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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大唐可以更强 > 第88章 罗通出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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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样更好,这是松赞干布自己找死,到时候告诉皇帝李世民,就说吐蕃赞普松赞干布,根本不相信我们,我们只好收兵回来了。

    最后你们也别回来了,躲在苏毗国复国军后面,壮大苏毗国的声势就可以了,吐蕃被灭了之后,皇帝陛下也没有理由怪罪我们了,只要不给吐蕃赞普和长安联系的机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还不是由我们说了算。”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李中华可不会对李世民愚忠,真的出兵去帮吐蕃,对付苏毗国女王。

    抛开一切都不说,至少苏毗女王汤滂氏,也可以算是自己的女人了,叫我李中华发兵去攻算是打自己的女人,就算这个命令是你李世民下的,那我李中华也绝不可能答应你。

    吐蕃赞普松赞干布收到,大唐皇帝李世民己经下旨,让诸羌部族羁縻州节度使李中华,出兵帮助他平叛的消息,当真是万分的高兴。

    苏毗国女王汤滂氏,带着她的复国军,重返吐蕃,可谓是来势汹汹,加上大小羊同也在一旁推波助澜,令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十分的郁闷。

    眼看吐蕃的军队就要招架不住了,以前己经臣服的不少部族,也开始不安份了,叛乱的消息不断的传到他的耳朵里。

    苏毗国己经步步逼近逻些城,这个时候,秦守正和程处默,率领了一支三万人的队伍,出现在了战场上,对苏毗国复国军展开了反攻。

    战斗打的很激烈,最后苏毗国复国军不敌,呈现出节节败退之势。

    捷报频传,令吐蕃军心大振,吐蕃赞普松赞干布更是异常的高兴,心里想着,有大唐皇帝这么一个牛逼的岳父,做自己最强大的后盾,自己想不打赢这一场战争都难。

    就在松赞干布无比得意的时候,罗通率领一支五万人的队伍,突然出现在离逻些城不远的地方,与逻些城外围的吐蕃军,展开了大战。

    吐蕃赞普松赞干布,早就收缩了防线,抽调了自己掌控的大部分兵力,布防在逻些城内外。

    在逻些城外五十里处,驻守了十万兵马,在逻些城内,同样的驻守着十万兵马。

    如果城外的守军没有守住防线,便会迅速的退守逻些城,合兵一处之后,二十万兵马,凭借逻些城的高大城墙,外敌想要攻下逻些城,绝对没有那么容易。

    而且,在最后关键的是,逻些城内尚有近十万奴隶,在需要的时候,随时可以把他们派到城墙上守城。

    可以说,松赞干布在选样逻些城做为都城时,就想过防守敌人攻城时的问题,不仅将城墙修建的异常坚固,防守的兵力,也考虑到了,力图把逻些城打造成固若金汤。

    五万对十万,表面上看,罗通只有五万兵马,面对对方的10万兵马完全没有胜算。

    不过万事没有绝对,当噶钦陵遇上了罗通,被赞为吐蕃第一勇士的噶钦陵,满以为有他带着十万兵马,防守在逻些城的外围,逻些城必保安然无恙。

    曾经被那扎吉烈打败过的噶钦陵,以为那只是一个例外,只要不遇上那个妖孽,自己就还是无敌的存在。

    罗通没有选择混战,以五万对十万,混战起来实在是没有什么优势,既便能胜,也是惨胜,这不是罗通想要的结果。

    双方摆开了阵势,为了迷惑吐蕃,罗通的脸上弄了一些假胡子,脸色也弄成了羌人的样子。

    “来者何人,本将手下不杀无名之辈?”这位吐蕃将领开口说道。

    武则天接手管理李中华的产业之后,新成立了一个书社,把k三国演义》这本书印刷了很多本,贩卖出去,生意居然非常的不错。

    这位吐蕃将领上次也参加了抢掠吐谷浑的行动,从一个吐蕃和贵族的书房中,抢到了这本书。

    这位吐蕃将领,名叫措央,措央曾经也是一个部族中的贵族,认识不少的汉字,一看之下便迷上了三国演义这部书。

    此时有模有样的,学着书上交战时的对白,倒是很像那么一回事。

    “我是你家爷爷,孙子,过来受死吧!”罗通这边出场的人,乃是一位党项拓跋部的小将,名叫野利哥舒,脾气不是一般的爆。

    兵对兵,将对将,元帅对元帅,罗通和噶钦陵不可能直接就对上了。

    吐蕃将领措央还在想着,怎么对方一点也不按规矩来,书上讲的可不是这样的,那接下来我该说些什么呢?

    可野利哥舒不给他再想下去的时间,挥动着一对狼牙棒,冲上前去,一棒照着对方的头上就打下去,直接将对方的头都打暴了。

    吐蕃将领措央,到死都没有想明白,对方怎么招呼都没打,就动手了呢,一点都不按套路来。

    “还有谁想来送死的,你家爷爷免费的送你们一程。”野利哥舒举起手中带血的狼牙棒,挑衅着吐蕃将领。

    噶钦陵险些被措央给气死,这家伙在军中比武中,实力可是一点都不弱,怎么就像个傻子一样,连动手都没有动,就被对方给一棒子打死了。

    原本噶钦陵还指望着,措央可以打赢第一场,万万没有想到,措央会败得如此之快。

    噶钦陵随即又派了一名,军中除了自己之外,最强的一员大将,名叫黑奴。

    黑奴力大无穷,用的兵器是一对大锤,原本黑奴是只喜欢徒手力搏,把人抓住之后,直接把人撕成两半,生吃敌人的心脏。

    后来被噶钦陵无意中发现了之后,用计将其降服了,给他取名叫黑奴,并教他骑马。

    见他一身的蛮力,又找人给他打造了一对大锤,重达一百六十斤,一锤砸下去,可以把人砸成肉泥。

    如果不凭招式和对敌经验的话,噶钦陵自问,只凭蛮力,自己也不是黑奴的对手。

    可惜的是,上次黑奴被他留在了逻些城,帮他看家护院,否则的话,自己绝对不会受辱,败阵而逃了。

    至于为什么不把黑奴带去,这当然是因为噶钦陵的私心了,万一黑奴的表现太好,被赞普大人给看中了,向噶钦陵讨要,那噶钦陵到底是答应,还是答应呢?

    黑奴一出场,就气势不凡,身肥体壮,身高足足接近九尺,人家都说堂堂七尺男儿,可黑奴比正常人高了二尺多,简直就是一个巨人。

    就连罗通都感受到了,来自黑奴的压力,别说是野利哥舒了。

    野利哥舒的体型,在普通人中己经是属于高个子的人了,可是在黑奴面前,却好像是小孩子和大人的样子,

    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一切都是虚的,一锤砸下去,什么招式都给你破了。就像野利哥舒一狼牙棒,就打死了吐蕃小将措央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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