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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万法元神 > 第149章 田豫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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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确,前两轮比赛毫无意义。有一个复活配额,可以避免强者被强者淘汰的风险。因此,安排比赛的主要考虑因素是来自同一个家庭的战士不会在同一个队列中相遇。

    但进入前16名后,如果没有复活配额,这仍然是一个简单而残酷的竞争体系的淘汰,所以我们绝不能让最强的少数人这么快就相遇,那样的话,结果会有些不公平。

    如果前16名中有112名血斗士,那么艺鹭遇到血斗士的可能性肯定超过90%。

    但这显然不是鲁佳人会更担心的,毕竟艺鹭能进入前16名,是让每个人,包括他自己,都足以满足。

    艺鹭世界杯一结束,真正令人担忧的是冯路和张璐,他们也将进入小组前16名。

    众人回到正东阁,宋庆递过来一封附金鸟尾羽的信,递给陆枫:“是天宇公子府的人送来的,给你看,大公子!”

    “天羽公子!云羽!”陆小风的眼睛微微眯了起来。着陆时,他在别人面前打开了信。

    “陆小风,明天跟羽作战。我给你三招!”笔迹狂野潦草,尾巴挥舞着,钩子转动着。它充满自豪。

    “这个人是谁,这么傲慢?”刘章怒目而视,鼻孔喷火。

    “云仓公主和郡主的儿子公主,今天皇帝的堂弟,看来我的对手是他!”陆枫的唇角微微撅起:“派恩,你发了明天的比赛日程了吗?”

    “在这里!”宋庆交出了比赛日程。

    他们看了看,果然,陆小风的对手是云羽,他被称为天羽之子。

    “我的运气似乎不太好!”陆枫说这是因为这样一个势均力敌的对手应该在16强之后的比赛中相遇

    对于陆小风来说,与热血四极战士的相遇不再是平等的。他真的会有一点压力。这是热血四倍战士。

    是的,孙瑜,田豫的儿子,28岁,有五倍的热血。此人的母亲云仓公主是前一代皇家公主,也是现任皇帝的姑姑。余云是真正的皇室成员,也是京都享有盛誉的太子党的代表。

    余云的武术天赋不低。28岁时,他的血液可以达到原来的五倍。虽然秦云、尚云、云里和雷云之间有一定的差距,但他也很好。

    正是这种优越的地位和卓越的才能赋予了他极其傲慢的个性。

    显然,在他知道陆小风是他的下一个对手后,他分析了陆小风的数据,并承认陆小风不是他的对手,这就是他写这本书的原因。

    事实上,血是五倍,血是四倍,没有绝对的抑制。正如陆风现在不能完全压制张璐一样。然而,更高的力量自然也有它的优势,比如300万公斤的基础力量更强的出现,血政府中的血气浓度也更高,一个人可以展示热血战斗技能的次数超过几倍。

    但是对于力量达到2万斤左右的战士来说,3000斤的差距算不了什么,真正的差距要看战斗技巧。

    虽然陆枫处于压力之下,但他并没有失去战斗的意志:“明天我会看看他怎么能给我三招!”

    与陆风相比,这一轮张璐的运气不错。他遇到了一个名叫毛继兴的热血战士,一个来自端木州毛家的运动员。然而,张璐并没有掉以轻心。那天晚上,他仍然和冯路一起练习到天亮,那时他把状态调整到最佳状态,休息了一会儿。

    进球,十连胜!

    这是冯路和张璐兄弟之间的协议。对于这项协议,冯路无疑承受着更大的压力。

    起初,鲁佳人希望张璐的锦标赛能在鲁峰之前举行,因为那样的话,连续赢得九场比赛的可能性会大得多。

    不幸的是,上帝似乎失败了。冯路和余云的比赛是这一轮的第一场。

    余云非常英俊,眉毛细,眼睛长,鼻子高,嘴唇薄。他的衣服也很时尚。他头上戴着金色羽毛,头上戴着镀金墨水斗篷。他穿着一件刻有金鳞的盔甲。他手里拿着一件铁杵武器。他看起来像天堂里的战争指挥官。

    是的,这是一场刃战,申请人也是余云,而且陆风也同意了!

