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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帘外拥红堆雪 > 二十八章 挑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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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书半晌,腹内空空,往日里我在尚书苑闲逛的时候,总会偷偷到后山的园子里摘果子吃。这里种满了各种各样的果树。枇杷、樱桃、蜜桃、李果和梨子,围墙边上有大丛的凌霄花,牡丹和蔷薇,环湖旁也植有几棵栗树和核桃。

    我同于归讲时,她睁大眼睛惊诧的看着我,说我胆子竟这般大,敢到这里来。我以为她接下来要说这园子是处禁地,或者有恐怖传说,闲人不得靠近什么的。可还没等我害怕一番,她话锋一转,竟是在指谪我不够意思,每次来也没将她带上。

    我大喊冤枉,她时时刻刻都在围着百里颛转,哪里还会有时间和我去偷果子吃。

    要说这后山的果子虽多,却也算不上应有尽有。就拿葡萄来说,在我们北邱那是极其普通且常见的水果,但在这里就没有。我来南瞻快两年多的时间,拢共吃了不超过三次。

    思及此,我还是挺失落的。

    环绕果园的石栅栏,修得又高又厚,碧湖拱桥,白墙黑瓦,圆门方窗,看上去就像一座年久失修的行宫,很是气派。

    桃树枝头,黄雀伺蝉。

    这些果树都被精心修剪过,便于摘取,我和于归找了一棵结果最大的树,毫不费力的便攀了上去。我们骑坐在树干上,看中哪个吃哪个。桃子果香四溢,晶莹圆润,像用粉玉雕成。我将裙角掖在腰带里,憋着一股劲往最高处攀去,于归担忧的连声阻止,我不允理会,只踮着脚去够最大最红的蜜桃,然后寻了个看风景的绝佳位置坐下。

    桃子上有痒嘴的绒毛,于归拿了手巾细细擦拭干净,我没她那么讲究可也不想吃带毛的桃子,索性利用起我的大板牙,连皮带毛全给咬了丢掉,只捡着里头的白嫩果肉吃。

    于归掩嘴笑我粗鲁,我耸耸肩,略无介意。

    我靠在树干上,风拂起我的衣袂,微凉袭人,咬了一口桃子,偏头看着快要落山的日头。

    天边泛起红霞,像条条红锦缎,听老人说,那叫火烧天。

    我忽而转头问于归:“你说天到底有多高?”

    于归*的回我:“不知道,天又不能测量。”

    我叹气:“问你也是白问。”继而又咬了一口桃子,定定看着天空。

    其实我这话本就问得没有水平,谁都知道天高,但谁都不知道天到底有多高。可我还是想问,天到底有多高,能不能碰到,能不能到天的另一边去。

    天的那边,又是怎样的呢?

    耳边是风声,鸟雀声,还有窸窸窣窣的虫鸣,顿觉时光静谧。我自然而然的想起了北邱。

    北邱的夏天也特别美,茵茵草毯,繁花似锦,芳香幽幽,一望无涯。草地中星落棋布地点缀着无数小湖泊,湖水碧蓝,小河如藤蔓把大大小小的湖泊串连起来,河水清澈见底,游鱼可数。牧歌响起时,羊、马、牛、驼,一群群,一片片,或疾驰,或漫游,像天女撒下的珍珠玛瑙,落在银链般的穆仁河两岸。

    真的特别美,特别美。

    可那时,我从未带着半点耐心去注意过。

    一股凉意袭上心头,无关风吹,只是单纯的发发酸腐罢了。想不到在书院待得久了,我竟也沾染上了这臭毛病。我扔了桃核,拍了拍手打算翻身下树去。

    这桃子虽好吃,但吃得多了,未免难逃乏味。

    当质子的生活就是这样,没什么自由,也无甚乐趣,悠长枯燥无味,真是度日如年。为了不闲出一身病来,我只好变着法的给自己找乐子。

    到了大街上,我领着于归随便找了个成衣店,打算买两套男装换上。于归一进门,兴奋得像只欢脱的小白兔,蹦跶在店里的各个角落,拉过一件又一件的衣服在身上比划,笑得十分灿烂。

    成衣店的老板娘一脸戏谑的看着我俩,却也不说破,我给了片金叶子后,她立刻殷勤的挑了两套精致的衣裳给我俩换上,乐不可支的送我出门。

    听闻东市又新开了一家胡人饭庄叫甘木居,这引起我极大的好奇心,我毫不犹豫的拽着于归赶去。

    饭庄不大,但这生意着实不错,光排队等号的就还有一堆。我朝于归使了个眼色,于归心领神会的点了点头。快步走到柜台,掏出袖里的金牌给掌柜的晃荡了几番。那掌柜的也挺有见识的,自去腾出个上好包间给我们。后面排队的见状,愤愤不平的瞪了我几十大眼。

    我耸了耸肩,摆摆手对着于归做出一个欠揍的富人动作:“没办法,咱就是财大气粗!”

