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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都市深渊学生 > 第28章 李正的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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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云飞哪能不给啊,借?开玩笑,明摆着要送才合适吧。

    十一刚才电话里把所有责任都缆他自己身上,这点白云飞着实感激。

    虽然电话那头的十三看起来并不在乎这事,但那只是对十一而言。

    要对象换了自己?白云飞可不认为会轻松如此,他有自知之明。

    有个词怎么说来着?

    双标!

    对,就是双标,还有护犊子,这个词的含义相必还要加深一下。

    所以当十一说借点茶叶的时候,白云飞直接说不用借。

    他白送,就当一点心意,十一也不客气,没有拒绝。

    白云飞立马把门口的石小武叫了进来,吩咐下去让他去准备。

    后来对方提来了一袋子好茶。

    铁观音,普洱等,还有些冷门却很贵的。

    十一没有全要,只是随便拿了三四罐,便提着石小武特地准备的袋子走了。

    两人还打算送上一送,不过被十一给拒了。

    显然是他因为刚才白云飞的意外有些阴影。

    直到十一彻底离开,两人才算是终于松了一口气。

    尤其是白云飞。

    跟十一打交道对他而言,简直比过山车海盗船什么的还要刺激。

    ——

    第一个任务彻底失败,但也算是告一个段落。

    中午,十一没有回去,他早跟家里打过招呼,说是今天可能会回来很晚,所以暂托王子帮忙料理。

    ——

    先苦后甜?

    十一喜欢这个说法,这一向是他的做事风格。

    在有事可做的情况下,十一往往会先把手头的事忙活完。

    然后再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于是他没有犹豫,前脚从白云飞那里离开,后脚就去了第二个委托的纸上地址。

    南西公寓。

    坐落于秦城的西大街,是一处普普通通的地段,严格来说发展的不算太好,因而相比较其他地域,更是有些冷清。

    这是一栋很老旧的公寓,看得出来没什么生气。

    十一来到委托地址上的三楼307号,一扇还算是比较干净的防盗门。

    “砰砰砰!”

    十一敲了几下,屋子里没有回应。

    他转动了一下门把手,门没锁,十一直接进去。

    很乱,这是第一印象,如同地震一般的胡乱场景映入眼帘。

    房间里不少东西都是东倒西歪,如同是被小偷光顾过的残局。

    十一提前有准备,他来的时候,是习惯性的从附近的摄像角死角来的。

    现在看见屋子里这么乱,在不确定的情况下,准备好的塑料脚套便套在了鞋上。

    同时拿出一双很薄的白手套,戴上,还不忘擦掉刚才门把手上自己沾上的指纹。

    房间乱的夸张。

    十一去了更里面的房间,却看到了让他意想不到的一幕。

    粉色房间的布局,墙上到处张贴着郭芳的明星组合海报。

    床上躺着一人,被麻绳死死捆绑,已晕了过去,嘴被黑色胶带给封的牢牢。

    看起来不过二十三四的漂亮年轻女性,身材饱满,一头黄色的大波浪长发。

    但更吸引十一的却是那张脸蛋,很漂亮。

    不过却不是因为漂亮才吸引的他。

    而是因为见过,十一在报纸和海报上见过。

    现在正躺床上的不就是自己要杀的郭芳吗?

    此时的郭芳一身白色带小猫图案睡衣,完全一副主人的姿态。

    怪不得委托上只留了个地址却没号码,合着这是猎物的出没地点。

    组织就算把郭芳的电话号码给十一也没啥大用不是?

    从房间的布局,以及床头柜的相框合照,十一推测这房理应是郭芳租的。

    虽可能是别人代租,但郭芳应该就是这里的主人。

    只是对于一个明星为什么租这种偏僻破地?

    十一有些不解,但他也不是多事的人。

    更多的,还是对这女的被捆的如此结实一事感到疑惑。

    还有呼吸,胸口在呼吸的同时上下起伏着,隐约能看到裂缝中的那份神秘雪白,郭芳没死。

    十一眼尖,观察之下发现了郭芳的肚子上贴着一张白纸。

    是的,睡衣掀起来了一些,露出了水蛇一般的细腰。

    雪白的小肚子上贴着一张普通手机一半大小的白色贴纸。

    十一顺势撕下,上面只有短短的几行字:

    “路过,顺便帮你一把。

    车钥匙在厕所,车在楼下桂花树那里,车牌号XXXXX。

    注意不要给警察添麻烦!”

    看到最后的这句话,十一便已能肯定这是谁留下的便条。

    老李李正,自己的前辈。

    如果说,在整个组织里要比谁的正义值最高的话。

    那毫无疑问就是李正。

    他曾是警察,虽被迫开除,但还是习惯性的保持着警察的贯有思维。

    即便后来加入了组织,也会接下一些委托,但李正从来都是选择那些看似比较正义的任务。

    这里的正义,并不是真正的正义,组织的立场从来都不代表善的一方。

    因此委托内容是杀死无辜者什么的十有八九。

    而李正就是在这些杀人委托中,特地选出那些看似该杀的任务角色。

    比如谁杀了人,但因为后台硬,花钱走了关系,法律无法对其制裁,这人从此就逍遥法外。

    于是就有人想要那人死,与组织做了某种交易,形成委托。

    而这种委托肯定就是李正的首选。

    倒不是说他有多善良,只是跟组织的其他人比起来,李正是最接近好人的那一位。

    另外,李正还有一个习惯,那便是处理尸体。

    他不喜欢在把人宰了之后,还把尸体暴露出来。

    或是埋了,又或是伪装成失踪。

    用他的话说,他曾经做过警察,知道警察有多辛苦,所以尽量不想给警察添麻烦。

    找不到尸体,警察就只能认定此案为失踪案。

    这就又是另一个性质了。

    毕竟跟杀人案比起来,失踪案从上面传来的压力无疑是小了很多。

    [不要给警察添麻烦]

    这大概就是李正的做事标准。

    也可以说是一种标志性的习惯。

    所以光是看到最后这句,十一便猜到了是谁在帮自己。

    而他之所以还留着郭芳的命没有一条龙带走埋了,则是不想太多管闲事,显得他要抢自己的工作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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