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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浊世仙途 > 第二百九十二章 吓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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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少轩凝神静气,取下一炷香,一切忽然变得清净:眼前只剩下一片黑夜虚空,仿佛身处命运长河,四周是如此神秘和虚无缥缈。→?,.↓.o≥

    雷少轩就着红烛点燃这根香的刹那,红烛和香炉内所有的香枝恰好全部燃尽、熄灭,只剩下雷少轩手里的香头,如流星缓缓划过夜空,最后停在香炉内,宛如黑暗中的北斗。此时,四周的灵气和紫色的气运之气仿佛找到了方向,纷纷涌来。

    雷少轩闭上眼睛,用心将四周的灵气和气运之气引入丹田之内,丹田漩涡慢慢旋转起来,越转越快,以土地庙为中心,四周逐渐刮起了风。

    灵气的引入,让雷少轩感到浑身充满力量,这种力量的感觉让自己感到无所不能,变得充实,宛如世界握在手里。

    拥有力量的感觉,让人无比自信,忘却一切烦恼,使人陶醉。难怪修士一旦修行,便能舍弃一切,除修行外,无所不能抛弃,变得冷酷绝情,力量的感觉实在太令人迷醉。

    然而,随着气运之气加身,雷少轩感到了一阵从灵魂深处发出,却无法用感觉或者语言形容的美妙的感觉。

    轻松?不是,比这美妙千倍万倍,宛如灵魂都飘荡在空中,是真正的无忧无虑的轻松。

    人出生刹那,冥冥之中便戴上了命运安排的枷锁,譬如高贵、贫贱、苦难、穷困、富贵、疾病等等,随着人的成长,人生之中的种种遭遇,让每个人走上不同的道路,这一切便是命运的轨迹。在无法感知的神秘的命运长河里,人慢慢戴上各种沉重的镣铐和枷锁。

    气运之气引入体内,如龙气般进入丹田漩涡中心某种神秘之处,再不可见。雷少轩明白,气运之气远超出了自己所能理解的范围,不过也不奇怪,气运本不是靠修炼得来,而是{神}灵掌握的领域。

    气运之气沐浴下,雷少轩如被天露甘霖洗涤,冥冥之中,洗去身上层层枷锁,灵魂深处越来越感到轻松,这种感觉无比美妙,**般舒服。

    雷少轩隐隐有些明悟,这是一种祝福!

    不仅仅是对雷少轩命运的祝福,雷少轩身上的所有东西都被祝福。

    血肉筋骨、五脏六腑、灵气、丹田漩涡甚至神念,所有进入雷少轩身体的一切都被气运之气祝福,变得欢呼雀跃,没有任何不适和疼痛,这一切太美妙了!

    以土地庙为中心,四周卷起了风,不过风极其缓慢,此次修炼与往日不同,灵气和气运之气被土地控制,极为浓郁,雷少轩全力修炼,也仅能缓缓引动灵气化为缓缓移动的风。】,.@.∞o

    气运之气极为难得,几乎无处可寻,不显于天地之间,神秘且无法感知。

    气运之气,既可存在山岭江河,无人之地,譬如山河风水,被用作阴宅葬地,也可能存在都市繁华闹市之内,譬如所谓家宅宝地。还有气运之气,甚至存在生灵之身,比如说某人有大富大贵之相,指的是某人身有气运,但却无可描述和感知。

    雷少轩可算是博览群书,天文地理,都有涉猎,然而,迄今为止,雷少轩所知,能掌气运之气的,只有土地。此次修炼,机会难得,由不得雷少轩不珍惜,即便一时耽误了大军前行。

    雷少轩拼命地引动灵气和气运之气,雷少轩身上的气息越来越强大。

    第二天深夜,天地为之一静,雷少轩灵魂深处,听到了宛如小鸡破壳的一声轻响。

    咔嚓!

    雷少轩浑身为之一颤,缓缓睁开了眼睛。

    练气九层。

    雷少轩突破了。

    大殿依然如此破旧衰败,泥塑像斑驳陈旧,入眼的是那可笑的折臂小鬼,还有泪水凝固的红烛和装满岁月灰烬的香炉。

    依然是漆黑的夜空,依然是星光闪闪,然而,雷少轩感觉一切已然不同,星光灿烂,北斗星如此清晰,恰似雷少轩的心,坚定而不再迷茫!

    雷少轩对着石台上的泥塑像,深深行了个礼。

    泥塑像为信众心目中土地之相貌,其实,土地秉信念而生,信众心有万像,土地便可化为万种相貌,雷少轩相信,自己所见的土地一定不是万众心中所见的土地相貌,不过雷少轩的感激是相同的。

    气运之气极为难得,传说如果有气运,可保家宅平安,可让子孙满堂,能让后代出将入相等等,然而世间气运之人又有几个?

