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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俺们村里有妖怪 > 第119章 狗尿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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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书书懒得拆穿路大树那点小心思,反正自己身正不怕影子斜。

    把自己解决利索,回屋先开始做饭。

    村里的妖怪们胃口出奇地好,也没有早上吃清淡的说法。

    所以,早上是焖了满满一大锅的大米饭,然后把放到水缸边上的五花肉拎出来,做的是昨天没吃成的红烧肉炖蘑菇。

    一大早上就吃这么油腻的五花肉,宋书书这肠胃还真未必能受得了,总不能为了口吃的就借妖力吧!

    宋书书给自己准备的是小咸菜,菜园子里有的是那些歪瓜裂枣长不成的小黄瓜纽,看着不起眼,可是处理好了,却是绝佳的美食。

    只需要把这新鲜的黄瓜纽用盐刹一下,再包在纱布里头,放到石头底下压去多余的水份,再加入大蒜,用酱油、陈醋那么一泡,原本平平无奇的小黄瓜纽,就被重新赋予了新的滋味与生命,用来下饭最好不过了。

    宋书书拌好自己要吃的小咸菜,红烧肉炖蘑菇也好了,红艳艳的红烧肉,灰里透黑的草蘑,这两种东西根本就不搭呀!

    但是胡吃胡有理,红烧肉融合了蘑菇的鲜,竟然别有一番滋味。

    饭菜刚刚端上桌,还没等开吃呢,门就被敲了两下,然后一个黑铁塔的大个子就挤了进来。

    这黑蛟王来得还真是时候,踩着饭点来的。

    关键是他还不客气,自己去拿了碗筷,盛了饭之后,伸筷子就往肉上叨。

    虎啸林当时就不乐意了,在他看来,哪怕这满满的一大盆,还不够自己吃的,老路两口子,还有一个书杰蹭饭也就罢了,现在又跑来一个,这是要饿着自己啊!

    虎啸林一把就将红烧肉炖蘑菇拽到了自己的跟前,大脸阴沉地道:“你掏饭钱了吗就恬个脸来吃?”

    “饭钱也可以给,不瞒你们说,这些年,我在人间游走,也确实攒了些金银!”

    一听到金银,宋书书的眼睛刷地一下子就亮了,黑蛟王这么大方吗,吃饭都用金子来付帐,这是啥,这叫VIP大客户啊,一定要重点对待!

    宋书书赶紧放下筷子,一边往回拽菜盆一边道:“你看这事闹的,黑哥你别客气,先吃着,等饷头咱采蘑菇回来,我再多做点,早上做得少了,先对付一口!”

    宋书书一边热情地让着戚,一边心下暗道,黑蛟王这么大方,一顿饭咋也拍个金元宝出来吧,现在黄金好几百一克,一个元宝咋也得个三五两,那就是大好几万呐。

    真要是照自己想的这么来,只招待这一个客户,甘西村妥妥的提前奔小康啊!

    胡莉快速地瞄了一眼虎啸林,然后抄起书杰身前的空碗,咣哧一下就在菜盆子里狠狠地舀了一大碗。

    她的手刚刚收回来,虎啸林就一探头,呸呸呸,连着向盆里吐了三口唾沫,还能看到唾沫星子浮在油面上!

    宋书书一下就傻了,早该想到他会用这一招的。

    当初刚入村的时候,偷凤哥家的鸡,凤哥追上门来的时候,他们用的就是这一招,贼好使。

    虎啸林的大脸盘子终于浮现出了笑容,推了推菜盆道:“没事,别客气,吃吧吃吧!”

    这还吃个鸡儿!

    宋书书的脸色都不好看了,虎啸林这是在搅和自己甘西村致富的大局啊,好几大万的钞票,就这么飞了。

    路大树更不乐意,不悦地道:“我家草儿还没吃几口呢,你就吐唾沫,你缺不缺德啊!”

    路大树说着,目光瞄向胡莉身前的菜碗,然后胡莉就在他的注视下,伸着小舌头,刷地一下,在上头狠狠地舔了一口,然后抬头笑眯眯地看着路大树。

    路大树气得一摔筷子怒道:“算了,不吃了,草儿咱走,回家我给你做去!”

    “其实吧,这小咸菜也挺好吃的!”路草儿夹着黄瓜纽做的小咸菜,吃得也津津有味。

    都说有简入奢易,由奢入简难,这句话在甘西村充份地体现在的吃上头。

    吃过了宋书书做的饭菜之后,哪里还吃得下自家烀的猪食。

    他们几个就指望着在宋书书这里大吃一顿解馋呢,哪里舍得走。

    宋书书无奈地道:“黑哥,要不你先就着咸菜对付一口吧!”

    “也好!”黑蛟王再一次抄起了筷子!

    宋书书做的饭菜,对于一个行走天下,见过世面的妖怪来说,也只能算是一般了。

    吃完饭之后,收拾一下准备出门采蘑菇去,幸好,毁了一台拖拉机,还有一台呢,这台得用摇把摇,电启动早坏了。

    把拖拉机哼哧哼哧地摇着,然后宋书书犯难了,上哪采去啊?最熟悉山野的老候还跑了,熊婶子也了解一些,可是在家哄儿子呢,就算是天下掉金子,她都不带出门的。

    “你们谁知道哪里蘑菇多?要不去胡莉上回采蘑菇的路边?”

    “我就看到那一片,都采回来了啊!”胡莉说着,瞄向缩在后头的书杰身上。

    肉感十足的少妇被这么一瞄,顿时更慌了,不停地往后退,大有再钻回被窝的意思。

    “书杰姐姐,你是不是知道啊?”宋书书柔声问道。

    书杰的目光向南边扫了一眼,一双格外大的眸子,一抹淡淡的精光闪过,然后怯怯地道:“南边二道河那边,有挺大的一片!”

    宋书书往她指的方向看了一眼,大早晨的,晨雾虽然散了,但是河边的水汽还没散,雾气蒙蒙的,连南林都看不到。

    不得不说,这位书杰少妇的眼神,真是巨好使!瞎眯鼠子这个外号,不适合她。

    “那还等啥,赶紧走吧!”宋书书赶紧招呼人,开着拖拉机,兴冲冲地直奔二道河。

    每个不同的时节,林子里都有不同的风景。

    随着入秋,温差变得越来越大,甚至在河边低洼的地方,隐隐地还能看到晨霜,宋书书有些冻腿,该穿秋裤了。

    稠李子已经黑中透紫,涩味退去,只有浓浓的甜。

    山丁子也红透了,偶尔还能找到几个红得透亮,变得绵软的成熟小果子,揪一把,甜中透着浓浓的酸,更有一种野果才有清香,这种混合型的香味,让人直接就忽略了它那些细密的小籽。

    可惜,老候这个技术性人才跑了,要不然的话,拿这东西酿点果酒,那得香到没别。

    终于,在林子里头,拖着清晨的露水,到了书杰所说的地方,看着满地的伞盖下垂的尖头蘑菇,宋书书叹了口气,用力地捏了捏眉心。

    严格来说,这也是蘑菇这种茵类,但是它还有一个名字,叫做狗尿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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