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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穿越女太子 > 第七十七章 金山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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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回答:“属下的固执是殿下!”

    “云诚的殿下,指的是顾天霸,还是林沐雨?”如果是林沐雨,那就是我,我的一切。如果是顾天霸,那还是这幅身体。并不包括我。

    他望着我的眼睛,认真道:“云诚的固……”

    “着火啦!”门外的一声大喊打断了他的话,我也赶紧从床上爬起来,一起向门外跑去。

    原来,是一层大厅的烛架引燃了布艺的窗帘,还好发现及时没有酿成大祸。

    “把所有的烛架都给我撤了,换成夜明珠!”我心痛的是那金丝楠木的雕花窗台和雕花包框。被烧得黑乎乎的,不换不好看。换的话又特别麻烦。还有那窗帘,可都是莫谦特地改良过的织机织出来的,用料也都是上好的丝线,听说一台织机每日最快才织一尺布出来,一个窗帘都要织上好几天,费用肯定不会便宜!

    莫谦苦着一张脸道:“主上,夜明珠很贵的!”

    “有多贵?”再说,这蜡烛就不花钱了吗?这回烧的是窗帘和窗框,那下次呢?万一所有人都睡着的时候着了火,那不直接把我们火化了!蜡烛是消耗品,这支燃尽,就得再点一支。可夜明珠却是一劳永逸,还避免了火灾隐患,哪个划算,不是很明显吗?

    谁知道莫谦竟然看怪物一样的看着我:“主上,夜明珠千金难求,您说多贵?”

    “是吗?”完了,又出糗了!东宫通往外面的漫长密道里夜明珠多得数不清,所以我一直以为夜明珠在这里就是白菜价,却不想,夜明珠竟然这么值钱。

    “主上!”莫谦又想到什么,“您不是说有种不用点火,按一下就能把房间照得像白昼一样明亮的电灯吗?要不您跟属下说说电灯是怎么做的,等属下把这里的烛架都换成电灯,不就不用再点火照亮了吗?”

    “这……”电灯必须要通电才会亮,发电的原理我是知道,可这发电的设备太复杂了,而且电要是了纰漏,那可是瞬间要人命的。我小时候就听说过附近村里有户人家,家里只有一个灯泡,他就接了很长的电线,把灯泡当成有线的手电筒,在两间屋子之间拿来拿去。最后,不知道是哪儿漏电了,他就被被电死了。

    我对电也是极其恐惧,小时候插电视插座,被电得半截胳膊都麻了。后来在厂宿舍洗澡,手背一下子就碰到了漏电的水管上,拔也拔不下来,另一只手去拧门把手,也不知道有没有碰到把手,反正就保持着那个姿势,身体除了僵硬,感觉连发根都坚了起来。

    要不是宿舍里还有人,听到了我的喊声及时拉下了电闸,我想我早就没命了。而且当时我碰的是热水管,断电后人倒没憨没傻也不糊涂,手上却多了一个鹌鹑蛋大的水泡,还留了疤。庆幸的是,当时我还没开始洗澡,万一是洗澡的水里带电,我就算是有九条命也在劫难逃。

    见我犹豫,莫谦叹口气道:“属下手里倒是有几百万两的积蓄,本来是想献给主上,改良天裕国军队装备的。既然主上不想教属下做那电灯,属下只好用它们来买些夜明珠给这照亮了!”

    “你有几百万两的积蓄?”我一听他说这话,眼睛都亮了,最近天裕国大工程又上了好几项,把我原本打算改良军队装备还有加固各边境防御的钱全给挪用了,如今的我早已是捉襟见肘,再没有新的资金来源,我想我也只能低三下四的去找小夜帮忙了,可前段日子我跟他闹得太僵,这个时候去求他,恐怕他给不了我好脸色。

    我对莫谦的态度一下子就殷勤了,就好像他才是我的主上一样,扶老佛爷一样把他扶到椅子上坐下,又倒了一杯水,双手送到他老人家面前:“其实这灯一点都不难做,灯泡的主要材料是玻璃罩跟钨丝,灯泡里面最好不要有空气,这样才能保证灯泡的寿命够长。不过这电有些麻烦,还有输送电流的电线……”

    就这样,我和莫谦足足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才研究出一台小型的风力发电机,还制出了寿命较长的灯泡。城堡里的电灯全亮起来的那瞬间,我竟有一种回到现代的感觉。

    这一个多月,我白天跟莫谦混在一起,晚上倒头就睡,完全忽略了云诚的伤势。直到有一回,我看见云诚在树林里练习用左手握剑。我惭愧的恨不得给自己两巴掌,我出宫是陪云诚养伤的,可最后,他的右手已经连剑都提不起来了,我却什么都不知道。

    “对不起!”我捧着他的手,却只说出这三个字。如果当时我没让云诚救我,他就不会跟小夜打起来,也不会被小夜拔断手筋。小夜虽然任性嚣张,却不会真的伤到我。再说,小夜就算真带我走又能怎么样?我再找机会自己回来不就完了,为什么要让云诚去拦他?

