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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老兵虽老,尚能食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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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边士兵各有各的优点,各有各的缺陷。

    狼兵打的是勇猛一往无前的气势,白首军打的是经验,两军对垒倒是显得精彩万分。

    “你说谁会赢?”

    一旁的狼家少主倒是有点看不下去,毕竟自家的狼兵身上穿的是三十工的盔甲,但是已经有一小部分被木棍掀翻在地了。

    白首军这边也是差不多,所以现在结果上狼兵更占优势一些,因为狼兵的体力消耗大,但是都是年轻人,耐力要比白首军好一些。

    “你肯定猜你的狼兵会赢,让我去相信白首军会赢,你让我说什么?”

    钱多倒是白了来人多一眼,这人做事情总是太不小心了,比如自己和他的想法一样,但是自己脸皮薄,就没有说出口。

    “要不然我们打一个赌,你猜白首军会赢,我猜我的狼兵会赢,你觉得怎么样?”

    被钱多拆穿,来人多倒是没有丝毫的不好意思。毕竟狼兵少主,可不是浪得虚名,

    眼睛看着钱多,想着打赌总该有个赌注,但是钱多浑身上下也看不出一点富贵的样子,真不知道以前的钱家少爷怎么混成这个样子,出门在外也不带几件宝贝。

    “可以啊,但是打赌总该有点赌注,我要你那件五十工的盔甲,你觉得我身上有什么你需要的你也可以提出来。”

    钱多倒是一点不客气,上来就是就想要来人多那件五十工的盔甲,至少有了这个东西,上了边关之上,钱多的保命手段有多了一个。

    而这件事情上钱多也没有太过犹豫,因为自己身上要说是值钱的东西那是一点没有,所以钱多就算是光脚不怕穿鞋的。

    “呵,你要我这件五十工的盔甲,长时间不见,钱少爷倒是脸皮变得越来越厚了,你说你身上有什么宝贝,能和我的盔甲相比较的?”

    来人多冷笑了一声,果然是三岁看一生,小时候钱多就是一个脸皮不薄的人,长大后其他地方没有太多变化,脸皮倒是厚了许多。

    “都是朋友说这些不是太浪费感情了些?一个五十工的盔甲难道还能比的上我们这么多年的感情?”

    钱多没有丝毫的不好意思,可能不好意思的时候都留在了从庆州到长安的那段路上,自己每天都是装作得道高人去骗饭就已经用光了。

    “当然比不得,咱两这么多年的感情,估计连你经常吃的二两米饭都比不得,更别说我的五十工盔甲了。”

    “要不然你看看我身上什么值钱咱两赌一下,不然干打赌有什么意思?”

    来人多左看右看,上看下面,把钱多浑身都看了个遍,看的钱多有些浑身不舒服才停下了巡视的眼睛。

    “你说你身上有值钱的东西?是说你头上别着的那根筷子,还是你脚下快露出窟窿的布鞋,还是说你这十工的盔甲?我看都挺值钱的,你说呢?”

    钱多听了他的话,倒是没多少不好意思的神情,毕竟自己出来确实没带些好东西,而且钱也没有,要是真的说起自己身上最值钱的东西,怕就是自己的脸了。

    不过脸这种这种东西还是不能给来人多的,毕竟这样来人多就成了二皮脸,自己也成了不要脸,那样两人的声誉都会受到很大的打击。

    “那就算了,小赌怡情大赌伤身,你既然没有胆子赌你那个五十工的盔甲,那么我也不多勉强。”

    钱多说着还是极为鄙视的看着来人多一眼,两个眼睛好像说“这狼兵少主气度竟然这么小,连一件五十工的盔甲都不敢赌。”

    “怎么你这么厉害,你拿出一个能跟五十工盔甲等价的东西我就跟你赌,不然我不会赌的。”

