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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重生七零军婚似火 > 第三百六十六章还来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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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戴国梁送给他们的毛选也在其中,景坚特意把它用牛皮纸包好,小心地和那套《数理化自学丛书》放在一起。

    “这套毛选可珍贵呢,将来要传给我儿子。”

    林子矜哑然失笑:“儿子还不知道在哪儿呢,提前就开始吹牛了,万一将来生女儿呢?”

    景坚放下书,笑笑地看着她:“只要是你生的我就喜欢,女儿比儿子听话,到时候,我就有两个女儿可以疼了。”

    林子矜过了几秒才反应过来:“好呀,你这坏家伙,占我便宜!”

    景坚放下书走过来,把林子矜圈在椅子里,俯视着她狞笑:“这就算占你便宜了?”

    以后啊,占她便宜的事情还多着呢。

    在家里腻了几天,每天好吃懒做,晚睡晚起的,到正式上班的那天,林子矜习惯性地睡过了头,差点就迟到了。

    换上白大褂,林子矜先去查房,挨个看了看她手上的病人,回到医办室,刚把手头的事情处理到一半,张金铃就来找林子矜了。

    她的眼睛有点儿肿,坐在林子矜的对面,声音也有点沙哑:“子矜,我爸要出院了。”

    林子矜已经去看过张父,她点点头:“嗯,伯父恢复得很不错,可以出院了,回家后的注意事项你知道的吧,我就不特意叮嘱了。”

    其实林子矜的心里也是有点七上八下的打鼓,张金铃究竟知不知道她自己的身世?要不要告诉她?

    张金铃两手大拇指并在一起,用力地按着眉心,手掌遮住了眼睛:“子矜,我很难受。”

    见她这个样子,林子矜心下了然,张金铃一定知道了!

    果然,下一刻,深棕色的桌面上就落下两滴泪渍,张金铃哽着嗓子低声哽咽:“子矜,我以前太对不起我爸妈了,这么多年,我从来没有孝敬过他们。

    我好后悔,如果我不和钱奋斗结婚,还能调回老家去,现在,我爸妈怕给我添麻烦,不肯去我家住,我又不能跟着他们回老家照顾他们,子矜,我该怎么办?”

    林子矜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世上有郑老太那样吸女儿血的亲生母亲,也有待养女如珠如宝,生怕给养女添麻烦的养父母,有景坚养母那种恶毒的养母,也有张金铃父母这样善良淳厚的养父母。

    张金铃哭得越来越伤心,肩膀抽动着:“这次我爸生病,我才知道,我不是他们亲生的,我不敢让他们知道我已经知道了,子矜,我后悔了。”

    尽管她声音压得很低,还是引起了医办室里其它医生的嘱目,没办法,林子矜只得带着张金铃出去,在医院绿地边的椅子上坐下来。

    张金铃捂着脸哭了个痛快,绿地上有个穿着病号服的孩子,盯着她看了一会,忽然摇摇晃晃地走过来,细声细气地对她说:“阿姨别哭了,我的铃铛给你玩。”

    小手很瘦,泛着病态的苍白,抓着一只彩色的塑料铃铛递到张金铃的面前。

    张金铃抽噎着摇了摇手,说声谢谢。

    孩子看她好些了,便又摇晃着走了回去,那边一个年轻的妇女把孩子拥入怀里,娘俩一起看过来。

    林子矜握了握张金铃的肩膀,觉得她这段时间真是瘦了不少,心里感叹,低声劝她:“别想这么多了,老人的病治好了,身体恢复得也很好,以后你假期经常回去看他们就好,自责也没什么用。”

    张金铃慢慢地止住抽噎,低声说:“小钱也这么说,可我就是觉得对不起他们。”

    “小钱还说,如果我想找亲生父母,他可以帮我想办法查一查……”

    林子矜心里一紧:“那你?”

    张金铃摇摇头:“不,我不打算找他们,我就当我现在的父母是亲生的,至于那家人,既然他们不要我,那我也不想知道他们是谁。”

    钱奋斗以为张金铃是在为自己的身世难过,可张金铃自己知道,她是后悔之前二十多年里,她向家人的恣意索取。

    好在,林子矜说得不错,父母身体尚好,做为女儿的她还有机会,还来得及。

    ……

    罗布村。

    勇勇和二子正跟高升打篮球呢。

    篮球筐是高升自己用细钢筋焊成的,在打谷场上用木头做了个简易的篮球架,篮球倒是新崭崭的,和二子身上的小军装一样新。

    小军装是高升特意请了人,用大人的军服改成的,穿在二子身上神气又漂亮,勇勇也有这么一套,不过人家孩子大了懂得讲究,平时根本不舍得穿。

    这不是二子穿着新军装,总怕把衣服弄脏,玩起来就有点放不开手脚,再加上他的个子低技术也不行,就更糟糕了。

    没一会儿二子就不玩了:“算了,你俩先玩,我回家换件衣服,新衣服弄脏了,我娘肯定要骂我。”

    高升把篮球递到他手里,一把就把他捞起来,放到篮筐边上,二子凭空高了这么一截,双手抱着篮球猛地一扣。

    篮球进筐,两人同时大笑起来。

    勇勇接住篮球,从胯下运球,两步半,投篮,篮球进筐,高升和二子一齐鼓掌。

    “走吧,我们也不玩了,咱们一起回家去。”

    高升一手搂着一个男孩子,二子穿着新军装,挺着小胸脯,神气活现地抱着篮球,一行三人从村子中间穿过,引来村里孩子羡慕的目光。

    “二子,你这衣服真好看!”

    村里的王二丫羡慕地说,二子下巴抬得高高的,大声答应:“那是!”

    自从高叔叔给他做了这套衣服,他和哥哥就成了全村最靓的崽。

    “二子,下回你钓鱼的时候,能带我去不,我拿酸溜溜和你换。”王二丫跟在后在穷追不舍,大声地问。

    二子有点心动。

    酸溜溜是长在村后面沙窝里的一种野果,酸酸甜甜的汁水很多,二子以前吃不到好东西的时候,这就是他最好的零食了,而王二丫别看名字起的土,她的模样可是村里最漂亮的,二子一直就很喜欢她。

    可惜人家以前不理他。

    酸溜溜吧有没有倒无所谓,主要是现在好容易王二丫主动找他了,二子真是为难得不行。

    怎么办怎么办,答应还是不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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