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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姑苏城外寒山寺 > 第113章 111落魄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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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未风跟江小宁上了太白楼二楼,一眼就看见了在显眼位置喝闷酒的黄路远。黄路远怔得一怔,然后笑道,“凌兄、江妹纸,这边请,来,来,跟我一起坐,喝两杯。”

    凌未风自然不拒绝,但是江小宁的脸色却显得很尴尬,他自然没有忽视她今天一天的变化,从两人神态来看,是认识的,而且,关系还不一般。

    “老板,来两斤地道的酱牛肉,一只烧鸡,一碟炒鹅肝,一碟凤爪。”

    凌未风喝不惯他们当地的胡辣汤,因此,特意要了一个汤,排骨冬瓜汤。

    黄路远跟江小宁说话的神态,很亲呢,“来,小宁,这是你最爱吃的酱牛肉。”

    江小宁勉强笑笑,“谢谢了。”她将手中碗递出去,接着了黄路远夹过来的两块酱牛肉,黄路远一边帮江小宁夹菜,一边招呼凌未风,“凌兄,你吃菜,别客气。”

    凌未风一边客套,一边心里想着,已经很明白,黄路远也曾经是江小宁的入幕之宾,如此想来,心里不禁有点儿感觉不自在,但他强打精神,装作无事的样子。

    “黄兄,跟小宁很熟悉啊?”

    “嗯,那是,怎么说呢。唉。。。。。”黄路远叹了口气,有点抱怨地望着江小宁,“我想不到你会来,竟然还是跟凌兄一起。。。。。。”他话到一半,似乎也想到了什么,竟然再也说不出话来。

    江小宁赶紧解释,“我是来收账的,这不巧,在我闺蜜水如烟家,正好遇见了凌公子,据说他武功非同一般,于是我便响应如烟的倡议,带凌公子过来游玩,也算是我的临时保镖。”

    “哦。。。。。。。是。。。。。。是,凌兄的武功,深不可测,做小宁你的保镖,那自然是再放心不过了。”他既然跟江小宁有过露水姻缘,那么自然了解江小宁的脾气、习性,自然也明白,江小宁跟凌未风目前的关系,未免心中升起一股醋意,猛的灌了一杯酒,被呛得剧烈的咳嗽,眼泪水都流了出来。

    江小宁替他擦嘴角的酒,还伸出手去拍他的背,“你慢些喝,看把你呛的。”

    黄路远喊道,“老板,再来两坛好酒,要比这个更好的酒,我要招呼凌公子喝酒。”

    老板亲自抱来了两坛二十年陈酿的汾酒,价值不菲,每坛酒售价5两,他小心翼翼地将酒坛放于桌上,嘴里说着,“黄先生,还有凌公子,江小姐,你们慢用。”

    菜渐渐上齐,摆满了整个桌子,黄路远酒兴正浓,连连跟凌未风干杯,凌未风想起未来,自己曾经是个酒虫,经常借酒浇愁,借酒发癫,借酒闹事。自从来到大明,无论是于写意家的那场酒,还是刘坏在镇南王王府所请的那场酒,凌未风都很谨慎,不敢开怀畅饮。

    他的思绪,是慢慢的,这一路的风尘,这么多的遭遇跟奇遇,各式各样的人,分明象看一部电影。。。。。。

    凌未风眼角余光,瞥到隔壁一桌,那儿坐着两个年轻人,其中一个,约莫二十多岁,穿一件洗得发白的粗布长袍,他在吃面,吃的动作很慢,小小心,生怕,有一根面会掉到碗外边,那就可惜了。他的旁边,那个年轻人比他还嫩,两人的脸很相像,应该是亲兄弟。那个更小的年轻人,早已经风卷残云,吃光了他碗里的面,正对这面前的空碗发愁。他愁眉苦脸道,“二哥,我要吃肉。这面太寡了,我感觉肚里空空,待会没力气走路啊。”

