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页   夜间
爱笔楼 > 姑苏城外寒山寺 > 第121章 119难念的经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爱笔楼] http://www.ibiquzw.org/最快更新!无广告!

    小城很静谧,有风吹来,凌未风一个人,坐在阳光里,抬眼,看到远山上冰雪闪亮的光芒。现在他想到一个问题,什么是真爱,什么样的爱是真的,什么样的爱是假的。他的身体微微在颤抖,很显然,在未来的那些岁月,他没有爱,没有真爱,他有的只是纯本能的宣泄,跟面对无边无际茫茫宇宙感觉荒芜的那种恐惧感油然而生出的放肆需求,他由着自己,让痛苦的灵魂得到哪怕是飞蛾扑火般短暂的快乐。

    姬冰虫带着他的驼队回航了,凌未风支付了预先说好的费用。驼队抛下他们,留在亦力把里边远的这座小城。在小城四周,西面、北面,是茫茫的塔克拉玛干沙漠,东面,是沼泽地,南面,是冰川高山,生命的禁区。如果他们要回航,在若羌,可以找得到象姬冰虫那样熟悉沙漠的向导,跟熟练的驼队。

    你究竟想要什么?李思谊问,他看得出他不喜欢这种大队人马的热闹生活,他喜欢安静,喜欢清静,他总是一个人住,绝对不允许任何人进他的房间。他看得出来,那是他的一种习惯,一种由来已久养成的不能更改的习惯,他这个人,不像他的年纪所应该有的那种深沉。

    可是凌未风无法回答他,每个人总有每个人的目的,不是么?达到了目的就走,每个人都是这样的,现在他达不到目的,他也想走,他想抛下这些人,一个人走。

    那你究竟想要什么?凌未风反问道。李思谊也无法回答他这个问题,他所肩负的皇帝交给的绝密使命,除了陈干烈知道以外,休想再让他告诉第二个人。他不想走,千辛万苦,终于到达这座边远小城,终于离冰风谷那么近了,简直是近在咫尺的那种感觉,他甚至已经看到了萧胤禛的音容笑貌。传说中的萧胤禛,是个很有魅力的男人,比世上大多数男人,更能够打动任何人的心,无论男人或者女人。

    现在他还想不清楚该如何对付萧胤禛,但钟秉强的出现,使他有了一个主意。萧胤禛不是号称拥资千万两么?这些资财,足够组建多少人的军队?与其替皇帝试探他的口风,跟他内心真实的意图,不如借着千载难逢的机会,萧胤禛跟他的宝贝女儿萧陌雪都外出了,取了他家的不义之财,断了他起兵造反的后盾,彻底绝了他家反攻华夏的念头。

    钟秉强是亦力把里若羌一带,比较出名的雇佣兵。他是汉人,祖上由关西迁居到此,在当地有良好的社会关系。他年轻,精神充足,生命力旺盛,用一把普通的波斯弯刀,武功不弱。边城的大盗萧失意,是他心目中的偶像。

    这儿顺便说一下,特勤、特种兵、雇佣兵跟杀手的区别。特勤,他们通常以秘密方式执勤,针对境内威胁,以保障政权安全为目的的雇员。特勤的目的不是维持法律秩序,而是维持当权机构免受攻击,并且经常用作广泛的迫害的工具。锦衣卫跟东厂的雇员,说白了,就是特勤。

    特种兵,组成特种部队单位人员,是一些国家军队中担负破袭敌方重要的政治、经济、军事目标和遂行其他特殊任务的特殊兵种。单兵作战能力极强,适合在各种恶劣条件下,完成作战任务。往往是战争中决定战局的重要因素。具有编制灵活、人员精干、装备精良、机动快速、训练有素、战斗力强等特点。其主要任务是:袭扰破坏、暗杀绑架、敌后侦察、窃取情报、心战宣传、特种警卫,以及反颠覆、反特勤、反偷袭和反劫持等。大明的神机营、火铳营,就具备了特种兵的雏形。

