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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二章 走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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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头戴纸帽?

    首先,来说说林雨惆跟我哥是怎么认识的。

    在我的质问下,林雨惆告诉我,大约在两周前的某个夜里,她去精神病院看望女儿,出医院的时候,外面狂风大雪肆虐,呼和浩特那边的冬天,雪下起来也很猛,当时街道上积着厚厚一层白雪,一个人影都看不到。

    林雨惆冷的收进衣领子,准备往家走,刚走了没几步,后面传来一阵低沉的男声:

    “你手套掉了。”

    林雨惆回头看,看到了一把明晃晃的尖刀,持刀的是一矮个男人,他身穿一件脏兮兮的棉衣,脸丑到扭曲变形,眉眼间浮现出神色,看着让人厌恶,恶心。

    林雨惆心里一惊,立刻意识到,自己遇上抢劫的了。因为医院离她家不远,所以她步行来看望女儿,小四川没有一起来。

    她试图让自己平静下来,仔细打量那男人,男人四十来岁,身上,脸上脏兮兮的,像个失业的民工,从脸上的表情就能读出,这人没文化,也没同情心,所以求饶是没用的,更不能逃,否则他会毫不犹豫地追上来,杀害她。

    夜深,医院在市郊,这条路白天人就少,更何况这样的风雪夜呢?

    “请你别伤害我,我把钱都给你。”林雨惆颤抖地对那人道。

    那人上下打量着林雨惆的身体,坏笑着逼近:“钱我要,人……我也要,太太,我很久没碰过女人了,你这么漂亮,我不狠狠骑你,就太说不过去了。”

    林雨惆吓的差点尿裤子,她眼前黑白交替,身子抖的更厉害了,出于女性的本能,她惊呼着,转身逃跑,但正如她之前所预料的那样,她逃不掉。

    男人几步间追上来,尖刀顶在她腰间,满是酒臭的嘴贴到她耳边:“你看,这条路上没监控,你要是个聪明的女人,就放老实点,完事我自然会放了你,但你要不听话,我只能一刀宰了你。”

    男人告诉林雨惆,他手上有命案,多杀一个也无所谓。

    这句话,让林雨惆彻底服软,男人在她脸上舔了一口,恶心的她全身都起鸡皮疙瘩。

    “走!”

    男人用刀顶了顶她,路边有片阴黑的小公园,公园正中有间低矮的屋子,男人逼着林雨惆走到屋子跟前,他一脚将屋门踹开,里面除了几把扫帚,什么都没有。

    林雨惆哭的不成样子,她已经快被吓瘫了,被这么恶心,下贱的东西玷污,简直比杀了她还难受,但她只是个女人,她能怎么办?

    “求求你,我还有个女儿……你不能这么做!你放过我,你要多少钱,我都可以给你……”

    男人反手将屋门关上,狠狠一巴掌扇在林雨惆脸上。

    他力气很大,这一巴掌,直接把林雨惆扇倒在地,嘴角都扇出血了。

    “臭X子!再废话我给你毁容!”他恶狠狠地将刀贴到林雨惆脸蛋上,开始对林雨惆动手动脚,撕扯她的衣服。

    “我先玩你,再玩你女儿!”男人嘴里说着些肮脏到不堪入耳的话,林雨惆羞耻地红着脸,被男人压在地上,动弹不得。

    世间全部的恶毒,都体现在了这人身上,林雨惆绝望了,她尝试过所有法子,统统不好使,就在她准备放弃时,就看到她身上那男人突然抬头,楞了下,哐当一声,尖刀脱手掉落在地。

    也不知他看到了什么,他的脸色变得惊恐,颤栗起来。

    林雨惆顺着男人的目光瞧去,她看到在墙角的位置,多了个人。

    看到那人的瞬间,林雨惆的心,唰地提到嗓子眼,首先有一点可以肯定,刚才进屋时,她瞧的很清楚,屋里除了几把扫帚以外,什么都没有。

    地板上干净,光滑,连张碎纸片子都看不到,屋里是有扇窗户,不过那窗户实在太小了,野猫都很难钻进来。

    那么,墙角的这个人,是怎么进来的?又是什么时候进来的?

    阴黑的屋子里,两男一女,屋外风雪来的更猛烈了,屋里却一片死寂,一种来自阴间的死亡恐惧,充斥着这里,这种恐惧,已经超越了人类一切恐惧的总和。

    屋里弥漫着一股浓烈的纸灰味。

    墙角那男人转过身,林雨惆瞧清了他的长相:他的脸很白,丹凤眼,五官俊美无比,脸庞就跟刀削出来似的,棱角分明。

    他头戴一顶很奇怪的纸帽子。

    这人正是我哥,陈山火。

    压在林雨惆身上的那位民工,猛地窜起身,后退一步,戒备地注视我哥,恶狠狠道:“你咋进来的?”

