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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姑苏城外寒山寺 > 第106章 104黄路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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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胡青紫夫妇,要去办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他们有意让凌未风陪同前去。胡青紫的前妻,没有为他生下一儿半女。水如烟已经确诊为无法生育,因此他们决定要收养一个孩子,已经确定为兰州城北四十里地的胡杨村胡斗金家的孩子。胡斗金算是胡青紫的远亲,但家里穷极了,已经穷的揭不开锅了。听说他要卖儿卖女度日的胡青紫,胡青紫赶去,将他一番狗血喷头的骂。胡青紫决定将他家第六个孩子胡琛,过继到家里,做养子。

    胡斗金跟他的妻子姚瑶都是大字不识的农民,他们有十三个孩子,最小的一个是女儿,最大的一个也是女儿。胡青紫被胡斗金家这么多孩子搅得头都大了,他所能记得的,也就这么多。

    一行人骑马走在荒原上,凌未风曾经在未来,见识过西北的特色,风沙。漫天的风沙,在晴天丽日的情况下,也可能发生。他决定,不可能永久地呆在漫天风沙的地方。相对来说,还是江南好,岭南也不错。岭南在未来,已经被开发得象江南一样的瑰丽。

    水如烟有点儿心事重重,凌未风跟她并排走在一起,他莫名其妙的想起此前洪今宝处置的乾陵县温成毒杀养父母案件。他说,“孩子带回家之后,你要待他象自己的亲生儿子一般,不要打骂他。”

    “会的,我希望他是个乖孩子,将来长大了,是个堂堂正正的汉子。”水如烟说道。

    胡斗金的家,实在是惨不忍睹,徒有四壁,在荒原上,更显得苍凉。愚昧啊,这就是胡金斗。他穷,他穷得没有任何的希望,孩子是他们未来唯一的寄托。他太需要劳动力了,潜意识里,太需要劳动力了,需要劳动力来改善,他背负的重重苦难。那句话肿么说的,“在锅里多添两勺水,就够娃儿们吃的了,我们养得起。”结果是,水添得越来越多,他所能够获得的物质资料却越来越少,甚至打起了卖儿卖女的主意。

    胡斗金越看越猥琐,凌未风甚至想抓住他,将他一顿狠揍。他实在厌恶他那个象狗窝一般的家,因此他站得远远的,不想看着生气。那些孩子,一堆一堆的站在各自的位置,麻木地望着这群衣着光鲜的城里人。

    据说是二儿子、三儿子跟七女儿合得来,他们正在院子里玩泥巴。十三女儿被四女儿抱着,不断地啼哭。

    六儿子胡琛,十岁了,是最有精神的一个,难怪胡青紫会选了他。胡琛在所有孩子里,是最健康,最机灵的一个,他的妹妹,八女儿胡静,五岁,就站在他身旁,嘟着小嘴,一副想哭的样子,“小六,你以后还回家么,还会回来跟小八一起玩么?”

    胡琛抱住了妹妹胡静,安慰她,“会的,哥哥一定会回来看你,以后哥哥还要给你带很多的玩具回来,我还要带你进城去玩。”

    胡静说,“我不要玩具,我要麻花糖,我饿。”她的脸很健康,虽然沾满了灰,凌未风看出,这个小女孩,与她的其他的姐姐妹妹不同,是个非同寻常的人。后来长大成人的胡静,的确有着不同凡响的传奇。但那,也是另外的故事。

    胡青紫给了胡斗金1000两,这1000两,相当于未来的二十万,够胡斗金一家修建一座稍微像样的寒舍,够他一家十几口人,象寻常辛劳度日的老百姓吃喝几十年了。

    凌未风只想早点离开这个不忍卒睹的地方,他已经远远的走在村口的胡杨树下,胡杨树在西北的烈日照晒下,象胡斗金跟姚瑶的眼神般,没精打采。

    胡琛已经被抱住在胡青紫的怀里,坐上了高头大马,胡静在后面哭着追了出来。凌未风冷漠的心头,突然掠过一丝念头,他说,“如烟,我有个想法。”

    “有什么想法。”

