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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唐时财圣 > 第四十四章 矛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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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边各有百人,说着切磋,所以棍棒都绑着白布,裹上了几圈,用来人多的话来说,就是对面是老兵我们让着一些,不然用棍棒打死了怎么办。

    “你出的点子,现在白首军应该都认识我了?”

    周围并没有人,只有钱多一个,来人多倒也是打开了话语。

    “是啊,现在你随便问一个白首军那个不认识自家军师的一定会被周围的人吊起来打。”

    钱多说的颇为自信,因为来人多的即兴表演,军中的各人倒是都认识了这位军师,当然就是对于来人多的口碑差了一些。

    不过钱多想了想,来人多只说让白首军的人都认识他,哪里说了需要什么名声呢?

    所以钱多想了一个办法,就是让来人多去即兴表演一下,当然来人多的表演技巧要比自己想象之中要好上许多。

    因为现在白首军都知道他们的军师不是什么好东西,若是真的被私下看见说不得一根闷棍就敲在了来人多的头上。

    “可是我总感觉这些东西好像不太对的样子,就比如你们的那些老兵看见我并不像看见军师一样,好像看见仇人一般。”

    来人多想了想,感觉还是有哪里不对的样子,就比如眼前钱多的笑容,还有军中不少人看着自己嘴里面还说着的话语。

    “你怎么会这么想?是不是最近休息不好,可能是最近你太累了,倒是身体虚弱,都是幻觉,白首军的人都很爱你。毕竟你还是白首军的军师。”

    钱多憋着笑,拍了拍这位狼家少主的肩膀安慰道。

    “你说我这样不会遭他们记恨,你怎么这么肯定?”

    来人多想了想觉得事情还是有些不对,毕竟面前的人,表情太过诡异,有些事情还是不能轻信。

    “你怎么还不相信我?我都说了先让周围的人都认识了你,你看现在还有那个人不认识你是白首军的军师的?所以我说他们不会记恨你就一定不会的。”

    “可是我感觉他们看我的眼神好像有些不对,就像我们山里养的狼看见了食物就是这么个眼神。”

    钱多心里默默感叹了一声,不愧是狼兵的少主,就算是智力不够还可以用直觉来凑。

    “你想的太多了,你也不想想,这不是百人对百人的战事还没开始吗?等结束了,他们一不服气,你的机会就来了。”

    钱多说着,倒是也打起了自己心里的小算盘,自己是让白首军都认识了来人多这个军师,但是狼兵那边可没有认识自己的。

    自己应该怎么才能让狼兵认识自己呢?像是来人多一样的办法,钱多总感觉太傻了,这种方法只适合来人多,并不适合自己。

    而且这种方法太损害自己这种光辉伟岸的形象,万一狼兵再记恨自己,白首军再嫌弃自己,那就真算上丢了芝麻丢西瓜。

    “按你说的方法真的管用?”

    虽然钱多说的都有些道理,但是来人多还是有些狐疑,这些疑问大多没有太多根据,而是在深山之中的直觉。

    而就是这种直觉,却是在山中救了不知多少次狼兵少主的命。

    “马上就要开始了,之后到底管不管用,一用不就知道了?”

    钱多和来人多说话之间,中间倒是有一声铜锣之响,正是正中间的老五敲响了铜锣。

    狼兵那边穿着全是三十工的盔甲,上面不是古时流行的银色盔甲,更像是土色的盔甲,更像是方便在大山之中生存。

    而白首军这边倒是什么颜色都有,样子不太一样,木盔甲,铁盔甲,各自不同,倒是与对面的狼兵从盔甲上倒是输了不少。

    至于钱家也是看着那些三十工的盔甲也是眼馋不以,这些都是宝贝,皇帝都不敢让天下人藏起来的宝贝。

    而且就算是钱多这样的千夫长也只有一个十工的盔甲,李老将军的盔甲倒是百工,但李老将军灭一个国十工盔甲,也可以堆到百工了。

    “你说这算不算你作弊,你看看你们那边士兵穿的都是什么盔甲,三十工的盔甲,你看看我这身盔甲才十工。”

    钱多看了看自己身上寒酸的盔甲,倒是跟着来人多抱怨了几句,说不得这位有些像是榔头的军师就会给自己两个三十工的盔甲。

    可惜他想了太多,来人多只是看了看钱多的样子,便是狠狠地摇了摇头。

    “这些盔甲就是他们的命,每个狼兵都有自己的盔甲,他们活着的时候盔甲就穿在身上,他们死了的时候盔甲的用于陪葬,这是狼兵的规矩。”

