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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光之隐曜 > 第二十九章 狙击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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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漆黑的*是致命的直刺心脏的刀,在瞄准对象的那一刻,火绳已经燃烧到一半了。

    “叫你杀狼!”

    眼中的怒火让这个说话含糊不清的流着憨口水的男人紧抓手中的*,对准四人中最高的男人。

    一百二十米外,白净的穷凌转身晃动黑色的头发,当风穿过发梢,男人的目光看向这边。他凶狠的黑色眼睛和头发一样玄黑,一道和脚上相差无几的光弧闪出,炽热的温度令四周开始升温。

    冰冷的怒目慢慢燃烧,斑斑点点的眼珠像是有着耀斑的太阳。

    汗水不断落下,夸张的像有一桶水在说话含糊不清的男人头顶灌下。紧张的双齿打颤,穷凌释放出来的力量令草尖燃烧,火绳在他慌张时燃烧到头,令*开始释放爆炸性的力量。男人傻乎乎的站起来举枪,枪膛里的*已经推动弹丸。

    “叫你杀狼!”

    吼了一声,穷凌脚背踢出一块石头,快速前进的石头像箭矢一样穿过憨子的胸膛,令其砰的倒在了地上。

    “砰!”

    *炸开,推动弹丸的声音比两块光滑的大石头对撞要清脆的多。猛地冲出去的弹丸因为男人的倒下改变了方向,枪声刚过,引起穷凌注意时,星则渊的胸膛受伤。

    之前包扎好的右臂捶了下去,星则渊不可思议的看着自己的胸膛,上面的鲜血在飞速涌出。然后出现在星则渊脑中的,是一阵紧接一阵的剧痛。那种感觉像几十条毒蛇同时咬向他的胸膛,令其身体倒退两步。不管甘索如何扶他,他的身体就是站不起来。

    “喂!星则渊!”

    “团长!”

    四周的动作变得模糊,甘索扶着他,四周想起山夫的喧嚣声,但是在星则渊的眼中,盗颜·沫捂住他的胸口,他看不清盗颜·沫分成三四个的面孔,只感觉自己的呼吸沉重,大脑的反应速度和思考都变得缓慢,眼前也铺上一层红布。

    “我……在哪?”

    “别说话!”

    盗颜·沫快速做着紧急治疗的方法,一看就是经过特殊训练的。

    “没事吧?”

    一脚将冲下来的人的胸膛踹扁,穷凌问道。

    “暂时没事!他的软甲被破开了,软甲的铁片刺进了胸膛,我们得抓紧时间,要是失血过多会有危险。”

    盗颜·沫按下几块布,背后被山贼拉了一刀。

    “啊!”

    火辣辣的疼让他抄起花剑,挑向敌人的喉咙。

    “四爷,憨子死了!”

    “我就说不要用从政府军哪儿抢来的火绳枪,那是他们研发到一半的半成品,算了!死都死了,上去把这些人都杀了,平时几个佣兵几头狼就可以解决,结果今天碰到个硬茬儿。把他们都杀了,用来养狼崽,该死的。”

    啐了一口,脸上满是红疮的四爷让身边十个大汉一起上。

    “维克,老子来帮你!”

    维克的身体向一边倒去,胸膛上还发出些焦臭味儿,在维克倒下的那一刻,这个光膀子的胖子眼神呆了。因为维克身前的那个瘦弱的男人,脚掌上的光弧已经带起火星。

    “喝啊!”

    左腿膝盖弯曲,小腿发力,伸直的右腿径直的冲向扑来的胖子的脸。

    “兹——”

    像是一块肥肉丢进滚烫的铁锅上,穷凌速度加快,左右转动身体,十几个人瞬间躺倒一半。穷凌从来不会留情,要么动手拿命,要么安静。

    “穷凌,把星则渊带到近处的城镇,我们稍后就到。”

    可以感受两颗大星团的甘索手中的砍刀面向亡命之徒从来不会留情。这是一个表面和平的年代,所有上山做山贼的人,手中都有几条人命,所以甘索杀起人来不再犹豫,因为不足为惜!

    “快!团长出血太多了。”

    沫吼着,发型散开,结合着汗水拖在额头上。

    “好!你们小心。”

    穷凌身体一转,右脚搭在一块大石头上,当他的身体转动时,带动其旋转,随之快速飞了出去。

    两百米外的所谓的四爷,死在其下。

    脱下背包,背起星则渊,穷凌身体依旧很轻,起身将两个挡路的山贼头颅踏进土中。这是甘索第一次感觉穷凌的暴力原来这么好,要是没有他,他们必死无疑。穷凌离去的速度很快,一眨眼就消失了身影。

    身边有五个人围了过来,他们看着穷凌那个煞神离去,心里宽松了很多。他们斗不过他,活下来都是一种幸运,但是对甘索和沫,他们可不害怕。

    “甘索大哥,小心了!”

    “放心,这几个小杂毛还是可以对付的。”

    半透明的胸膛中浮现出一颗橘色的星团,所有的星团都是这种颜色,橘色是介于红色和黄色之间的混合色,代表骄傲、繁荣、智慧、阳光、活力、朝气。它是最欢快的光辉色彩,是暖色系中最温暖的颜色,同时,也代表着星辰光辉的力量。

    星团开始闪耀,眼瞳微微变色。

    “一颗大星团?还有一个小的?”

