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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姑苏城外寒山寺 > 第102章 100如果人生从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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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哒哒的马蹄声,踏碎了官道边短暂的宁静,一只受惊的野兔,从路边窜出来,复又窜进路边茂密的树林里。阳光很好,不冷也不热,照在身上,恰到好处,但豆大的汗珠,还是从两人的额头淌下来。

    路边一座寻常的农舍,占地规模很大,主房是精致的木头房,旁边的杂物房跟牛舍,便是简易的茅草搭盖。四周围成一个院落,倒也干净整齐。院落里,有个平整的晒坪,一张木板床,一个老人,平躺在床上,一动也不动,不知是死是活。几只矫健的鸡,在床四周乱窜,阳光下,可见尘埃飞扬。凌未风咦了一声,已经扯住了马缰绳,疾驰的马放慢了脚步,渐渐地在院门外停了下来。

    李克己很配合的停住,两人进了院落,床上的老人,还是一动也不动地躺着。凌未风看清楚了他的脸,有点黝黑,额头皱纹很多,很深,眼珠子睁开着,是一片死灰,除了眼睛是睁着的能证明他,还活着之外,他整个人,再没有一点儿活力。

    “老人家,我们是过路的。”凌未风对他说道。

    “。。。。。。”眼睛还是死灰死灰的,脸上没有任何的表情,他还是不动,再笨的人都看得出来,这个老人,已经瘫痪多年,他已经不会动了,他全身的知觉已经不多,他只能这样,躺着,晒太阳,看一看天空的蔚蓝色,感受到身外的世界,还有生命,在蓬勃、在绽放色彩。

    “你能说话么?”凌未风试探道。

    “你们既然是过路的,就继续赶路,不要理我,我已经不能动弹了,我哪怕是连一口水,一碗饭,都不能给你们端,你们还是走吧,走!”老人突然嘶吼道,一口气说出了这么长的一段话来,他的脖子不停地扭动着,他多想爬起来,多想站立起来,多想走动,有多久没见过生人了,有多久没跟别的人说话了?一滴浑浊的泪水,从他眼中流出。

    这个老人,就是陈忠福,如同别的大多数悄无声息自生自灭的老人一样,他也无足轻重,在我所描述的这部小说里,只是一个小角色,小到不能小的角色,他劳累了一生,荒废了一生,到了不能动弹的时候,他是否会悔恨,是否会为昨日的辛劳感觉不值得。值得或者不值得,都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他不能动了,他躺在那儿,等死。身边的日升日落,花开花谢,他都已经渐渐感觉不到了,生命,变成了象他眼色一样的死灰色。

    凌未风有过那种感觉,有过那种不能动弹的亲身体会,那究竟是多会的事。如此说来,在2011年更晚些时候,年近四十的他,是有过那种躺在床上,不能动弹的亲身体会跟感受的。那么,在未来,他究竟是过完了一生,还是被时空特勤管理员改变了命运,他的脑袋又开始疼。钻心的疼,疼入骨髓,刺激着他的神经,就是那种疼,使他躺也躺不下,爬也爬不起来,压迫着他的神经。。。。。。

    因此,他才会有闲心,在哒哒奔驰的路途上,邃然地停下来,有兴致,跟这个全身瘫痪了的老人,跟他谈话,同情他的遭遇,与他一起分担那种难以言表的痛苦痛楚!

    老人开始有一搭没一搭地跟两人讲关于他自己的事情。今天难得是个好天气,儿子儿媳在出门劳作之前,将他从一直躺着的屋子里抬出来,让他晒晒太阳,也晒去他身上的霉味跟晦气。儿子跟儿媳对他其实也算很好了,虽然,不耐烦的神色,终归要出现在他们无可奈何的脸上,他们在等着他死,等着了却这个麻烦。一个人老了,不能动了,就是别人的麻烦,非但他自己在等死,别人也在等着他死。眼泪又流下来,是悲哀,还是悔恨,如果人生可以重来一次,他是不是,还会象过去那样活?

    他的年纪,也有六十一岁了,他的老伴,应该死了很多年了,他自己都记不得是什么时候了,他依稀记得她的容颜,满脸斑驳,象刀砍,又象碳酸盐岩石被侵蚀溶蚀所形成的斑斑点点,她在年轻的时候,就累弯了腰,还落下了久咳不愈的毛病,后来她终于解脱了。。。。。。

    他们有七个儿子,有五个女儿。他都记不得哪个儿子在哪里住,去了哪里,在干什么。他终于想起来了,大儿子在老伴逝去后不久也死了,是肺痨,留下大儿媳跟两个年幼的孩子。又过了几年,大儿媳跟着一个江湖卖货的郎中私奔了,留下两个孩子,由三女儿三女婿拉扯成人。小女儿,好像是嫁给了村东头的屠夫,日子过得还行,二女儿就很惨了,嫁给东二十五里铺的农夫,好吃懒做,赌得倾家荡产,二女儿据说是被他卖到城里的妓院了。

    他现在跟小儿子小媳妇住在一起,他们有两个孩子,一个三岁,是女儿,一个两岁,是儿子,到村西头的祠堂跟小伙伴们玩儿去了。

    “你就是凌公子?人们传说的那个仗义疏财的大侠?”陈忠福很吃力地说着,其实他知道凌未风没有耐心在听他说,但是,他还是想说。

    凌未风喃喃道,“我就是凌公子,我就是凌大侠?”这个六十一岁老人,似乎已经给他描述了无数种可能的人生,有艰辛、有悲惨、有无奈,有无趣,有精彩,那么他最终获得了什么?躺在这儿不能动弹!“如果,你有一个机会,能够站立起来,你是不是,还会象昨天那样活?”