    雇佣兵,从古罗马军队中的野蛮人到后殖民主义时期被流放到非洲的欧洲囚犯,雇佣兵一直以来都被看作是一群要钱不要命的乌合之众。在很多人的理解中,雇佣兵给其他人带来的只有死亡和痛苦,而促使他们打仗的惟一动机就是钱。雇佣兵的来源很杂,一般招募雇佣兵,当过兵的是最好的,如果当过特种兵那就更好了。雇佣兵不一定全是军队成员,武林高手、甚至是强盗,也都是雇佣兵里的抢手货。雇佣兵的工资根据任务危险程度不同,兵种不同,来源不同可以分为不同的档次。招募对象包括,平民、前军人、亡命徒等,总之想要加入,通过考核就可以。比较正规的雇佣军部队,就是不管你从哪里来、不管你曾经干过什么,只要你报名通过考核就可以加入,加入后再按它的一套训练方法,训练完毕后,分到各外籍兵团部队中。

    有些政权的雇佣兵一般不通过权限机构,而是通过各个保安公司,一般多是些有后台的人物开办的,如军队前军官。保安公司一般是定向招募人员,人员素质比较高。一般配合所在地域军队在某一地区的任务,如军队或者当权机构有什么不便出面的事,就会让保安公司去做。这样风险较低,一旦失败可以一口否认。

    雇佣兵是一群靠战争吃饭的职业杀手。他们受雇进行各种暗杀、绑架、作战,甚至搞政变。揭开雇佣兵的神秘面纱,我们会发现,其实雇佣兵的成分很复杂,各式各样的人皆有,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他们都喜欢战斗,战斗是他们生命的一切。谁付钱就为谁卖命,这是雇佣兵所共同遵循的一个基本准则。在他们心目中没有是非之分。用亦力把里雇佣兵界一位很有名气的人物乌力的话讲:“现在只要有人愿意付钱给我,我就会替他卖命。我不知道什么是错。我可以替大汗歪思效劳,同样可以为大明皇帝朱瞻基卖命。”

    雇佣兵不但亦力把里有,瓦剌有,鞑靼有,大明也有,但其性质跟差别,有时候有可能跟杀手混为一谈。

    杀手,指为了一定利益进行暗杀活动,致人死命的人。一般意义上的杀手是指,以谋取酬劳进行对某个目标或者某个群体,如家庭、小团体的致命袭击。这一类的行动可能是直接突袭入目标所在的场所,直接进行致命袭击。目标一般会是比较特殊的人物。

    杀手的特点,目的只是为了收取一定报酬,导致不一定以行侠仗义为行为准则。依附于特定的集团,或者一些隐秘的社团。有计划,有专有渠道,按照一定规则进行谋杀活动。精于各种或某种杀人技能或武器,善于伪装和潜行。拥有两个或多个身份。

    大明著名的杀手集团,首推神秘赌局,势力强大的,当属魅影集团。象幽月山庄、高玉兰团队,也令人不可小觑。排名第一的杀手,是高玉兰团队的程无双,排名第二的,是魅影集团的沈重,排名第三的,是徐中原。但高玉兰团队只不过是昙花一现,随着程无双的退出,高老大的败亡,而烟消云散。作为第二杀手的沈重,任务失败,也不得不逃亡天涯。其女友纤纤下落不明,其迫不得已,加入神秘堂口青云会。

    现在若羌小城突然就热闹起来了,雇佣兵、江湖大盗、神偷、骗子、术士,云集此地,他们都闻风而来,因为萧胤禛的外出,令他们喜出望外。萧家的财富,他们垂涎久矣。而凌未风的出现,才是他们云集的最关键因素,凌未风带来了大明两位一等一的高手李思谊,跟唐诗成,还带来一位二流高手李中州。

