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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我将此生,说予你听 > 第七十八章 大钻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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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陆景重吃饭简直就是一种享受,以前叫他吃过西餐喝过红酒香槟,当时就觉得优雅的简直像是一幅画。还是那种中世纪欧洲宫廷的油画,他就是从宫廷城堡里走出来的王子。

    现在,就算吃着米线这种普通饭食,看着他吃也很有感觉。

    见我不动筷子了,陆景重抬起头来问我:“怎么不吃了?”

    “饱了,”我心思一动,撑起手臂来,“看着你吃就饱了。”

    “这么惨?”陆景重一笑。

    我双手在桌上一捶:“我是认真的!”

    陆景重拉过我的手起身:“走了。”

    夜晚,路上人不算多,空气有些湿热。

    陆景重把那个警察的事情给我说了,周峪森猜对了一半。当初他推断的不是警察就是毒贩子,其实都不是,又都沾边。

    唐卡是卧底。

    这件事情,本来警局是应该对陆景重保密的。陆景重刚才回去,也是耗费了不少力气,刚开始那个张毅什么也不说,陆景重当场就给二哥朱启鸿打了电话。

    我眯着眼睛:“你也会用关系压人了。”

    陆景重说:“你那个时候说的,有关系不用那是傻子。”

    我正想反驳我什么时候说过这句话,忽然就回想起来。三年前我去x大参加艺考的时候说你一句话。

    然后,果然还是官大一级压死人,张毅不得已就说了,唐卡确实是警局的人,现在卧底在一个大毒枭身边,挺大的一个集团,之前的那次行动没有将这些人一网打尽。正等着下一次交易的时候,了解到正确的交易时间和交易地点。紧急出动一网打尽。

    本来只是猜想,那就没什么感觉,但是这种事情一旦得到了证实,我到抽了一口冷气:“那是不是会很危险?”

    陆景重倒也瞒我,点了点头,说:“很危险。”

    这句话不用陆景重说我也会知道,陆景重接着说了一句话,我的心又一下子吊了起来:“现在被你我知道了更危险。”

    看我脸色变了,陆景重严峻的神色忽然变了,笑了笑说:“逗你呢,没那么严重,只要不再有别人知道了。”

    确实是,知道的人越多,唐卡的处境就越危险,况且,能不能全身而退都不一定,那种毒贩子一看都是亡命天涯的人。

    “周峪森呢?能不能说?”

    如果这件事连周峪森都不能说,那就太残忍了,最起码也让周峪森知道唐卡现在的处境。

    陆景重说:“你想说也可以说。”

    “不会坏事吧?”

    “佳茵,我们都是c市来的,隔的远,和毒贩子也不会有什么交集,警察他们也都部署好了,没事儿。”

    我还是犹豫了,如果我都觉得危险的话,那周峪森一定会觉得更危险。

    我忽然后背出了一身的冷汗,想起下午竟然冒冒失失地就去了那别墅区,如果真的是进去了,见到了唐卡,那恐怕不止唐卡危险了,我和周峪森也危险了。

    陆景重说:“那一伙人的老大,就是在郊外的别墅区,唐卡也是跟在那个人身边的,算是比较亲信的,不过出了上一次的事儿,也就难说了。”

    真的是这样,上一次的阵势闹的真的是很大,除了周峪森让我看的截图之外,我自己在网上又搜了一些资料,无疑,除了枪弹,爆炸,流的血都是真的。

    既然那个警察这样说了,想必那一次抓捕的消息是唐卡给透露出来的。贞上低血。

    “那唐卡联系是不是应该有一个上线?”

    陆景重点头。

    我说:“明天再去警察局一趟,我想让那个上线给唐卡捎一句话。”

    回去的路上,绕了一条远路,前面是一条商业街,本来我俩都没心思走过去逛,只不过路口有一个大妈果然叫了一声:“随便看看吧。”

    因为是夜里,灯光明明暗暗,听见这个声音,我的脚步不由得一顿。

    我对这种在外面苦于生计的普通人,心里总是怀有一丝怜悯,在很久以前,我也是为了是要活下去,吃过这种苦。

    陆景重拉着我走到那个摊位前,在摊位上,摆放着一些傣族的饰品,还有几双花色很新鲜的绣花鞋,上面缀着铃铛。

    因为灯光不是很好,所以,原本应该是鲜红的布料,看起来有点好像是紫红色。

    我盯着绣花鞋看,陆景重的视线也落在了绣花鞋上,就指了其中一双,让摆摊的大妈拿出一双我鞋的码子让我试试。

    我脱掉自己的高跟鞋。

    穿绣花鞋的感觉很奇怪,说不上来哪里奇怪,只不过穿上之后,本来就和陆景重差一头,现在更觉得看着他要仰视了。

    而且,我现在穿着黑色的铅笔裤短袖,配上一双这样的鞋好像有点跳脱感,我说:“是不是很不搭啊。”

