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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女帝种田:扑倒摄政王 > 第 268 章 姑获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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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嫂夫人此番从雍州赶到京城是专为与小弟叙旧?若真是如此,我今日不在乡下家中,到劳嫂嫂走了冤枉路。”

    “我……我来长安,是为犬子奉诏一事。”

    “哦,世侄此刻应在宫中。嫂嫂怎么找到云梦乡了呢?”

    看见荀朗淡然的笑脸,想到自己方才在云梦乡的遭遇,流云顿觉五味杂陈。

    谁能想到,有一天,她竟会被这个小屁孩耍得团团转?

    流云想去求见天子,可她的马还未接近凤翎居住的草庐,就在半路遇上了冢宰门徒。

    流云不惧,凭她腰间长剑,身上武艺,足够抵挡。哪知门徒们竟然十分恭敬,只是死扛,毫不还手。流云剑下无情,他们却任凭血染衣衫,照样不摇不晃做着屏障,阻挡青阳侯夫人,不让她去行在惊驾。

    争斗一事,从来就是狠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

    刺了几下后,见惯了金戈铁马,流血漂橹的流云也开始害怕了。

    她虽号称万人敌,却不曾见过眼前这种“鬼怪”。

    为了执行冢宰的命令,他们可以忍受剧痛,甚至毫不顾惜性命。荀朗治军养士的成果实在让人胆寒。

    流云并不想惹出人命,也不好立刻与荀朗闹翻,便只能收剑回鞘,放弃面圣,跟着这些死士回了长安,来到此处。

    流云已经明白,荀朗长大了,谁也不能在他的地盘上乱说乱动,哪怕是她这位昔年的“阿姐”

    流云不明白的是,荀朗既然有了实力,为何不速速雪恨,铲除鸿党,却一次次姑息养奸,甚至把他们这些盟友卖给天子讨好?

    难道他是被富贵温柔泡软了骨头,把血海深仇,家国大事忘却了?

    抑或者与报仇雪恨相比,掌握权力的滋味到底更加好吧……

    那一年,她在荀府后院遇见了三个男娃。

    如今,一个坐在她对面,位极人臣,乾坤在手;一个远在雍州城,镇守一方,封疆拜侯;另一个躺在黄土中,身首异处,朽烂成骨。

    好人不长寿,祸害遗千年。

    流云已经明白了这个道理,却还是活在十几年前那个风雪夜里,不肯出来。

    见流云沉吟不语,荀朗笑笑道:“儿行千里母担忧。嫂夫人此来可是因为舍不得公子?”

    被说中心事,流云惨然一笑:“稚子无辜。但求贤弟襄助,向天子美言。容我将犬子带回。他还不满两岁,连话都不大会讲,他……”

    “秦师兄他……也是这个意思么?”

    荀朗轻轻截断了流云的话。

    流云语塞。

    荀朗问到了要害。

    秦逸当然不会赞同,送走小秦侯的正是青阳侯本人。

    雍州府接到招贤令时,流云正在雷鸣关查验兵马,眼睁睁看着朝廷特使入了雍州,又眼睁睁看着自家马车凭了青阳侯手书出关,去了皇城。她只道马车里装的是秦逸送的贡品,哪里想到那贡品就是她的儿子。她甚至都没能见一见,抱一抱自己的骨肉,就由着他被抵押给了天子。

    为了避免流云阻挠,秦逸还在信里可怜巴巴央告她留在原地,督造被山崩损坏的城关。半月之后,工程开始,她思子心切,从繁冗中请假,回到雍州城,才获悉府中变故。

    秦逸十分尴尬,拖住了要解释。流云却似乎很有大将风度,从从容容表示理解,推脱了秦逸的挽留。

    “我知道你不容易。圣命难违。我还是回去铸城,我们把雍州守好了。嘉儿才有活命的本钱。”

    她柔柔笑语,取得了秦逸的信任,然后回到雷鸣关,立刻变了卦,扔下军民城关,挑选最快的骏马,只身骑上,连夜往京城赶来。

    一路之上,马不停蹄,餐风露宿。流云不觉得辛苦,她满心只是疑惑着一件事——别人叫她云公子,是尊敬也是嘲讽。嘲讽她这一生待人凉薄,冷酷无情,没有半点女人味,可是云公子怎么就会鬼迷心窍地嫁给了秦逸?

    只怨那一年,雷鸣关外的雨水太大,她怀揣着天子赐给的黄金,无处可去,淋得遍体冰凉。

    只怨那一年,是秦家小鬼追了来,撑了伞,遮住了她。

    “阿姐,我等你多年,只盼你给我一个同仇敌忾的机会。”

    秦家小鬼的话很好听,秦家小鬼的话是假的。流云知道,他自小便一肚子坏水,不是好东西,可这并没有什么关系,反正她已经走投无路,又何必在意撞上来的人究竟姓什么。

    后来,她有了儿子。

    再后来,儿子被送掉了。

    现在,追回儿子是她唯一的想做的事。可惜紧赶慢赶,小秦侯的车驾还是先她一步入了皇城。

    流云以为蛇打七寸,既然下令的人是天子,那么要讨回儿子,也只有去寻昏君,她这才冒险去了云梦乡。

    “嫂夫人,回去吧。”荀朗柔声劝她。

    “回..。哪里去?”流云觉得他的话有些可笑。

    “嫂夫人可还记得你对我说过的,姑获鸟的故事?”

    “姑获鸟?”