    号称布衣神相的算命先生李布衣,也出现在小城,其他的人,都是通过他的召集,而齐聚小城的。他目前虽然是他们无形中的领头人,但是,他想要凌未风,将来做他们的带头大哥。

    凌未风作为神秘人之一,跟武林三巨头、三剑客齐名,是三沈之一,他如果不能做他们的带头大哥,其他人更别说了。江湖大盗有索拉达,华丹等,他们都是活跃在昆仑山到天山一带的义盗,正所谓盗亦有道。总之,他们不是很坏的人,因此,得到李布衣的看中。

    神偷是艾叶买买提,中土神偷司徒艺是他的偶像,身手不凡,可以在神不知鬼不觉间,偷盗任何人身上藏着的任何物品。骗子叫做刘青云,善于察颜观色,能说会道,用后世的说法,也可以是厉害的心理分析专家、跟谈判专家。其他的一些雇佣兵,有小撸撸艾则孜,好基友吐尔逊等,都是年纪不超过二十岁的年轻人,功夫很好,跟钟秉强关系密切。他们在多次亦力把里的秘密军事行动中,配合默契,是大明官军跟锦衣卫绝密情报中列为危险分子的人物。

    李布衣一生看相无数,不过是蒙人无数,那句话怎么说的?“你要是神相,肿么看不透自己的命运?自己反倒流落街头。”他经常跟亲近的朋友哀叹,我这一辈子,就这悲催的命,除了靠一个脑子,一张嘴,混一口饭吃,我还真的看不出,我有多神多能耐?现在机会来了,他肿么会放过。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这个东风,就是他们必须找一个领头人,当之无愧的领头人,非凌未风莫属。而能够说服凌未风的,他断言,不是号称布衣神相的他,也不是骗子、心理分析专家、谈判专家刘青云。因为,凌未风是个深不可测的人,他能够一眼看透,他跟刘青云,肚子里有几根弯弯肠子,有多少坏水。非得钟秉强出马,才可以说服凌未风。

    广场上的水池里,矗立着一座汉白玉石雕女像的造型,四周有喷泉,高高洒落的泉水,滴落在水面上,溅起无数的水花。一个小女孩,在泉水边奔跑,咯咯的笑着,小女孩的娘亲,一位二十多岁的少妇,在她身后,用少数民族语叫道,“宝贝,慢点,别摔着了。”

    广场一侧,有服饰各异的男男女女在跳舞。钟秉强跟小撸撸艾则孜,好基友吐尔逊混杂在跳舞的人群中。

    一个卖花的小姑娘,从广场这头走到那头,在叫卖她手中的花朵。那些花朵,是细碎的红色,很鲜艳。但是,没有人理睬她,她不断地在人群中穿梭着。

    一个跛脚的乞丐,从凌未风所坐着的旅店餐厅中,被老板娘赶了出来。老板娘在他身后骂骂咧咧地抱怨着,乞丐很失落地从凌未风身边走过,瞧也不瞧他一眼,走向广场中的喷泉。

    钟秉强已经从人群中转动轻巧的身姿,舞动曼妙的舞步,经过卖花小女孩身边,花10文钱买了她一束花。他继续向凌未风的方向跳舞,经过乞丐的身边,犹豫了半晌,扔出一钱银子,正好掉在乞丐手中拿着的那个破碗里。

    那个奔跑的小女孩,在钟秉强的跟前摔倒了,钟秉强俯身把她抱起,来到年轻的妇人身前,跟她亲切地交谈。然后亲了亲女孩的脸,将女孩交给妇人,让她抱在怀里。

    凌未风开始注意,这个很帅的混血儿的年轻人,他的父亲是汉人,但是娘亲,却是蒙族人。

    明眼人,或者多疑如凌未风的人,都知道,这一切,是早已经过了精心布置的布局,是假象。但是,这个年轻人,脸上的笑容,却是真实的,真切的。他的眼神清澈如水,你想不到他在杀人时,干净利索的动作。杀人时,他是不考虑,什么是对,什么是错。