    小心翼翼吃面的人,抬起头,很英俊的样子,但眉头紧锁,有愁云密布。他叹口气,“别说是吃肉了,吃面的钱都快付不起了。”他眼光缓缓地扫视了黄路远桌上的菜,又是悠然叹息道,“这世上,忒不公,有人大吃大喝,大快朵颐,有人却连面也吃不起。想我弟兄二人,一心苦读,想考取富贵,如今看来,盘缠将尽,怕是连京城什么模样也看不到了,更别说什么参加秋后大考了。”

    年轻一些的少年,眼光瞄了过来,很害羞的样子,很快又将慌乱的眼光移走,死死盯着兄长碗里的面。年长的少年,将自己的面推过去,推到弟弟的面前,“也罢,这半碗面,你且吃了罢,我们,无论如何,哪怕,哪怕乞讨。”

    凌未风一拍桌子,恨恨道,“忒没出息的家伙,你如何去乞讨,若是人间不平不公,为何你不去抢,抢那些豪门,那些强梁!”

    白净书生望向凌未风,缓缓道,“我手无缚鸡之力,如何抢强梁,做强盗。”

    “也罢。。。。。。你兄弟,且过来,我这位黄兄,今天请客,这么些酒菜,吃不完,你俩过来,且吃了这一餐,饱了肚子再说。”凌未风的话语有些哽咽,他最看不得人家落难,看不得人家凄惨凄凉。。。。。。

    江小宁捏住了他的手,分明感觉出他心中的愤懑、不平和不满,人间的事就是这样的,你能奈何?黄路远也说,“是的,是的,这位凌公子说的不错,你俩兄弟,且过来,我请你们吃菜喝酒。”

    那两兄弟,也不客气,施施然地起身过来坐下,哥哥叫做巩增,弟弟叫做巩添,来自更西北的张掖,是进京赶考的举人。黄路远说,“我看你对弟弟,照顾有加,有情有义,这是我请你过来的原因,且受我敬一杯。”

    巩增勉强喝了一杯,脸涨得通红。“你他日高中进士,为官时,当永远记住,今日之穷困潦倒,莫贪赃枉法,做个好官。”凌未风叹息道。

    巩增诚惶诚恐道,“凌公子所言极是,我一向以我朝肖大人、郑大人为楷模,倘若他日金榜题名,高中为官,必清正廉明,奉公守法。”

    “肖不为?郑海凌,是你的楷模?”

    “没错,正是这二位大人。”

    “你认识他们?”

    “不认识。”

    “。。。。。。”凌未风突然不想说话。

    黄路远哈哈大笑,“肖大人学不得,你看他,今朝落难,进了东厂,我看是没救了。”

    凌未风跟巩增同时吃惊道,“肖大人怎么会被东厂抓去?”

    “得罪的人太多了啊。我看巩兄弟,你还是学习夏大人、龙大人,左右逢源,青云直上,做个能平息干戈、安享太平的宰相,那才是正道啊。”

    “。。。。。。”现在轮到巩增无语了。

    巩添很腼腆道,“黄公子说的没错,我也觉得,要学就学夏大人、龙大人。”

    后来,巩家两兄弟都考中宣德三年进士出身,巩增一生表现平平,但巩添却一直做到礼部侍郎的位置,看来,有才还不行,人生观、价值观很重要,决定着一个人未来发展的方向,这是后话。

    巩添就坐在江小宁的对面,这个乖巧的小正太,引起了江小宁的兴趣,她一双绣花鞋,尽往巩添的脚上踩,他脸涨得通红,不断地躲避着她有意无意的挑逗。她眼珠子一转,笑道,“小弟弟,我考一考你。”她拿出当初常护花所出的对子上联,“任天行,龙天行,天行键,自强不休。”来刁难巩添。

    巩添慢条斯理道,“这个对子,是苏州的常护花先生写出的,当时他自己就没对上,后来传到皇宫,陛下组织翰林院的学士们,以于谦为首的有才之士们,都对不出,因此,是绝对,我也无能为力。”

    “嗯,还不错嘛,至少不是孤陋寡闻之辈,看来你将来高中有望。”江小宁只好夸奖他。

    凌未风说,“你们学的那些八股,我也不想跟你们讨论,我只想问一问,你兄弟俩对大宋的新旧党争,有何看法?”