    东夷传说中有一种神奇的姑获鸟,昼飞夜藏,衣毛为飞鸟,脱衣为女人。

    有人说,此鸟是妖,因其无子,便喜欢窃盗别人的孩子取乐。

    有人说,此鸟是仙。曾有男子见田中有女人,不知是鸟,匍匐偷窥,藏其羽衣。鸟惊不得去。男子取之为妻,合欢生子。后姑获鸟妻寻得羽衣,携子飞去。

    还有人说,此鸟是鬼,是年轻母亲在战乱中失去孩子,泣血而亡,精魂不灭,化成鸟身。

    乱世出妖孽,在纷争了百年的东夷大陆上,这样的故事往往版本极多,足够编上千百部笔记小说。

    荀朗和秦逸最初听到姑获鸟的故事就是从流云的嘴里——“烦死了。你们俩再乱跳乱吵,山上的姑获鸟听见了,就会下来把你们抓走。没听到?那山林里咕咕叫的就是姑获鸟,她最喜欢吃小屁孩了。”

    十岁的流云嫌熊孩子麻烦,曾经这样吓唬五岁的荀朗、六岁的秦逸。她讲鬼故事的本领极高,把两个小屁孩吓得差点尿裤子……

    流云诧异地看着荀朗,不知道他为何突然提起童年过往。

    荀朗的脸上漾出一丝笑,像是讨好一般:“秦师兄来信,央求我为他把姑获鸟送回去。”

    流云垂下眼敛,淡淡道:“哦。你说它当年怎么没把你们吃掉呢?”

    荀朗并不介意,客客气气为她奉上羹汤:“如今我们的肉也老了,怕是不好吃了吧。”

    流云笑了。

    “不但老了,而且毒了。”

    荀朗也自嘲地笑笑,并不否认。

    流云知道,长大了的朗哥儿不会比秦家小鬼多几分儿女情长。可念及儿子那张惊恐流泪的小脸,她也只能硬着头皮抵抗:“我没有你们的见识。只是不明白,如今海内初定,天下太平,朝廷却要走列国纷争时的老路,招世家子弟入宫为质..”

    荀朗闻言,微微凝眉:“嫂夫人错了。此番请来世侄,不是为质,而是待诏。”

    “好,待诏。那令这许多孩子来‘待诏’,致使骨肉分离,人心不安,总算不得是德政吧?”

    荀朗敛容,望了流云片刻,缓缓道:“嫂夫人可听说天台宫中皇族的新丧?”

    流云一惊,品出荀朗话中蹊跷,咬牙道:“我远在西南,未曾听说。”

    “哦,就在两月前,云中君的皇兄……过世了。”

    “云中君乃是今上独子,哪里来的皇兄?”

    荀朗轻轻叹了一声。

    “嫂嫂贵人多忘。说起来这皇子的王妃还是我劳烦秦师兄帮忙物色的。可惜皇子一死,妃子也就成了新寡。”

    流云立眉冷笑:“贤弟此话荒唐。那死去的‘皇子’不过是一只宠物。小君侯不还活奔乱跳的吗?”

    荀朗看着恼怒的流云,一脸无奈,他当然能够懂得流云的不甘,可是流云却未必能够明白他的为难。

    “于旁人而言那只是宠物。于云中君而言,那就是他的皇兄。他长在深宫,唯一的玩伴就是那只毛熊,走到哪里就要带到哪里的。没有了玩伴,自然要再找新的。”

    荀子清口口声声围护着鸿耀之的儿子,还把诸侯子弟都当成了玩物,这话刺得流云越发难忍。

    “贤弟的意思是,天子偶好一物,臣民就要贴儿卖妇。”

    流云的嘲讽让荀朗蹙了眉。

    “嫂嫂何故仍是执迷不悟?”他咬牙默了片刻,似是下了什么决心,脸上忽然绽开笑容,“好,好,嫂嫂不想让公子待诏,我就只好向您再讨一只食铁兽与君侯解闷,趁着孩子们没有启程,请您赶快送来,最好能也与大皇子长得一模一样。”

    流云一愣,为难道:“此物只产于雍州,离此路远千里,一时之间,如何寻得?”

    “哦?”荀朗笑得越发诡谲,“很难寻得吗?秦师兄大概不这么想。”

    “贤弟此言何意?”

    流云莫名其妙,荀朗悠悠笑道:“豢养动物本来是又脏又麻烦的事情,我的痴儿天子却深爱此道,还说万物有灵,稚拙可爱。她是个痴儿,才会这样****不分,才能在查看毛熊尸身之后,一口咬定发疯袭人的那只食铁兽不是她家皇子。因她说了,我才想起,那年您与师兄成婚,朝廷赐下厚赏。雍州回礼,送来的食铁兽本该是一对。今上袒护‘大皇子’,不许旁的毛熊与它争妻。我便劳烦贵府的属官把那只雄兽送了回去。后来听说因为路途险远,那畜生并未被运回雍州,而是放生在长安山林,被旁的贵客养了去。”

    “这..”

    荀朗见流云似乎听懂了什么,面色有了变化,便笑笑盯住她,越发咄咄逼人。

    “果然万物有灵。嫂嫂你看,连禽兽也念旧情。大概它是相思情切,才李代桃僵,潜进了上林兽苑,想与它的发妻相会吧?”

    荀朗讲了个毛熊成精的笑话,流云却半点也笑不出来。她当然记得,那只食铁兽被秦逸送给了什么人。这件事,秦逸也曾同她商量过。流云从不忠心于朝廷,凤家天子没给她什么好果子,只要能扳倒鸿家,她也并不介意与蛮族藩镇勾结。

    难道送这一只毛熊会是什么了不得的事吗?

    荀朗见她心中已虚,继续道:“后来我查了经史。方知造化神秀,无奇不有。不单是食铁兽有本事夺妻,据说北疆乾国的驭兽人还有令猎犬杀人的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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