    围过来的五个彪悍的山贼看到甘索感受的两颗星团,顿时吃惊,等他们退后一步还来不及离去时,甘索的胸膛内,已经出现了两颗大星团。惊愕的五位山贼实力最强的只能感受一颗大星团和两颗小星团,相比之下,根本不是甘索和沫的对手。

    但是……他们已经跑不掉了。

    先不说甘索对山贼恨之入骨,沫刚加入这个佣兵团,团长就受伤,他岂会放过这些人。

    “你们伤了我们团长,今天必死无疑!”

    额前的头发开始浮动,星团的力量所产生的气让他身体表面像是有一道道小风。

    “我们老大可以召唤一颗星神,你们最好小心点。”

    狐假虎威的大汉准备往回走,但是挡在他面前的,是快步走过来的甘索。

    “哦!有本事叫他来找我们啊!”

    “你可想好,我大哥就在狼山上,杀了我们,你们会死的很惨。”

    下山收集粮食的他们离大本营还有两座山的距离,怎么可能叫来他们口中的可以召唤一颗星神的老大。五个人顿时怂了,但是当山贼的人都是不怕死的,现在一个劲儿的怒瞪甘索和沫。

    沫心里稍微有些动摇,但是甘索的一句话,让他刺出手中轻巧的花剑。

    “我们是红盾佣兵团,提前告诉你名字,你伤了我们团长,再怎么瞪都没用。”

    沫是有实力的,但是却下定不了杀人的心,但是在他出剑的那一刻,他已经控制不住自己。当你拿起武器冲向对手时,下意识就要令对方置于死地,在比试闹出人命的不是少数,每个人都想证明自己,而证明自己的方式,就是让对方倒下。

    左手反手拿佩剑,稍重的剑可以别开并且挡住敌人手中的刀剑,而他惯用的右手的花剑,则可以用来刺穿敌人的心脏。

    花剑的技巧在于快,每一次刺击都能刺开软甲,软甲可以防护大刀的砍,却挡不住这种剑头小的花剑。因为它会携着极强的穿透力,从每个小孔侵入。

    福伊尔和赛博尔分别是花剑和佩剑的名字,光滑如镜的上好的佩刀换为正手,挡在左肩上,右手的花剑随着手腕灵活一挽并在胸边,在剑尖上的寒光闪烁时,花剑像杀人蜂的蜂刺径直刺出。

    血将软甲染成暗红色,大汉忍着痛,又要劈出手中的刀。

    “两颗小星团,力量还可以!”

    花剑卡在软甲上,沫的手掌带动佩剑挡住大刀,然后冲上右侧砍向朝着自己而来的陌刀。

    “既然用陌刀,真是侮辱这种好刀了!”

    “老子温家的陌刀,还轮不到你指手画脚。”

    沫劈出手中的剑,一开始还不敢下手,但是他手臂上的血流动,背上的疼痛还在时,他就毫不犹豫的将手中的佩剑刺进了大汉的胸膛。双手猛地一拉,刺进胸膛的佩剑带起暗红色的血。回头看那个拔出自己软甲上的花剑的汉子,沫摆出一个弧度,扔出了手中的佩剑。

    所谓的不能以貌取人,不是不能从外貌看出一个人的内心,而是一个人的外貌,不能完全体现他的心。沫看起来是那种很和善的人,但是现在动起手来也毫不留情。掷出去的佩剑没有像戏剧里那样插进敌人的眉心,而是刀柄着甲,那个正值壮年的汉子丝毫没受伤,只是咬了咬牙,就冲了上来。

    “你们杀了他,肯定不得好死。”

    那个汉子看了一眼手持陌刀的死去青年,大吼着。

    在没有获得星神之前,所有拥有星团的人的差距都很小,所以沫没想着上去空手接白刃,而是转身捡起地上的大刀,然后脚步扎紧,站在原地。脚掌摩擦,大刀抡动,猛地一刀斜着砍出,双刀对碰,汉子胸膛刺痛。沫紧咬牙关,跳起来令大刀旋转一周,抹过汉子的喉咙。

    “你有些慢!”

    上去补了一刀,一边的甘索已经把四个背包都拿过来了。

    “抱歉!”

    看着四周全是鲜血,鲜花被尸体压倒,黄土变成了红土的样子,沫有些受不了,但是为了不让自己丢人,他勉强的收起自己的剑,然后背起甘索给他准备的稍轻的两个包。

    “你是第一次杀人吧?”

    刚战斗完,他们就必须要走了,在这里二十公里左右地方有一小镇,穷凌和星则渊应该去那儿了。

    “嗯!”

    “看得出来,你有些犹豫。”

    “我以后一定不会犹豫,对这种人更不会手下留情。”

    沫平时很少和甘索说话,因为穷凌话已经够多了,以前他感觉甘索挺冷的,但现在却感觉他很暖心。

    “嗯!手上和背上的伤都没事吧?”

    “没事!”

    “你先简单包扎一下,我们先去找星则渊和穷凌,稍微加速应该两个小时就能到。”

    沫挺了挺背,甘索是久经战场的老手,这次战斗没给他身上带来半点伤,但是沫不同,这是他第一次面对这种生死之局。

    当躺在地上的山贼的身体开始变得冰凉,一只鹰隼在天空盘旋,鹰隼落在地面,用血把自己的鹰喙染红,然后飞回一个山洞。

    大约两个小时后,甘索和沫站在一家旅馆前,一脸的懵!

    “他们不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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