    但现在,在这座宁静的小城里,在这座欢乐的广场上,以合理身份出现的他,却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凌未风喜欢这样的年轻人,在未来,他也曾经,有过清澈如水的眼光,跟纯真的纯洁的笑容。

    后来,一切都变了,青春象一条清澈的河流,流着流着,便变成了臭水沟。无数的挫折、失落,渐渐的,他的心变冷、变硬,他不再相信任何东西,甚至不相信自己。他离开了那个本来存身的2012年前后的时空,到大明来。他究竟是个勇士,还是个懦夫,每当他这样问起自己的时候,心总是在一阵阵的抽搐。

    凌未风说,“年轻人,你的舞姿很美,看,广场上的姑凉,都对你投来了爱慕的眼神。”

    “这位兄台,你不妨也过来,跟我们一起跳起来?”

    “可是,我不会跳舞,也不会唱歌,我这个人,真是太笨了,没有姑凉会喜欢我。”凌未风无比惆怅地说道,他眼神望向远山上闪亮的冰雪,眼神里充满了寂寞。

    “这样啊,那么,你请我喝一杯。转头,我给你介绍,认识我们这儿很美的一个姑凉,人们都叫她小洛雪。”

    凌未风苦笑道,“我不喜欢洛雪,也不喜欢叫小洛雪的女孩子。”

    “那么,你喜欢什么样的女孩?”

    “我什么样的女孩都不喜欢,我只喜欢我自己。”

    “象你这样的生活,岂非无趣得很?”

    “实在是无趣得很,甚至有时候,我觉得,干什么都无趣,包括喝酒,还有我已经彻底腻味了的别的事。”

    “其实你很坏,你嘴里说不感兴趣,其实你心里却恨不得,夜夜,能有象洛雪一样的姑娘跟女人,陪伴你,时时刻刻,享尽人间春色。”

    “算你狠。”

    钟秉强开始介绍自己,当然是合理的身份,不是那个不合理的雇佣兵的身份,他表达了自己对凌未风的仰慕之情,他说,“凌兄,就是中土大名鼎鼎的神秘人之一,绝顶高手,三沈的沈梦飞。小弟我素闻凌兄大名,心向往久矣。”

    凌未风笑,这样精心的布局,如此千穿万穿不穿的马屁。他跟钟秉强对饮了几口由波斯进口的琥珀色的葡萄美酒。在未来,他们喜欢喝啤酒,但是,现在没有啤酒。

    钟秉强的眼光也望向了冰风谷的方向,那儿冰雪闪耀,在阳光下,显现着奇异的光彩。他叹了口,悠悠道,“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凌未风喷了一口酒道,“这种说法,已经是陈词滥调。”

    “凌兄有何高见?”

    “不要皇帝,任何人都平起平坐,和睦相处。”

    “谈何容易?”钟秉强哆嗦道。

    “谈何容易?我们总认为,杀人、强迫、奴役别人,比这个实现起来,容易得多。”

    “事实上,就是如此。”钟秉强有了些酒意,脸涨得通红,“那上面,那家姓萧的人,他们过得帝王般奢华的生活,难道是天经地义的?他们的财富,是他们的祖上,收刮来的,是不义之财。”

    “那又如何?”凌未风嗤之以鼻地笑。

    “杀上去,将这些不义之财,全都取了去,你我,也好,畅享荣华富贵。”

    “凭啥?”

    “凭我手中这把波斯弯刀,跟你那无所不克的坚强的意志。”

    “杀上去,杀死他们,然后夺取他们的财富,这岂不是强盗行径?”