    “我不明白。”陈忠福浑浊的眼神里只有失落,跟绝望。

    “如果你有一个机会,能够从新站立起来,你会怎么选择过你的一生。”李克己冷冷地说道。

    “不可能,没有如果!”陈忠福喘息道,开始剧烈的咳嗽。

    “我知道至少有两个人,他们懂得的针灸之术,可以起死回生,化腐朽为神奇。他们一个叫做万清流,恶人谷的神医万清流,一个叫做苏小石,近年崛起的年轻一辈中的医术高手,他们可以令你完全站立起来。”

    “我当然知道,这世上有神医,但我很穷啊,我一无所有。我的一辈子,都给了我的子女、跟孙儿女,我什么都没有,我只能再这儿躺着等死。”

    李克己说,“你只需要回答凌公子的话,不需要考虑你自己是不是贫穷,是不是医治不起,你的病痛。”

    “人生真的有如果么?”陈忠福喃喃地说着,泪水染湿了他的枕头,他陷入漫长人生的回忆,悠悠忽忽,浑浑噩噩。。。。。。

    “只要你答应我,不要象以前那样活,我就可以让你站立起来。”凌未风很坚定地说。李克己有些惊讶,他不明白,凌未风在这个他心急如焚恨不得立即找到主人的当儿,却有闲心,去关心这样一个无助的老头,是为什么呢?

    “如果有可能,我自然不要,再象以前那样活,也需要,为自己多活一天。”

    逍遥自在、青春,世界有多少美好的事物,总是在蝇营狗苟当中,被大多数人忽略了,忘记了这些美好事物的存在。凌未风说,“没错,为你自己多活一天,我将把你带走,带到恶人谷,或者杏林岛,让神医治好你的病痛,让你从新做人。你要彻底地忘记,你的儿女孙儿女们,你只需要关心你自己,就好。你愿意么?”

    “我愿意!”这是陈忠福最真实的想法,其实残酷的人生,已经磨灭了他内心的意志,他明白,根本不会,有天上掉馅饼的事儿。

    “可是,你带着他,怎么好去寻找主人。。。。。。”李克己有点儿犹疑不定地说。

    “你须知,我为何如此高调地要做这件事,因为,这代表了我的人生观,跟价值观,我这样的人生观,大体跟世俗的人生观也不会相去甚远,但价值观,却就完全违逆了现有的伦理体系,恐怕是今上,都不以为然。。。。。。但那正是我极力要宣扬跟宣示的。我当然不能带着他,去寻找你家主人,你须得给我找一个精干的人,来替我办妥这件事。万清流是神医没错,但我跟他素未谋面,苏小石却是我的旧识,因此,我决定让人将他送到杏林岛,由苏小石替他治病。”

    “嗯,西安第三十千户所千户裘正,有个侄儿,叫做裘冠南,年方十九,师出昆仑派,于近日投军,深得锦衣卫千户苏紫坤的厚爱,打算将他招进锦衣卫。现在正是他的考核期,要到今年秋后,才能完成录用之事。他闲来无事,在裘正营中当差,我看他可以堪当护送陈老汉前往杏林岛的重任。”李克己不禁想起一人来。

    裘冠南后来成为锦衣卫的栋梁之才,那是后话。当日,李克己在途中官军驿站,给裘冠南写了一封信,动用驿站资源,前往西安城送信。凌未风将陈忠福,连同3000两银票作为陈忠福的医疗生活费用及此去杏林岛盘缠,交给驿站驿官,暂时照料看管。只等裘冠南到来,便送陈忠福前往东海医治瘫痪之症。

    李克己,“我可不可以问,当时,如果关中五虎,不撤,你会是什么结果?”

    “也许我死了,他们全残了,也许我残了,他们全死了,也许,我们两败俱伤。”凌未风突然问了他一个奇怪的问题,“你说,当今,能够跟皇帝平起平坐的人,究竟会是谁?”

    “也许是首辅大人,也许是陆临渊,我真的不能确定,因为,这其中,有很多令人深思的因素,跟截然不同的解释。”

    “那么我们就来谈论一下陆临渊,他为什么有资格跟皇帝平起平坐呢?”

