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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孔门学渣 > 第48章 那些人是劫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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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歌见亓官熊没有追过来,也没有射死他,大概地猜出来了:亓官熊可能把他认出来了。

    如今的他比以前高了,也壮实了。要不是熟习他的人,都不会一下子就把他认出来的。

    现在的乐歌,身高大概在一米七八左右。在春秋时期,算是大个子了。可跟穿越前的他比起来,还是矮了几公分。

    不过!他已经很满足了。有这样地身高,和这么大地力气,在这个冷兵器时代,就可以混下去。

    在这个冷兵器时代,最主要的还是要你有一个强健的体格,有力气,有武功。这是最基本的生存优势。

    有智商是没有用处的,在乱世的时候,没有人跟你讲道德、规则、律法。别人觉得杀了你对自己更有利,随时都会把你杀掉。所以!单纯地只有智商,是没有作用的。

    单纯地只有智商,你只会是别人暂时利用的工具。

    人家在关键时刻是不会保护你的,只会暂时利用你。

    所以!要想在冷兵器时代生存下去,你不仅要有智商,还要有力气、武功。

    力气、武功是最基本的生存技能、生存基础。在能够保护自己生命安全的基础上,你才能发挥你的智商。

    乐歌很有信心,他能够在春秋这个乱世中,找到自己的位置,拥有一席之地。

    一统天下?那是幻想、YY,是不可能实现的。但是!最起码!能够混得风生水起,然后享乐人生。

    最最起码!能够改变自己的傻子形象。

    离开山村了,他就不再是傻子乐歌,而是真正地乐歌!

    在顽强地生命力作用下,乐歌走直线,直接往前方跑。自从亓官熊没有射杀他后,他仍然跑,但只是慢跑,不是往死里跑。

    现在的他!很累,体能消耗很大,只能慢跑。慢跑比快步走要快许多。再则!慢跑也能够让自己保持状态。

    只有跑直线,距离山村越来越远,才会安全。

    因为!走直线跑得越远,对方寻找、搜索的面积也就越大。所以!就算山村的人全部出去,也找不到他。

    又跑了十几里地,乐歌实在是跑不动了,才放慢脚步。

    此时!天已经大亮,路上的行人也渐渐地多了起来。你要是还是跑,就可能引起别人的怀疑。

    离开山村几十里地,乐歌就有那种两眼一抹黑的感觉。外面的世界,他一点也不熟习。真的!东南西北他都分不清。

    现在在哪里?他根本不知道。

    根据他的历史知识,宋国的丘地再往西南,好像是大周天子的地盘。往西北,是晋国的地盘。往南,是楚国的地盘。往东南好像也是楚国的地盘,往东北,是鲁国的地盘。穿越东北的鲁国,是齐国……

    齐国与晋国的北边,也就是鲁国的北边,是燕国。

    但是!差之毫厘,失之千里。

    你要是不知道具体的路线图,没有一个规划,你可能会南辕北辙。

    也就在乐歌不知往哪里去的时候,他发现:路上的行人更多了。见这些人的样子以及说话,好像是去赶集,附近哪里有一个集市。

    为了不引起路人的怀疑,乐歌已经把大砍刀上面的血擦干净了,收藏了起来。

    他从族长家洗劫出来,拿了族长家的一个包袱,还有几件衣服。他把大砍刀用衣服包裹着,放在包袱里。包袱,斜背在后背上,一副出行人的模样。

    很让他不爽地是!他的个子大,无论走到哪里,都会引起别人的注意。甚至!有不少人都很戒备他。

    也难怪!在这个乱世中,到处都是坏人。你的个子这么大,一定有力气。所以!没有人敢招惹你。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惹不起还躲不起么?

    如果有集市的话?也是好事。乐歌觉得!要换装备了。穿着族长这个老狗的衣服,只是权宜之计。再则!穿仇人的衣服,会有晦气的。所以!必须有自己的衣服。

    有了集市,就可以换装备了。然后!把族长的衣服送人,或者换吃食。

    送人!送给穷苦人,穷苦人可能会给他吃食。

    果然!前面五六里地,就是一个很大地集市。还没有到集市,路上的行人更多了。

    人多了后,也就没有人再注意他了。他虽然是个大个子,可跟他一样大个子的人也不少。甚至!比他更高的人都有。

    看到一个比他还高,跟孔子差不多高大的人后,让他不由地想起孔子和阿姑。

    他不知道?孔子带着阿姑走的哪里条道?走了一天走了多远的路?现在的他们?在哪里?

    一念之间到了集市上,乐歌才清醒过来。他马不停蹄,去找成衣店。结果很满意!因为大个子人比较少,所以!店家进的大个子衣服正愁卖不出去。

    说好价钱后,乐歌就开始试衣服。结果!这套衣服就好像量身定做的一样,非常合体。

    里面的衣服,虽然紧了一些,也能凑合。

    鞋!比较好买!乐歌的个子大,脚却很正常。虽然穿大号的鞋,可这个尺码的鞋很好买。

    包袱!乐歌也换了。

    乐歌没有换绸缎等高档服装,换的是普通人的装束。在这个乱世中,你要是另类、装比摆阔、钱露白了,就有可能引来杀身之祸。

    就这样地装束,里外一身新衣服,都会引起窃贼、劫匪的注意。

    出门在外,特别是单身,更要注意。不然!你死了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

    没有办法!第一次出门的乐歌,一无所有的乐歌,他只能这样。

    重新包装后,乐歌才去找饭馆吃饭。

    他的肚子很饿,吃了差不多别人两份的食物。另外!还要了够一天吃的干粮。

    也就在乐歌打包食物的时候,发现有人注意他。而且!不是一个人注意他。

    从饭食店出来,乐歌假装逛大街,在人群中钻来钻去,偷偷地观察那几个人。果然!那几个人尾随了过来。不过!很快就把他跟丢了。

    乐歌从被跟踪的人变成跟踪的人,悄悄地跟在那几个人后面。

    结果!正如他所料,这些人是一伙的。

    这些人发现跟丢了之后,没有太在意,又开始寻找新的猎物。很快!这些人又散了开来,分别跟踪了出去。

    乐歌选择一个可能是小头目的人,跟踪过去。

    又过了一会儿,来了一个骑马人。这个人来到那个小头目面前,低声耳语了几句。

    小头目听说后,不住地点头。他的脸上,露出满意地笑容。随即!让跟班小弟把其他人都找回来。

    “走!有大单!”小头目用暗语说道。

    大单!应该是有大业务。

    乐歌心想:好!老子就拿你们几个试手!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老子跟在你们身后,你们在明处,老子在暗处,老子来个黑吃黑!

    要想在这个乱世中混下去!得先有钱!劳资就从你们这里捞第一桶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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