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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两界山往事 > 正文 第四章 白马是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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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日初升。

    又一个黎明到来。

    漫天飞霞笼罩了草原。

    络腮胡爬出帐篷,残酒未醒。

    揉着眼睛,抬头一望,刚刚爬上地平线的日头,血一般红。

    长着几根老鼠胡子的红脸男子也打着哈欠爬出了帐篷。

    他们的胳膊上虽然有马头刺青,却是靠山帮最不入流的小角色。

    靠山帮的大营是进不去的。

    靠山帮珍藏的美酒珍馐更与他们无缘。

    他们只在这个偏远的地方,放放马、牧牧羊。

    放牧的生活无疑是单调的。

    但他们不得不忍受这种单调。

    他们只是小喽啰。

    偶尔,偷偷跑到两界山,在牛爷的小酒馆里喝几杯薄酒,就如同过节了。

    有时,也会得到帮里的一些赏赐,酒肉之类的,但这样的赏赐不会很多。

    毕竟,他们只是最底层的小喽啰。

    也有的时候,会被处罚,比如上次,被“白面郎君”白宣义一次性偷掉二百匹马的那会。

    他们也得忍受这种处罚。

    有时他们也会自豪,哪怕只是个不入流的小角色,也是靠山帮的小角色。靠山帮,江湖第一大帮,就凭这个名号,行走江湖,别人也要高看他们一眼。

    为此,他们也会开心。

    至少,在这个时候,他们的情绪是很不错的。

    昨晚,小酒馆那个老掌柜真客气,好酒好肉款待,吃饱喝足,还捡了三匹马。

    在牛马成群的靠山帮,三匹马实在算不了什么,但白白捡的,还是足够开心一下。

    况且,那三匹马数得上是真正的良马。

    更开心的是,一个不入流的小毛贼替他们收拾了几个盗马贼,今后,可以少操一份心了。

    几个专门盗马的小毛贼,苍蝇一般讨厌,用力打他,他们便跑得无影无踪。一转身,又在耳边聒噪,着实烦人。

    亲眼看见盗马贼的人头,至少可以清静一会了。

    而盗马贼的坐骑如今就在自己门口。

    望着帐房门口的几匹白马,心中突然有了些别样的快感……

    耳畔隐隐传来马蹄声。

    不是他们的马群。

    他们的马群在这个时候,不会有这种气势。

    而这个若有若无的马蹄声,却显得如此杀气逼人。

    来者不善。

    两个男子交换了一下眼神,点点头,返回帐篷,穿戴整齐,挎上弯刀,翻身上马。

    晨雾中,远远飞来一面旗帜。

    上面的虎头绣像若隐若现。

    流沙帮!

    是流沙帮。

    两个男子面不改色,却悄悄握住了刀柄。

    那是一种草原上再常见不过的弯刀。

    略有不同的是,刀柄上一个马头的雕像,神采奕奕、栩栩如生。

    马头刺青、马头刀柄,正是靠山帮的标志。

    一大群汉子裹着黄沙疾驰而来。

    如同刮过来一阵黄风……

    马枭一马当先,越过虎头旗,率先冲进草原。

    他一眼看到了帐篷前的那三匹白马。

    白马!白马!

    肯定是那三匹白马!

    奔波了大半夜,马枭心头的怒火又“腾”的一声,直冲上三千里云霄。

    他“嗖”的一声,拔出板刀,指着站在前面的络腮胡,劈头问道:“黑衣人呢,还不快交出来!”

    络腮胡并不惊慌,慢悠悠说道:“啥黑衣人白衣人青衣人的?你说的啥?啥……”

    后面红脸男子一拍坐骑赶了上来,面对那群气势汹汹的大汉,很客气地一抱拳:“诸位,有失远迎!不知各位横刀跃马,来此有何贵干?”

    几句文绉绉的客套话,马枭的怒火再一次被点燃,他刀尖一直,怒不可遏地高声喝到:“少啰嗦!快把黑衣人交出来!”

    “黑衣人?你说的是——是——是那个、那个贼头?对,那个贼头,‘鬼手’石小四?”红脸男子捋着胡子,一边寻思一边说道。

    “什么石小四石小五!酒馆中那个黑衣人,使弯刀的黑衣人,他杀了我父亲!杀了我流沙帮二当家的,小爷要把他碎尸万段!快交出来!交出来!”马枭那里听得进这些,挥舞着板刀,声嘶力竭地喊道。

    “原来是流沙帮少帮主,失敬失敬!只是,那个毛贼真不在这里……”听得马枭报出家门,红脸男子又冲马枭一拱手,还是很客气地说道。

    “他人呢?人呢?交出来!”

