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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帮主大人,日常犯病 > 第9章 十二联军,合服之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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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月前,慕容娇麾下的一处暗娼馆得了个可人的姑娘。

    清水般的美人胚子,难得还有一把好嗓子,调教了出去必定讨得达官贵人欢喜。

    姑娘也懂看颜色知分寸,对慕容娇说愿意努力学习歌舞,若能遇到好客嫁了为妈妈赚钱便罢,若不能的话,迫于无奈,也只好挂牌营生。

    那日姑娘去天街买胭脂水粉,却不料冲撞了当朝国舅爷宋魁的座驾。

    宋魁本命家仆撵打,却不料远远见到姑娘姿色出众,就派人打听了,直接到慕容娇这里来要人。

    慕容娇不是那种不谙世事的酸腐文人,姑娘也不是那种天真幼稚的姑娘。

    能攀上国舅高枝,凡人想求也求不到来。

    于是沐浴熏香,打扮得当,交由经验老道的嬷嬷陪同,便过去了。

    临走时慕容娇还叮嘱,服侍皇亲国戚,须得要谨慎顺从,不要犯了什么忌讳。

    结果人送回来的时候,却是被软轿抬着,掀开被子,满身都是凌虐伤痕,未过半夜就咽了气。

    慕容娇久涉欢场,自然看得懂这些伤痕绝非是姑娘伺候不佳,而是国舅的私人癖好。

    但不懂怜香惜玉的人多,折磨致死的却不多见。

    好好一条人命,又非草芥。

    慕容娇不忿之下,暗自追查,却发现这位国舅爷此癖已久,开封城内被糟蹋凌虐至死的姑娘不下二十人,有秦楼楚馆的姑娘,也有良家的少女。

    慕容娇找了两个侥幸未死留下一条性命来的,一起写了个状子,提告到了开封府。

    开封府接了状纸。

    当夜一群黑衣人包围了慕容娇的宅邸,杀人纵火而去。

    正在外省进货的郑伍闻讯赶回时,只见慕容宅一片焦土,竟是分不出哪些是屋子,哪些是尸骸,血肉都被那劫灰盖住,一眼看去,倒是干净。

    “我翻墙进去杀了他。”郑伍垂头说。

    风无痕看着郑伍,他虽颓丧,却不后悔,而且心里还有些不安。

    风无痕问:“你带来了苍蝇?”

    郑伍嗫嚅着:“开封府派了许多好手追杀,我打不过,刚好你的信来了……我就……”

    风无痕道:“不必解释。”

    独孤飞云跑了进来,问:“风少,怎么外面来了那么多武功不错的官兵啊?”

    郑伍一惊,一言不发,反身提着金刀就出去了。

    “这是谁啊?”独孤飞云好奇地问,“穿衣服怎么那么浮夸?”

    “他那把刀不是更浮夸?”风无痕叹了口气。

    独孤飞云凝神听了一阵,“他们打到剑池那儿了。风少,你这位朋友资质不错啊!怎么就没好好练武呢?可惜可惜。”

    “我怎么知道。”风无痕无奈道,“妄他还用着我教的内功。”

    “你教的?”独孤飞云眼前一亮,“那不就是我们太白剑派的同门了?我去帮他。”

    “不用,这是我的事。”

    风无痕痛快一战,把三十多个开封府的高手捆成了粽子带了回来。

    挂了彩的郑伍不敢抬眼看他。

    风无痕也不看他,自顾自地收拾行装。

    “我去一趟开封解决此事。”风无痕不抬头道,“你先养伤。”

    郑伍情急,“风大哥,这是我一人揽的事,我一人担当。”

    “既是黑衣人灭口,想必是欺上瞒下的手段。我同赵匡胤有些交情,他妻子也是贤明之人,我将这些开封府的人送回去,顺便听听他们说法,若有危险,我自有备案。”

    “我同你一道去!”郑伍道。

    “你养伤。”风无痕指着独孤飞云,“他同我一道去。”

    “为什么带他不带我?”郑伍有些委屈。

    “因为他就是我的备案。”

    独孤飞云抱着剑笑了笑。

    待到他们两人回来时,郑伍已经在太白混得风生水起,上到大管家穆清,下到伙夫厨娘,无不谙熟。

    远远知晓了掌门回返,提前备好接风宴席,一应都是周到。

    风无痕把赵匡胤的赦免诏书给郑伍,“你可以回开封了。”

    郑伍摇摇头,“我不回去,我就待在这儿了。”

    风无痕没说话。

    郑伍忐忑地看他。

    风无痕指了指独孤飞云,“这里是独孤的产业,你要留下来,得要问他。”

    郑伍忙跑到独孤飞云身边替他倒茶,“小人诚心愿投太白剑派。看门洒扫,炊厨侍匠,什么职司都愿做。冬练三九,夏练三伏,必不为本派丢脸,吃穿用度,都可以自己设法赚取,绝不让剑神大人劳神。”

    独孤飞云听得噗嗤一笑,“什么剑神大人,太别扭了,你就跟叫风少一样也叫我一声大哥吧。你留下我自然高兴,只是……”

    郑伍面色一变,“什么?”

    “你那身衣服能不能换一换?”独孤飞云诚恳道,“我库里还有些成衣,也可让裁缝给你做几身保暖又不那么扎眼的。”

    “行行行,当然没问题,剑神要我穿什么我就穿什么。”郑伍笑道。

    风无痕咳嗽一声,补充道,“再有,你那把金刀也不要用了,你明明是剑法的底子,用刀施展不开。”

    “金刀威风嘛!”郑伍也是三十多岁的人了,在风无痕的面前直还是一副小孩子模样。

    “剑法威风了,随手拿把木剑都能惊天动地。”风无痕道。

    “行是行……但我的刀可是花了一百金买的……难不成扔了么?”郑伍说道。

    “拿去沉剑池喂鱼吧!”独孤飞云接过话茬,“池子里的刀剑越多,冰鱼越肥美可口,也不算浪费。”

    “沉剑池?”郑伍的眼珠子转了转,“我沉了这金刀,是不是与过往生涯一刀两断,正式成为太白弟子了?”

    风无痕错愕道,“靠,你当这池子是你们黑道的洗手金盆?”

    郑伍笑了笑,挠着后脑勺,说道:“这可比金盆洗手风雅多了。”

    郑伍振振有词,“若武林人都能到这沉剑池来金盆洗手,与过往一刀两断,那咱们太白一派必当声名鹊起,执武林之牛耳!”

    “对了,我觉得咱们太白应该定期定时,恒有定规地下山招募少年弟子,有所传达,有所考核,有所公示,方能确保新鲜血液的注入。”

    “而派内呢,最好就设立各种职司,让各路弟子术业专攻,有所追求,还能为门派尽一份职责……”

    风无痕与独孤飞云听闻后,陷入沉思……

    晚间,只有风无痕独孤飞云二人在的时候,风无痕问独孤飞云。“你会不会不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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