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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史上第一阴差 > 正文 第九十九章 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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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市龙华建筑工程公司(有兴趣的可以查查这个建筑公司,曾经在东北叱咤风云,大有来头)办公室内,烟雾缭绕。

    数人围坐在一个长茶几旁,叽叽喳喳的打着扑克。而里间,林武翘着二郎腿,叼着香烟,拿着我递过去的照片一阵皱眉。

    良久,他抬起头来,对着我道:“失忆哥?看照片好像有点印象,我记得见过几面,不过我没听过他的名号,应该不是本地的势力。”

    我从他桌上的烟盒里抽出一支点上,深深的吸了一口,随后将那个zippo黄金限量版的打火机塞进口袋里,道:“这烟抽起来怎么这么呛人?还没有我们的利群味道好!”

    林武:“不懂就不要浪费,这可是正经的古巴雪茄,每一根可都是从古巴少女的大腿上卷出来的!”

    我听罢,把烟放在鼻子下面,用力的嗅了嗅,却没有发现任何芳香。

    一旁的失忆哥贴过来,也跟着闻了闻,随即捂着鼻子道:“猛哥,你这根大腿经*期紊乱,白带异常啊!”

    我一惊,赶忙将雪茄掐灭,扔的老远。这也能闻出来?失忆哥的鼻子果真越来越像狗了。

    怪不得三太子每次出门破案都要带着他,合着是当警犬使啊。

    林武将手中的照片扬了扬,抬头问我:“怎么了?你惹到人家了?想让我帮你做掉他?”

    我连忙摇头:“别别别,我可是守法的好公民,我只是想让你帮忙看看,能不能找到和这个人有关的线索。”

    林武激动道:“怎么?难道他是你失散多年的亲人?”说罢,站起身来,用力的握着我的手道:“猛哥!恭喜你!终于找到家人了!”

    我:“别瞎说,我哪里长得跟他像了?”

    林武闻言,又拿起照片仔细的端详一番,随后摇了摇头,喃喃道:“也是,如果是亲人,好歹也得长得三分像才对,你这样子,可比照片上这位小哥丑太多了,一看就知道不是一个妈生的。”

    我:“......”

    最终,在我的语言包装之下,婉转的将失忆哥的死亡以及我查询他的原因叙述了一番之后,我们还是从林武那里得到了一丝线索。

    按照林武的手下的一个小弟的朋友的哥们所说,那天晚上酒吧一条街里确实发生过一起砍人事件,根据他们的描述,完全符合失忆哥死亡的时间与地点。于是,我们赶忙通过林武的手下的小弟的朋友的哥们的联系方式开始顺藤摸瓜,终于查出了那天砍人的其中一个杀马特的身份。

    于是,林武一个电话,不到半个小时的功夫,一个鼻青脸肿的骚年便五花大绑的出现在了办公室里。

    林武冲着跪在地上大喊大叫,脏话连篇的杀马特努努嘴:“老同学,人我已经给你找到了,你自己去问吧。”

    我走上前,解开他嘴里的绷带,正欲开口。

    没想到杀马特见到我之后,却吓得浑身发抖,连连饶起来:“猛哥!我错了!您大人有大量,放我一马吧!”

    我惊问道:“你认识我?”

    杀马特连连点头,又看到我一头雾水的样子,随后又不住摇起头来。

    我见状,立马动用起我的杀手锏——巴掌神功,一个巴掌呼在他的脸上,大喝道:“到底认不认识!”

    杀马特被我打的一愣,只好颤颤巍巍的答道:“猛哥,我认识您!我是铜锣湾龅牙孙的手下,那天晚上,是我和黄毛一起去烧你的车的.....”

    原来是这样!合着这小子和那天烧洋道士车的小黄毛是一伙的。可是,那天我们回去的时候,明明只看到小黄毛一个人,没见过这位杀马特啊?

    杀马特见我将信将疑,解释道:“那天刚好我尿急,所以到旁边去解了个手,回来的时候就刚好看到......看到......”杀马特讲到这里,又支支吾吾的不再言语了。

    我皱着眉,冲着他扬了扬手道:“看到什么了?”

    杀马特赶忙捂着头大叫道:“大哥!别杀我!我什么都没看到!我发誓!你杀人的时候我已经跑了,什么都没看到!”

    杀人?哎哟我去!我杀谁了我?迄今为止我唯一杀过的,可能就是趴我身上,吸过我血的那些蚊子了吧!