    “那个小毛贼,早被俺大哥一脚踹死了,你要问人,谁知道?许是扔到山中让狼吃了,谁知道……”原来是找石小四的,回过神来的络腮胡拍马上前,抢着说道。

    “骗鬼呢!一定是你们把他藏起来了,快交出来!”马枭那里肯信,扯破了嗓子大声吼道。

    “我堂堂靠山帮,岂会干出如此苟且之事!”红脸男子一捋胡子,依旧不紧不慢地说道。

    “快交出来!否则……”马枭吼着,抖了抖手中板刀。

    “一定是你们藏起来了——看看,那白马怎么在你们这儿?”马枭旁边一个壮汉也赶上来一步,抢着说道。

    “白马?哈哈——我靠山帮何等富饶,几匹马算得了什么,咱什么马没有?你想要白马?好啊,爷让你看看,白马黑马随便看……”红脸男子说着,一努嘴,朝太阳升起的地方指了指。顺势望过去,只见一大群马正缓缓朝这边跑了过来,密密麻麻、遮天蔽日,仿佛整个草原在移动。

    “快看!看完就滚!大好的天气,俺不想杀人——几匹马,为几匹马就动刀动枪的,俺被小毛贼偷的马都不知道有多少……”络腮胡嘟嘟囔囔含糊不清地说着,无意中握紧了刀柄。

    “放肆!”不等马枭开口,他身边那个壮汉大喝一声,将手中的虎头旗帜狠命插在地上。

    “大胆!”眼看那个丑陋的旗子插上了草原,红脸男子骤然变色,一把拔出弯刀,断声喝道。

    马枭一声怒吼,仰面看了看天空。

    朝霞漫天。

    草原上一片血红。

    “拿起你的裹脚布,快滚!”红脸男子挥舞着弯刀,高声命令道。

    马枭握紧了刀柄。

    络腮胡也拔出了弯刀,跟红脸男子交换了一下眼神,又点点头。

    红脸男子也点点头。

    两人几乎同时一拍坐骑,箭也似的冲出。

    马枭、还有流沙帮那群大汉也催动了坐骑……

    是人都知道,马上搏杀,速度至关重要。

    流沙帮一伙虽然骑的都是良马,但再良的马,狂奔大半夜至此,也成了强弩之末。

    马枭是人,可他不懂这个道理,又死命抽了坐骑几下,冲了上去。

    浑身湿透的马匹勉强迈开了步伐。

    对面,络腮胡跟红脸男子闪电般杀了过来。

    马是快马、刀是快刀。

    酒足饭饱、以逸待劳。

    他们又是马背上长大的,跃马横刀,如履平地。

    “咔嚓”一声,虎头旗帜包括那个仗旗的大汉同时变成了两截,威风凛凛的虎头旗跌落在马蹄之下。

    马枭狂叫一声,挥舞着板刀冲了过来。

    络腮胡嘴角发出一丝不屑的冷笑,手腕一抖,马枭的脑袋早飞上了天,只剩下一具无头的躯体,兀自舞着板刀……

    北风乍起。

    猎猎劲风驱散了天边的飞霞。

    天空变得湛蓝,一望无际。

    草原显得寥廓,一望无边。

    无边的草原连着无际的天空。

    长空下,草原上,横七竖八躺满了尸首。

    血水渗入草原。

    野草浓密而茂盛。

    莫非,这丰饶美丽的草原真的是人血浇灌出来的?

    络腮胡跟红脸男子悠然收刀,策马而立。

    刀柄上的马头雕像高高昂起,似要狂奔。

    那面绣着虎头的厚重旗帜躺在地上,被马蹄踩成了一块烂布。

    就他们,也配打个虎头旗?

    哈哈,打个鼠尾旗还差不多……

    络腮胡跟红脸男子看着旗上早变的破烂不堪的虎头,仰天大笑。

    流沙帮骑来的马,照单全收。

    至于那些尸首,到了晚上,有的是狼群替他们收拾。

    从此,世上再无流沙帮。

    流沙帮消失了。

    大漠还在。

    大漠中的贫困人还在。

    大漠中贫苦人贫苦的生活还在。

    对他们来说,有一个流沙帮、没一个流沙帮,似乎都一样。

    最大是贫苦来自大漠的贫瘠和凶险。

    虽然有流沙帮的盘剥。

    没了这些盘剥,他们的日子照样困顿不堪。

    他们已经适应了这种贫穷、这种苦难。

    不适应又能怎样?一辈辈还不是这样下来的。

    吃肉是一天,喝粥也是一天。

    一天一天的生活,都得这么过。

    有多少不甘贫苦的人,不顾老人劝阻,犟着脖子走出了大漠,结果怎么样呢?多少人出去了,多少人再也没有回来。

    看看那个流沙帮,在大漠上何等霸道何等风光,一到草原,还不是悉数死在了弯刀之下?

