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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今为蝼蚁 > 第1章 序章 新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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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从病床上猛地睁开双眼,这一觉好像睡了很久很久,我看着周围陌生的一切,一种无力感从后背传来,传遍我身体的每一寸肌肤。挪动了一下手臂,只觉得整条筋仿佛有一只手在拉扯一般酸痛。

    我怎么会在这里,我记得我去出版社签约,回来的途中出了车祸。

    我叫赵淼,今年二十三岁,我曾经幻想着在二十四岁的年纪做出一番成绩,所以不顾家里的反对参加了艺考。考上了东北当地的一个地方艺术院校,但当初热血骄傲只是凭着一口气的我毕业之后马上就发现了这社会的险恶,竟然没有一个专业对口的合适工作。

    我从大学毕业后一直赋闲在家,因为是地方艺术院校,所以大学的环境称不上惨不忍睹,也可以说乌烟瘴气,除了喝酒抽烟,竟然没有学会任何可以傍身的技能,不过幸好想象力还算丰富,后来在安锦的建议下,我开始试着写小说,写了一本寥寥几十万字的小说,没想到竟然有出版社用电话找到了我,说会给我出版,本来我是当成一个诈骗电话来听的,但后来细听他竟然说的头头是道,尤其是只要签约成功,会有一笔高额的稿费,这笔稿费高到让我难以拒绝,只要有了这笔稿费,我就可以证明自己

    我激动地跟安锦说,我马上就要成名了,而这一切都源于她的一句话。她让我晚上到她那里去庆祝一下,我笑了笑,心想可能又是她从打工的饭店把别人点多不要的菜带回来了,但是这都不重要,因为我知道我只要拿到这笔钱,我就可以让她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终于不用再忍受饭店里那个江老头的白眼。

    按照约定的签约时间,还有几天的时间,我简单的收拾了一下行李,然后跟本地的几个发小胡吃海喝一番,我记得临走前的那天晚上我们几个喝的酩酊大醉,我第二天起床的时候感觉头疼欲裂,一看墙钟离发车只剩一个多小时,我从床头的抽屉里翻出几粒止痛片吞了下去,然后匆匆的拿上行李打了一个出租车直奔车站而去,若是平时的我断然是不会打车的,只不过一想到马上我就要一夜暴富,也就释然了。

    此去若是顺利,一个礼拜就能返回,所以并没有人前来送行,只有我孤零零一个人拉着沉重的拉杆箱,不过我刚到车站却发现了一个严峻的问题,我的身份证落在了家里,虽然我住的县城不大,但火车站和我家却在县城的两头,现在距离列车出发只剩下了半个多小时,若是一来回是肯定来不及了,只好去签证处开了张临时证明,又耽误了一些时间。

    我上车后便靠在椅背上养神,昨天晚上喝的酒精现在还麻痹着我的大脑,稍许有些晕乎乎的,不知道什么时候我旁边的座位上已经坐上了一个身穿皮夹克的男人,我印象深刻是因为现在正是夏天,虽然是东北但气温仍高的可怕,他那厚厚的皮夹克看上去怎么也不是夏天的装扮,我心中嘲笑了他一路。

    将近9小时的颠簸从清晨到黄昏坐得我迷迷糊糊,一到站打了个激灵,我看着这陌生的高楼大厦和乌泱泱的人群,我知道这就是目的地,茶瓦冲市

    我注意到那个穿着皮夹克的男人从车站走出,然后径直走向停在车站外的一辆牌照为茶A五个七的桑塔纳轿车,虽然茶城作为隔壁的直辖市,但在经济普遍低迷的东北能有这么一辆轿车也绝对不是普通人家。车上下来了一个身穿黑色中山装的男人,他的胸口雕着一个烫金的耀字,而旁边等客的摩的却像是有意躲避那个男子一般离得远远的,穿着中山装的男子恭敬的给那个男人鞠了一躬,然后将手中的钥匙递给了那个男人,那个男人也不说话,正了正自己的围巾,然后钻进了那辆轿车里,拧开钥匙门。

    在众人羡慕又嫉妒的眼神中扬长而去

    没想到这个男人竟然还是个有钱人,有钱人的穿衣风格还真是摸不透,我摇了摇头,心中却在想着要不要回去整一辆小轿车,到时候往老江头的饭店门口一停,那简直太有牌面了。

    不过眼见我左顾右盼,无数摩的开始上来争相抢客,一个个抻长了脖子,争的面红耳赤,眼看着开始还十块,后来干脆降到了五块

    花了几十块钱找了一间还凑合的招待所,我刚到茶城的第一天晚上并没有出去溜达,而是先在宾馆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小说文稿,整理到半夜两点多,外面的饭店基本已经打烊了,我在宾馆的前台点了一桶泡面,一瓶啤酒,就算是对付过去了,虽然头晕乎乎的,但是还是想喝一瓶,这在我们东北叫做透一透,吃完了面,我突然想起来安锦让我到了给她回一个电话。