    在狼兵这里看来,天大地大,规矩二字最大。生披恺,死陪葬。这就是狼兵的规矩。

    所以想要从狼兵手上拿去盔甲,两个办法,一个是把狼兵杀了,从他手中拿去盔甲,一个是你成为狼兵的主人,像是来人多一样,便可以得到免费的盔甲。

    “你说我这白首军本来就是老兵,狼兵每个人身上还穿着三十工的盔甲,要是能打痛狼兵,才是出了事情。”

    钱多说的倒是也对,三十工的甲就算用陌刀来砍,也是好几刀才有效果,更别说这些裹了白布的棍棒。

    打到狼兵身上就算再大的力道,一下能把木棍打折,狼兵受到的伤害估计就是微乎其微,说是给他们挠痒痒也算不得过分的话语。

    “这是将军的问题,跟我这个军师没有关系,再说先前两军交战之前你怎么不说,现在你说,还能现脱下来?”

    来人多倒是也不理会钱多,一句话,反正已经开打了,一些事情等待打了之后再说。

    而白首军和狼兵在的地方并不大,两军虽然看不清对方的汗毛长得如何粗壮,但是两军可以看清对方的样子如何。

    百步之中两军便可以交火,狼兵手中拿的不是平常上山拿的短刀,白首军手中拿的也不是大唐陌刀,这也算的公平。

    当然除了狼兵身上穿的盔甲除外,白首军还是第一次看到这种颜色的盔甲,而且看出了其中的不凡,但是他们并没有害怕。

    他们记得某位军师在军帐之中说的,他们白首军就是一群老兵残将,兵是老了些,但骨头还硬着,胆子还没有变小。

    这就足够了,老林在左侧一边看着地方的动作,这样更方便他观察战事,发号施令,而齐步却一马当先站在最前面。

    看着对面人的脸,齐步又想起了莫个欠揍的脸说着欠揍的话。手中的棍棒握的倒是更紧了一些。

    狼兵喜欢冲锋,特别是喜欢在猎物毫无防备的时候一下冲锋过去,给对方致命一击。

    棍架于腰处,双手握紧,整个动作的改变,百人之间并无言语,只是狼兵于白首军不同,狼兵出征前千百人前有一个在那。

    这次也是一样,百人对着百人,狼兵一人于前,其余人在后面跟随,看着前面人的动作,后面人也跟着变换这动作。

    这是狼兵的默契,千百次生死,猎人与猎物之间不停地调换着角色的默契。领头的人一声低吼,狼兵开始冲锋了。

    “战阵,守。”

    老林自然知道自己这边都是老兵,体力一定是不敌对方,所以一开始就没打算进攻。

    木棍举起,倒是白首军这边也开始摆出了防守的样子。而这些兵都是百战老兵。

    自然知道如何应付对方的冲锋,如何能卸掉对方最大力的攻击,怎么样才能最好的防守。

    每个白首军的老兵都是严阵以待的看着对面的狼兵,接下来就是开始卸力。

    狼兵成一个锥子形,若是被狼兵从中间撕开一个口子,那么白首军这场仗便是输了。

    白首军都身经百战,自然知道,齐步在最前面看着迎面而来的大汉,倒是提足了气等待对方的冲击。

    “吭。”

    两根木根交锋倒是立即发出了声响,齐步这边倒是震得虎口差点裂开,可见对方的力量之大。

    后面的白首军也开始跟着交锋,一个个不停地卸着对方冲锋借来的力,若是成功,对方的士气倒是要受到打击。

    而战场上讲究的便是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若是这一下不能将对方拿下来,那么狼兵的体力也会消耗许多,但是白首军这边也同样不是那么好过。

    而与齐步僵持不下的人忽然一下变了招式,手中木棍往后一抽,双手变了下动作,便是直冲着面门而来。

    其他狼兵也都是如此动作,白首军这边自然也有所防备,随着老林的一声变阵,白首军也开始了这场拉锯战。

    狼兵变换快,白首军变换的更快,只是几个呼吸之间,便有几个狼兵被木根打中,老兵知道他们盔甲有些名堂。

    倒是微微借助地的力量一下将狼兵掀翻在了地上,这是白首军经验。

    而狼兵这边也是横起木棍,用了打倒了两个白首军的老兵,这回合倒是有些不分胜负。

    一边拿着木根不停的变着招式进攻,一边在拿着木棍不停变换着招式防守,每次各有几个人倒下,就连老五这个七境武者也看的津津有味。

    “你说这算不算最锋利的矛刺向最坚硬的盾?”

    钱多看向来人多。而来人多也是神情变得有些凝重,微微点了点头。两个人神色倒也又回到了这战局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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