    林武冷哼一声,不屑道:“就你这胆量还出来混?自己拿刀捅人家的时候,也没见你这么害怕啊。”

    杀马特摇头道:“你知道个什么,我捅的都是仇人,他可是连自己人都捅!”说罢,绘声绘色的描述起了那天自己趴在酒吧门上所看到的情形。

    经他这么一说,我才恍然大悟。

    原来,那天我为了骗黄毛招供,和三太子上演的那出苦肉计恰巧被门口的这位杀马特看的一清二楚,虽然杀马特也是久经沙场,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主,但是一言不合,便将自己多年好友捅死的这种狠角色,他还真是第一次见到。惊悚之下,只得踉踉跄跄的逃离了现场,而这之后,他也没敢回龅牙孙的麻将馆,只得通过道上的一些狐朋狗友的关系悄悄的躲了起来,

    心想着等风声过去之后,再议后事。

    谁曾想,就这么机缘巧合的,又一次被我抓了出来,而他本人还以为我依旧是在追究上次烧车之事,所以才会吓得屁滚尿流。

    你想想,一个三言两语都能捅死自己好朋友的人,会如何对待一个素未蒙面,却跑来烧自己车的家伙?

    林武听完杀马特的叙述,倒吸一口凉气,离的我远远的道:“猛哥,我一直以为在X市这地面上比狠,我认第二,没人敢认第一了。没想到还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啊!连自己好朋友都下得去手,你也太......”

    我连忙解释道:“别听他瞎说,咱俩都是老同学了,你觉得我可能是种人吗?”

    林武:“我这么一个门门考试都得一百分的学霸都能成为黑社会,这世上还有什么不可能?”

    我:“......”

    林武讲得很有道理,我竟无言以对。

    我无奈的摇了摇头,不再做无畏的解释,转过头将照片递到杀马特手里,问道:“你认识这个人吗?”

    杀马特对着照片端详了一阵,猛地点头道:“认识!认识!”

    我激动道:“真的?”

    杀马特:“千真万确,我向毛*主席保证!”

    林武在一旁讪讪的笑道:“毛老爷子?那你得去地府请他作保了。”

    杀马特闻言,赶忙改口道:“那我向......向......猛哥,咱们国家主席是谁来着?”

    我:“得了,别扯那些没用的了,省的作者被人查水表。你就直说吧,你跟他是怎么认识的?”

    杀马特深吸一口气,开始一字一句的讲述起了失忆哥的事情。

    林武说得对,失忆哥并不是本地的势力。

    依杀马特所言,失忆哥是跟着台湾的某势力一起来和本地的某个老板洽谈业务的,刚刚好杀马特的老大龅牙孙接到了接待该势力的活,于是便带着一众手下,照顾起了他们的生活起居,而至于他们属于哪个势力,和哪个老板谈什么业务,这些就不是杀马特这种级别的小混混可以知道的了。

    龅牙孙鞍前马后,陪着这些人灯红酒绿的伺候了半天,直到他们的业务结束。

    临走前,该势力里的一位小头目将龅牙孙叫道了身边,首先对他这几天的陪待表示了肯定和赞扬,其次又告知以后有什么事情都可以找他,他会为龅牙孙撑腰。

    就在龅牙孙乐的合不拢嘴的时候,头目甩给了他一个重头戏——将这次陪着自己来的失忆哥,永远的留在此地。

    龅牙孙一众人等虽然只是小打小闹的市井之徒,但是作为一个从小耳聋目染港台黑帮电影的有志之士,也是深知这次事件是自己飞黄腾达的垫脚石,于是只好硬着头皮答应了下来,随后又召集了几位新加入自己组织,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小青年们,将这个任务转交给了他们,那便是此刻跪在我的面前,已经被打的面目全非的杀马特。

    而入道不深的杀马特,就这样被龅牙孙一阵忽悠,热血沸腾的以为自己会像电影《江湖》里那样,通过这件事情,一票而红,从冠希混成刘德华。

    谁曾想,事情过去之后,想象中的步步高升并没有出现。万恶的龅牙孙自己私吞了报酬,只是表示性的请他们几人去洗浴城里洗了一次左腿和右腿中间的位置而已。

    更可恶的是,龅牙孙还硬生生的抢走了杀马特先挑上的女孩儿!

    杀马特讲到这里,已经是泪流满面了。就好像自己是一个被骗入传销组织的失足青年,而龅牙孙正是那位打着日赚斗金的旗号招摇撞骗,最终却让他沦落为终日白菜豆腐汤度日的恶人一般。

    不过,这一切都是题外话了,最终我们从杀马特这里得到的那些所谓的线索,那些听起来像一个青年励志奋斗又被老板坑了的小说一般的情节,都未能正确的描述出失忆哥真正的身份所在,而我们唯一得到的消息,便是——台湾某势力。

    我无奈的摇了摇头,点起一根雪茄,深吸一口,对着林武道:“朋友,看来得你陪我闯一次铜锣湾了。”

    林武一脸惊悚的摇头道:“不要叫我朋友,咱俩只是同学!我可不想被你捅死!”

    (实在不好意思,前两天家中有事,耽搁了好久,今天开始恢复更新,对不起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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