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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我将此生,说予你听 > 第一百四十七章 陆毛毛番外(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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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段时间,对他打击最大的,无外乎另外一件事情,那就是母亲的突然精神失常。总是会大声叫喊着,然后抱住陆正宇喊毛毛,却将陆景重狠狠地推向一边,经常要闹到打镇定剂才能安静下来。

    陆景重时常站在一边,握紧了拳头,看陆正宇脸上那种变态的笑,终于有一次忍不住了,直接一拳挥上去,陆正宇的嘴角顿时就出了血。

    陆正宇抹了一把嘴角,一笑:“你动我一下,我就把这种疼痛加诸到你母亲身上,你尽管动手。”

    陆景重一双黑的眼睛像是裹挟这浓浓的红光,周身都散发着难以抑制的戾气,他看了陆正宇半天。忽然笑了一声:“陆正宇,总有一天,不是你的,你要还回来。”

    陆正宇看着陆景重转身走出大门的身影,忽然大喊了一声:“是你先跟我抢苏晴的!别怪我心狠!”

    因为连小珺的疯癫,陆高风就安排了陆家宅院里一个小木屋,供她休息。

    陆景重心知肚明,陆高风和陆正宇的生母苏玲,都对母亲和自己的存在,很是不满,终是要有一天从这个陆家宅院里搬出去。他需要的就是努力,然后给母亲想要的生活。

    在那段时间里,他曾经扛着石膏去工地的施工队上给人板砖和泥,跟那些农村来的民工一起蹲在地上吃盒饭。也和人发生过冲突,其实在施工队里面,也有拉帮结派的,总有人趾高气昂,看不管哪个看不惯这个,陆景重就是头一个被看不惯的,被人掀的盒饭,一下子倒扣在头上,菜汤淋漓地从头上滴落下来,很是狼狈。

    坐在陆景重身边的一个工友生怕陆景重站起来惹到了这些人。这些人是跟包工头有关系的,弄不好工资都不给结清就被开掉了。

    不过,让他感到惊奇的是,陆景重根本就一动没有动,甚至把饭盒里剩余的米饭扒干净全都吃完了。

    这样的动作。不仅工友,就连一边打人的都吃惊了。

    不过,他们以为陆景重是认怂了,一副包子样,不敢惹事儿。巨岛沟扛。

    但是回来没有多久,他们就真正尝到了,一头沉默的狮子,终于爆发之后带来的恶果。

    他们欺负上陆景重这种闷葫芦上瘾,几乎每天都要来找茬儿,动辄对他拳打脚踢,但是有一次,陆景重终于还口了,脸上带着那种轻蔑的笑,声音很小地骂了一句。

    “操!给我打!”

    几个人登时开始对他拳打脚踢,陆景重蜷缩在地上,只护住自己的头。

    工友简直呆掉了,也想要操起地上一个木头棍子,却无意中看见了陆景重冲他微不可见的摇了摇头,然后比了一个手势。

    工友没看懂,但是略一思索,就马上跑走了,报了警。

    警察最是厌烦这种工地上闹事的,准备三言两语打发掉,陆景重捂着肋骨站了起来,拿出来一支录音笔。

    最后,这些打人的人怕把事情闹大,决定私了。

    陆景重开口就是一万块钱。

    “我操,你怎么不去抢钱啊!”

    陆景重伤的不算轻,扶着肋骨一直咳嗽,咳到最后吐出来一口血,肋骨上的疼痛让他的五官都扭曲了,但是他还是笑了笑:“要么就是一万,要么就去警察局。”

    陆景重就是料定了,这些人不敢把事情闹大,如果惊动了项目经理,收拾这些小蝼蚁一样的角色,还不是分分钟的事情。

    这个时候,一众人才了解到,陆景重的隐忍,都是为了最后的厚积薄发。

    陆景重是隐忍的狮子,只怪他们当初没有认清楚。

    只不过,这一幕不仅仅被工友和警察们看见了,还有在不远处站着的一个女人,就是后来陆景重的第一任助理,薇薇。

    薇薇当时也只是一个小经纪人,手下带着几个不红不紫的艺人,也就是混口饭吃。

    但是当她看到陆景重如此出色的相貌身段,和那种从骨子里散发出来桀骜不驯的野性,她就知道,这个人,会帮自己走上金牌经纪人的道路。

    所以,她跟着陆景重和那个工友一起去了医院,照了x光,确实是伤了肋骨,小腿的胫骨也骨折了。

    工友搀扶着他,“你怎么就能忍下来?你不是会跆拳道么?”

    陆景重说:“不忍着怎么能拿到钱。”

    等那个工友帮他去楼下拿药的时候,薇薇就走了出来,递上了自己的名片,“有没有兴趣?”