    巩增一时情绪激动,“增自然是站在欧阳修、苏轼等人一边的,新党作乱,祸害百姓。”

    巩添却是说,“王安石先生的变法,虽然有不尽善尽美之处,甚至衍生弊端,但是,我认为,他变法的思路是对的。。。。。。只不过,只不过这么好的创意,却硬生生被大家的争权夺利给毁了。。。。。。”

    凌未风也感觉出了,这两兄弟的差异,后来巩添为官,谨小慎微,但总体上,是凡事以公众利益着想,兼顾大局,因此,一步步高升,官至礼部侍郎之职。巩增作为二哥,吃苦受累,为了这个家,为了兄弟,未免有心陷沧海的苦楚之感,愤世嫉俗,后来行事偏激,一直未有多大作为。但他在文学上的成就,却比弟弟巩添要显著。编著了不少针砭时政的杂文,在当世具有一定的社会意义,总体上是积极向上的。

    凌未风看不得人家的落魄,因此,他赠送了200两,作为兄弟俩的盘缠。这一路上,他的收支,基本是平衡的,没有多少闲钱。因此,这200两只能算是解一时燃眉之急的仗义相助。

    逼迫关海涛自杀,齐风劲给了3000两,这些钱,全部用于救助瘫痪老头陈忠福。这么昂贵的救助,如此高调,他需要的是社会效应,借以表明他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并以此为契机,逐一推介推广。

    活捉唐学正,获得仗义山庄花红1000两。这个是自己玩命赚来的,就自己花了。

    于忘相给的1000两,他捐献出来,给孩子们跟乞丐圆梦,让孩子们有他们心爱的玩具,让乞丐吃一餐饱饭,睡一宿好觉。南宫骏远给的一万两,他全部捐献给了华阴县的灾民。

    因此,他不能出手太大方,在将来,他还有将近两年的时间,要在外面度过,身上的几千两银子,应该可以对付过去。

    黄路远见凌未风慷慨解囊,怎好意思不出一分力,于是他便给了80两,女人总是很小气的,她给了他们10两。如此,兄弟俩便有了290两,相当于未来六万多块钱,足以搞定,去京师这一路上的开销,在京师参加考试,及等待放榜所必须的费用。巩增感激不尽,多喝了两杯,不胜酒力,当场醉倒。巩添扶了兄长,向三人告辞,先回客栈休息。

    凌未风三人继续喝酒闲聊。从言谈中得知,陈亦欣已经很久都不在家不着家了,沈钟麟是来过欣喜城的,甚至,沈钟麟在欣喜苑里,遇见了那个心理极度扭曲的幽冥宫宫主李静。

    她说,“这世上一定有一个,完全跟她相同的人,那个人,只不过是运气比她好那么一点点,她一生都在欺负别人,而他自己,却一生都在受别人欺负。”她从来不把自己当做陈亦欣的女儿,她恨陈亦欣。她甚至,想要让自己嫁给陈亦欣,让陈亦欣占有她的身体,她要用这种非正常的可怕方式,她就是要促成这样的恶果后果,用这样的恶果后果,来惩罚她的父亲。

    如果说陈亦欣是天纵奇才的话,那么这个李静就是天生的一朵奇葩。那个尚未出生的孩纸,阿桂,他如果知道他的母亲,是什么样的一个女人,他将情何以堪?

    非但是黄路远摇头,凌未风也摇头。后世的天才小说家在他的那部小说武林外史里说,李静呆在陈亦欣身边,她居然还是处女,她竟然还是处女,天才小说家一定是开玩笑了------这个玩笑,跟天才小说家死之前,开的那个玩笑,有异曲同工之妙,他说,“为什么我的那些女朋友,她们都不来看我。”