    用招待所前台的电话拨了过去,却听见那头传来一阵忙音。

    我想着现在已经两点多了,可能已经睡了,去招待所的公共洗浴间花了四块钱冲了个澡倒头便睡。

    第二天一早,我特意理了一个发型,穿上了提前买好的西装,背上挎包,按照约定的地点和时间来到出社,我在那里等了三个小时,并没有人来接待我,就连门口前台打扮的花枝招展的接待小妹也已经换了一批又一批,可是无论怎么换,我从她们眼里都读出了一种东西,那是一种不屑,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主编不在,就开始在一边七嘴八舌的讨论起化妆品和名牌来,大多是我没听过的牌子。

    我低头看了一眼身上的衣服,举起袖子闻了闻,我想想也对,毕竟现在我还是从外地的乡下小子,茶城本地人到底心底里有着一股子优越感

    我不停的调整着坐姿,摆弄着自己的头发,五个小时过去了,我已经不知道喝了多少杯水,主编还是没有出现,终于我坐不住了,我翻出那个主编的电话跑到楼下的公共电话亭打了过去,而那个主编的电话一直是忙音,我想到,或许是人家太忙,于是我又安静的坐回那盏沙发上,毕竟我是来签约的,不能显得太着急。

    这时我看到桌上放着一本名叫《最终兵器》的小说,那个作家我听说过,最近好像挺火的,叫什么白君莫。我闲的无聊,就随手拿起那本小说翻看起来,越看越觉得不对,这小说的内容好像在哪里见过,突然一个念头冲上我的脑海,我好像被骗了,这本小说的内容跟我写的那本小说除了人物名字,几乎一摸一样……我马上就明白了这是怎么一回事,因为之前我为了获取主编的信任,便把作品发给了他,没想到他动作这么迅速,不过我怎么也想不通这作者的名字为什么会变成白君莫。

    一种愤怒的感觉从我的脚底窜到头顶,如果我的面前有一把刀,我一定会操起刀冲到主编的办公室。

    我不能这样坐着,我这样告诉自己,于是我拿起那本书向着主编的办公室走去。

    突然前台的接待小姐拦住了我道:“对不起,主编不在,你不能进去。”

    我低着头,阴着半张脸,轻轻的说道:“让开”。

    她并没有让开的样子,直接挡在我身前张开手臂挡住我的视线道:“先生,我已经说了主编不在,你再这样我要叫保安了。”

    我指着主编办公室的方向破口大骂道:“你这个王八蛋!我知道你在里面,给我滚出来!”。

    我仿佛已经失去了理智,我甚至能感觉到办公室里的主编在冲着我笑,我终于想明白了前台小姐的同情,或许这种事情她们已经不是第一次见了……

    从小就要强的我从来没受过这种窝囊气。

    此刻的我感觉好像我已经离梦想无比接近,但是又在一瞬间跌入深渊,这过山车似的起伏刺激着我心底的暴力倾向,我正准备冲进去教主编做人要讲信誉,突然余光看到身后有几个明显比我高的大汉向我的方向走过来......

    我知道,看来今天是讨不到什么好处了,虽然我从小没少跟着隔壁家的二狗打架,但是以我这一米八二的小身板,是无论如何也打不过他们好几个人的。

    这时也许是看到保安到了,办公室的门开了。

    那个肥头大耳的主编带着一脸笑意的从办公室走了出来,硕大的嘴唇动了动,笑道:“你这本小说写的是真的不错,很有才华的小伙子。但是我们也是用心良苦啊,你要知道现在这个年头,一个新人作家即使写的再好,也不会有人看,我们只能选择更有名的作家合作,若是你觉得心有不甘,这里面有两千块钱,你可以成为我们出版社的枪手,你的作品一定会让更多人看到”。

    开什么玩笑,两千块钱就想把老子打发了,我是那么缺钱的人吗,这一本小说几乎是我半年的心血,我感觉我脸上仿佛有火在烧一般,我很想拒绝,但是就是站在那里,双手颤抖的接过那胖主编递过来的钱,主编一脸笑意的摇头晃脑