    此方土地,为了让雷少轩筑坝,竟然用无穷气运之气为其挡灾,供其修炼,由不得雷少轩不感激。

    看着千年沉默的泥塑像,雷少轩忽然涌起一个念头,要说离天道最近的,能代表天道的,该是土地,正是天道让土地秉生灵信念而生。此刻,土地为了生灵,竟然不惜耗费堪称天地至宝的气运之气,助雷少轩这个杀戮重重、罪孽深重的恶人挡灾修行,岂不是说,此举其实是符合天道的?

    难道天道便是生灵的信念?既然如此,天道并非是一成不变的?

    雷少轩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不过想法一旦生成,就再也挥之不去了。

    离开土地庙,雷少轩领军一路前行。

    如今雷少轩身边只剩三个营六千人马,其余都被马少腾和林威带走,前往梅关、雁回关和风亭峡谷。

    “将军,前面发现数百名灾民聚集,请将军定夺。”队伍行进靠近东兴城时,一名探子匆匆来报。

    听到这个消息,雷少轩心中一冷,急忙随着探子前往查看。

    雷少轩明白,越靠近城市,灾民会越来越多,虽然心里已经有所准备,却仍然忍不住感到难受。

    不多时,雷少轩来到了道路旁一处林边平地,这里聚集着一堆堆的人群灵散地四下散开,这些人有气无力躺着、坐着,衣衫褴褛,面?C肌黄。人群中不时传来嘈杂的shen yin和哀嚎声,平地中间,零星搭着几处简陋的草棚,点着五六堆篝火,边坡上还挖开三四眼土灶,架着大锅,煮着什么。

    靠近平地,迎面扑来的是一股令人作呕的尸臭。

    忽然,在这凌乱、弥漫着绝望无助的气氛中,数道黄色人影在人群中移动,分发着什么,宛如枯黄草丛中的黄蝴蝶,显得极为靓丽。

    “这些人是谁?”雷少轩奇怪地问道。

    “她们是郎中,在此救助宅民。”

    看到雷少轩身后肃然齐整的军士前来,人群停住所有动作,惊恐万状地看了过来。

    大灾过后,百姓流离失所,各处已经陆续出现了饥荒,这种时候,灾民往往成为军队掠夺的对象,面对突然出现的大军,任谁都会感到恐惧。

    雷少轩环视人群,忽然,雷少轩的目光看到了一双惊诧的眼睛,刹那,时间仿佛凝固,停留在了这一刻。

    “姐姐!”雷少轩声音高了起来,“姐姐……”

    闪动着惊诧和不可置信的那道目光,闻言变得无比惊喜,一道身影快步来到雷少轩面前,她正是雷少轩苦海路上相认的姐姐——王思懿。

    王思懿如风般来到面前,微笑道:“小雷!”

    依然是那么美丽:一袭黄裙,飘扬如柳扶风,灵光闪动的眼眸里,清晰地倒映着雷少轩的身影,这双眼,曾给雷少轩无数温暖的回忆。

    雷少轩忽略婀娜的身姿,绝美的容貌,眼睛里只有这双眼睛和充满磁性的声音。

    “姐姐,你怎么在这里?”雷少轩终于平静下来,问道。

    “我本是一名郎中,行医天下,无意中来到的这里。”王思懿十分高兴,脸变得微微通红,“你怎么来到了南越?”

    “人家可是三品军职,一方大将,哼,此次洪灾,多半就是他所为,好狠毒!”王思懿旁边响起了一个冷冷的声音。

    雷少轩这才注意到,王思懿身后,不知何时闪出了一位年轻的姑娘,穿着一样的一袭黄裙,眉毛上挑,一双似凛冽似多情的眼睛直直地看着雷少轩,显得好奇又有些调皮,樱桃小嘴,鲜艳润泽的朱唇微微嘟起,让完美得近乎图画的脸瞬间变得无比生动。

    “这是我的师妹沈怡。”见到雷少轩脸色微变,王思懿急忙道。

    “小屁丫头,饭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说。”雷少轩不屑道,“我魏军南征,为的是解救南越百姓于水火之中,洪灾乃是太平军所为,我军出现,便是为了清剿太平匪军而来。我军乃仁义之师,一路南行,对百姓秋毫无犯,扶危济贫……”

    “得了吧,你的大名如今可是响彻北魏。哼,将几千俘虏毁尸灭迹,挖开霸湖大坝,水淹越国……”沈怡语气十分不屑,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

    雷少轩眉头皱起,看向王思懿。

    “别听她胡说。北魏朝廷内传说,这一切都是太平军所为,你不过是领军入南越剿匪;不过南越国传说是你领军所为。种种传说,乱成一片,不辨真假。不过无论如何,都与你有关,小雷长大有出息了。”王思懿嘴角带着微笑,“如今在国内,你已经成为传奇,不是说你谋略高超,军功卓著,便是说你残暴刻毒,惨绝人寰。”

    雷少轩苦笑,果然纸终究包不住火,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见沈怡一副得意扬扬的样子,雷少轩恍然,这小丫头多半也是拿传闻故意惹自己,不由瞪了沈怡一眼,吓唬道:“身为魏国郎中,不在国内医治国人,跑到南越帮助敌军,是为通敌,且乱传诽谤有功将士,视为叛国,该当何罪?”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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