    陆景重看了一眼名片,上面写着“光影娱乐”,立即就明白了:“没有。”

    薇薇按住陆景重想要扔掉名片的手:“先别忙着下结论,你可以先留着我的电话,等你有意愿,再来联系我。”

    通过刚才的对话,薇薇断定,陆景重是缺钱,急需钱。

    “这份工作,一天,绝对比你在工地上做一个月都要赚得多。”

    等薇薇转身上了电梯,陆景重盯着手里的这张名片,却并没有扔掉了,而是右手一夹,放进了口袋里。

    不管能不能用的着,总之现在是留下了。

    就算当时陆景重把薇薇的名片扔掉了,薇薇也一直关注着陆景重的一举一动。

    在高考,陆景重通过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全国一流的大学,然后选择了物理专业,一个头疼的要死的专业,可是陆景重却每每能学到尽兴,就跟同学们去ktv唱歌唱到尽兴,是一个道理。

    教授很欣赏陆景重这种学生,一点就透,而且在学术上有很高的天赋。

    而同学都说陆景重是怪胎,这种无理的学术简直就是折磨的人分分钟吐血,他却能乐在其中。

    但是,要想走上这条路,然后成名,赚钱,最终光彩地走回陆家,将妈妈接出来住,这条路未免太长,他在当时大一,十九岁。

    大二的时候,有一场迎新晚会,物理班里一个节目都没有报上去,最后陆景重被系辅导员钦点要出一个节目。

    无奈,陆景重就选择了唱歌。

    看着别的系别的节目,有歌舞,有街舞,还有杂技,魔术,到了陆景重这里,就成了独唱。

    他原本也是想要在卡节目的老师这里走一个过场,唱一唱就下台去,索性连伴奏都没有准备,直接就上台了,清唱。

    对于真正的歌手来说,都知道清唱是最考验人的唱歌功力的,因为没有伴奏,一丁点瑕疵都能够听得出来。

    其实,推荐陆景重来唱歌的导员,也就只是看中了陆景重出色的外形,不管唱得好不好,最起码往台上一站,那种气场就是不容小觑的,也算是给物理系挣足了面子,她手下的不光是呆头呆脑只会做实验的书呆子,也有超级大帅哥。

    甚至,她还叫上了自己的朋友薇薇过来观战。

    没错,就是那个曾经塞给陆景重名片的薇薇,这几年的大浪淘沙,她也成了一个小有名气的经纪人,但是她始终一直关注着陆景重的去向,甚至成了陆景重系里面导员的朋友。

    这一次,导员她真的是没有选错人。

    陆景重的声音一出来,整个排演场地顿时就雅雀无声了。

    那首歌不是中文流行歌,而是一首有点爵士味道的英文歌,只不过被陆景重这么一唱,在x大的校园里,火了整整一个学期,就连附近的大学路上几所大学,都开始火这首歌了。

    这个时候,薇薇就知道,这个人,如果能火了,绝对不是凭借他的脸他出色的外形,而是先凭借他的声音。

    她等着陆景重来找她的那一刻。

    不过,以陆景重这种性格,如果让他主动来找她,那恐怕要等到她退休了,所以,她还是选择了主动出击,并且抛出了橄榄枝——选秀大赛,可以拿到钱。

    她知道陆景重需要钱,现在也正是如此,选秀每一轮不被淘汰下来,都会拿到一部分的钱。

    她看出来,陆景重的眼睛里,有了犹豫。

    “你再考虑一下,团队方面我给你无偿提供,你只需要唱自己的歌就行了。”

    陆景重如果不想要用陆家的钱,就要真正的独立起来,他同意了参加这个选秀。

    薇薇也如承诺的所言,从包装到制作的团队,全都是用她手下最好的。

    从第一场选秀开始,陆景重的人气暴涨。

    第二场,陆景重选了一首自己写的歌,然后惨遭淘汰,网上骂那些所谓的评委的声音一浪高过一浪,于是在逆袭的一场中,陆景重一场外支持率第一的成绩,成功卫冕逆袭赛的第一名。

    其实,举办方完全没有想到,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大二学生,会意料之外得到了网上成万的支持率,原本是想要借由这次大赛捧红主办发赞助商的侄女,现在完全被一个半路杀出来的黑马给搅乱了。

