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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光之隐曜 > 第二十七章 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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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志向的人,一生都是有目的的。他们不可能一直待在一个地方,当人们的思想朝向远方,脚步也会不由自主的前进。

    “走吧!我们距离黑水州还远着呢。”

    “先不说黑水州,起码得先出罗兰罗那州。”

    穷凌背着一个淡黄色的包,结实的背带在穷凌跑来跑去时不断摇晃,像是成熟的欲要坠落的芒果。

    “早着呢!”

    甘索说着,看着即将进入的起伏稍小的平原。平原一望无际,像长草的沙漠,风无所阻拦的吹过来,显得有些冷清。

    “一步一步走,我们还有足足四年的时间,不急!”

    星则渊咧开嘴,他们现在有六百积分,一般的佣兵任务分为五级,一级最次,五级最高。一级任务五十积分,二级一百五,三级三百,四级五百,五级一千。他们现在有六百积分,只差四百就有获称佣兵的积分条件,他当然开心。

    “一个佣兵团还得需要巫医师、仙乐师、祭星师、狙击手。我们现在只有三个战师,确实不急,我们缺少的东西还不少!”

    甘索说的话一阵见血,王者佣兵团就是星则渊想要的规模,他知道还有很多位置空缺,但是这些位置不是说填补就能填补的。

    “看到下一个城市能不能找到有缘的人吧!如果没有我们就召一些人来。”

    “召人是必须的,但是你不怕招来坏人?”

    “当然要仔细看看,那种心术不正的人我可不要,不然就是养虎为患。”

    “坏人可不是你一眼就可以看出来的。”

    穷凌摇了摇头,星则渊在他眼中还具备着种种不是。

    “那就仔细看!”

    星则渊有一种莫名的自信,那种自信和曦和的霸气,和穷凌的傲娇一样。他相信自己可以,他所做的一切,就是为了证明自己可以。

    把手搭在身边的甘索和穷凌的肩膀上,甘索有些冷艳,不动声色的始终往前走,而穷凌则和星则渊有说有笑的,像是出来郊游的。

    甘索摇了摇头,他开始有点怀疑,和身边的这个还没有变成男人的男孩出来,是一种正确的选择吗?

    “喂!”

    后方发出稍软的呼喊声,三人一起回头,在稍平的草原上,一位背着墨绿色背包的男人跑了过来。

    喘了几口气,星则渊微皱眉头,看着这个脸上已没有稚气,特别坚定的人。

    “你是?”

    男人头发稍长,梳着一头文艺的三七分,显得有些柔弱。

    男人有些累,伸手像拉住身边的甘索,但是甘索身体一侧,将其手掌闪开。

    “我叫盗颜·沫,想参加625编号佣兵团,您是团长吗?”

    一般人或许想不到星则渊是这个小团的团长,因为他脸上还有稚气。成熟会像一种气息常伴人身,但是现在他还没有。

    “是!”

    星则渊左手边站着双手抱胸的甘索,右侧的穷凌双手插兜。星则渊看着盗颜·沫,有些疑惑的说:

    “你想参加我们?”

    “对!我想成为一个佣兵。”

    “为什么?”

    甘索警惕性很高,穷凌也不差。在甘索问过一句话时,他也问道:

    “那么多佣兵团不选,你为什么看上我们?虽然我们很高兴,但还是要问一句为什么。”

    甘索像是冰,目光充满警惕,上前一步仔细打量盗颜·沫一番,他才算放心。

    盗颜·沫笔直的站在原地,面对他们的问题,他很正经的回答道:

    “我从小就想当一名佣兵,你们的初始任务完成的非常好,所以我想要参加你们。”

    盗颜·沫的眼中含着一股热火,他的腰间配着两把古朴的西洋剑。

    西洋剑因重量和作用分为三种,第一种不能用于劈砍,只能刺击的剑被称为“花剑”。它速度最快,重量最轻。然后是重量最重,也是最短的剑是“重剑”,它比花剑短,也不能劈砍。第三种剑被称为“佩剑”,介于二者之间,是唯一可劈砍的西洋剑。

    而盗颜·沫配备的,是佩剑和花剑,左花右配,可以看出他是一个用剑的好手。背包和服饰的装扮证明他很有钱,这是甘肃打量他得出的结论。

    “我们不是普通的佣兵团,我们也不是因为佣兵团可以通过接任务得到高额价钱而成为佣兵的,我有自己要做的事。我们可能不适合你!”

