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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铁血神箭 > 第五十三章 十载出山江湖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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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拾好了吗?”觅芳来到沈孤鸿的房间,这是她到大匡山以后的第一次出山,心里倒是有些期待,不过多的是不舍。小时候过的艰苦生活,如今能在此处无忧无虑的生活,自然会留念。

    沈孤鸿点了点头,道:“映庭呢?”

    “他也应该差不多了,不过你应该也像他那般,弄一把剑给背上,人家见着都会叫你一声大侠呢。”觅芳笑着说道。

    沈孤鸿时下身着一身白衣,倒是像极了一贵介公子,没有半分江湖人的气质。他笑道:“无妨,到时候下了山之后,也给你买几身衣服好好打扮一番,那个时候呀,就是他这个武夫保护咱们两个主子了!”

    觅芳闻言微微一笑,她觉得这样甚是有趣,便点了点头。

    “你们两个好了没有?”映庭的声音自外边传来。沈孤鸿将收拾好的包袱给拿上,与觅芳一起出了房间,只见得映庭背着龙渊宝剑,身着武士劲装,外披一件白色披风,头发用玉簪束起,留两缕自然垂下。浓眉如倒悬的锋利宝剑,鼻梁高挺,浑身上下,透着一股不可压抑的锋芒,令人一眼看去,都知道此人颇为不凡。

    “好小子,这身行头一换,出去不知道要迷倒多少姑娘!”沈孤鸿不由一赞。

    映庭被他这么一说,倒是觉得有些不好意思。觅芳笑嘻嘻道:“是啊,他这一身打扮,出去定然能讨一个漂亮的媳妇回来的!”

    映庭顿时道:“我这一生都献给了剑道,其他对我而言,都微不足道!”

    沈孤鸿闻言,却是哈哈一笑,道:“那这样子,不知道有多少姑娘要以泪洗面,伤心欲绝了!”

    觅芳闻言,不由噗嗤一笑,三人一同走出书院,段景、杨奇等人见状,均是露出诧异之色。但他们也只是看了一眼,便继续读书,在他们的心中,靠去功名,侍奉天子才是头一等的大事,其他的倒是有些微不足道了。不过这时候,一向冰冷的莲心,却是看了看三道离去的背影。

    “不与师父打一声招呼吗?”觅芳忽然道。

    沈孤鸿道:“不用,莫叔叔他估计正看着咱们走呢,这也算是道别了。”

    太白书院侧面的高处,莫清风听得沈孤鸿的言语,不由摇头一笑:“这小子。”

    三人下了大匡山,走了十几天,终于到了成都。自雍熙北伐之后,大辽与大宋之间虽然时有摩擦,但暂时却没有什么大的战争,可以称得上是四海升平。国内经济发展,处处繁荣一片,当今最为繁华大城市,当然要数汴京,然除汴京之外,这成都恐怕就要位居第二,当仁不让了。

    成都历史极是悠久,曾有多朝定都于此,又别名芙蓉城、锦官城等。

    沈孤鸿三人到成都已在傍晚时分,斜晖洒下,成都城内的青石街道,更是透着一股古老而沧桑的意蕴。它似乎在诉说着千百年来它所见证的历史和沧桑,唯有懂得的人才会听到那如泣如诉的而又孤傲的历史之音。

    沈孤鸿闭上眼睛,周围环境却是毫无遗漏的自脑海中浮现,川流不息的人群之中,他是一个实实在在的过客,但与这些人不同的是,他是一个能读懂此间风华的过客。

    “我看咱们还是先找客栈吧!”觅芳说道。自下了大匡山,来到成都的这十多天里,他们一共经历了四次山贼的抢劫,住过两次黑店。不过凭着三人的高超武艺,应付起来到是极为容易。沈孤鸿和觅芳还没有出手,都一一被映庭给坚决了。这真的倒像是沈孤鸿说的,映庭这位武士,是为保护他们这两个主人的。

    觅芳早就换上了一身淡绿色的衣裙,她玲珑有致的身材完全给显了出来,配上她那绝世姿容,当真是引得无数富家公子回头,只是一看到身旁带着杀气的映庭,又只得将头给缩回去。

    成都此处少数民族众多,有回族、苗族、羌族、彝族等族别,街道上来往行人有半数皆是身着各色民族的服饰。当此之际,儒家礼乐盛行之时,在这成都城内,却是还没有那许多的礼仪规矩。各族少女皆着本族最为华丽的服饰,将他们的异样风采给凸显得淋漓尽致。

    沈孤鸿三人走了一会,终于在城南的一处僻静巷子里找到了一家名为悦客居的客栈。不仅如此,剩下的也恰好只有三间房了。

    “按理说来,这大城市中客栈多得数不清,要找到一处住处应该很容易,可是现下都住满了人,而且房间还这么贵,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觅芳道。

    沈孤鸿道:“你忘了吗?再有几天就是八月十五了,成都的灯会可是极为出名的,想必那些来成都的人都是来来看灯会的吧!”

    “原来如此,要是咱们来得再晚一些,是不是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了?”觅芳又道。

    沈孤鸿点头:“确实有可能!”

    映庭这时道:“不管便宜还是贵,咱们都只住这个晚上。”

    觅芳这时却是想到:“不知道这个成都的灯会是个怎样的好看法?竟然令得这许多的人都赶过来看。”于是便道:“反正咱们也不差这两天,要不看完灯会再走吧!”

    映庭看了沈孤鸿一眼,道:“时间由他安排即可,我只负责打架!”

    沈孤鸿这次出大匡山,目的是要去流放王侁的金州,这才借道成都,走剑阁。这般走法本就是在抄近路,为的是早些时日到达金州。成都的灯会虽负盛名,但他却是半点心思都没有。只是这时看着觅芳那乞求而又好奇的眼神,他心里顿时浮现一道身影,在梨花山庄时,那道身影无论提出什么要求,他基本上都会无条件做到,此时他心里既有刺痛,更多的却是怀念,说道:“好啊,反正我也没看过,去凑凑热闹也可!”

    觅芳闻言,喜得直将沈孤鸿的双臂给抱住摇动,沈孤鸿却是投以宠溺的眼神。

    “无聊!”觅芳那般喜悦,只是换来映庭冷冰冰的两个字。当下觅芳只是冷哼一声,心道:“你这冰块除了背上的那破铜烂铁,自然是什么都不感兴趣。”

    一夜休息,第二日起来,三人都极是精神,吃了东西以后,沈孤鸿与映庭二人又被觅芳拉着去逛街。在这成都城内,有许许多多其他地方都买不到的工艺品,譬如那些锦绣上面的流水飞鱼、百花孔雀如意牡丹等,皆是成都的一面旗子。

    觅芳终究是一个女孩,一到街上,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都想买。此次出门,他们身上倒是带了不少银两。但此去金州,还有一段路程要走,在那里要待多久也无法确定,是以他们花钱倒是都控制着花,不过依旧给觅芳买了许多东西,直把小丫头高兴得无语形容。

    下午时刻,三人一行终于逛完街回来了,只是走进巷子,却是透着一股极为压抑的寂静,令得三人都暗暗提起警惕。

    走到巷子中断,秋风忽起,吹来几张芙蓉树叶。映庭右手探出,食指与中指张开,将一张夹在手中,在这时,他夹着树叶的两个指头,竟然染上了一些殷红之物。映庭触到鼻子边上轻轻一嗅,剑眉微皱,向沈孤鸿看来,道:“这树叶上面有未干的鲜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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