    “他们的祖先是贼啊。巧取豪夺的来自于民间的财富,虽然传给了他们,但他们也还是贼啊,贼的后代,就是贼。”钟秉强愤愤道。

    “嗯,有些道理。其实应该这样说,他们的祖先是贼。他们是贼的后代。”

    “有一帮人,需要一个首领,你就是最当仁不让的合适人选。”

    “我早就知道,你今天所做的一切,都是装出来的,你这个无耻的骗子。”

    “我是骗子,我骗过人,也杀过人。但,我是真心的,我是真心,希望那个卖花的女孩,能够将卖花换来的钱,交给她倚门而望的羸弱的父母;我是真心希望,那个要饭的,能吃饱饭,睡个安稳觉;我也是真心的,要扶助世上所有的小孩纸,令他们有温暖的怀抱,跟真心的笑容。”钟秉强的眼角有泪,似乎想起了过去,幼小时的那些不愉快经历,那些难忘的苦难的时刻在煎熬中度过的时光。

    凌未风的鼻子酸酸的,强盗跟义士的区别在哪里?强盗就是,你杀死了强盗,占有了强盗的一切,然后摇身一变而为强盗,让后代子孙,变为强盗的后代。义士就是,为义字起事,登高一呼,取来不义之财,匡扶社稷,弘扬正气,建立新的秩序,那个传说中人人向往的公平公正公开的新秩序。

    酒喝得很高的钟秉强,站起身来,“凌兄,我醉了,我要回去睡觉了。你保重。”

    “小钟,你,你也保重。”

    李思谊跟唐诗成很适时地出现。“你们是来做说客的么?”凌未风醉眼朦胧道。唐诗成的左手,一直握着他的那柄包裹在布里的奇形怪状的离别钩,他冷冷说道,“他是,我不是,我是来问你一些问题的,这些问题,本来在龙门客栈,就该问你的了。”

    李思谊自顾自地斟了一杯酒,喝了一口,赞道,“嗯,酒不错,人也不错,我也很喜欢那个小伙子。我看的出来,你很喜欢他,对他的话,似乎有所心动。”

    “接着说。”凌未风拿醉眼去望他。

    “我突然找到了我活着的意义,一直以来,我不知道我该做些什么,去向何方。你知道,瞻基是我的好朋友,如果能杀上冰风谷,取了萧胤禛的财富,也算是间接的,替我的好朋友,小小打击一下他的敌人的嚣张气焰。”

    “我们每天都可以找得到,活着的意义,不一定非得杀戮抢钱。”

    “杀戮抢钱,这是人类永恒的主题,难道你有更好的建议?”

    “总有一天,你们会明白我的,我会证明给你们看。”凌未风喃喃道。

    李思谊说,“我想说的话说完了。唐兄,你说,不需要我回避吧。”

    唐诗成左手倒了杯酒,喝了一口,“不必,我唐诗成的事,没有见不得光的,人人都可以知道。”

    凌未风叹息道,“你又想问吕诗文的下落,是吧?她死了。我去到临贺侯封地里那座带温泉的小屋时,谁也没有见着。但是后来水袖告诉我,吕诗文死了,是狄小侯派人杀死她的。因为他绝不容许,绝不容许,吕诗文的心里有你。”

    “你这是什么意思?”唐诗成的额头上青筋暴涨,他左手握住了他的离别钩。

    “没有用的,我劝你,扔掉这把不祥的武器。不要以为握着它,就会有安全感,你应该象我一样,相信自己的手。”

    唐诗成的眼里有火在熊熊燃烧,“为着狄小侯,我已经失去了一只右手跟胳膊。我,我连吕诗文都失去了么?那么,我活着又有什么意义?”

    “你活着的意义,就在于,要等着,云夫人给你补偿。她老公黄老爷欠你的,不是么?”李思谊叹息道。

    “世上不只有吕诗文一个女人,还有很多女人,比如龙门客栈的莫问谁,比如云夫人的贴身侍女公孙红、公孙紫,她们都很可爱的,不是么?”凌未风抓住他握着离别钩的手。渐渐的,他松开了离别钩。凌未风继续说,“你应该考虑一下,不要让你爹爹的往事,不要让吕诗文,影响着你的一生,你还年轻。”

    唐诗成在痛苦之中不能自拔,他放开了离别钩的手,又握住了酒杯,一个脆弱的无助的男人,不是依赖于对女人的情感,就是依赖于对武器的依靠。又或者,酒才是最好的忘却痛苦,抚平伤痕的良药?