    而像是陆景重这样没有后台赞助的人,能够走到最后一场,已经是相当不容易了,制作方再三商量,还是决定要让陆景重止步于此。

    而也有很多粉丝,因为陆景重在这次大赛的止步,他们也就跟着止步了。

    当真是誓死追随到底。

    决赛原本应该是收视率爆棚的最后一场,可是却因为陆景重的离赛,比往常的平均收视率还要下降了三个点。

    这是连薇薇本人也没有想到的。

    竟然让陆景重,从一个不为人所知的大学生,一夜之间,几乎红透了整个c市。

    只不过,这种选秀出来的明星,热的快,散的也快,陆景重不再出现在公众视野里,没有多久,也就被遗忘掉了。

    其实,陆景重现在的重心也有所转移了,他开始试着自己写一些歌,然后拿给薇薇看。

    薇薇帮他推上去,但是成效不大。

    薇薇告诉陆景重:“如果你想要有一天,你写的歌能让大多数人都看到,那就让你自己站的高一些,才能让别人都看得到。”

    站得高一些……

    也正是陆景重想要的,他想要自己站在最高点,然后俯视着那些曾经给过他难堪的人,可以真正的说一声,冷漠的人,谢谢你们曾经看轻我,让我不低头,更精彩的活。

    …………

    如果按照教授的推荐,陆景重需要一步一步地做学术,那最起码也需要十年时间,学术上的东西,就是要小火慢炖,一点一点去钻研,才能有所得。

    但是,如果如薇薇所言,走进她所说的那个圈子里,会省去很多时间。

    而就在这个时候,带陆景重的导师想要推荐陆景重去中科院的实验室里,帮忙做一些零碎的工作,会给一部分钱,但是不多。

    不过,这是一个过渡期,总会有一段时间的过渡期的,从一个小科员,然后一步一步走上真正的学术道路。

    他说:“好。”

    这是陆景重的决定,他答应了教授。

    当天晚上,薇薇邀请他去一家酒吧里喝酒,陆景重去了。

    他对薇薇,并不反感,相反觉得她很亲近,不过,刚开始的开始,薇薇只把陆景重看成是一个可以捧红的人。

    那个时候,薇薇在挑选自己手下的艺人,所用的,全都是挑选货物的眼光。

    不过到后来,这种一层不变的性质,有所变化了。

    薇薇看陆景重,多了看男人的那种目光。

    这个晚上,薇薇对陆景重说:“总要尝试一个新的领域,你知道为什么你写的歌都没有人看中么?”

    陆景重的眸光映着潋滟色彩的酒液,没有说话。

    薇薇说:“因为你还不够强大,等到你强大了,不用你说话,那些人就巴巴的跑来找你了。”

    第二天,陆景重做了一个决定,他去向教授道了歉,然后到系里面导员办公室,办了休学。

    教授和导员都挽留,但是他依旧是毫不犹豫地斩断了退路。

    薇薇如愿以偿,但是陆景重在圈子里,毕竟算是一个新人,那个时候圈子里论资排辈的现象比较普遍,他进去了也经常被打压。

    而写歌的灵感一度匮乏,陆景重有过彷徨,是不是这条路选错了?

    但是,每个人都要为自己做出的决定付出代价,他也是一样,既然是自己选择的路,就算是跪着,也要走完。

    薇薇在圈子里已经十年了,她接触到不少人脉,就利用这些人,帮忙推了陆景重,不过效果并不显著。

    陆景重销声匿迹了一段时间,薇薇都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最后,是在殡仪馆里找到了他。

    那个时候,他正在为棺木里的遗体整理衣物,注意到薇薇,抬头笑了笑。

    薇薇一愣。

    陆景重很少笑,但是笑起来,却很容易打动人心。

    好像是黑暗里的一抹光,是的。

    其实,不光是薇薇有这种看法,后来,杜佳茵同样也这样认为。

    陆景重经历过最黑暗的黎明之前,却能够用自身的光,将她照亮。

    这一次在殡仪馆呆的两个月,写出了一首歌《生死契约》,自己写词自己谱曲,自己唱。

    在薇薇听到陆景重拿着这首歌,第一遍唱的时候,她感觉到自己的灵魂深处都在震颤,等陆景重唱完一首歌,不知道里面的那一句触动了心,她的眼泪已经流了一脸。

    陆景重走过来,歪着头,“你哭了?”

    薇薇扯了扯嘴角:“陆景重,你会红,红遍大江南北。”

    陆景重递了一张纸巾给她,“如果不呢?”