    “这小女孩,我蛮喜欢的,不如你连她一起收养了。你把她当自己的亲生女儿一般,呵护她成人,不要让她,有太悲惨的命运。”他的口气有些哽咽。这天下间,多少可怜的女子,只因为她们愚昧弱智的父母,给了她们贫穷的一生,悲哀的一生。

    “咦,你这个主意不错。”水如烟开始仔细打量胡静,发现她确实与众不同,很可爱的一个小女孩,她暗暗怪自己没有想到这个主意。都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理念在支配着他们,胡青紫收养胡琛,也是出于这样一个念头。至于女儿呢,他们压根儿想都没有想。她对丈夫说,“我想把这个小女孩也收养了。”

    “我看这兄妹俩情深不舍,一起收养了,也好让他们有个伴,我看行。”胡青紫是个爽快的人,老婆的话,他更是言听计从。

    在听胡青紫表明了意图之后,胡斗金眼神里闪过一丝惊诧的笑容,首先他想到的是银子。胡青紫也不跟他啰嗦,又给了他800两银子,他迫不及待地接过银两,双手有些哆嗦。他显然是害怕胡青紫反悔,他已经将银子捧回了他那个四壁漏风的狗窝。他压根儿不在乎少一个女儿。在他身边,还有十一个儿女,他们还可以当劳动力,还可以替他当牛做马。

    “来,跟叔叔坐一起。”凌未风从胡青紫家丁手中接过小女孩胡静,抱住她,伸手替她擦去脸上的灰。他想起早餐时吃的兰州烧饼,兰州烧饼,他不喜欢吃的兰州烧。在未来红遍网络的兰州烧饼,他当然没有带在身上。他对她说,“跟叔叔在一起,叔叔带你去吃东西,肉夹馍好不好,再来一大碗胡辣汤!”

    胡静显然对这个倡议非常赞同,她依靠在凌未风的怀里,显然很饿,她不想说话了,她的心里,已经开始,想象着诱人的肉夹馍鲜美的味道,胡辣汤热气腾腾的样子。

    一行人行得十几里路,在官道旁的一座大集寨刘家寨吃中午饭。由于靠近官道,使得这个集寨异常的热闹。在吃饭之前,凌未风一眼看到了路边小摊的兰州烧饼,他心里念叨着,兰州烧饼,兰州烧饼。他已经穿越了600年,在这荒凉的西北,然后他发现自己搞错了方位。在未来,他是走东边的平凉到的兰州。现在,洪今宝是带着他走南边的天水到的兰州。

    这么说来,他还得倒回去,去东边平凉一趟,平凉究竟会是个什么样?由谁掌控?财富帮?快意王?还是青云会?更重要的是,那个悲情的卧底萧潍昉,还有他的朋友刘坏,现在在浙江渐渐声名鹊起的十分坏人楼楼主刘坏,他们的家,都在平凉。平凉,是座有故事的城。

    凌未风一行人在一家比较干净整洁的店里,要了饭菜。正吃到一半,突然集市外响起马蹄声,人声鼎沸,从官道上来了二十多骑,具是精装汉子,手里拿着武器,耀武扬威,居然是强盗。凌未风终于明白,胡青紫水如烟为什么要让他随行,原来啊,西北这一带,除了在城市里是安全的,其他的地方,随时都有可能遭受马贼的骚扰跟侵袭。

    马贼们挥动手中的武器,真砍啊,只听得惨叫声不绝于耳,凌未风一纵身已经出了店门。这时,从集镇另一边,又来了一骑,这个人白衣锦袍,坐下马,是大宛良驹。这一人一骑已经冲向马贼,他手中剑在耀眼的阳光下,划出一道道精美的曲线,凌未风失声道,“苍穹十三式。”这么说来,这个白衣锦袍的骑士,必定就是快意王手下的,传说中的迅雷三十六骑中的一员。这儿,本就是快意王的地盘,有什么事,还得由他的属下来主持正义不是?

