

    凌未风心里内个气啊,是又气又赶脚好笑啊,简直要背过气了。他无比崇敬地说,“那是,王瞬波,你究竟是喜欢动呢,还是喜欢不动?”

    “动如脱兔,静如处子,你知道是什么意思么?”王瞬波很认真道。

    凌未风摇头。突然树丛里窜出只兔子,是的,兔子,顽童们都惊呼着,甚至已经去追,可是怎么追得上?本来躺睡着的王瞬波,此刻突然鹞子翻身。翻身一跃,已经窜出数丈远之外。他身形矫健,竟然是朝着兔子飞奔的方向。

    凌未风还是摇头,嘴里不禁叹道,“疯子,简直是疯子!”

    那画乌龟的疯子,手舞足蹈,将一张满是污泥的脸一直伸到凌未风跟前,流着口水,道,“疯子,你们都是疯子!”

    凌未风皱起了眉头,他实在是受够了,这些疯子。就在他准备离去的时候,早晨在苏州河边遇见的那个青衫女子却出现在视线之内。

    她来到近前,一把抓住疯子的双手手臂,在他身上迅疾无比地点了几处穴位。疯子很安静地坐于地上,双腿盘膝。青衫女子,已经取出一袋银针,在疯子的头顶,脖子,手臂,胸前、后背,都插上了银针。

    想必,这个疯子,得的是失心疯及癫痫一类的综合症。一旦病发,便不知道自己是谁了。行为怪异,疯疯癫癫。而这女子,俨然精通医术。她的插银针疗法,想必就是华夏最古老的一种医疗方法:针灸。

    疯子终于清醒过来,告诉凌未风,他叫做于写意,是本地豪门苏家的长子。屡试不第,却于书画一道,造诣颇高,在南京一带小有名气。这座破败荒废的宅邸,曾是本朝前大学士王文龙的旧宅。传到他的儿子王化雨这代,不知道是什么原因,竟然破败成现在这个样子。只有王化雨跟王瞬波在此居住,跟野兔、野猪为伍。

    啊,凌未风吃了一惊。将来,王瞬波给这个庄院起了一个很威武很给力、很j二j逼j很文艺的名字,“福归山庄”。

    绿衫女子叫做苏小石,是浙江近海一带一座小岛杏林岛上的居民。她家祖传行医,跟于家是远亲。于写意的病,早年因科举考试不顺受了刺激发作,一直都治不好。因此,每年的开春,苏小石都会到苏州住上一段时间。使用针灸的方法,给他治病。

    “苏姑娘,咱们又见面了。”凌未风苦笑道。

    “很高兴认识你。”苏小石不冷不热,总是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凌未风想起她吟诵的诗句,“无端狂歌无端哭,纵有欢肠已似冰”实际上是未来清代情僧苏曼殊的诗句。她如何得知,难道,她是苏曼殊的前世不成?既然自己都时空转移从2005年来到1427年,又逆转了章惇存在的时代。苏曼殊未尝不可以在前世,做一个断情绝爱的冰冷女子。

    小石,这是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在温瑞安的笔下,写有苏梦枕跟王小石。凌未风一直有种错觉,这个苏小石,只有遇见苏梦枕、王小石那样的人物,才有可能,一见倾心,爱的死去活来。

    他不是,他是凌未风。他只能成,不能败。他早已经设计好了自己的一生,就算是暂时流落天涯,不过是短暂的三年。他必须步步为营,不使自己有一丝一毫的差池。他出道,就已名满江湖。他是沈梦飞,他是神秘人。他稳坐当世十大高手的位置,一切尽在掌握之中。他认为自己,能够掌握这一切。

    多少年后,凌未风都不承认他爱着苏小石,没有说出来的爱,如同未来席慕容诗中所言,“爱我,却不说,白白的,让所有相思的时光,将青春的季节,一一错过。”

    没有说出来的爱,就是错过。错了,就过了,没有机会了。现在她就在他的面前,她的容颜如此地真实。他可以闻得到她身上的气息。

    如凌未风所料的,于写意邀请他,在有空的时候,到他府上去,跟他喝酒,闲聊。更重要的是,观赏他的字画、他写的打油诗。打油诗出自唐代的张打油,吟雪,“江上一笼统,井上黑窟窿。黄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到了宋代,苏轼有关于文庙的打油诗,“文朝丈庙两相疑,当路争论众更奇;白字先生查字曲,最后问我苏东皮。”

    于写意于科场失意,疯疯癫癫。偶尔以打油诗聊以自慰,也不失为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势。虽然打油诗不登大雅之堂。目送于写意跟苏小石的身影消失在夜幕之中,凌未风才明白,充实的一天,总是过的太快。明天他将会是在哪里,她又会是在哪里。一个男人,心里有了一个女人,他的麻烦就来了。所以,他总是毫不犹豫的,将这些麻烦,无情地抛在脑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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