    星则渊说话很委婉,但是盗颜·沫看起来很坚定。

    “给我一个机会,星则渊团长!我从小就想做一名佣兵,不是因为他可以赚钱,而是因为这是我想做的事情。我想在各州游历,想在林间挥剑,我不会打扰到你要做什么,我只会帮你。希望你相信我,或者我们可以一起上路,如果你觉得我可以做你的同伴,你们再决定是否将我留下来。”

    拿出自己的身份卡,看过信息,星则渊问:

    “你二十二岁,我应该叫你一声哥,但是我得事先对你讲明,我现在所做的一切,只是为了四年后的一场比试,我要战胜自己喜欢的人,又要让她获得冠军。之后这个佣兵团或许会不存在,当然这也是或许!我想告诉你,我们今后不能靠佣兵吃一辈子饭,我怕你现在加入,今后会后悔,我也怕欠你人情。”

    星则渊有些没说清楚,他可没有排练过应该怎么将这段话说的最简洁帅气。他当然希望有人加入自己的佣兵团,盗颜·沫叫自己团长,他是第一个叫他团长的人。但是星则渊也不希望因为自己没说清楚就让别人稀里糊涂的和自己长途跋涉。

    黑水州在西域界东部居中位置,离罗兰罗那州有四千多公里,这是他们日后要走的路。

    “不会,四年时间差不多!去黑水州更好,我还想多转转。”

    盗颜·沫态度坚决,三七发的头发有几根落到额前,他天中塌陷,印堂眉心隐约相连,双眼迎风落泪。

    “我可以感受一颗大星团和一颗小星团,一定不会拖大家后腿的。”

    “确定吗?”

    很少有人可以对一件事情执着到忘我,盗颜·沫现在就扮演着这样的一个角色,像是一个追梦人。灯光下一个人,焰火中的孤独都是他的必经之处,他始终朝着前方而去,从没有回头的念头。

    “加入我们可得做好准备,我们可都是怪物!”

    星则渊和穷凌一唱一和的,这些天来,甘索也慢慢习惯了,他也慢慢沉默了。以前刚离开家乡,甘索说话还算多,因为星则渊身边就他一个人,现在星则渊身边有人可以陪他说话了,他也就很少开口。

    他怕自己说话,却得不到爱玛的回答。

    “做好准备,我带了穹庐,粮食和衣物。”

    “我等你三分钟,你好好考虑一下。”

    星则渊三人将背包放在脚边,看着表。

    “不用考虑了,我从家门出来的时候就已经想好了。”

    “好!那走吧!”

    佣兵欢迎新人的仪式是用可以装下一个拳头的大杯子喝酒,然后一起唱歌吃肉。但是他们的仪式不同,他们不是那种狂躁视利的人,也不是从小课文里刻画的那种五大三粗的只会打打杀杀的粗犷汉子。

    他们只是普通人,正如你我一样!

    一路说了很多话,星则渊和穷凌依旧你一句我一句的,像极了“夫唱妇随”。盗颜·沫在团里很积极,做饭的时候主动找水,吃饱后又主动收拾东西,他干什么都跑在第一个,很受大家喜欢。

    陌生人和熟人往往只需要几个步骤就可以完成,一是知道彼此的过去,盗颜·沫是罗兰罗那州桓玛城本地人,世代从政。

    “我们佣兵团现在需要召人吗?”

    盗颜·沫知道一个优秀的佣兵团需要百里挑一的精英,但是现在编号“625”的佣兵团人数实在是太少了,四个人,已经足够一个佣兵团的雏形,却不够一个佣兵团在外厮杀。

    “我开始想过这个问题,但是现在你加入了,就先不着急,等我们到获称佣兵团的时候,再召人。”

    “好!”

    星则渊站在平原之巅,本来只是一个不过十米的小坡,但是在平原上已经算是很高的了。

    他是团长,在佣兵团团长那一栏将他的名字写上后,他已是这支队伍的核心。站在坡上,看向远方的路,太阳掩盖人的光芒,令人有些发慌,但是人类之所以与众不同,是因为他们有*的执着。

    东域界传说:精卫可填海!女娲炼补天!

    多年以后,他们再也没有仰望眼前风景的闲情逸致,因为他们将失去身边的人,也要救回那些沦陷于凡尘的人。最终留下的八人,会带着逝去的两人的心,震撼整个世界。那时候,就算世界政府都要为他们让道。

    谁生谁死,从来都是一件让人好奇的事。但是死亡是一件无须着急去做的事,因为它是一个必定会将领的节日。

    星辰之下,草原之上,温带气候罕见的龙血树底端,他们走过很多地方,我们暂时将其带过。因为精彩的地方,从来不在散步闲谈的时候,而是在每一次停下脚步的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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