    马贼在瞬间已经折损了数人,但他们的武功也不弱,原来,他们是纵横河朔之间的马贼,大漠一阵风,人数跟规模,比迅雷三十六骑,多了十倍还不止。今天出来抢劫的,端的还有几个好手,他们已经团团地将骑士围住,双方吃力地厮杀。

    凌未风身形晃动,已经夺取一个马贼手中的剑,他在他们的空挡之中移动身形,使出了诸葛卧龙所传的苍穹第十三式,迅雷骑士的脸上现出惊讶之色。但他无暇多想,竟然照着凌未风的剑式,刷刷刷,已经要了为首三个马贼的命。剩下的马贼明白过来,再纠缠下去,还是只有一个结果:死。

    他们很快地吹起哨子,剩下的六七人,飞快地绝尘而去。

    迅雷骑士收了剑,向凌未风鞠躬道,“这位公子,请问怎么称呼?”

    “在下凌未风。”

    “你就是凌未风?你就是神秘人之一,你是跟沈钟麟、沈重齐名的沈梦飞?”

    “正是在下。”

    “你这招剑法不对啊,看着象是苍穹十三式,但又不是,请问这招出自何人之手?”

    “诸葛卧龙,这招就叫苍穹第十三式。”

    “哎呀,明明应该叫做苍穹第十四式的嘛。”

    “诸葛先生放浪形骸,因此胡说八道,将这招定为苍穹第十三式。”

    “咦,这招,有点儿象英十四的夺命十三式的变招夺命第十四式。”

    “你认识英十四么?”

    “英十四曾经是我家主人的座上客,我有幸得以见他使出了夺命十三式之外的第十四式,这招苍穹第十三式样,与夺命第十四式样,有异曲同工之妙。”

    “如此说来,你必定就是传说中的迅雷骑士了,请问你排第几呢?叫什么名字?”

    “在下排十七,至于姓名,就不说也罢。”

    “兄台一表人才,武艺高强,虽然是快意王手下死士,但于我凌未风,也该是有名有姓之人,还请告知为盼。”

    “凌公子既然如此抬爱,在下不胜荣幸,在下在家未入快意王门下之时,叫做黄路远。现如今,只是主人身边的一个跟班,就叫迅雷十七。”

    “原来是黄兄,黄兄还是莫妄自菲薄才好。今日有幸结识,你且将这苍穹第十三式,其实就是苍穹十四式学了去,必不至于象其他人,轻易落败便挥剑自刎。你今后要好好活着,为自己活,而不是为陈亦欣那个王八蛋而活。”

    黄路远脸色变得一变,没有人敢称陈亦欣为王八蛋,陈亦欣是万家生佛,是所有江湖中人,跟平民心目中的高山仰止般的大人物。“凌兄这样称我主人,怕不太好,若再有下次,我必出手惩戒。”

    凌未风苦笑道,“我是爱惜你的大好生命,不要轻易以成败决生死啊。”

    “知道了,我今后必定牢记凌公子教诲,爱惜自己,爱惜生命。不轻易言弃。在下告辞。”

    两人一直在说话,胡青紫水如烟等人早出来在一旁围观,却插不上话。黄路远一人一骑走远了,大家才围拢过来。胡青紫叹息道,“果然不出我所料,要不是有凌兄陪伴,我还真不敢随便出城来。西北啊,就是这样,漫天风沙里,是马贼的天下。”

    “凌叔叔,你好棒哦。”胡静说。

    “叔叔又没有动手,你怎么知道叔叔好棒。”凌未风微笑着抚摸着胡静的脑袋。胡静说,“我知道,那个黄叔叔,他就是学了你的招,才打败那些坏蛋的。如果不学你的招,他今天一定很麻烦,是不是?”

    胡琛说,“凌叔叔,你要教我武功。”

    凌未风苦笑道,“我在兰州呆不了多久,这样吧,将来我替你找一个厉害的人做师父。”

    接下来的日子,水如烟一有空,就带凌未风兰州城内四处逛,去肃王府参观,肃王府是没有守卫的,任何人都可以进出。在肃王府的首饰店里,凌未风又见到了那两款金钗,春字金钗跟石榴花金钗。