    那天整整一天,凌未风都一直坐在广场边上,旅舍的院落里,一边喝酒,一边跟人交谈。他感觉到,那天,是他一生中最充实的一天,有那么多人来跟他谈事情,谈心。他是那么重要,在他们心目中,弥足珍贵。

    李中州来跟凌未风发牢骚,“姬未来不是这样待我的,跟姬未来在一起,我每天娇妻弱子,过的很幸福。现在,南宫他,他居然让我来当他女儿的保镖,他简直是欺人太甚,他简直是在侮辱我。我李中州,好歹是个分舵主之才,简直是大材小用!”

    “姬未来已经死了,你还活着,好好珍惜吧。”

    “小雨这个死丫头,死活不肯跟我回家,把他交给李思谊吧,我又不放心。这个李思谊,从小到大,所做的事,让他老子闹心得很,我真担心小雨跟他混在一起,不会有好果子吃。”

    “小雨是个好姑凉,但是,她还年轻,也许她还不明白,李思谊内心真正的想法,她不过是李思谊拿来对付云夫人的挡箭牌。谁知道呢,唉,她们之间的关系,乱得很,我头都大了。”

    “我真的很令人讨厌么?需要他找一个挡箭牌,来敷衍我?”莫云娘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了,她只有她自己一个人,两名贴身侍女,跟南宫雨、聂小晴一起,都出去街上玩去了。

    李中州很识趣道,“喔,是云夫人啊,你请坐,我回屋休息了。”

    “其实夫人,你并不令人讨厌。很多人都会喜欢你的。可惜,你是黄老爷的夫人,人家就算对你有好感,也不敢表露出来啊。”

    “这么说,连凌公子都对我有好感咯。我的命苦啊,家人惨死,好不容易以为嫁个好老公了会幸福,却不料,他又有了新欢。那个姓吴的,她眼睛大大的,会笑的眼睛,难怪黄老爷会发了疯似地爱上她。我就没有姓吴的那么,爱笑,我笑不出来,从天降横祸的那一天起。”

    “夫人的遭遇,我深表同情。可是,我不明白,你怎么会入了那个地方,成为黄老爷的夫人?”

    “这还得多谢李思谊,是他,要不是他,我这一辈子,就是个孤苦伶仃,无依无靠、无家可归的被世人遗弃、受人欺压的苦命人,是他,是他给了我一个非同寻常的现在。”她的眼角有泪,需要多么好的运气,才让她遇见了奇迹,李思谊戳死了孟岱,李思谊赠银助她逃离,李思谊让人送她进宫,她爱上了李思谊,却做了皇帝的女人。

    她说不出口,特别是当李思谊说,如果她再做出无法无天的事,他一定不会放过她,这样的话时,她的心象被针一样的刺。是的,她做错了,她的眼睛被仇恨蒙蔽,她杀害了那些坏人无辜的家人。可是她说不出口,不能亲口向李思谊认错。她只能这样,毫无目的的,追随着李思谊前进的方向,过一天是一天。

    凌未风很是惋惜的叹息,除了叹息,他还能怎样,这个黄老爷,这个云夫人,他们的事,不是他所能指指点点,说说道道的。“我到过麒麟寨,不知道那时我是否见过夫人你。”

    “我没有印象,凌公子是什么时候到的。”

    “应该是正月底,我也记不得很清楚了,那时,我跟我的朋友章惇,还有他的夫人张灵韵,我们到你们的寨子里购买土特产香菇跟木耳,还有腐竹。你们寨子的腐竹很不错的,我很爱吃。”

