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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姑苏城外寒山寺 > 第19章 17程好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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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梦飞又一次扫视围在身边的姑娘,妄图在她们中间找到,如遇初恋情人般一见如故砰然心动的感觉,眼神或者笑容。

    可是没有,他的心渐渐往下沉。据说寻欢,也要看运气的。运气好,才能象可遇不可求的爱情那样,遇见一个令自己往后回味留恋的红颜。管她呢,是不是知己,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知道她,知道她的欢乐她的哀愁,把她放在心里念在记忆里。这就足够了。

    他脸上的疲倦之意更浓了。想起未来,想起未来那些令他容颜越来越苍老,令他心灵越来越麻木的那些荒唐的事儿。穿越了时空,他居然死性不改呢。怎么说的,有了钱,就变坏,一点儿没错。

    他早已将张灵韵抛在了脑后。其实他不需要为她牵挂什么。因为他不欠她的,他和她,也没什么大异于常人的特别关系。因为他不想此后一生都在牵挂她,被她牵挂。

    一阵寒风挟带着雪花飘进屋里,门帘被人掀起,寒意之后,便闻到一股,淡淡的淡淡的薰衣草的味道。一个身材高佻,穿着粉红色衣裙的女子,闯入他的眼帘。

    他看到她瘦削的脸庞,带着一抹鲜艳的潮红,弯弯的睫毛下如门外漓江水般清澈的眼波,婉转流盼。这岂非就是令许许多多男人心旷神怡神魂颠倒的眼波?她眨眨了眼睛,焉然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嘴角荡漾起一圈细小的旋涡,煞是迷人。沈梦飞的眼睛瞪大了,和她对视着,久久无语。

    老板娘叹息道,“好儿回来了,沈公子你艳福不浅。““你叫好儿?”

    “对,程好儿”

    “你从哪里回来?“他忍不住声音变得温柔起来。在你一生中,不是经常能遇见这样的可人儿,这样令人心动的容颜。常常是,摹然回首,伊人远去繁华处,惟剩灯火阑珊黯然伤魂。

    “我去玩雪,就在东华街上,靠近文昌桥的地方。我和一群小孩子,堆了一个雪人,好好玩耶。“她嘴里说着,眼神已经望向遥远的地方,一个在每个人心灵深处,忘也忘不了叫做童年叫做家乡的地方。她如此痴痴地想痴痴地望,浑然忘记了眼前的这些人忘记了身处这个挂着红灯笼在道德高尚的人眼里藏污纳垢的地方。

    大家被她的神情感染了,也身不由己回到家乡回到童年回到那些曾经在梦里无数次幸福得油然微笑的地方。渐渐,她的眼神暗淡下来,眼里有种深深的失落和无法自拔的哀怨。

    沈梦飞已走到她跟前“明天带我去看你的雪人,好么?““为什么是明天?为什么不是今天?“程好儿轻扬双袖,在他面前轻旋细腰,展颜唱道,“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嘘嘘空折枝,青春老了就来不及噫抓快乐呀你要趁早。”

    红袖拂过他的脸,暗香透入他的心扉,这是一个绝对会令无数男人折腰的女人。如此一想,他深吸一口气,向后退了退,微笑道,“我累了,要去沐浴歇息了。”

    “沈公子,你看好哪位姑娘,我好替你早做安排。”

    “老板娘真是多此一问。”沈梦飞转身,向前走去。程三已在头里领路,朝客房行来。

    老板娘和大家这才注意到,沈梦飞腰上挂着的那把藏在做工精美剑鞘里的隐隐有寒光的残剑。

    一个名不见经传的自称来自蛮夷之乡的挂着一把神秘宝剑的年轻人,如同当代许多大人物初出江湖一般,在1427年春,给世人定格了最为震惊的一瞥。不久,他与郑惊鸿的相遇,如惊鸿一瞥。

    惊鸿一现照影来的浪漫,在未来,却不属于刘卿影。那些身处社会底层,为生存劳累奔波一生,没有浪漫,没有想象力的猪,他们自己被自己,圈养在一个大大的猪圈里。时时刻刻,得适应猪圈阴暗潮湿的环境安分守己、乐天知命。