    我哥面无表情地告诉他:“你的死期……将至。”

    民工捡起地上的刀,指着我哥:“少来装神弄鬼这套!多管闲事是吧?信不信我一刀捅死你?”

    陈山火叹了口气,眼神变得失望起来。

    民工看了眼地上的林雨惆,打了个酒嗝,笑道:“我知道了,你也想玩?我先来,你第二个!”

    砰!

    民工话音刚落,林雨惆就听到一声轻响,她看到了此生最恐怖的画面:

    民工的两个眼珠子,整只从眼眶里爆了出来,掉在地上。他两个漆黑的眼洞里,喷出鲜血,他捂着脸,张开嘴喊叫,但他叫不出来。

    下一秒,他的牙齿全部脱落,从嘴里喷出,舌头齐根断开,混着血水从嘴里流淌出来。

    当着林雨惆的面,民工亲手拿刀,残忍地挖开了自己的胸口,将自己的心脏取出后,他跪在我哥面前,双手捧着心脏,献了上来。

    他已经死透了,但他依旧仰着头,脸上是三个漆黑的血洞,他嘴角挂着奇异的笑容。

    从始至终,我哥一动不动,在民工献上自己的心脏后,我哥背着手走出屋子,那民工连心都没了,却还能直立行走,他变成了只行走的尸体,跟在我哥后面出门。

    “在这里等我。”出门后,我哥冲林雨惆丢下句话,转身离去。

    那民工跟在他后面,一人一尸也不知去哪了,林雨惆爬起来,冲出去,弯腰,干呕了起来,她吓得腿都站不稳,手扶在树上。

    我哥是独自回来的,几分钟后,他路过小屋,示意林雨惆跟着他。

    林雨惆战战兢兢地跟在后面,两人走出树林,我哥回头道:“以后夜里少出门,坏人多。”

    从惊悚中回味过来后,林雨惆意识到自己遇到了高人,她请我哥回家坐坐,我哥也没拒绝,进屋后缓和了会,她问我哥:

    “你是谁?你叫什么名字?刚才那个人又是怎么回事?他去哪了?”

    我哥说:“他在树林深处挖了个坑,把自己埋葬了。”

    林雨惆以为他在说笑,但瞧我哥脸色平静,她才知道我哥没开玩笑:一具行走的尸体,在阴黑的雪夜,它亲手给自己挖掘坟墓,然后躺进去,冬天,冻土太硬,它挖土挖的指甲盖脱落,指头都撇折了。

    林雨惆心里松了口气,她觉得那民工死有余辜,她甚至感到很高兴,这种人如果继续在社会上流窜,更多女性会被他伤害。

    这段时间,她为女儿的事操碎了心,她厚着脸皮向我哥求助,我哥听完,点了点头道:

    “我就是为这件事而来的,你女儿身上的那只邪秽,是它散发出气息,吸引我来此的,我曾背着你去医院,看过你的女儿。”

    林雨惆恍然大悟,原来这人早就知道她女儿的事了,他在暗中跟踪自己,多亏如此,她才从民工手中死里逃生。

    她这朵花,如果被那只肮脏畜生拱了的话,那她恐怕也活不下去了。

    陈山火告诉林雨惆:“有个人能救你女儿,那人居住在吉林省境内,一个叫做桃花村的地方,他叫陈亮,是一名出马仙家。”

    林雨惆从浴室拿来条毛巾,擦拭秀发上的雪水,皱着眉问陈山火:“我不要找别人,你能救我女儿,我干嘛还要找别人呢?”

    陈山火反问她:“你怎么知道我能救?”

    林雨惆回忆起之前那血腥而阴森的一幕,脸唰地白了下:“你一定能,我相信自己的感觉。你要多少钱?我给得起。”

    陈山火冷着张脸,盯着林雨惆看了会,他多一句话都没说,起身就离开了。

    林雨惆根本拦不住他,这个人想来就来,想走就走,该说的他都说了,他才不会在乎林雨惆的感受。

    林雨惆被忽视了,感到有些生气,她追出门喊了句:“你站住!我让你走了么?”

    陈山火直挺挺地往电梯里钻,就跟没听到似的。

    林雨惆气的跺了跺脚,追上去,将毛巾甩在陈山火脸上。

    很快,她就为自己的鲁莽感到后悔,这个人有多危险,她再清楚不过了,那个恶心民工惨死的场景,她依旧历历在目。

    毛巾甩到我哥脸上,林雨惆惊呼一声,吓得后退几步,但显然她想多了,我哥那种性格,怎么可能和她一般见识呢?

    毛巾从脸上掉到地上,我哥脸色丝毫不起变化,他甚至连看都懒得看对方一眼,按下关门键。

    在宾馆房间里,我听林雨惆把故事讲完,叹了口气,我问她:“后来呢?他没再来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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