    陆景重点了点头:“确实是。”

    然后他就询问了多少钱,买下了这双鞋。

    我:“……”

    本来陆景重说了不逛了,但是买了这么一双绣花鞋之后,好像就对当地的一些工艺品纪念品有兴趣了,拉着我进去逛了一圈,除了买了一些银饰之外,还看中了一套衣裙,偏红色的,类似绸缎的面料。

    我以为他是想让我试试的,谁知道陆景重直接让老板包了起来,拎着回旅馆。

    等到了旅馆门口,很是凑巧的就看见了乔初,和另外一个男人。

    我忽然想到白天的时候,李峥科说乔初是跟着一个男人出去了。

    哦,我想,就是这个男人了。

    “乔初!”

    隔得很远,我就大声叫乔初,乔初循着我的声音看过来,不过也一点没有慌乱,倒是坦坦荡荡等我和陆景重走近,跟我介绍:“这是我男朋友,苏子默。”

    这是一个很年轻的男人,看起来也就是二十五六岁,我笑了笑:“你好,我是乔初的朋友杜佳茵。”

    苏子墨笑了:“你好,你们都是刚来这里吧,明天我请你们吃饭。”

    我以为苏子墨会留在这里陪着乔初一起过夜,但是他却离开了,说是和同事一起来这里谈一个旅游开发的项目,工作的事情要先解决。

    我拉着乔初错后陆景重两步,问她:“怎么一点预兆都没有,就有男朋友了?”

    之前我问过乔初,但是乔初矢口否认有男朋友,还让我能遇上好的了给她介绍一个。

    乔初笑了笑,说:“我们班班长给介绍的,班长的高中同学,人在武汉上班,之前在网上聊了一年多了,就是没见过。”

    我现在对这种虚幻的东西特别不信任,皱了皱眉:“靠谱么?”

    “反正感觉挺不错的,总感觉有说不完的话,不会冷场。”

    我能看出来,乔初是很喜欢刚才那个苏子墨,现在眼睛里满满的溢出喜悦,正是热恋中的感觉。

    我想着就打趣了她两句,结果乔初拉住我不放了,说:“你没照着镜子看看你自己,才满满的都是幸福呢,谁都没你幸福。”

    这么明显么?

    我摸了一把自己的脸,好像已经有很长时间都没有照过镜子了,我没贴面膜了,想着就问乔初:“你带有面膜没有?”

    估计是我话题转换的太快,她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回到自己房间里给了我两贴面膜。

    回到房间里,陆景重正在浴室里洗澡,水声哗啦啦的,白色的床单上铺着刚刚在外面街上买的大红衣裙,在头顶白炽灯的照耀下,越发的鲜红欲滴。

    看着这样的衣裙心里就痒痒,就把身上的衣服给脱下,想要试试这衣裙。

    这套衣服,说是少数名族的服饰也不像,倒是有点像是电视剧里看到过的,古代江南水乡女人出嫁时的衣裙。

    衣裙上的刺绣不算太好,手工活儿一看就不行,索性是布料还不错,边角的部分也剪裁齐整。

    等到我把浑身上下脱的只剩下内衣内裤的时候,才发现这裙子根本就不像是看起来这样简单,也不是连衣裙那种从头通到脚的,里面还有好几层。

    我正研究着这到底该怎么往身上套,身后浴室的水声停了,陆景重的身影出现在墙上的镜面上。

    我回头笑了笑,陆景重擦头发的手顿了顿,嘴角浮起一抹笑意:“你脱成这样,是想……”

    我顺手就捞起床上的被子盖在了身上,往床里面一缩:“流氓。”

    陆景重把毛巾甩在衣柜上,走过来,向我伸出手臂:“来,我帮你穿上。”

    一时间,我有点羞涩了,就窝在床里面没出来。

    陆景重直接上前一步搂住我的腰:“就是不穿衣服也见过了,现在害羞什么。”

    我和陆景重之间,总是这样,他别扭的时候我就主动些,我害羞的时候他就主动些,不会太黏,也不会太疏远。

    我只好穿着内衣半跪在床上,陆景重修长手指捏着几块布料在我身上做比较,手指有时候滑过我的皮肤,都好像刮在我心尖上,有时候还故意好几次滑过我的敏感带,惹得我轻喘气。

    最后我咬牙切齿:“陆毛毛,你还敢不敢再慢一点?!”