    连旗帜都被马蹄踩烂了。

    大漠的风照吹。

    大漠上的生活依旧在继续。

    牛爷的生活也在继续。

    一爿小小的酒馆,生意时好时坏,因为地处交通要道,总之,生意还是说的过去。

    提供他一个老汉并羊倌尤二嫂的衣食绰绰有余。

    虽然有时会遇上些耍刀弄剑的人,但总之,平静的日子还是占了多数。

    除了不知天高地厚的年少轻狂之辈,又有谁不会喜欢平静?

    又有谁不会喜欢安宁?

    日子过的宁静,又衣食无忧。

    好的生活,不就是这样?

    想想来到此地也有二十年了。

    人的一生,又有几个二十年?

    二十年的光阴,大漠还是大漠,草原还是草原,两界山,照样还是两界山。

    连屋后那颗白杨树,既没有被雷电劈掉,也没有被谁当成柴火砍掉,它还是它,还是那棵白杨树。

    树下的两座坟茔,还是两个不起眼的小土堆……

    只有他,一年一年变老了。

    当然,更多时候,他不会这么想。

    那是一个再简陋不过的酒馆。

    三间门面房,土屋。

    一分为二,前头的做店面,后头做厨房,并分成两间卧室,羊倌尤二嫂一人一间。

    屋后是个小小的院落。

    院中别无景致,只是堆满了木柴。

    院落后面,又是三间土屋。

    两间是酿酒的作坊,边上一间小小的屋子,自然而然,成了牛爷的卧室。

    每天天不亮,牛爷就早早起来。

    每天早上必做的一件事,就是劈柴。

    劈完了柴,就去生火。隔三差五的,还要烧酒,这些技术活显然不是羊倌跟尤二嫂这种粗笨的人能应付得了的,还得牛爷自个动手。

    生好了火,打开两扇木门,开始了一天的生意。

    牛爷自然是掌柜,羊倌跑堂,尤二嫂掌勺,多少年下来,配合的也算默契。

    没事的时候,牛爷总坐在柜台后面,不声不响望着对面的荒原,那双深陷的眼睛中,似乎藏了太多的往事……

    但他总数一言不发。

    总安静地坐在那里,一动不动,活似一块山石。

    只有在每个黄昏,牛爷总会端上几壶酒,默默走到屋后那棵白杨树下,一个人对着两座坟茔,坐上很久,很久……

    谁也不知道那是谁的坟。

    多少年来,牛爷的这个习惯一直未曾改变。

    风雨无阻、雷打不动。

    开了二十年的酒馆,不同于一般的商人,如此之漫长的经商生涯,并没有让牛爷养成那种商人们惯有的势利嘴脸。

    相反,他很少主动跟客人打招呼。

    他当然是个童叟无欺的人。

    他的酒食永远货真价实。

    尽管尤二嫂厨艺有限,人又生得粗鄙不堪。

    但在这个僻远的地方,炖烂了羊肉、炸脆了花生,不欺不诈、不打折扣就已足够了。

    至于放多了盐放少了姜,一般酒客食客并无这般挑剔。

    他也很少会去专门注意一个人。

    除了那个少年。

    那个粗布衣衫、总一言不发的少年。

    他经常来牛爷的店里喝酒,总坐在那个靠墙角的位置。

    除了跟羊倌要酒之外,从来没有一句多余的话。

    他每次都是面墙而坐,永远留给大众一个消瘦的背影。

    他的腰带上永远插着一把剑。

    即便是喝酒的时候,那把剑也一直插在腰带上。

    尽管那剑是那般的粗陋。

    没有人知道他从那里来。

    也没有人知道他将去往何方。

    他像一匹狼。

    一匹孤独的狼。

    一匹在荒原上独自行走的孤独的狼。

    每次他来喝酒。

    坐在柜台后的牛爷总会不由自主地多看他几眼。

    看他的背影。

    看他喝酒的姿态。

    看他腰带上那把粗陋之极的剑……

    有些时候,看着看着,牛爷那双浑浊的眼睛中,竟然会闪过一丝激情的火花……

    那是怎样一个少年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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