    她们为什么要来看你?同样,不知道李静是自己女儿的陈亦欣,为什么会放着她的处女之身,而不占有她?这简直就是人类最可悲的冷笑话。

    黄路远笑,凌未风也笑,他问他,你为什么要来这儿?他心里升起一股恨意,他占有了本来曾经属于他的女人。

    我来这,就是要看这些乱七八糟的男女关系的笑话的。凌未风笑。

    黄路远也笑,原来你对这一切洞若观火,难怪汤显农要说你,是一个冷漠的看客。然后,他俩都醉倒了,醉得不省人事。

    那天夜里,只有江小宁是清醒的,当然还有巩添,这个只有十八岁,未谙人道的少年。江小宁现在就在巩添的床上,巩增就睡在另一张床上,烂醉如泥。这样的情境,真是充满了惊险、跟刺激。巩添有点儿手足无措,但他身体的那一部分,却无可置疑的变化着,在变化。。。。。。

    他只好任由她,她象一只母老虎,撕扯着他,她想要一口,将他整个人都吞掉。。。。。。

    位于欣喜苑旁边的这家静怡客栈,及其的安静。晨曦初露,窗外已是鸟语花香,凌未风站在书桌前,用他的蹩脚毛笔字写了个横幅,“明日天涯路远。落款为,戒酒戒淫,慎言慎行,与黄兄共勉,凌未风于宣德二年夏。”

    江小宁慵懒地躺在床上,昨晚发生的事神不知鬼不觉,她是凌晨丑时离开巩家兄弟所住的鸡鸣旅舍,回到跟凌未风共宿的房间。凌未风睡得很香,一个男人,在这种情况下,睡得很香,是一件幸福的事。

    巩添显然将江小宁喂得很饱,她心满意足地一觉睡到大天亮。凌未风在仔细端详着自己的毛笔字,寻思着,好歹是有进步的,其实,在未来,他的钢笔字也不写得咋样,总之,写字的天分,他没有,书画方面的才能,他不行。江小宁一轱辘爬起来,睡眼惺忪地凑过头去看,“你在写什么呢?”

    “就要跟黄兄告别了,我写了一幅字,送他。”

    “明日天涯路远。。。。。。。这是谁的词?”

    凌未风说,“一位老前辈,移居海外了。明日天涯路远,问谁留楚佩,弄影中州。咦。。。。。。”他顺手在另一张纸上重复写下了梁羽生的这三句词句。他在路远二字上面画了个圈,然后在旁边写上黄路远的名字,又在楚佩两字上面画个圈,在旁边写上楚佩南,在弄影旁边写上胡弄影,中州旁边写上李中州。

    “这些都是什么人?”江小宁全身酸软,趴在他的肩头,伸手抱紧了他。。。。。。

    “奇怪了。。。。。。”难道冥冥之中,会有这样的巧合?梁羽生的词句,竟然将大明这些人的名字都写在其中?他陷入沉思,连江小宁的柔软的手的抚摸,都被他直接忽视忽略了。江小宁见他不响应,便打了个呵欠,一直靠着他,眼睛感觉很困。

    “这个,楚佩南,是擎天剑派的弟子,武功很好,我最先认识他,后来是李中州,接着是胡弄影,虽然我没见着胡弄影的面,但是,我知道有这么个人,现在是黄路远。。。。。。难道,还有另外三个人,他们的名字会是什么?明日,应该是一个,天涯,也应该是一个,问谁是一个。你有没有认识的人里边,叫这些名字的?”

    “问谁?问谁,难道是莫问谁?她是玉门关外龙门集市龙门客栈老板莫笑遥的宝贝女儿,我跟沙。。。。。。沙里拨,每次进出中土,都要在龙门客栈落脚歇脚的。因此,跟老板的女儿莫问谁,也算是认识的。嗯,明日?难道是耶律明日?他是瓦剌国左丞相耶律宗周的儿子,跟沙里拨交情很好,因此我也认识他。至于,这个天涯,我认识的人里边,没有叫做天涯的。。。。。。”

    凌未风有些豁然开朗的感觉。他抱住了江小宁,就是一阵猛亲,但是由于昨天酒喝得实在是太多了,他的脑袋现在还隐隐作疼,两人亲热了一番,便作罢,该去吃早餐了。按照原来的计划,凌未风出西门,直接取道武威去白云城,江小宁由西转向南,回兰州。黄路远来送行,凌未风将自己写的字递给他,“黄兄,就此一别,希望你有一个好的未来。”

    “作为快意王的死士,我没有未来。”黄路远苦笑道。这也是他不敢结婚,不敢对任何心爱的女人说,要与之天长地久的原因。

    “有,你有的,说不定,陈亦欣很快就死掉了。”

    “他会么?武功盖世,青春正当年,他怎么会死?就算是沈钟麟,也未必能奈何得了他。”黄路远不相信。但凌未风的话,似乎暗藏了玄机,谁知道呢?

