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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我能探索周边万物 > 第六章 董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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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薇离开了。

    刚出酒店,齐轩的奔驰大灯就笔直照在她脸上。

    “你他妈的能不能快点?”

    第一次被人从酒店赶出来的齐轩,此时正处于怒火中烧阶段。

    林薇不敢吱声,低着头打开车门钻了进去,脑子里,则满是白小树请别的女孩吃山珍海味的场景,心里头百味陈杂。

    而此时的酒店包厢里,白小树和孙茜正在有说有笑。

    一道道二人从未品尝过的菜肴被端上。

    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

    什么雪岭苍鹰肉,深山嫩野猪,百年黑甲鱼,样样都有。

    而更甚的,居然还有一条半米长的保护级小鳄鱼。

    除此之外,还上来了一瓶八二年珍藏拉菲。

    这种酒,即使是在五星级酒店里,也少有人舍得购买。

    “先生,你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啊?”

    孙茜看着满桌极品菜肴,忍不住发出感叹。

    白小树微笑道:“当然是跟你一样的普通人。”

    “是吗?”孙茜摇头一笑,“你可不普通。”

    白小树闻言耸耸肩,不置是否。

    山珍海味被开动。

    鲜美的肉汁,在嘴里滚动,极品的红酒,跃下喉咙。白小树像是在战场冲锋,狂吃着这些两世为人,都只能听闻的佳肴。

    孙茜文雅,却也在几杯红酒过后,红了脸蛋。

    她长相本是清秀可人的那种,但此时昏黄的灯光配上微醺的脸庞,让她看起来极具风味,妩媚动人。

    只是对于白小树而言,胡吃海喝,才是当前大事。

    从九点吃到十一点,二人已经酒足饭饱。

    白小树去结了帐,共消费三十一万。

    本来张康及酒店收银,还担心这个年轻人是否有能力付钱,可一刷卡后,所有人闭嘴了。

    三十一万,分文不差!

    “小哥,要不要我送送你?”

    这回,张康算是看出白小树是个隐藏土豪了,说话的态度也变得愈发恭敬起来。

    “用不着。”

    白小树干脆利落摆手,也没和他寒暄的打算,直接出门离开。

    “叮!恭喜宿主完成任务,第一次挥霍,奖励体质精通(初级)。”

    刚出酒店大门,系统的提示便响了起来。

    “体质改造中,请稍后……”

    “啊!”

    一股奇妙的感觉涌了上来,这令白小树陶醉,仿佛全身四肢百脉,都被温热的流水划过。

    片刻后,他就感觉自己的身体发生了巨大变化。

    首当其冲的,就是那个一拳似乎能打死牛的力量感!

    “这就是体质精通吗?而这,还只是初级而已,那更高级别的,会是什么样?”

    “崩山裂海吗?”

    白小树摸着下巴YY了起来,全然没注意到,身边的孙茜看着他的侧颜,都快迷醉了。

    “这个男人,真的好帅气啊。”

    “奇怪,先前怎么没感觉,他这么有魅力呢?难道是,我醉了?”

    情愫荡漾的孙茜,忍不住用手挽住了对方的胳膊。

    白小树意外地看了她一眼,令她耳根子立马羞红,他忍俊不禁,却没说什么,大大方方前行。

    而胳膊上传来的软软热热的感觉,令他也是很舒适。

    “我…要回家了。”

    走过一条街道,看着一辆的士前来,孙茜不舍地松开手。

    “嗯,路上小心点。”

    白小树嗓音温醇。

    ‘啵~~’

    一声响,白小树的脸上多了一道唇印,还没反应过来,孙茜就已经钻进了出租车里,她神色害羞道:

    “谢谢你今天请我吃饭,我会一直记得你。”

    车子远去。

    她没敢问白小树要联系号码,因为她知道,这么一个有钱又帅气的男人,不是自己能配得上的。

    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在对方猝不及防的时候,偷亲一下。

    嗯……

    这应该不要紧吧?

    孙茜想着想着就扑哧笑了起来。

    另一边,白小树也摸着被亲的脸笑了起来。

    还挺舒服的。

    ……

    第二天大早,白小树如往常一样去学校。

    新学期已经开学三天了,校园里的学生明显得多了起来。

    “小树,许久不见,甚是想念啊!”

    一只沉甸甸的大手突然拍在肩膀上,紧跟着,一个肥嘟嘟的肉脸,便带着还很显单纯的笑容浮现。

    是庞都郎。

    他在大学里最好的朋友,精确点说,更是他的一个小迷弟。

    没错,音乐上的小迷弟。

    这个世界,虽然和地球很相似,但在新时代流行文化的发展上,却要落后了至少二十年。

    到现在,主流的音乐依旧是那些旋律简单调子重复歌词你侬我侬的老情歌。

    新的流行音乐,还处于萌芽阶段。

    白小树刚穿越重生来时,不是没想过靠着搬运地球流行乐,成为当代文娱大佬。

    但,对于音乐他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即使记得所有歌词旋律,却没谱曲的本事,唱功更是一般般。

    要是家境好也就罢了,他可以不记时间金钱去学习。

    但偏偏,他是孤儿。

    没钱,更没时间。

    所以,满腹流行乐,也就只能留给自己,闲暇轻哼了。

    而他和庞都郎的关系,正是因为一次轻哼‘董小姐’,所建立。

    这首歌,庞都郎简直爱疯了。

    “小树,我照着你给的旋律,尝试谱了个曲,你有空没,鉴赏一下呗?”庞都郎拍着肩膀上的吉他,一脸跃跃欲试道。

    “好啊,这里人挺少的,就地开始?”

    “嗯嗯。”

    说做就做。

    庞都郎靠在一棵柏树上,端着吉他,拨动了弦线。

    略有些生疏的技法,简单的曲调,配着不太能懂的歌词响起。

    “董小姐,你从没忘记你的微笑。”

    “就算你和我一样,渴望着衰老。”

    “董小姐,你嘴角向下的时候很美。”

    “就像安河桥下,清澈的水。”

    “……”

    “跟我走吧,董小姐。”

    “燥起来吧,董小姐。”

    歌声停,曲声渐停。

    唱功有待加强,但是,庞都郎唱出了歌里真正想表达的感情。

    白小树笑着鼓掌。

    谁料,一道不合时宜的声音突然在不远处响起。

    “唱得什么垃圾,死胖子也敢唱,穷小子也敢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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