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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咸鱼锦鲤的败家日常 > 第三百三十一章 自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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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读书识字不过八个月,怎么可能能做出这样的诗来?”

      刘振宇大声的说:“诸位,你们说是不是啊?”

      众人都点头,的确八个月就能够吟诗作对,也太过不可思议了。

      “林姑娘,你有什么需要解释的吗?”古红叶开口问道。

      “解释?”林羡鱼冷冷的看向刘振宇。

      “自己做不到,就觉得别人也做不到吗?刘公子年纪比我长了两倍,还不懂这个道理吗?”

      “刘公子,一样是寒窗苦读,有些人屡次落榜,白头仍然不过是个童生,有些人则连中三元,青春年少意气风发,以己度人,只怕不太好吧。”

      林羡鱼不紧不慢的开口:“据我所知,我哥哥刚开蒙的时候,你以及是秀才,我哥哥中秀才的时候,你还是个秀才,而我哥哥中了解元,你不过勉强中了个举人而已。”

      刘振宇被林羡鱼一说,面色变得十分难看,尤其是自己已经三十出头,在这一群十几岁二十岁的才子之间,显得更是格格不入。

      而看到众人用奇怪的眼光看向自己,更是觉得十分难堪。

      “好个牙尖嘴利的林姑娘,我读书自然是不如你哥哥,不过你还是没有办法解释你只学了八个月就能够做出这等好诗吧?”

      刘振宇连忙开口将关注点拉回道了林羡鱼身上。

      “对啊,林姑娘,就算是天纵之才,也很难八个月达到你这种程度吧?”

      众人都在议论纷纷,这刘振宇虽然一把年纪活到狗身上了,但是八个月达到这个水平,也太过令人惊讶了吧。

      “红叶姑娘,刚才入门那首《早梅》,你是亲眼看到我写字的吧?”

      林羡鱼看向古红叶。

      “不错,那首《早梅》的确是亲眼看到林姑娘所写。”古红叶点了点头。

      “那就将那首诗给大家展示一下,大家觉得这是学习写字多久的人能够写出来的?”

      林羡鱼初学写字的时候,那是真的惨不忍睹,毕竟没有用惯毛笔字。

      但是后来练的多了,又有内劲之后,就迅速掌握了诀窍,虽然说不像林云风东方白的字那么有风骨,但是好歹足够见人了。

      “这字,彩笔生芳,墨香含素。如果是男子书写是显得不够大气,但是若是女子书写只怕没有个十年八年是写不到这程度。”

      众人都仔细看过那副《早梅》,一致认为这字,没有十年八年,一般人写不来。

      “大家可能会觉得惊讶,不过我还是可以略微解释一下,我卧病在床这些年,我的丫鬟每天都会读书给我听,看过许许多多的名家字帖。”

      “卧病在床的时候,我什么都做不了,唯有各个大家的字画和书卷古诗能够让稍稍解闷,等到我身体好了之后,也不知道是上天垂怜我久病在床,就让我的记忆力格外的号,勉强能说是过目不忘。”

      林羡鱼面目可爱,却被逼着讲了这么可怜的过往,顿时大家就毫不犹豫的和林羡鱼站在了同一边,对着刘振宇怒目而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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