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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暗糖难防 > 141 庭审中(2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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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现我标题名又错了,这其实是第141章(2更)的内容;

    ——

    141

    傅时御站在她身后,双手圈着她的腰,眸光滚烫地看着镜中的她。

    彼此炽热滚烫的目光在镜中交汇、纠缠。

    唐希恩穿着平底拖鞋,站着只到傅时御下巴处。

    她也望着镜中的他。

    她的男人将自己收拾得整齐干净,下巴和腮边的青渣都已剃光,浓密的棕头像工作时候那样,一丝不苟地码向脑后。

    他的五官很深邃,下颌棱角分明,浓眉高鼻,一双琥珀色的桃花眼尤其出众,深邃得像星空一样。

    此时就穿着最简单的白色圆领T,整个人看上去干干净净的,很是纯粹。

    饶是已经恋爱两个月有余,期间也几乎一直待在一起,看到这样的他,唐希恩还是会觉得心动。

    她闭上眼睛,脸颊往他肩上蹭了蹭。

    他低头吻了吻她的脸颊,在她耳边低声轻喃:“一切有我。”

    没有过多的安慰,只有一句简单却笃定的承诺,以及真实可靠的陪伴。

    ……

    天一亮,傅时御立马开车带唐希恩前往南湾。

    因为是公开审理,也因为案件先前就已在社会上掀起不小舆论,庭审第一天,便吸引了不少媒体前往。

    车子从南湾法院大门进去,还未开到停车场,唐希恩就见一些记者架着长枪短炮等在法庭门口高梯下,看样子是准备逮着她采访的。

    她蹙眉沉思,正在想一会儿怎么低调混进去,熄了火的傅时御,从手套箱里拿出一个新墨镜,帮她戴上。

    她回神,莞尔道:“我又不是大明星,戴这个干嘛?”

    他淡淡笑了下,将她落在额边的碎发别到耳后,又调了调墨镜的位置,说:“你比大明星还漂亮,让那些记者拍到还得了。”

    说着,就一手握上她的手,紧了紧,另一手抚上她后颈,将她拉到自己胸前,靠在自己的肩头。

    在她看不到的角度,他一路伪装的轻松顷刻间褪去,眼眸蒙上浓浓的忧心,但口气却仍是舒缓的:“赔钱就赔钱吧,钱再赚就有,多大点事儿。”

    她低低“嗯”了声,抬手拍拍他的背,说:“我明白的,这一个多月已经调整得差不多了。”

    他还想再安慰安慰她,突然有人敲车窗。

    她仓皇放开他的怀抱,看了眼主驾室窗外的人,脸上红了一道。

    傅时御回过头去看,见是黎韬,拉开车门下去。

    黎韬看着从副驾下来的唐希恩,情绪复杂,尝试解释:“希恩,不好意思,师傅今天没办法帮你辩护。”

    唐希恩微笑:“没事,我本来就想自己抗辩。”

    可傅时御就不这么想了。

    先前他好声好气请黎韬帮忙,黎韬也答应了,却在最后关头来这么一出,逼得唐希恩要自己面对这个案子。起点

    一想起这事儿他就来气,上前一步,压低声音,问:“你到底是受了什么威胁,不敢上庭?”

    黎韬面上有一瞬极细微的不自在,挑眉反问:“你有被害妄想症?”

    傅时御恨嗖嗖挂了他一眼,绕去副驾,揽着唐希恩就往前走。

    黎韬跟上,走在唐希恩另一侧,神色恢复如常:“咱们之前讨论好的,你都记住了吗?”

    “记住了,师傅。”唐希恩态度温顺。

    说完,抬头瞧了傅时御一眼,只见他下颌紧绷着,脸色不大好,她轻轻挠了一下他的手心。他顿时就紧了手,反握回来。

    俩人默契地没有在黎韬面前说太多话,但手一直紧紧牵着。

    走到法庭门口,那些记者一窝蜂涌过来。

    黎韬带的几名备用律师上前拦着,自己则和傅时御一左一右护送唐希恩进法庭。

    南湾法院民事法庭

    唐希恩坐在被告席旁边的诉讼代理人位置,被告席空着,是她不让乐蔓过来的。

    林雨若作为助理,坐在她身旁。

    而对面,只坐着原告诉讼代理人。

    直到现在,唐希恩都没见过那俩少年的父母,连说声“节哀”的机会都没有。

    十点,庭审正式开始。

    原告律师主张两点:

    一、死者为未成年人,但民宿未有进行有效的证件查验,直接提供住房,且在死者入住期间,未进行查房,管理不善,导致了这一悲剧的发生;

    二,民宿未启动火警报警器,浓烟出现时,报警器未发出发出警报,因此错失了一定的救治机会,直接导致了这起悲剧的无可挽回。

    原告的诉求是:民宿对死者的死进行公开道歉、及支付赔偿金850万元。

    理由:死者是家庭独生子,亦是在科技领域十分有潜力的未来之星,原告对其成长投入了巨大的财力、无力、人力,且原告已无生育能力,他的意外身故,给原告带来巨大的精神创伤和经济损失。

    乍一听这个赔偿金额,傅时御和黎韬都有些诧异。

    黎韬暗示唐希恩申请暂时休庭合议,但唐希恩并未同意。她看上去很冷静,并未因为天价赔偿金额而露出半点慌乱。

    庭审进行中……

    唐希恩抗辩:“被告未能有效查验死者的证件,确实违反了《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但该行为与死者的自杀身亡不具有关联性;此外,因死者使用的是无烟木炭,燃烧时并不能产生大量烟雾,就算火警报警器启动,也可能无法发出警报,故而报警器未开启,与死者的死亡不构成因果关系;综上所诉,被告不构成侵权。”

    相关书面、实物证据早已递交到法庭。

    死者使用无烟木炭,唐希恩在进入案发现场就注意到了。当时,案发现场只是异味浓重,并未发现任何烟雾。

    她本来也没把这个事情记心上,但后来意识到死者家属会起诉民宿,她第一时间让林雨若到警方那边拿了木炭的材质化验报告。

    这一个多月,她把原告律师所有可能提出的主张,都准备好了抗辩理据,远不止原告律师在法庭上所提出的那两点主张。

    庭审继续……

    法庭上,唐希恩音速适中,音量柔和,娓娓道来,有理有据,但只字不提最重要的一点,也就是本案的最受争议的一点——两名死者都是无民事能力的未成年人。

    但这只是抗辩技巧,对法官及陪审员自然不构成影响,目的也不过是针对旁听席的记者和其他民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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