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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俺们村里有妖怪 > 第144章 人骑熊,熊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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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书书急了,匆匆地穿衣出门,今天还是阴天,黑得伸手不见五指,手电筒也就能照亮眼巴前那么一小块。

    拖拉机根本就没法开,山路比村外那边砂石路难走得多了,走不多远就得掉沟里,人没救着,再搭自己一条命。

    这时,二蠢晃悠悠地出了门,跑到厕所边上,蹲着身子运了半天气,然后又晃悠回来了。

    这玩意可是夜行动物,全景天窗智能驾驶,越野性能超一流,百公里只要两块豆饼。

    宋书书揪着二蠢的耳朵把它拽过来,往后背上一骑,稳稳当当的,二蠢一脸迷惑地看着宋书书,还原地蹦了两下,看样子是没把这点重量当回事。

    “我去救人!但是我找不到路,你得跟我一块去!”

    “好!”

    书杰少妇说着,坐到了宋书书的后面,小手揪着他的衣服。

    “二蠢,我们走!”

    宋书书像骑马一样,用脚跟在它的肚子上磕了两下。

    然后二蠢人立而起,哈哧哈哧地挥着大巴掌,还以为宋书书跟它玩呢。

    它这一立起来,宋书书赶紧抱着它的脖子,而书杰少妇也惊呼半声,紧紧地抱着他的腰。

    这肉肉的少妇往身上一抱,软呼呼的,肉肉的,感觉相当不错啊!

    宋书书心里小旗子乱摇,强自镇定着,给了二蠢好几巴掌,才算是让它明白是怎么回事,伏下身子,背上驮着俩人,颠颠地往村外跑去。

    宋书书一催再催,黑瞎子跑得哈哧带喘。

    除了狼之外,几乎所有的猛兽,都不擅长长途奔跑,一出一猛还行,如同长途跑起来,跑个千八百米的,就已经快要累瘫了,何况这背上还带着俩人。

    一直跑到东山脚下的时候,二蠢已经累得吐舌头了。

    书杰少妇向山里看了一眼道:“有人要掉下来了,狼群也现身了!”

    “完了完了,明天咱甘西村怕是要上新闻了!”

    宋书书干着急也没用,他还没有二蠢能跑呢。

    “我带着你俩赶紧过去吧!”书杰少妇道。

    “咋带?”

    宋书书的话还没问完,身子一晃,直接高了一截。

    只见身材有此娇小的书杰少妇,单手抱住二蠢的肚子,直接连人带熊一块扛到了肩膀上,撒腿就开跑,耳边只有呼呼的风声。

    宋书书的心里别提多复杂了,人骑熊自己刚刚体验过,可是打死都没有想到,有一天熊还能骑人,应该是骑妖怪吧。

    书杰少妇连熊带人一块扛着,没多大一会,速度就慢了下来。

    月黑风高,耳边是呼呼风响声,隐绰绰地看到前面一大片高大的黑林子,鼻间也嗅到了淡淡的松香味道,是那片红松林到了。

    红松里,还有几道手电筒的光芒闪动着,不时地还有惊呼声,偏偏就没有狼嚎声。

    “走,进去看看!”宋书书拍拍二蠢,身边还跟着一个妖怪呢,遇到狼群也不怕。

    二蠢不停地抽着鼻子,明显有些踌躇不前。

    要说这山林里什么野兽最厉害,不是老虎也不是狗熊,也不是一根筋的野猪,而是狼群!

    这年头还有狼群,确实出乎宋书书的预料了。

    二蠢刚刚一走进红松林,一双幽绿的眼珠子,就从黑暗中浮现出来,黑暗中,一只野狼呲着牙,发出警告的低吼声。

    二蠢顿时人立而起,嗷嗷地叫着,大巴掌可劲地胡撸,乍乍乎乎的把野狼吓得一时不敢上前。

    宋书书也被它甩下了后背,本能是去找书杰少妇,让这妖怪搞定这些狼群,结果一扭身,就见书杰少妇一脸惊慌地缩在他的身后,紧紧地揪着他的衣服不撒手。

    宋书书差点哭出来,早知道把虎啸林,哪怕是醉鬼一样的郎惊空薅出来呀,哪怕是胡莉来了,也比这个怂货少妇强啊。

    “大姐,做为一个妖怪,你却害怕狼,你不觉得很过份吗?”宋书书一脸严肃地道。

    “可我就怕狼啊!会吃人的!”书杰少妇带着哭腔叫道。

    这会,林子里爬在树上躲灾人也听到了动静,扯着嗓子大叫救命,听这动静有男还有女,得有五六个人,一家一条大腿也够喂狼的了。

    书杰少妇是指望不上了,现在只能指望二蠢了,还有自己借妖力抖威风了。

    宋书书身上的凤凰令微微一热,顿时,体内涌起一股热劲来,手一伸,玉龟骨呼啸而来,梆地一声入手,化做两米多长,青里透白的玉色大棍子。

    大棍子一抡,大步向林子里走去,二蠢也赶紧抖着缎子一样的皮毛,颠颠地跟了上来。

    宋书书明显看到好几只野狼,从四周悄悄地摸了上来,幽绿的眼珠子在夜里跟鬼火似的。

    心肝脾肺胃一块颤个不停,自己借了妖力,手抡大棍子看着威风,实际上他自己清楚得很,这种借来的妖力,再加上这根玉龟骨,也只对修行者,还有妖怪管用。

    对付普通的野狼,棍子抡圆了,也就相当于普通人抡棍子的那种水平,对付狼群根本就不够看。

    二蠢明显是在借宋书书的势,甩着大嘴巴子嗷嗷直叫,可是宋书书又何尝不是狐假虎威,借二蠢这头猛兽的势呢。

    七八只野狼,终于一起出现在他们面前,这是一个山间小型狼群。

    一个个体型比一般的狼犬还要大两圈,皮毛光滑,肢体粗壮,营养很充足,当然也更加凶狠。

    狼群跟一人一熊对峙了好半天,然后才慢慢地退了下去。

    狼是一种最聪明的动物,很懂得审时度势,就算是真撕咬起来,一头黑瞎子就够它们忙活的,何况还有一个明显不好惹的人类。

    欺软怕硬,恃强凌弱才是野兽的明哲保身之道,只要有危险,就会果断地放弃到了嘴边的猎物。

    野兽可没有医院可去,一旦在争斗中受了重伤,只能等死。

    野狼退去,宋书书也松了口气,收了棍子散了妖力,大声叫道:“你们可以下来了,狼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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