    "他的轻功已经很少有人能及了。"

    “没错,你果然看得很深。兵法有云,三十六计走为上。陆临渊不是那种妄图天下无敌的人,当他的朋友,都一个个成为他的敌人,并且败亡的时候,他依然活得很开心自在。因为,他从小明白,打不过,还可以跑,而且一定要跑掉。跟司徒艺翻跟头,挖蚯蚓,也许不过是明悟人生真谛的开始。。。。。。”

    “不让那些可怕的敌人,集结在一起,如果遇见这样的敌人,就一个字跑。”

    “跑,在楚念云那儿,又有了新的涵义。如果天下间,不止陆临渊明白逃跑的好处的话,那么,那些楚念云的敌人,就应该悲哀的感觉到,跟楚念云为敌之后,是跑不掉的,除非死,或者装死。行云和尚,至今是死是活,尚未有定论。”

    “跑,到了李祚庥这儿,已经没有任何的意义。一个人的咽喉,若是多了一个洞,他岂非是连说话都说不出了,更别说是跑。。。。。。李祚庥这个人,就不是寻常人能看得懂的,虽说,我家跟他家,也算是有血缘关系,我俩也算是远房堂兄弟。可是,我不喜欢这个人。”

    “当然,喜欢李祚庥的,可以是少女,跟少女的麻麻,当然不是你这个堂弟。。。。。。”

    李克己并不是人们想象中那种,逆来顺受的人,但是他能忍。无论是在锦衣卫,做一个被呼来唤取的将军力士,还是,在林府,做鞍前马后替主人卖命的侍卫。他能够忍,他在等待着出人头地的机会。

    李克己家跟李祚庥家是远亲,但那不意味着他的父亲就搞得去。他的父亲李元庆,在地方官军里混了一辈子,连个千户都不是。李元庆的亲妹李元洙,嫁给了萧瑞雪的父亲冠军将军萧仲奇做二房。因此,李克己便跟萧瑞雪同辈了,萧复礼,便成了他的侄儿。

    在他们小的时候,曾经在东北呆过三年时间。李克己沉默寡言,坚韧刚毅,相对于长大后将成为帅哥的萧复礼来说,两人截然不同,但情同手足。李克己练的是刀法,萧复礼练的也是刀法,他们选择了最笨,也是最有效的一种,不断地出刀,不断地砍树。李克己从很小的时候,就懂得忍,知道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的道理。

    在李克己十二岁那年,在官军跟朝鲜李氏政权的军队的冲突中,李元庆殉职身亡,他的母亲哭得死去活来,咬牙切齿地要求他,将来一定要出人头地。

    萧复礼从小就很大方,家境困窘的李克己得到了他的慷慨接济。萧复礼大手大脚的毛病,到他十五岁时,越发难以自制,萧瑞雪一怒之下,断了给宝贝儿子的供给。萧复礼在家里,被爹爹萧瑞雪责骂,在李克己那儿,只要练刀偷懒,就会受到李克己的责骂。他渐渐吃不消了,索性放弃了刀法,他跟任行远混在了一起。两人同声同气,在东北倒也混得有声有色。

    两人谈到了锦衣卫,锦衣卫的第一把手周命刚。这个名字很有趣,是不是意味着这个人,命很硬,一直屹立不倒,就算是东厂,也扳不倒他。

    李克己对周命刚有自己的看法,“其实周大人很和蔼可亲,他这个人很善良的。我自己亲眼看到,有一次,南直隶闹水灾,周大人不忍听到灾民们的悲惨遭遇,淅然泪下。那次他捐出了他一个月的俸禄500两。周大人对下属,也很关心,每一个下属,都一视同仁。。。。。。”

    凌未风笑,“难道你没有发觉,自己是在拍周大人的马屁?”

    李克己想了想,苦笑道,“也许是吧,谁又敢不说周大人的好话,谁又敢说周大人的坏话?”

    “周大人对付朝廷钦犯,又是怎么样的一种态度?在你看不到的那些阴暗的角落里,你又知道周大人一个月收入多少,他盘剥了多少的民脂民膏?”

    李克己说,“我不知道,总之,我什么都不知道,我怀着同事们一样的心态,谨小慎微,诚惶诚恐,安分守己就好。”

    李克己又说,“小时候我们找志趣相投的人做朋友。长大后,我们找可以利用的人做朋友。实际上,我们已经没有朋友,我们有的只是盟友,或者敌人,敌人可以变成盟友,盟友也可以变成敌人。”

    言谈中,凌未风得知,周命刚是已故的仁宗皇帝朱高炽的亲信,太宗皇帝朱棣一死,仁宗即位,便将太宗宠信的锦衣卫指挥使卢中义给换了。仁宗死后,今上也想换掉周命刚,但苦于一时无合适人选,便悬而不决。但大家都知道,周命刚的日子不好过,东厂更是咄咄逼人,随时要锦衣卫的好看。

    曾经一手制造了金剑门惨案的元凶,神剑少侠沈孤云家的仇人,锦衣卫前指挥使卢中义退隐,但仍然掌握着锦衣卫不少资源。他隐居在山西跟北直隶交界的太行山中,仍在插手锦衣卫的事务,更有不少绝顶高手,在严密保护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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