    陆景重一笑:“不敢了。”

    这衣服真的不好穿,我也不知道陆景重是从哪里看到这衣服的穿法的,反正手指在衣裙和我身上来回穿梭,偶尔在我身上的皮肤摸一下,足足穿了有半个小时。

    我站在床上,猫着腰想要看电视墙另外一边的镜子。

    陆景重一把抱住我,把我轻巧的放在床边,从地上拿起那双绣花鞋给我穿上。

    这一瞬间,我愣了一下。

    陆景重一手握着我的脚,另外一只手拿着绣花鞋,那种眼神,真的就好像是看着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宝贝一样。

    我一直都记得,在云南一个小镇上,陆景重单膝跪在我面前,帮我穿上了鞋。

    他拉着我的手起身,走到房间里的大镜子前,顺手在我的头发上,别上了一个亮光闪闪的发卡。

    陆景重指着镜子里的我:“我发现你很衬这种大红色,脸很白嫩。”

    我撅了撅嘴:“我都一个月没贴面膜了……还有,”我顿了顿,踮起脚尖站起来,用手比了比自己的高度,“这双鞋有个弊端,我要这样仰着头看你,本来你就比我高,这样太不平衡了……”

    我一句话还没说完,陆景重就到手搂着我的腰向上一带,将我双脚放在他的鞋上,我紧紧地贴着他的胸膛。

    陆景重搂着我的腰:“现在呢?是不是高了?”

    我伸出双手搂着他的腰,耳畔能听到他胸腔里强劲有力的心跳声。

    陆景重带着我的腰,他双腿移动一步,我就跟随着他的双腿迈动一步。

    不知道为什么,我特别喜欢这种感觉,一起走,一起躺在床上,甚至他压在我身上那种厚重的感觉。

    陆景重细密的吻落下来,落在我的额头,眼睑,鼻尖,脸颊,嘴唇,一点一点的啄,好像面对的是最珍爱的工艺品。

    忽然,陆景重贴着我的唇瓣,说了一句:“佳茵,我喜欢你穿红色。”

    我“嗯”了一声。

    陆景重吻在了我的耳边:“等我们婚礼的时候,到这里来办,好么?”

    我一下子愣住了。

    我从来都没有想到过,陆景重会说这样的话。

    从他黑曜石般的瞳孔中,映出我的模样,脸颊肯定已经绯红了,哦,不仅仅是绯红了,恐怕好像熟透了的番茄了。

    这是什么?这是在向我求婚么?

    陆景重刮了一下我的鼻头,看穿了我心里的想法:“嗯,就是在向你求婚,你愿意么?”

    这一瞬间,我有一种想哭的感觉,点了点头。

    手指上一凉,不知道陆景重什么时候已经准备好了戒指,手臂抬起,指环套在右手的无名指上。

    陆景重说:“你还在上学,就没有准备太贵重的,等到你毕业的时候,我给你补一个大钻戒。”

    我用力地点了点头。

    陆景重说:“等回到家,我带你去见我妈妈。”

    手指上,铂金的光芒闪耀,陆景重吻上我的手指。

    这个晚上,就算是**,也是慢条斯理的,好像远离了那个快节奏的c市,心都静下来了一样。

    …………

    其实,这两天在镇子上玩儿,我挺对不住李峥科的,本来带着人家孩子来这儿玩儿了,结果,去警局跑了两趟,跟陆景重两个人溜出去逛了两次,加上周峪森和乔初都各有各的事情要做,李峥科好像完全被忽略了一样。

    不过还好,李峥科比较大度,就算是自己一个人在房间里吃泡面玩游戏,也没有什么怨言。

    所以,今天就打算先去了警局,等到回来,带着李峥科去镇子上最大的市场上逛逛。

    但是,又偏偏出了一件事情。

    因为已经了解到玉秀做保姆的那个地点是个狼窝,所以就专门去玉秀家里找了她一趟,想让她换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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