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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姑苏城外寒山寺 > 第124章 122洞察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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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午时分,于忘相坐在南门外,当初他遇见凌未风、沈钟麟时一起喝酒的那家小店,一个人,要了两碟小菜,一壶热酒,漫饮独酌,显得很孤独,很落寞。

    南门外,这一带,所有地盘的地契,全部已经被他买下来了。仁宗以来,当朝休养生息,抚平战争对百姓的创伤,并果断地从安南撤军,中土的工商业迅猛发展,开封城亦在其中,极尽繁华。

    河南布政司衙门,已经有意,要拆除开封城东南西北各处的城门,只保留城墙跟门洞,不再在夜间关闭城门。就是说,过去由城墙包围的城市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城市发展的需求,城区已经在城墙以外,以极快的速度扩张着。

    看准了未来的无限商机,于忘相买下了城南这片地盘。城东的地盘,却是由仗义山庄掌握着,仗义山庄,跟河南布政司衙门的左使吕明端关系良好。城北是中原首富周福祥的产业,归于开封城富豪周彪名下。周彪是周福祥的合伙人之一,跟河南省巡抚司徒森,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关联。

    城西,则被财富帮跟少林派瓜分。财富帮在开封的秘密外围组织,叫做宏发祥,拥有城西百分之四十的产业,少林派则拥有百分之六十的产业,他们都是开封府知府王亮及其众多下属的生财机器。

    长期的纵情犬马声色生活的他,显得有点儿疲惫。但是,每当他握紧拳头的时候,他感觉自己就象流落东北边陲的武林神话李祚庥一样,浑身充满了劲力,飞刀在该在的地方,这是李祚庥。劲力在该在的地方,这是于忘相。

    跟杨羽裳在一起激情的日子,仅仅维持了一个月不到,在元宵节的鞭炮声中,两人分道扬镳。

    杨羽裳说,“我看中了开封府大宋御街的一座宅院,很便宜的,只需要八万两银子,买来送给我,好吗?”

    于忘相说,“不好,你在开封不是已经有宅院了么?在京师、保定府、南直隶跟广州,你拥有的宅院,至少不下六处,你要这么多宅院干啥?”

    “那你要完人家一次,还不是想要第二次,你要了人家一个人,还不是想要别的女人?”

    “要女人,跟要宅院,完全是两码事,你别给我混为一谈!”

    “不嘛,我喜欢,人家就要,你不是说爱我嘛,爱我就得把那座宅院给我买下来。”

    “爱你就得送你东西?那你不是也爱我,你也送座宅院给我啊!”

    两人不欢而散,临走前,杨羽裳恨恨的威胁道,“我要让龙听寻帮我出气,非得打断你这个小气鬼的三条腿不可。

    于忘相哈哈大笑,“你的前男友,的确有能力打断我的三条腿,但是你别忘了,我同样有能力,打断你前男友的三条腿。再说了,龙听寻很怕死的,他到处树敌,光一个上官问鼎,就够他头疼了。你去问问他,愿不愿意打断我的三条腿,我倒是挺乐意的。。。。。。”

    杨羽裳自然是愤愤离去,当然她不敢让龙听寻出面报复于忘相。这样,岂不是明白的告诉龙听寻,她跟于忘相的私情?其实,龙听寻也不是很在乎她跟别的男人的私情,比如那个贱、人、苏宛儿,还不是到处跟男人鬼、混。龙听寻为着恒日财团的事务,以及跟财富帮的纠纷,焦头烂额,才没有闲心来管她的这档子烂事、破事。她气了一阵子之后,去了广州。

    这个占有欲极强的男人,一个人,在属于他自己的产业小店的摊位上喝酒,小店老板却不知道他是自己的东家。他一个人,坐在靠近最东边的一张小桌,显得很落寞。阳光照在他疲惫的脸上,眼睑有些深陷,那是昨晚他极端的放纵的结果。他喜欢在烟花柳巷中徜徉,象传说中的柳永,柳永有才,有诗情画意。他有财,有无边无尽的欲望。柳永不但浅斟低唱,还把浅斟低唱写下来,流传千古。他不知道,百年之后,人们是怎样评价他的。只争朝夕吧,他总是这样想,想着想着,想起两个人来。。。。。。

    曾淑清坐着马车,从他面前经过,他冲她笑。她的脸上有诡异的笑容,其实他知道,她去城南的一座庄园,跟驻扎开封府的五军都督府第九十二千户所千户---万一新幽会。为了掩饰她的尴尬,她故意说,“我去城南钓鱼,你去不去。听说那儿的鱼又肥又鲜美,晚上我做鱼头汤给你喝。”

    女人就是这样,很善于掩饰自己的真相。其实对于他来说,一切真相,尽在眼中。他说,“不了,我还有事,你一个人去吧。”

    “那我去了。记得晚上,过府中来喝鱼头汤。”

    于忘相笑,笑得酒喷了出来,他摇头,“我晚上也没空,祝你玩得尽兴。”

    “那我去了。”马车绝尘而去。论关系,他跟曾淑清,还是很好的,虽然他对她提不起兴致。他的确从来没有想过要跟她在一起,因为她实在太老了,年轻的女人那么多,他忙不过来。