    于归哭笑不得,趁我还没完全引起公愤之前,赶紧把我拉进屋子。

    甘木居最拿手的,当属烤肉,且是烤制各类肉食。于归心细,我只是微微抬抬眼皮,她便深明我意,点菜时自觉的每样都来一份。

    肉还在炙子上滋滋作响,我用筷子将肉翻了一个个儿,然后将烤好的肉沾了酱汁送到她碟中。我吃着烤肉,又喝了一杯桑葚酒,长长的舒了口气,真是舒坦。

    正在我快意人生之时,闹哄哄的上来一群人,将楼板踩得“咚咚”直响。

    这些人穿的人模狗样,却毫无素质可言,推搡打闹,哄然说笑。

    我一向反感在人多的地方吃饭,倒不是怕吵,主要是我那吃相实在不雅,不想让别人看到我拿着骨头狂啃的模样,这若是传出去有失我的风度。所以在外吃饭,向来都是独立厢房,几时与这多人共享一间!

    抬眼望去,为首的是个青年汉子,矮矮的,胖胖的,脸上有颗醒目的痦子。衣着却穿得甚是粉嫩,约摸着还有些特殊的小癖好,我已经一副男子打扮,他仍旧端着酒杯前来勾搭。笑得一脸油腻可憎,嘴角上扬,还自以为潇洒拨了拨额前碎发,来了一句:“小公子一人饮酒啖肉,可觉寂寞?不如由在下作陪,共饮一杯如何?”

    我自顾自的吃着烤肉,懒得瞟他。

    这家伙恁地没有眼力劲儿,竟厚着脸皮坐了下来,涎笑着要我陪他喝酒。

    我叹了口气,今天本来不想动气,只想好好吃顿饭,看来是避免不了了。我放下筷子,懒懒地道:“你是眼睛不好,还是没有眼睛!我几时一个人了,我身边这个大活人不是人啊!”

    于归配合的拍了拍桌子。

    那人一听略有些尴尬,继而又道:“是在下眼拙了,不曾看到小公子身边还有他人。这不也是证明了,在下眼里,只装得下小公子一人吗?”

    满座起哄声,让那油腻之人颇为得意忘形,似也胜券在握一般,连连向我抛来几个媚眼。

    于归和我皆是一阵哆嗦,一身鸡皮疙瘩舞动。都说建康城男风盛行,断背龙阳屡见不鲜,男子索爱毫不掩饰,更甚者男女通杀。以往我只当是个笑谈,心想这男人怎么会喜欢男人呢,哪曾想今日却叫我给碰见了,还亲身体验了一回。虽说我本非男儿身,可因知他乃是因为我这身男子装束而向我传情,就浑身不舒服,只觉得分外恶心。

    尚在思酎该如何抽身,但见这厮正恬不知耻的向我靠近,涎笑之间竟想来摸我的手。“小公子,可愿与在下共度良时,不负这大好春色。”

    我干呕,忍住揍人冲动,低咒了声:“臭不要脸的东西。”

    那油腻男子先是一怔,等反应过来我在骂他时,瞬间就将那副涎笑收了起来,露出本来可憎面目。龇牙喝道:“你说谁不要脸!”

    我咻的一下站起身来,踢翻小桌插着腰骂道:“不要脸不要脸,你这个臭不要脸的。”

    在大庭广众之下被人羞辱,断不会忍气吞声,只见他脸色阵青阵白,牙齿一咬,横眉冷对着我道:“我可是陶贵妃外甥,你不要不识抬举,看得上你,是你的福分。老子今日就是看中你了,你从也得从,不从也得从。”

    于归讪笑出声,鄙夷道:“一直只知道陶贵妃有个侄子叫陶若,是陶家六郎。几时还多了你这么个粉面油头的家伙。你冒充之前,也得事先打探清楚吧,惯会给自己贴金。真是又蠢又笨又傻,跟头猪一样。”

    我配合的鼓掌大笑。“嗯,确实像头猪。”

    那人脸色酱紫,怒不可遏的瞪着于归。

    “你敢骂我?好啊,看我不给你点颜色看看!”

    话落一个手势高举,他那群随从便再忍不住,剑拔弩张地就朝我们冲过来。

    好久没动手了,也不知腿脚生疏没有。

    我用力将桌子一拍,那箸筒被震得跳了起来,随手接住一把筷子转头向那几人扔去,竟只打中一个,还是未伤及皮毛的那种!!我瞬间石化,有种空气凝固的感觉。这样的失手,人家面子上稍稍有些挂不住的说。

    我将于归护在身后,怕打起来伤到她。但于归却将我推开,嫌弃道:“你保护好自己就不错了。”

    我低咒,都怪这安逸生活,让我的武艺生分了。

    于归悠悠出声:“若实在打不过就跑吧。”

    我:“……我要来真的了!”

    话落,一把大刀劈了过来。

    为了不闹出人命,我可是一直未下死手,本存了善念,这群家伙却是刀刀致命。我也发了狠,在电光石火刹那间,猛地将油腻男子腰间佩剑给拔了出来,只闻一声惨叫,那人的胳膊已被划破,顿时血流如注。。

    暗觉身后有异,我抄起一把筷子转身投掷而去,恰好插透一喽啰的掌心。

    纂叔叔为了让我有能力自保,从小就让我跟着阿诏一起习武,可我资质太差,只学会一些三脚猫的功夫,用来打架是不够,表演一段武术倒还行,不过好在我射箭投标很是精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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