    “我经常跟姐姐上山去放牛,还有,去挖金银花,或者采蘑菇,太好玩了,没准那次你来,我就是跟姐姐上山了。可惜啊,那时没有见着你。后来,再没有后来,我的幸福,瞬间被终结在孟岱那个杀千刀的坏蛋手中。一切都变了,变得那么残忍,那么可怕,不堪回首。我记得姐姐曾经说,她要嫁一个世界上最好的男人做姐夫。可是,她还那么年轻不谙世事,她还没有经历过和别人在一起的爱情感觉,无论是被追求,还是追求,抑或是相互温存疼爱的滋味,她都没有尝过,就令人想不到的被杀害了。”她的眼睛里有火焰在燃烧,她捏紧了拳头,叫她如何能不恨。她有理由恨,她有理由用所获取的权力,来报复。古往今来,多少女人,多少人,不都是这样做的么?她们和他们,都疯了似的,将所有的心思和愿望,都寄托在那座遥远的城,紫禁城。紫禁城内,有他们狂热追求的一切。

    凌未风替她斟了一杯酒,她的手有些哆嗦,酒在唇边抖了一下,洒了出来,呛得她一阵剧烈的咳嗽。一个人的痛苦,需要以各种各样的方式来发泄出来,病是一种方式,咳嗽也是一种方式。

    一个遭遇悲惨的女人,收了一个遭遇悲惨的男人,做贴身侍卫,这是不是也是一种命运的安排,是不是也是一种宣泄痛苦的方式。当你想到,世界上,还有人比你命运悲惨、凄凉,你是不是就会有些许欣慰,告诉自己,要活下去,坚强的活下去。至少,给那个比你不幸的人,一点儿活下去的勇气,跟动力?

    他的思绪、跟她的思绪,都回到了岭南,他们的家,那儿有着许多的回忆,有着许多可以说道的故事跟话题。

    “凌公子,你将来是要回家的吧。”

    “是的,我将来是要回家的,我本来就是从外面回家的,可是,我又被齐家赶出来了,象随风吹落的树叶一样,四处流浪。可是,我终究是要回家的,我一定要再次回到我的家。”

    “你要是回到家了,就写封信,告诉我。我也要回家,我还要请你过来,请你到贺县,去麒麟寨,看着我,亲手重建我被毁弃了的家。我要黄老爷,放宽对我族人的苛政,我要我的族人们,跟汉人一起,象汉人一样,幸福快乐地生活。”

    在凌未风的一生当中,他遇见了各种各样的女人。莫云娘,也算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女纸。要不然,她也不可能,得到朱瞻基的青睐。但她与朱瞻基之间的感情,已经是另外的故事。

    凌未风多想告诉她,在未来,曾经的2001年,因为工作的关系,他走遍了大桂山的山山水水。在此前,他的生活贫瘠得一塌糊涂。是从那时起,他的命运开始出现了转机。他任职研究所的上级机构,跟一个很有钱的机构合并,他们开始有事情做了,收入也有所改善了。

    他意识不到,生活转变的同时,他的身体健康,还有心理质素,都在潜移默化的发生着可怕的逆转,他毫不知情,享受着物质生活给自己带来的爽。

    他曾经有过无数次机会,与人相爱。他曾经无数次,眼睁睁的看着,那些有自己有着默契情感的人,转身走,自己却无能为力,或者不动于衷。到后来,他刻意的放她们走,他想要的越来越多,越不可思议。他像中了魔靥一样,有样学样。

    他学自己曾经痛恨过的上司柯笑敏,他学工作旅途中所遇见的那些业主、管理者们,他沾染了越来越多的戾气和坏毛病,一发不可收拾。

    未来的遭际和经历,不堪回首。可是,他不能一一向莫云娘诉说,他说不出口。
章节错误,点此报送(免注册), 报送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