    沈梦飞注定要,与沈钟麟,与陆临渊,与李祚庥,与楚念云,或邂逅,或擦肩而过。见证精彩的江湖,放浪的江湖,血腥的江湖,无可奈何的江湖。

    现在沈梦飞趟在一个超大的木桶里,泡着热水,水面飘浮着暗红色的薰衣草,满室生香。他闭目养神,程好儿就坐在他身后,用一把木梳替他梳刚洗好了的长长的头发。一个二十多岁的,眉清目秀的,身穿粗布衣裳的小厮,从外面提了一桶热水,来到近前。

    “沈公子,要不要加点热水。”小厮恭恭谨谨地问到。

    “要。”沈梦飞依然闭着眼,他感受着程好儿柔软的手,抚摸在头发上的那种酥酥的感觉。他已经想象着自己躺在她温暖的怀抱里,于是整个人便在飞升,升上了天。

    热水被缓缓地加到木桶里,居然没有溅起一点儿水珠,小厮的动作无声无息干净利落。程好儿赞许道,“干得不错,阿布。”

    小厮阿布垂手道,“阿布愿为小姐和公子效劳。”

    沈梦飞邃然一惊,睁开眼睛,望向小厮。只见他躬着身站在一旁,双手垂肩,目不斜视,神情沮丧。用2005年的话,他就是一副衰样。本来也是,给人打杂听人使唤的人,精神面貌能好到哪里去?

    可他不应该是这样的,就算是,也是装出来的。不管他叫阿布也好,叫阿狗阿猫也好,他都是王睿宣,封剑山庄的少庄主,令江湖中无数少年无限向往的剑神。

    “你叫阿布?”

    “没错,织布的布。我爹说我出生的时候,屋里突现红光如匹练,是吉祥之兆。所以就取名叫阿布。”他呵呵傻笑道。

    沈梦飞忍着笑,心想,“这世上看似傻的人,一举一动,又何尝不是把别人当傻瓜一般地耍弄?”

    程好儿说,“这没你的事了,去厨房看着。快过年了,要小心防火。”

    阿布提着水桶,佝偻着身子,没精打采地离开沈梦飞的视线。

    “小伙子还算勤快,他是去年七八月份到这儿的。当时他正流落街头,被一群乞丐追打。王大姐看他可怜,于是收留了他。”

    “嗯,无处可去的时候,有地方收留,也是一种幸运吧。”

    “王大姐人挺好的。在这儿的姐妹,从来没有被她打骂过。有客人无礼取闹,王大姐也是向着姐妹们的。唉,大家都是苦命的人。王大姐原来也有个幸福美满的家,只因为她家相公,又寻了新欢。她一气之下,便离家出走。”

    “好儿原先可曾嫁人了?”

    “公子你看我,可象个嫁过人的人?”

    “女人一嫁,身材就看不懂了。胸脯萎缩下垂,腹部多了赘肉,更要命的是……”他闭上了眼睛,坏坏地笑。

    “有这么严重么?沈公子经验丰富,想必是风月场中的老手。”

    “好儿家乡在哪?”

    “四川江油。”

    “原来跟苏学士是同乡?”

    “哪个苏学士?”

    “苏轼。”

    “他是本朝的么?做什么官的啊?很出名么?”

    “好儿,你个小坏蛋,也学那小厮,装傻。”

    程好儿咯咯地笑,花枝乱颤。木梳掉落地上,她俯下身去拣,脸贴着了他的额头。他伸手,轻轻地抓住了她的脸颊,身体起了变化,气息有点而急促。她开始替他卷头发,边卷边笑,“作弄客人,也是好儿的一种乐趣哦。这就叫做苦中作乐。”

    “你看没看出,那个阿布有什么不对?”

    “你看没看出,我有什么不对?”

    “看不出。”

    “我才不关心他呢,有谁来关心我啊?”

    “你家乡下雪么?”

    “当然下,天气比这儿还冷。每到冬天,我的手就冻得象胡箩卜一般。可我还是要跑到雪地里跟伙伴们打雪仗,堆雪人。唉,可惜,一切都会变化,我都长这么大了。”她说着说着,鼻子一酸,泪水刷地滴落在他的头发上。

    “是啊,都长这么大了,咱们的好儿大小姐,这些年一定是吃了不少苦头吧。”

    “什么大小姐啊,我们这些人,都是当牛作马、任人蹂躏的命。哪象传说中的周小七,林珊,黎姿,那才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大小姐啊。”

    “你见过这些传说中的大小姐么?”