    他们还去兰州当地富户石为崇家,观看由兰州出土的古代铜马车。在古代,没有官方的博物馆,文物、宝物,多为民间收藏保管,在一定范围内向公众开放。

    未来的兰州铁桥的的位置,却是一座气势恢宏的铁索桥,粗大的铁索,飞架黄河两岸,桥面上,摆着整齐宽大的木板,由于铁索粗大结识,人走在桥上,基本上感觉不出桥在晃动。

    现在的白塔山,是私人的私宅所在。白塔山南峰下,靠近黄河北岸边一带的,是左将军朱夕照的府邸。而江小宁的宅院,则在白塔山的北峰下,那儿比较荒僻幽静。

    经过水如烟的牵线搭桥,凌未风又有了另一段露水情缘。江小宁的男人,沙里拨,在亦力把里,是数一数二的大富商,拥有亦力把里在大明的生意的六成以上。沙里拨同时是楚念云的好朋友姬冰业的朋友,姬冰业在亦力把里跟大明边界做的生意,多亏了沙里拨的相助,才有声有色。

    江小宁不是那种倾国倾城的角色,她的脸稍微瘦削,她站在那儿,你感觉像一个假小子。但她这个人的脾气,出奇地好。很多男人,都喜欢丰满的女人。而沙里拨,却选择了她,很放心,不会担心她招蜂引蝶。当然,如果她愿意,她还是可以随时结交很多的男人。而她姐姐,就是妓院的老鸨。

    凌未风也算不上美男子,他这个人,骨子里带着一股令人难以排解的忧郁,他总是将心事牢牢地藏在心底。象他这样的男人,更能吸引,一个青春年少,却过着莫名其妙、无名无分闲适生活的女子。

    第一次见面,吃过饭,他俩就做了不该做的事。他看着她的脸的样子,就好像他已经认识她很久很久了,他是那样的投入,一往情深。甚至她感觉很奇怪,因为,大多数男人,在女人的没有拒绝的情况下,他们都会忽视忽略很多细节,而直奔主题。

    他看着她的脸,心里有种奇怪的念头,为什么,这个女人,她甘心做别人的偏房,独守空房。他的心思很复杂,也许这样更符合他的心里特征。他看女人的眼光,总是非常俗,说穿了他对女人由成见,他总认为,女人是理智的,不是感情,女人都物质的要求,多过对感情的要求。

    她是别人的女人。他爱她,可以放在手掌心疼,可以含在嘴里化掉。但是明天清醒的时候,他也可以挥一挥手,扭头就走,不需要负责任,没有麻烦,没有纠纷。

    不知道怎么回事,鬼使神差,他对她说的话题,就转移到她不愿意他提及的事实,那是她的自卑。别的女人,都很自豪在场面上,趾高气扬。但她不能,她没有资本,她甚至有点儿自卑、自怨自艾。

    ……

    他的关怀备至,令她一阵阵感动。虽然她没有,令她傲娇的身材资本。但事实是,她总还是个女人。

    男人和女人在一起,免不了会发生很多令人憧憬的事情。

    他感觉莫名其妙的满意,甚至心底觉得自己赚了便宜似的。因为她,是沙里拔的女人。沙里拔是邻国亦力把里数一数二的富豪,在大明边关,有许多的生意。

    她告诉他许多,关于大明跟亦力把里的秘密。也许,一般、寻常百姓不能够得知的秘密。

    他还得知了在大明跟亦力把里交界处,楼兰废墟的确切位置。幽月山庄跟玩偶山庄的出入口,不是随便任何人,能够找得到的。

    幽月山庄,是大明的对立面。没有人知道扛刀把子是谁。扛刀把子从来不以真面目示人,甚至刻意在外界制造一种假象。故意令了解内情的人,朝着他想要的方向去猜想。谁都不知道,这个杀手集团,不是为了要做生意,而是为了要,实现扛刀把子的野心。谁都不知道扛刀把子,就是肃穆道人,江小宁也不知道。但,这并不妨碍,江小宁对扛刀把子的崇敬。

    玩偶山庄,也是大明的对立面。朱瞻垚原来不过是个花花公子哥儿。但自从他爹爹,汉王朱高煦死了之后,他不同了,他长大了,他必须肩负起一家人在荒漠里生存的重负。当然,他还是有秘密的,其中的一种秘密,就是,其实说出来,大家也不会觉得奇怪。

    江小宁最后问,你为什么对大明跟亦力把里边界的这些势力,这么感兴趣。凌未风笑着说,我小时候,常常梦见自己,是一个了不起的人物。

    “究竟有多了不起呢?”江小宁问。“心有多野,路走多远?”凌未风答非所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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