    薇薇说:“如果你没有……我提头来见。”

    说完这两句话,两人都不约而同地笑出声来。

    后来,这首歌在新歌榜长久位居第一,并且拿到了陆景重此生的第一个最佳金曲。

    ………………

    陆景重对薇薇,总是有太复杂的感情。

    因为,薇薇是把他提携起来的,算是导师,算是引路人,不过,有时候薇薇看他的眼神,都太过于直白,陆景重只好避而不见。

    薇薇也从来都没有点破过,只愿意在他身边默默地做一个助理,做经纪人就好了。

    毕竟,薇薇比陆景重大十岁。

    十岁,这种年?是一道鸿沟,也就是说,当陆景重还正值魅力的时候,大十岁的薇薇,就已经成了落日黄花了。

    女人一旦过了三十岁,岁月的痕迹,就会很容易刻在脸上。

    她清楚地知道,这一步,谁都不可能先走出去一步,不然这种制衡很容易就会被打破,或许,永远都恢复不到现在这种分界线了。

    直到,陆正谦在支教的县城里,出了事情。

    陆高风让陆景重去县里走一趟,说:“正宇现在走不开,这件事情不想闹大了,还是你亲自走一趟,把这事情搞定,别人我不放心。”

    陆景重在心里冷笑,“是不放心别人还是不放心我?”

    陆高风皱了皱眉:“怎么说的?”

    陆景重转身,出了门。

    在动身去县城的时候,不出所料,见到了陆正谦。

    陆正谦说:“别伤害那个女孩子,她是无辜的。”

    “无辜就要被利用么?”陆景重冷冷的说,“现在这种事情发生了,她还能在学校里立足么?”

    陆正谦闭了闭眼,“这也是我要求你的,帮我把她转到一个新的地方吧,让她重新开始。”

    过了许久,就当陆正谦都觉得陆景重不会答应了,陆景重突然开口问:“她叫什么名字?”

    ——“陈诺琳。”

    ………………

    陆景重第一次见陈诺琳,就是在医院里。

    躺在病床上的身影特别瘦弱,一张小脸惨白惨白的,额头上全都是细密的汗珠。

    “给她洗胃吧。”

    陆景重在陈诺琳的病房里呆了三天,时常就躺在旁边单人沙发上,划着手里的平板,找一些好听的字词。

    不管她问什么,他都不回答。

    直到终于有一天,他敲定了两个字“佳茵”。

    然后拿了这个名字,让薇薇去办手续。

    薇薇拿到这个名字的时候,还愣了一下。

    “你起的?”

    陆景重点了点头。

    可能是初到这种地方,水土不服,没有几天,陆景重就发烧了,脸色很红。

    薇薇想他是在医院里过了病气了,就订了酒店房间,只不过,她没有想到,陆景重竟然会让她接那个陈诺琳一起住进酒店里。

    在酒店里,他看到杜佳茵看他的时候偶尔就会脸红,就起了逗弄的心思。

    杜佳茵说:“我是喜欢陆老师!”

    陆景重摇了摇头:“什么是喜欢?”

    “喜欢就是……有感觉!”

    这是陆景重所听到的,最是搞笑的一个答案。

    他扶着杜佳茵的手,在他身上摸下去,果然,她一张脸红苹果一样能滴下血来。

    或许刚开始的开始,陆景重只是因为杜佳茵的名字,因为她的名字是自己起的,叫起来总会有一种别样的感情。

    如果杜佳茵知道,陆景重对她有感觉,是开始于一个名字,会不会罚陆景重跪搓衣板呢?

    姻缘就是这般奇妙。

    后来的某一天,杜佳茵问:“毛毛,我的名字是你起的?”

    陆景重说:“网上起名大师起的。”

    杜佳茵:“……”

    ………………

    第一次从见面到分开,也就不到两个星期的时间,陆景重将杜佳茵送到长途汽车站,然后就离开了。

    本以为,这就是此生唯一的交集了,只不过,他没有想到,到后来,他被圈子里的人排挤,莫名其妙地得到了两个星期的假期,他想到要去的第一个地方,就是那个把杜佳茵送过去的阳城。

    当天在那个酒吧,陆景重原本没有想到,竟然会在那种地方遇上杜佳茵。

    她穿着一条很大裙摆的裙子,吊带,露出两个圆润的肩膀,有点瑟瑟发抖。

    在进门之前,陆景重就已经看见她了,包括她在洗手间前抽烟的样子。

    明明不愿意,明明怕的要命,却硬着头皮上前去。

    陆景重摇了摇头,仍旧回到了自己的包厢里,却没有兴致了,脑子里不由得就浮现出杜佳茵的一张素颜。

    薇薇也注意到陆景重的心不在焉,刚刚开口问了一句,陆景重已经站起来走了出去。

    接下来的事情,就连陆景重自己都没有想到。

    何必,要为了这个小姑娘,得罪了c市方家的人。

    但是,在犹豫之前,他就这么做了,只因为他想起了杜佳茵这个名字,想起了通过他自己的手起的名字,然后送到这个偏远小城市的这个姑娘——杜佳茵。

    跟在陆景重身后的薇薇,看见此刻眼睛里冒出红光的陆景重,再看看站在原地的杜佳茵,心里已经知道了。

    就从陆景重用心给她起名字的那一刻,这两个人的生命线,就注定要这么缠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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