    “没见过。据说周小七,最为刁蛮泼辣。见过她的。没有一个人不头大的。”

    “听你这么一说,我有点想见她了。”

    “你们男人啊,什么样的女人不想见啊。只要能满足你们,什么样的女人的床都敢上。”

    洗了澡,来了两个象阿布般装束的小厮,开始给沈梦飞捏脚捶背。

    程好儿就坐在一旁,给沈梦飞弹琴。古代的女人,弹琴唱歌跳舞,是向男人表达意志情趣的最好方式。“抓快乐啊你要趁早噫……”歌声停歇,程好儿笑道,“这首杜秋娘的金缕衣,经过了前朝三代不断填词改曲,已经有了无数个曲调和唱腔。我刚才唱的,你猜曲子是谁写的歌词又是谁填的?”

    “实在是猜不出,我不喜欢跟女孩子猜迷。”

    “沈公子说话也太直接了,一点不给人家面子,哼。”

    “我这人思想复杂,没有太多精力和心思去讨女孩子欢心啊。”

    “我知道,你把主要的精力和心思都花在了江湖上的打打杀杀争权夺利,对吧。”

    “世人皆如此,如之奈何?”

    “曲子是我家陈雨尘陈公子所谱,歌词却是他父亲快意王陈亦欣所填。”

    “陈雨尘是自小随他娘亲嫁到王家的么?”

    “是啊,他打小就来王家了。他带来了陈亦欣从各处搜罗到的各种千奇百怪的书籍,博采众家。琴棋书画,医商耕卜,无所不通,无所不精,是当今不可多见的奇才。”

    “你见过陈雨尘?”

    “见过,在我家王夫人的四十岁寿辰宴席上,远远地看见过他一面。”

    “哈哈,远远的看见过,他怕是看都没看你一眼,不认得好儿吧。”

    “那是自然,好儿算什么呀。”

    经过两个小厮的捏脚捶背,沈梦飞感觉浑身通透舒适,睡意渐渐袭来,他在程好儿的琴声中酣然睡去。

    醒来时,已是黄昏。他睁开眼睛,看到有些阴暗的房间内,只剩下他和阿布,程好儿不见踪影。他看到,在窗前的案桌上,已经点燃一盏明灯。在灯影下,静静地趟着他的残剑。阿布背对着他,面向残剑,看不到他的表情。他的身子在地上拉出一个长长的影子。

    阿布伸了伸手,想去摸那把残剑。犹豫了半晌,又收回了手,他无可奈何地摇头。沈梦飞轻声咳了一下。阿布惊觉,转过身来,一脸的惶恐,结结巴巴道,“沈,沈公子,你,你醒啦。好儿姑娘吩咐我过来看你醒了没,该吃晚饭了。”

    “哦,我这觉睡得舒服,都快天黑了。”他走了过去,盯着阿布道,“你是不是很想摸一摸这把剑,很想看一看它的锋芒,对不对。”

    “没,没有啊,小人愚钝之人,怎敢有此非份之想。”

    “看吧,没事的。“沈梦飞已经抽出了他的残剑,有机玻璃的残缺的剑身,在灯光里闪现着森寒的银白色,他在他面前晃了晃。

    阿布惊讶地张开嘴,想要说,“这剑好奇怪,是用什么材料制作的?”可他终于忍住了。他没有忘记此刻自己只是一个小厮,自己甘愿做一个隐姓埋名的小厮。只为了要忘记,忘记过去,忘记自己的身份,忘记压在他身上心头的,沉重如包袱般的责任。

    沈梦飞手腕抖动,残剑发出铿镪的声响。宛如龙吟,又似虎啸,他把剑递给阿布。阿布身不由己就接了过来,他木木地看着通体透亮的剑身,往事浮现脑海。他又是一惊,将剑往案上一放,转身就走,快到门口的时候,沈梦飞喊道,“王睿宣。”

    他再一惊,回过头来,与沈梦飞对视着。沈梦飞终于看到他锐利的眼神,只是那么一瞬间,他又掩饰住了,变得没精打采道,“公子,你在叫谁啊?谁是王睿宣?”