    云诚看起来十分乐观,反而一个劲的安慰我:“殿下,大夫说属下的手只要好好休养,还有机会恢复的!”

    再好好修养又怎样,骨头断了可以接,皮肉伤了可以长,可手筋断了,就真的残了。想到他曾经一次次在我最需要的时候出现,手持长剑将我护在身后;想到他一只手轻轻的捂住我的眼睛,一只手将长剑插进歹人胸口;想到他划开自己的手臂,用鲜血来止住我身体的疼痛……

    而今,他却连筷子都拿不稳,我心里就更加难过。我想弥补,在他艰难拿起茶杯的时候,我会赶紧把杯子送到他的嘴边;我会抢过他手中的筷子,一口口把饭菜喂给他吃;我会将他没束好的发散开,重新帮他梳好……

    我对他说:“云诚,以后,我就是你的右手!”

    “殿下……”他犹豫了好久,最终还是把后面的话咽了回去。他总是很努力的打理好自己的一切,不肯麻烦我。我想以后久了,他会习惯我的帮忙,就算我习惯他的守护一样。

    父皇一直没有催我回去,我也乐得清闲,每天在附近转转,乏了还有温泉泡,不用早起,不用想着怎么应付朝堂那大小事务,不用担心被人发现女儿身份。就这样舒服自在的过日子,比什么都好!

    一天,我听到一群鸟儿叽叽喳喳的说看见了一座金子做的大山。询问以后才知道,就在都城西郊的一个高墙大院里,有人正在将那座金山一点点熔成金砖。

    呼延灼和呼延炀都说过,北漠向天裕国求亲的聘礼是一座百万两黄金铸成的金山和十车珍宝。可最后,使团被杀,金山珍宝连父皇都不曾听说。这件事十分蹊跷,父皇坚信那些都是呼延灼随口一说的谎言,可他能将一千万两黄金的银票眼睛都不眨的拿出来,又怎么会为了这些东西对我说谎。

    所以当听到金山两个字的时候,我就断定,那金山,就是北漠的聘礼。至于为什么会出现在西郊,我决定亲自去查个清楚,一旦确定这件事的幕后主使,定将他碎尸万段。以告因为那场战争死去的所有无辜生命的在天之灵。

    我和莫谦以去铁矿视察为由,离开沐雨小居。在西郊,很容易就找到了那处远离村寨的院子。房子和院墙的砖瓦还没干透,看来是刚盖不久。那闪得让人睁不开眼睛的金山,连个遮盖都没有,就那么放在院子中间的敞篷里。

    院子里几十个工匠正光着膀子加紧将金山凿断,熔炼,再盛进箱子里。

    莫谦从墙头上下来,小声嘟囔着:“奇怪,真是太怪了……”

    “怎么说?”除了看出这是一个熔金的作坊,其它的,我还真没看出来。

    “这么多黄金,却只有一群工匠,连个监工都没有,主上不觉得奇怪吗?”

    “也许他们就是杀北漠迎亲使团,抢劫金山的凶手。”一起杀人抢劫,一起熔金销赃。等这座金山熔完,他们就能分到几辈子都花不完的黄金。何必为了几块金砖,放弃几千甚至几万块金砖!

    “主上觉得一帮工匠有本事在众目睽睽之下假冒天裕朝臣去城门迎接北漠使团?还是觉得一帮工匠劫了财,还好心将北漠使团送回老家,再顺便激怒呼延灼率兵南下?”莫谦回头,那双勾人的桃花眼到了这个时候还不忘乱放电,“主上,北漠的说法是:北漠使团进了城,住进了所谓的驿馆之后才出的事。可就算北漠使团再低调,这金山却实在得很,就算百姓们不知道它是金山,单拉它的马车便已然十分显眼,不可能没有好事之人围观议论。”

    “你是说,北漠使团还未进城就被劫了?”

    “不!”莫谦否定道,“既然呼延灼在天裕都城有生意,那就说明,这里有他的眼线。若使团未进城就被劫杀,北漠的眼线断不会传给呼延灼使团是在驿馆被杀的消息。”

    “进了城,又没人看见?难不成他们是夜里进的城?可夜里进城,谁给他们开城门啊?再说,北漠使团里那么多礼部官员,怎么可能做出夜里进他国都城这种授人以柄的荒滩事来?”

    莫谦反问:“若他们人进了城,把聘礼留在了城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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