    来人多倒也知道钱多用的激将之法,也不上当,两个人各自有着心里的小算盘,但是狼兵少主这边却是怎么算怎么亏。

    最后干脆不去算术,全部精神全部看向了两军对峙的地方,因为狼兵可能要输了。

    狼兵领头之人手中的棍棒开始变换的越来越快,几个动作开始大开大合,因为周围几个白首军的人联合着齐步在一起来围攻他。

    狼兵这边因为第一次的冲锋被挡住,白首军也是开始了反击,两两配合动作倒是极为默契。

    这是白首军这几日在老林的呼吁下开始练的,目的就是为了不让那位大言不惭的军师太过看低了他们。

    而狼兵的领头人倒也算是上有些本事,周围七八个人在一起,却是没人可以多靠近几步。

    眼睛看着齐步的动作,耳朵也在听着周围人的脚步,三千七百狼兵中他是最受狼家少主喜爱的一个。

    山中他就是百兽的王者,被他看见的都会被一把短刀封喉,喉咙处伤口不过半寸,身上更是不会多出半点伤口,这样兽皮才卖的一个好价钱。

    可是现在手上并不是自己习惯用短刀,而且这是两军对垒,不可能出现伤亡,这人只能是被动防守着。

    棍有三百六十技,在兵器上算不得多,但也绝算不上少,白首军的老兵更经常拿着陌刀。

    上了马便算的天下最厉害的骑兵,下了马就可将最厉害的骑兵斩于马下,这就是陌刀的厉害。

    但是军中陌刀用久了,久而久之,军中的人都快忘了自己最厉害用的东西具体是什么,是剑或是什么。

    齐步也是其中的一个人,他也用了很久的陌刀,今年四十一岁,在军中这个年纪当上一个小官职倒是没什么悬念。

    但是齐步不喜欢说话,没事的时候他更喜欢的是擦着他的陌刀,好像对待这自己喜爱的姑娘一样。

    要不是今天握住这棍棒齐步差一点就忘记了,他喜欢大唐的陌刀,因为杀人,杀敌,卫家,卫国,都是陌刀来做的。

    但是齐步更加喜欢棍棒,他不喜欢见血,但他在战场上永远是那个杀敌不眨眼睛的人,因为他更不喜欢看见自己的血。

    握着棍棒齐步的动作倒是越来越快,几个技巧开始不停地变换,压,挑,刺齐步几个动作不停地变换。

    头上有汗进了眼睛齐步却是感觉不到,他能感觉到对方要防住哪里,但是他的动作没有对方快,因为他已经是个老兵,人老了,身体也老了。

    但是老了自有经验,齐步拿着大唐陌刀二十一年,拿着棍棒三十一年,十岁时候他就开始练着棍棒,所以他更加熟悉。

    一压倒是没有将对方的身子压下,因为对方的力气更大一些,这从刚开始自己的虎口疼痛程度,倒是也可以看得出来。

    一挑对方也是闷声抗下,只能听见两根木棍发出“吭吭吭”的声音。

    周围人还在战斗,但是绝对不如这两个人斗的精彩,没有太华丽的招式,能看到的不过是战场上杀人的手段。

    动作要快,双手要稳,再华丽的动作也没什么太大的用处,因为到了最后都讲究一个大道至简的原理。

    齐步口中憋着一口气,木根的动作倒是也变换的不多,周围的狼兵所剩无几,但是白首军还剩下十几个人。

    相较于狼兵来说,白首军这边确实样子惨了许多,毕竟盔甲没狼兵的厚实,打一下身上就会有了感觉。

    “看起来你要输了。”

    钱多看了看战事中白首军还剩下十几个人,狼兵还是下几个,钱多倒是有些后悔,当时厚脸皮一些,说自己输了给他当牛做马来个十几年,把这五十工的盔甲骗到手就好了。

    “怎么?输就输了,难道我来人多还是那种输不起的人?但是这和你计划的不太一样,你打算接下来的怎么办?”

    来人多嘴上不在意,可惜和钱多说话的时候两个眼睛还是盯着战场之中,希望狼兵领头的那人能创造出奇迹,但是白首军配合默契,几个人一起围攻,倒是时间长了,动作倒是变慢了许多。

    “你说的倒是也对。”

    钱多本来想的是狼兵会胜利,让来多人去谦虚一番,那么白首军自然会接受来人多,不过心里会有些不服就是了。

    不过不服气的心情,可以让白首军训练的时候更加厉害一些,钱多倒是觉得没多少坏处,也便这么去做了。

    但是没想到自家的白首军这么厉害,将狼兵打成了这样,不愧是自己手下的兵。

    不过钱多心里也清楚,之所以能胜利也是因为这是对垒而不是拿着陌刀,要取对方性命,不然一个回合下去,白首军可能就没了。

    “到时候结束了我在交给你,这些都是小事情我已经想好了。”

    钱多的脑袋转了两圈,便是想好了主意,这样不光来人多这个军师的名号坐实,白首军的信心也会增加不少。

    中间铜锣声再次响起,中间只剩下三个白首军的老兵,那位一抵七的狼兵头领却是在七人围攻下,用棍棒扫到了两个老兵。

    再是换了动作,用这棍棒防守,一棍一刺,又有两个老兵倒地。剩下两个老兵加上齐步却是一直寻找着机会,静下了性子。

    等到那人着了急,乱了动作才一拥而上。

    “白首军厉害。”

    离的本来就不愿,钱多走了十几步也走到了齐步的旁边。

    “嘿,钱将军,老兵虽老,但尚能食饭。”

    齐步依旧是那副和蔼待人的样子,但是说着这句话时候却是对着来人多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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