    “你是王睿宣,你是封剑山庄少庄主,号称剑神的王睿宣。”

    “你是谁?你都知道些什么?”他的脸色潮红,渐渐地,愤怒涌上心头。他捏紧了拳头,大声喊道,”你究竟想干什么?为何你们都不放过我?““我有说过我想干什么?不是你自己跑到我房间里来,想看这把剑的么?““你怎么就认出我来了,我根本不认识你。““说了你也不会相信,我就知道你是阿布,你是王睿宣。“沈梦飞的眼神,渐渐变得痛苦,他一字一顿道,”你把你拥有的当作包袱,拼命地逃避。而我,却为着不曾拥有的,逃到了这个地方。““你从哪里来?““一个你永远想象不到的地方。““三山五岳?天上地下?““宇宙洪荒,过去未来。我在,任何地方。““听不太懂,但很有玄机。我还以为你也是来找我比剑的。““那些人的想法多么的天真。他们以为把你打败了,就可以做剑神。却不知道,这世界并不如他们想象般简单。就算杀了你,他们还是做不了剑神,还是无法拥有封剑山庄。“阿布捏紧了拳头,全身发抖,“为什么?这不公平!凭什么?我王家世世代代就要拥有封剑山庄?凭什么,我王家子子孙孙就要当剑神?别人难道就永远没有机会么?““我们可以试着去改变。”

    “你什么都改变不了,我知道。所以我宁愿做一个小厮,一个被人看不起,听人使唤,呼来喝去的阿布。体味一下,那些来找我比剑的人的心情和感受。““你很聪明,不愧剑神这个称号。改天,我请你喝酒。”

    “好吧。改天你路过开封,去看看我的家,看一看我的亲人。”

    沈梦飞伸手,握住了他的手,“阿布,珍重。”

    “沈兄,江湖路远,你也珍重。“烛火在窗纸上投下一个巨大的影子,在跳动摇曳,很多时候,它就快要灭了,可一眨眼,它又更亮了。人生正如这烛火,哪怕明知道最终要灭,也要不断地挣扎。挣扎,无论是在路上,还是在床上。

    他跪着,借着这微弱的烛火,望着被窝里慵懒疲倦的女人。他心里,是满足之后的空虚和失落。当他眼光定格在她的脸上,接触到她的眼光时,他的心一阵刺痛。你痛苦,总要有个理由,不是吗。

    面前这个完全展露无遗的女人,是什么在吸引你?她的青春、激情和活力。她光滑的肌肤,令人想入非非。谁说不充满诱惑呢?

    或许明天太阳西下倦鸟已归时,我将已经踏上旧时的归途。他的脑海里又想起罗大佑在1990年,不断地唱着歌不断地向前走不断地在生活里挣扎着。

    谁说不是呢,也许明天,这个女人就不再属于他了。她可以属于任何男人,任何有钱的男人,任何舍得花钱的男人。

    很多时候,你不要想得太清楚。想得太清楚,那只能让你痛苦。爱恋美色,是每个男人的天性,得到时害怕会失去,不得到时尚且朝思暮想做白日梦。

    他满怀惆怅地笑笑,然后将头趴在床上。程好儿卷缩在被窝里,仍然慵懒迷乱的表情,她说,“你为什么不躺下来歇息?““这样岂非就是最好的休息。““好象一本什么书里有过类似的说法,躬着身体,可以保持元气不散?程好儿叹息道,“你真是一个可怕的男人。”

    “知道得越多,越可怕,不是么?其实聪明的女人也一样。”

    正说话间,丫环来了。丫环出去的时候,沈梦飞已经穿好了衣物。

    “深更半夜了,你要上哪儿去?”

    “我记得外边屋子还有一张床,我到外面睡。”

    “那是丫环睡的,你难道想睡了小姐又睡丫环?”

