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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七零时装设计师 > 第一百四十六章 寻人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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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年男子眼睛一瞪,严肃的脸上带着怒气,“士兵,你竟敢擅离岗位!”

    顾军牢牢将宋玉华护在身后,毫无畏惧的迎上对方的视线,敬礼后,才道:“擅离岗位的事情稍后我自会向队长解释认错,并且接受惩罚,那么现在,请问你要对我的未婚妻做什么?”

    中年男人面无表情的脸上有了波澜,他原本以为宋玉华是个不知哪来的小姑娘,没想到竟是这位士兵的未婚妻,那么之前的表现倒也情有可原。

    严肃的表情缓和下来,他也曾和妻子久别离,因此对于这对小情人无奈的互动睁只眼闭只眼作罢,只是那张画纸,出于严谨和好奇,他需得看上一眼才行。

    听到对方执意要看画纸,顾军径直递过去,中年男人还真就看了一眼,便将画纸递还给顾军,随后拍拍他的肩膀,意味深长道:“小伙子,好好珍惜吧。”

    顾军有些懵,不明白对方为何会这般说,宋玉华却是微微低下头红了脸。

    中年男子不再多说,转身离开。

    顾军原以为纸上画的是服装设计图,这时候低头一看,才发现竟是他。

    拇指轻微摩擦两下,有些舍不得还了。

    “给你。”他将画纸递过去。

    宋玉华没有接,而是道:“本来就是准备给你的。”

    顾军立马将画纸小心翼翼对折,揣进兜里,似乎生怕下一秒宋玉华会反悔一般。

    宋玉华被他的动作逗笑,那点紧张和羞怯消散,明亮的眼眸看着眼前的人,娇俏道:“谁是你未婚妻了?我们还未定亲,可不能乱说。”

    顾军眼神微眯,轻捏宋玉华鼻尖,“你已经被我打上标记,想反悔?迟了!”

    “谁想反悔了。”宋玉华轻声嘟喃一句,声音极小,刚出口就没了音。

    “嗯?”见对方似乎说了什么,并未听清的顾军正想问,便被宋玉华推搡几下。

    “你不是还要站岗吗?赶紧去吧,我也该回城里了。明天回蓉城,就不来看你了。”就算来了多半也是见不到的。

    也知现在不是聊天的时间,顾军轻柔她的头发,柔声道:“好,你注意安全。”

    目送宋玉华离开,顾军回到岗位,直到夜深待人换班,结束站岗的他才向队长办公室走去,准备认错领罚。

    美美睡上一觉的宋玉华抱着被子赖了一会儿床,直到八点半才起床。

    简单的吃过早餐,又开始新一天的寻人之旅。

    因着下午要坐火车回蓉城,所以宋玉华只有半天的时间。

    她站在一处人流量巨大的十字路口,拿着何珍珍的肖像画询问过往路人,是否见过她的妹妹。

    友善一点的会停下脚步仔细瞧瞧,或是关心的问上两句;冷漠一些的则摇摇头,随口答句“没见过”径直离开。

    这样询问效率着实太低,宋玉华觉得自己得找个什么快速有效的方法才行。

    目光落在不远处一个拿着报纸缓缓走过的老爷爷身上,宋玉华眼睛一亮。

    “对啊!我可以去报社刊登寻人启事!”

    说做就做,拦下一个出租车,宋玉华道:“去山城最大的报社。”

    “好嘞,您坐好!”

    宋玉华并不知此地最大的报社在哪,但黄包车师傅肯定知道。

    十几分钟后,黄包车在报社门口停下。

    宋玉华踏着干净的阶梯走进,在咨询台询问如何刊登寻人启事后,便有人带她前去找到一位年轻女记者。

    刊登寻人启事也是需要钱的,并且钱的多少决定寻人启事所处版面位置,宋玉华将车费留下,用剩下的所有钱,在报纸首页预定了一小块地方。

    因着明天的报纸内容已经确定,所以从后天开始,接下来的一个星期,报纸首页都会出现她所刊登的寻人启事。

    整整一个星期,何珍珍总该能看到吧。

    若是这个方法也无法找到人,宋玉华就真的没折了。

    将刊登寻人启事的事情办好,宋玉华吃过午饭,休息一会儿便又起身往火车站而去,她该回蓉城了。

    短短一个月中来回跑了好几次,宋玉华对于来火车站这条路已经十分熟悉。

    因着下午走的早,所以回到学校时天色还未黑,只是有些暗淡。

    宿舍里,熊爱兰还未回来,不知道是还在君华服装店还是别处,宋玉华去学校浴室洗完澡回来,熊爱兰又在了。

    “哟,今天怎么比我回来得还晚?”