    “如果有一天,我需要帮手,我希望你能够来帮我。”凌未风说。

    “如果有一天,我能够有自由身,哪怕山长水远,艰难重重,我也会去,跟你在一起。”黄路远痴痴地想了一番,很多时候,那些绝望了的人,都感觉,想也白想。所以,他们放纵,挥霍,青春跟生命的一点一滴。。。。。。

    “小宁,我走了。”凌未风说。

    “我们会想你的。”江小宁鼻子有些发酸,她勉强笑道。凌未风的马车突然加速,在官道上奔跑,绝尘而去。黄路远跟江小宁望着尘尽处,无限惆怅了一番。

    “我也该走了。”江小宁慵懒地笑笑。

    “来,下车,让我抱抱你。”黄路远当着马车夫的面,也不避嫌。

    “不,不要这样了,那已经是过去,我不想你这样,这样会伤害你的,会令你们彼此心生怨恨,以至于反目成仇,那不值得。”江小宁邃然道,她真的不想,她生命中的这两个男人,将来为了她而翻脸。

    “他是个聪明人,他不会的。”

    “其实你何尝不是?”

    “那好吧,我就送你到这儿,一路顺风。对了,你说,是我的主人陈亦欣先死,还是你的主人,沙里拨先死?”

    “我希望他们同时死,就是现在,此刻,一同死翘翘!”江小宁恶狠狠道。

    黄路远哈哈大笑,“够狠,我就喜欢你这样。好,我回去练剑,如果有可能,我先替你杀了沙里拨,再去杀陈亦欣!”

    “你保重。”她忍住了要夺眶而出的眼泪,一个男人,无论他做不做得到,只要说出来了,就能够感动女人。因此,那些情场得意的男人,总是会说,花言巧语,豪言壮志。。。。。。

    事实是,黄路远很快就解脱了。陈亦欣死讯传来的那天,他将自己灌得酩酊大醉,他心情实在是畅快开心极了,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在为陈亦欣伤心呢。江小宁的命运,就不是那么好了。大概是一年半以后,沙里拨来兰州住了一个月,她怀上了沙里拨的孩子,后来生下来,取名江之南。沙里拨在他七十岁的时候,他的最年幼的一个孙子结婚的那天,良心终于发现,他给江小宁自由了,将在中土的所有产业,全部归于江小宁的名下。那一年,江小宁四十岁,她再没有嫁人,孤独终老一生。此是后话。

    后来,江小宁有一次在跟水如烟谈心的时候,伤心大哭,在田庄、房屋、银票跟心爱的男人之间,她始终无法选择心爱的男人。世俗中大多数女子,她们跟她们的丈夫,平平淡淡、庸庸碌碌地过完辛劳的一生。但她不是,她不能够,小时候她穷怕了,因此有机会,过富足的生活,她宁愿选择不正常的扭曲的一生。

    她所能够的是,熬青春,甚至急切地盼望沙里拨死。据说,她曾经请过杀手去谋杀沙里拨,但所请的杀手失手,当场自杀。她行事隐秘,没有败露,从此便打消了这种念头。她苦熬着,一转眼,人生中象花一样艳丽的青春岁月,就在守空房中度过。她不甘心,一边挥霍,一边放肆,据说,做了她入幕之宾的男人,多达五六十人,甚至包括她亲姐姐的姐夫。