    “别跟我开玩笑,你这儿有很多空房间和床,丫环不会没地方睡。而我,喜欢一个人睡。”

    “真是变态。”

    “我喜欢我不正常。”

    暗夜寂静,窗外雪在无声的飘,风吹在窗纸上,劈劈叭叭的响。一灯如豆,这就是1427年的春天,没有电灯没有电脑没有车辆的尖叫没有机器的轰鸣和喧闹。

    多少年了?他一直是这样过的,不喜欢热闹,更不愿意和任何男人女人相处。特别是休息的时候,简直难以容忍有人在身边。安静,他太需要安静了,没有光亮没有响声,他才有可能安稳入睡。

    在未来,他的空间实在是太拥挤了。无论是小时候的一家几口人住在一间狭小的房间里,还是少年时求学住集体宿舍时的一个房间上下铺齐刷刷地摆满了八张床,听着包括自己在内的八个人呼吸声。

    又抑或是年岁稍长时的奔波劳累,在差旅途中,是如何地跟同事跟主任跟王二挤在一个房间里。王二不把所有电视频道翻个遍不把篼里的烟抽个精光是绝不会安分守己地睡去的。

    主任是一个很老实的男人,据说从不嫖窃,为了省钱他总是忍受跟下属挤一个房间的不便。要命的是他整夜的酣声,会把刘卿影吵得彻夜难眠。

    夜深的时候,王二或许已靠在床上睡着了。电灯没关,电视机没关,卫生间的水或许还在流,头上有空调器的嗡嗡声响,还有排风扇在拼了命地转。房屋外或许还有车辆、机器、行人混杂在一起的所有可能的响声。这一切,把他刘卿影折磨得几乎要疯了!

    忍了整整三年,拼搏了整整三年。终于,任职单位经济上宽裕了,他的身份和地位也算过得去了。吃吃喝喝,迎来送往的事情也腻了。唯一能够让他追求的,不过是一个人独处的逍遥自在,安静的逍遥自在。

    无论再跟任何人出门,他绝不再跟他们住一个房间。哪怕是由别人付费但级别不够还是把他安排跟同事住一起,他宁愿自己另外开一个房哪怕主任不给报帐。其实他知道主任不会不给他报帐,要不那些年的努力拼搏,又怎么说得过去。

    就一个字,累。活在2005年拥挤的空间,没有个人的空间,没有隐私的空间。哪怕是寻花问柳,都得跟同事朋友分享快乐和经验。去死吧,我的2005年。现在,总算,如愿以偿,阴谋得逞,顺利跑到了这1427年。

    如此想着,他居然安然入睡。醒来时,烛火还没灭,床前坐了一个人,是程好儿,她已经穿好了衣裳,是一套紫色的厚厚的冬装。使她看起来,有点儿成熟了,脸上也好象带着点沧桑了。她的眼神,象雨象雾又象风。

    “你说梦话了。”

    “我说了什么?”

    “不要放弃我。”

    一股巨大的悲伤袭来,他发觉,眼角早已有泪。在未来,无论是做梦,还是喝醉了酒,他都反反复复地重复着同样的一句话,“不要放弃我。”

    是不是,他生活的那个空间,已经习惯于背信弃义,习惯于令他晚上睡不好觉,总是让他感到一个人无依无靠孤立无助无可救药。他相信世上一定会有陆临渊那样的人。可是,在未来,他岂非很失望。

    “让你见笑了。”

    “清醒时你会不会说?会不会对我说?”

    “我为什么要对你说?”

    程好儿咬了咬牙,自我解嘲道,“也是,我本来就没得到过你。”

    “我也是,我也没拥有过你,”沈梦飞一扭头,让枕头把泪水抹了去,勉强笑,可是他的笑比哭还难看。

    “我才明白,你一个人睡是对的。”她的手掠过他的额,那是一双柔软的白嫩的手,如同他的一般,修长的手指,在掌背和关节结合处,有着一个个好看的酒窝。“知道不,我一个人睡有一个毛病。”

    “踢被子。”

    “你怎么知道?”

    “我还知道,若是有人跟你睡,你也有一个毛病,那就是抢被子。”

    “唉,其实这是大多数人的毛病。可是,象你这样喜欢一个人睡的人,喜欢说着奇怪的梦话的人,好象不多。”

    他握住她的手,可是他又能握得了多久。她趴在他的耳边,用梦呓般的声音乞求道,“明天,和我一起去看雪,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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