    熊爱兰瞪她一眼,“还不是你!”

    新开业的店面自然忙碌,而宋玉华一走,剩下她和山伢子二人,自然是更加忙碌。

    宋玉华嘿嘿一笑,“辛苦了辛苦了。”

    熊爱兰无奈,宋玉华是她好友,也是她上司,除了忍着,还能咋的。

    “对了,你人找到没有?”

    宋玉华轻叹,“没有,不过我今天去报社刊登了寻人启事,下周末再去看看有没有效果吧。”

    熊爱兰点点头,嘴唇嗫嚅,其实她想说,也有可能何珍珍看到寻人启事,但并不想回来呢,但想想自己并没有什么立场,也就作罢。

    从周一开始,宋玉华又开始在学业和事业两方忙碌,像个陀螺似的,不停旋转,渐渐将何珍珍的事情抛在脑后。

    山城,刊登着寻人启事的报纸正式发行,识得一些字的人们都会买上一份,看看国家大事又或是城内杂谈。

    某处灯红酒绿的会所,穿着修身米白色修身大衣的女子正坐在角落里一张桌旁喝着红酒,桌面上是今日份的报纸,首页版面上刊登着一则寻人启事,与其他内容模块格格不入。

    一个身穿西装的年轻男子走近,在女子身边坐下,一把将人搂进怀里,侧过头在那白皙的脸上香一口。

    不经意的,目光落在报纸上,“咦,这谁家的寻人启事,竟然刊登在首页,倒是挺有钱的。”

    报纸首页的版面最值钱,这谁都知道。

    说罢,他拿起报纸,眼神一凝,打量身旁人几眼,带上些许疑惑,“这画像……倒是跟你挺像。”

    女子轻轻笑了,“冯少爷说笑呢,倩倩要是还有家人早就投奔去了,又如何会落到这个地步,在这会所当个舞女。”

    自称倩倩的女人说完,眼底闪过一缕悲伤和后悔,若当初她没有任性……

    罢了,现在说这些还有什么用,她也早就没脸再回去。

    收敛心神,倩倩端起一杯红酒喂到男人嘴边,柔腻着声音笑道:“冯少爷,来,倩倩敬你一杯。”

    若是宋玉华在这里,一定能认出,这个倩倩正是她百寻不见的何珍珍。

    只是如今的何珍珍与以前的何珍珍,已不能同日而语。她抛弃自己的姓名,显然,也是不想和以前的自己扯上干系。

    夜幕降临,会所亮起五彩霓虹灯,迷醉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

    倩倩穿着加绒的旗袍,侧边岔口一直开到大腿,行走间春光隐约可见。她端着红酒杯,游刃有余的穿梭在舞池。

    夜深人静,会所渐渐散场,倩倩回到自己居住的地方,洗漱后躺在床上却怎么也睡不着,翻来覆去一闭上眼浮现于脑海尽是以前的记忆。

    到底还是放不下吗?

    睁开眼,黑暗中她打开晕黄的床头台灯,从抽屉里找到纸笔,用不太好看的字迹写上一封信。

    这封信她删删改改写了许久,最后也不过几行字,大致交代自己一切安好,让家人勿念。

    次日一早,大街上还有些冷清,倩倩便将信纸和想要寄回去的一笔钱,一并送到邮局。

    三天之后,远在乡下的宋明凤收到了女儿何珍珍寄回来的信和钱,她拿着那笔钱数了一遍又一遍,晚上抱着钱睡着,嘴角都是笑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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