    当他进入竞技场时,可以听到一阵尖叫和欢呼的浪潮。他们大多数是欢呼的女人。“田豫公子,你是最棒的……”“田豫公子,我爱你……”

    “这个男人不是京都女人的朋友,是吗?“鲁智深没有放弃轻轻捏他的鼻尖。事实证明,在这样一个时代,也有明星受到人们的追捧。

    司空年在旁边解释道:“这个余云通常毫无问题地呆在这个竞技场上。他经常遇到强壮的奴隶或优秀的动物。他在竞技场上表现很好。当他感兴趣的时候,他会拿出超人的力量杀死那些可怜的奴隶和优秀的动物。京都会来竞技场玩,基本上认识他,”

    司空轩接口道:“我也听说这云羽很浪漫,好老婆...哦,姐姐,你踢我干什么?”

    “去死?说这样的话!”司空年双手叉腰,怒视着司空轩。

    司空轩谦虚地回答:“你在担心什么,姐夫不是这样的人!”

    陆步琪在旁边笑了笑:“怪不得,他赢得了这么多女士的青睐。他也是一个有权力的人!”

    与余云的明星形象相比,原本迷人英俊的陆枫大师的光芒要弱得多。然而,陆小风穿着雪大衣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他的黑发梳得整整齐齐,尾巴垂下来。一个有着明亮光泽的细长圆形玉簪穿过发髻。这种装饰品更加优雅,散发着灰尘的味道,但也吸引了许多年轻女孩的注意。

    此外,陆小风提到的单峰龙虎剑现在也是一种流行的武器,它增加了陆小风的注意力。

    “陆小风,你带了我的金小鱼吗?”余云骄傲地看着陆小风的脸:“如果你带着它,我可以给你三招!”

    “让三招怎么样?什么样的让步?”陆小风一点也不矫情,从袖子里闪过金小鱼。

    余云自豪地笑了笑:“你可以进攻三步,但我只会防守,不会进攻。三步后我会进攻!”

    “我以为你可以站着别动,让我刺三把剑!“陆小风冷笑道:“如果是这样,就别这样!”

    话音落下,金小鱼被抛了出去,山风龙虎剑怒吼了三声,把金小鱼劈成了四块。剑斜指道:“云羽,不如我给你三招?”

    余云肺都生气了,举起手中那根黑色的杵,一个有力的挥杆,一个奔腾的金属摩擦声,这个杵竟然突然变长了,变成了一个长约十英尺半长,粗如手臂的金属软鞭,向着陆小风而去。

    金小鱼是金枭的羽毛,是余云饲养的优良动物。他最喜欢它,经常用这些羽毛作为他的身份象征。但现在他实际上被陆小风面对面砍成了几块,这让他很生气,并换出了所有能让他吃惊的武器。

    陆小风对余云武器的变化确实是意想不到的。毕竟,余云只是用杵把前面的对手扫出了拳台。

    如果是战斗中的突然变化,比如陆小风刚刚抓住风暴三招的机会,突然余云的大杵变成了鞭子,恐怕真的有可能会大吃一惊。

    但是现在,双方都在几丈远的地方,代理鞭来势汹汹,速度如闪电一般奔跑,却也让陆小风有足够的时间应对。

    “卡查!”声音响起,机关鞭狠狠地抽在了单锋龙虎剑上,巨大的力量将陆小风的身体震退了三四步,紧接着鞭子直滚回来,鞭子的尾部那尖尖的四角刃尖呼啸着连陆小风也傍了过来..

    陆小风横剑回防,当一声,陆小风那踮起脚尖的身体又被震退了几步,从他怀里感觉到了酸麻的感觉,陆小风心中错愕,这个花花公子余云,竟然也确实有些本事,可以像他的胳膊一样用这种机关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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