    今天真是怪事,对女人忘情绝义的他,居然看到第二个女人从他面前经过,是徐双双。她的身材发育得越来越好,她骑着沈钟麟送给凌未风的那匹好马,从他面前经过。大多数男人,看到她曼妙的身材,身体都会不由然的发生生理变化,于忘相也不例外。但是,他不能对徐双双下手,他是凌未风的妹妹,也是他的妹妹。这个饱经摧残的女孩,逃离魔窟之后,生活得很快乐。她发育得很好,很健康,身材不但曼妙,也矫健。甚至她也花点时间练习骑马,学习武术,她将楚香帅的排山倒海掌修炼到两份功力。她的未来,还是个未知数。

    “于大哥,怎么一个人喝酒,要不要我陪?”她很乖巧,惨痛的经历,变化多端的命运,使得她不但生理早熟,心理也早熟。

    “不用?你还是去办你自己的事吧,对了你要去哪?”

    “于大哥你忘了,今天是跟仗义山庄对账的日子,咱们山庄的财务总管临时有事不能亲自前往,让我代为办理。”

    “哦。”于忘相麻木地点点头,太多的事务,使得他经常失眠,恶梦连连。每次从梦中醒来,都出一身的冷汗,他感觉自己的精力,大不如前,有些健忘。很多事情,都让他直接忽略了,或者渐渐遗忘。“去吧。别贪玩。对了,要照顾好这匹马,这匹马,是我跟凌未风,跟沈钟麟友谊的见证。”

    “于大哥尽管放心好了。”徐双双快马加鞭,往东绝尘而去。

    洞察真相,掌握资源------金钱、权势、地位跟美色在手,这就是于忘相生活的全部意义所在。

    阳光下,于忘相醉眼朦胧,那种感觉,好极了,远处传来女声歌唱,“山长水远,在别人的怀抱,你是否感觉快乐?”

    一个人,其实也有一个人的快乐,不是么?

    随缘而住随遇而安,任它红尘扰扰,吾自一瓢往来。遇见任行远,对未来的刘卿影影响巨大。任行远一直影响了他整整十年,但是,他却做不到任行远所能做到的。他是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无论是感情、婚姻、事业,抑或是兴趣爱好。在文学这条路上,如同世间所有的路,走得艰难,坎坷。

    8058年时空法庭在询问他,为何放弃在2005年的一切,去大明朝流浪,他说,“没意思,我感觉那种生活,真的没意思,我说不出来,我不知道,谁该来为此负责。我家里很穷,我的父母很穷,到了我,还是穷。”

    时空法庭的法官,包括陪审员,都全体沉默,他们心里明白,谁该为此负责,但他们不说。

    小时候,父母经常吵架,这倒是其次。每次,母亲说,没有米了,该买米了,父亲总是别有用心地问,“买米是需要钱的,钱从哪里来?”是啊,钱从哪里来?

    母亲除了哭,再没有别的法子,受父亲的气时哭,受外人的欺负时也哭。刘卿影对婚姻,对家庭很失望,对女人很失望。

    在他所处的那个时空,他是个异类,他不懂得怎样经营自己的人生。为什么穷?而那些曾经认识的人,曾经是朋友的人,一个个都跟他分道扬镳。他们中很多人,飞黄腾达,畅享荣华富贵。他悲哀的叹道,我的人生,已经走错了,没有回头路可走。

    一件突发的事件,改变了他的一生。他逃了,从2005年,乘坐时空母舰,逃到了大明朝!

    认识任行远后,他开始写作,甚至跟着任行远去泡妞,是任行远泡妞,他在旁边当电灯泡。那时,他的诗意、才情有了质的飞跃,甚至,跟着任行远,学习与人交往,为人处世。他不懂得变通,不善于见风使舵。但是,他渐渐也沾染了任行远的习气,至少口才方面,锻炼得很好,也能够跟他熟识的人,亲近的朋友,侃侃而谈。

    任行远为了生存,什么事都做,他跟一个大他很多岁、其貌不扬的女人拍拖,不为别的,只为了她跟她家的赞助,以能够完成在郑州的中专学业。为了贴补开支,任行远在学生当中,开展租书业务。那时流行岑凯伦、琼瑶,当然还有金庸、天才小说家,任行远至少投资了二三百元,买了当时最流行的言情小说跟武侠小说,大约七八十本。

    刘卿影就是那时候,认识的陆临渊,那个天才小说家笔下,四条眉毛,极具魅力的男人,他彻底迷上了天才小说家。从任行远那儿拿书看,不需要支付租金,这就是任行远看得起他的地方。但好像一直到后来,他都无以为报。毕业后,他跟任行远各奔东西了。在2005年前后的现实里,他俩隔着山重水远。

    现在他来到了大明朝,在广州城北的白云山,见到了陆临渊,陆临渊杀死了他的好朋友周锡权。因为周锡权跟陆临渊的矛盾,已经不可调和。当矛盾不可调和的时候,就会爆发冲突,甚至是战争,这就是人类,自古以来莫大的悲哀。天才小说家看得清楚,他也看得清楚。要不是看透了,他怎么会,一个人,来这大明朝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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