    “我们说好的十万块钱,为什么这才两千!”我看着手里的袋子问道

    “两千块钱不少了,你现在去外面上班一个月工资才几百块钱,人得学会知足,野心太大可不是什么好事……”那胖主编揽过我的脖子笑道“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吧,拿着这笔钱,消停回家去,以后有好的作品我们还可以合作嘛……”

    “你骗我!”我涨红了脸指着那胖主编喊道

    “什么叫骗,你有什么证据证明这本小说是你写的?这本小说现在可是白君莫先发表的,就算是你有一本一模一样的,抄袭的也是你,现在我就是让保安把你轰出去,你一分钱都拿不到,给你两千块钱你还不知足?”胖主编皱了皱眉,颇为不悦道

    “你……”我实在没想到这胖主编竟然能这么无耻,指着胖主编半天没说出话来,好像也确实没有什么证据能证明胖主编侵权,只能怪我轻易相信了他,想到之前在电话里那胖子的慷慨激昂之词,竟然全是骗人的,我就是一阵心酸……不过这种话说出去完全没有说服力,看来这注定只能买个教训了,我甚至能听见出版社里正在工作的那些人的议论声,想象到他们嘲笑我的嘴脸,这一刻我感觉我的尊严受到了最大的侮辱……

    我看着前台小姐盯着那一摞钱双眼冒光,不知道哪里来的骨气,直接把钱摔在她的脸上,然后咬牙切齿的说道:“你的了”。

    然后一只手扯起那个主编的领口,冷冷地说道:“给我十万块钱,否则我一定要告你侵权”。

    那主编一脸不屑,一副你这样的我见多了的表情,我感觉身后的保安又往前了一步

    见到身后跃跃欲试的保安,我把主编放了下来,理了理他的领口,把那本书拍在他的胸口,淡淡地说道:“这名字改的真难听”,然后不理会一脸错愕的主编和前台小姐,推开保安,理了理自己的衣领,转身离去。

    主编或许是觉得脸上有些挂不住,默默的念叨了一句,敬酒不吃吃罚酒。

    盛夏的天气就是这样,可能前一刻还骄阳似火,接下来便会暴雨倾盆,刚刚还好好的天气竟然下起了雨,我如同一个没有灵魂的肉体漫步在茶城的街头,刚才我感觉脸上有火在烧一般,现在倒是有些后悔了,为什么头脑一热把那两千块钱给了前台小姐,两千块钱至少可以请安锦吃顿饭,还能给老爸换一辆摩托车,心里有种酸溜溜的感觉,十分委屈,眼泪干打转也不落下来。

    一想到安锦,我的嘴角溢出一丝苦笑,她是我的发小,也是唯一一个愿意相信我能成功的人,我们同住在一个户棚区,从小一起长大,也是我唯一的女性朋友,她是单亲家庭,而且母亲病重,不过我却从来没在她脸上看到过一丝抱怨,她总是那么积极乐观,相比之下,我竟然发现我的承受能力竟然这么差。

    我看着天空并没有放晴的意思,直接向招待所走去,那些摩的又一次争的面红耳赤,不过这次我却连理都没理他们,我并没有带伞,我从来没有带伞的习惯,可能全身都会湿透吧,不过只有那种雨水打在身上,穿过衣服那种湿漉漉的感觉才能让我感觉我还活着。

    我刚走进招待所,就听见前台喊住了我,说有电话找我,我不想也知道是谁,直接把电话给安锦打了回去,安锦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大作家,你那边怎么样了,还顺利吧?”。

    我刚想破口大骂,但是还是忍住了,苦笑着说了一声:“顺利着呢,等我回去请你吃大餐”

    “那我就等着以后跟大作家吃香喝辣了……”安锦的声音里带着笑意,还没等她说完就听见电话那头嘈嘈杂杂传来江老头呵斥的声音,看来又是工作时间偷偷打的电话

    “等着我……”我突然想到我根本没有拿到一分钱,鼻子一酸,但是一想到安锦还在电话那头,坚定的说道,也不知道她有没有听到,直接挂断了电话

    我回招待所收拾了东西,直接退了押金准备前往火车站

    我刚走出招待所,一道强光晃的我眼睛生疼,然后是巨大的鸣笛声,一股不详的预感直袭我的心头,一瞬间汗毛直立……

    随着一声尖锐的刹车声,一阵剧痛传遍我的全身......

    我最后的印象,便是有一个身穿皮夹克的男人打着一把肃穆的黑伞,出现在我眼前,我突然认出他便是火车上坐在我旁边那个男人,因为他穿着那身皮夹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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