    白云城的状况,跟欣喜城大致一样,是一个加强版的村庄,这儿的官方管理级别,也是里正。叶孤心的尸身被运回白云城,连同皇帝的旨意,叶孤影享有白云城的一切,侯爵降一级,改关内侯为认命侯。叶孤心的墓葬不能公开,墓碑不能有叶孤心的名字。白云城从此,不能再提起叶孤心这个人,与之有关的一切信息,全部被硬生生的抹掉。传旨的太监给叶孤影传话,“要么全家人一起死,要么沉默,享受现有的一切。”

    叶家当然选择沉默,选择享有现有的一切,白云城与叶孤心有关的所有信息,都经过了刻意的抹煞与掩盖。凌未风到达的那天,叶孤影亲自出白云城的城门迎接,见面的第一句话就是,“凌公子远来是客,欢迎光临,但请不要提及任何与那个人有关的话题。”那个人,就是被皇帝彻底抹掉的叶孤心。那个人已经被人们彻底遗忘,就算不遗忘,在心底还记得,在表面,也要装出来,世上从来就没有过这个人。

    叶孤影也不带凌未风到他的家里去,他直接带凌未风去了城内的一家回味楼酒家。回味楼酒家,是东厂在白云城的秘密情报据点,是专门用来对付白云城叶家的。

    事情果然没有大家想象中那么简单,朱瞻基对叶孤心顾念亲情(实际上他知道叶孤心是他表兄,朱瞻坵是他堂弟,也是他表弟),放过了他的全家,但他不放心。因此,东厂在白云城专门设置了这个秘密情报点,用来长期监视叶家及白云城的一草一木,一举一动。

    回味楼酒家的掌柜,是时年六十七岁的秦越,秦越是化名,他的真名叫做李柏,六十三岁从东厂退休,是东厂著名的情报员兼档头。回味楼其他的雇员,也全部是东厂番子。正厨化名为刘东,真名为刘小冬;副厨化名为李强,真名为李利飞;切配化名李沙,真名为莫斗才;杂工化名张方华,真名为周利发;杂工化名张肥,真名李玉;小二阿斗,真名李泉;小二化名阿虎,真名黎乌。

    李柏全权负责将打探来的情报汇总,每个月的月底,上报给东厂负责情报的部门。李柏还将情报网暗中向白云城里正、民团,及叶家渗透。如此一来,朱瞻基随时掌握着白云城,以及叶家的动态。

    叶孤影知道回味楼的存在,主要就是针对叶家的,但他装糊涂。回味楼也知道叶孤影对他们的真实身份了若指掌,知道他们在监视、收集他家的情报,他们也泰然自若。这就叫做大家都心知肚明,却当做什么事也不曾发生一样,相安无事。

    可是叶孤影内心的忍耐越来越有限,他不动声色,心底里却盘算了两套方案。一套方案是,为了白云城的百姓免受牵连,他学习镇南王朱迟煊,自动上表,要求削去侯爵,将自己降为庶民,然后便安分守己,做砧板上的肉,任由朱瞻基、朝廷跟东厂的人切割,听天由命吧。

    另一套方案是,在一个夜黑风高的夜晚,出其不意攻其无备,将回味楼连根拔起,全歼东厂番子,然后带着一家人,逃亡出关,投奔外邦亦力把里。

    怎奈他一直在犹豫不定,因此一天拖过一天,内心的勇气跟意志,在一点点地消磨、瓦解,心情苦闷之极。凌未风在江湖中的声名鹊起,越来显得无足轻重,因此,当凌未风的车马到达白云城外之际,叶孤影早已迎候多时,他不想任何人有误会,主要是东厂的误会,皇帝的误会。

    他故意将凌未风请到回味楼,请到东厂所开办的酒家吃饭喝酒。他花钱请来白云城舞姿优美的舞姬,歌喉婉转的歌姬,前来助兴。他将自己装扮成一个十足的酒色之徒,纵情声色。

    凌未风是个聪明人,很快便明白了,这个酒店,是东厂的秘密据点,周遭的人,全都是东厂番子。他的到来,令叶孤影很被动,甚是为难。

    酒足饭饱之后,他不得不告辞叶孤影,连夜赶往白云城西边的永昌卫落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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