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页   夜间
爱笔楼 > 原来我在末日中 > 第十三章 惊变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爱笔楼] http://www.ibiquzw.org/最快更新!无广告!

    Act13

    乌云悄悄将月儿遮挡,水面的光芒被黑暗渐渐吞噬,仿佛剑客将自己的剑入鞘,缓缓收敛起寒光。

    风儿叫嚣着卷起小草的碎末,在如墨的黑夜中欢快的起舞。

    江城看着手中银白色的细剑,确切的说是看着剑中倒影着的浴血的自己。

    这把剑是师傅好不容易才从学生会长那里磨来的,虽然已经不是第一次用了,但每一次使用,都会感叹于“神之子”的强大。

    而这身装备正是那个在学院里过万圣节的师傅,为他邮过来的纪念品。

    她的理由说是莉莉丝有些想他了,所以就送了他一套万圣节的cos装备。

    但是那个口是心非的傲娇师傅,一定是抹不开面子,才拿莉莉丝作为挡箭牌的。

    他都能够想到当时的场景:师傅听他们说万圣节到了,邋遢着不乐意的从研究室出来,想要找他帮着洗衣服洗头发,结果才发现他已经离开学校好多天了。

    他们撺掇着师傅让她给自己寄一件礼物,师傅表面上一直推脱着,暗地里却连他身体的size都没思考,就连夜赶班,做出了这件万圣节装扮改!

    嗯,一定是得叫改的。不然,也不会多出来这么多他都没搞明白的功能了。

    如果师傅知道这件衣服淋过金丝雀的血,一定会激动的抱着他,一点一点的把衣服拔下来,然后挂在橱窗里裱起来收藏的。

    唔,这么想,师傅的爱好果然够变态。也许,他也受到了一丢丢师傅的影响?

    嗯。一丢丢,不会再多了。如果真变成师傅那副模样……想想也还不错唉。

    不过这一次回去之后,捕获金丝雀的功劳最低也足以他留校了吧?那样的话,他就可以多照顾一下那个邋遢鬼了。

    “喂,死心了吗?”

    江城收好剑,低头踢了踢金丝雀。

    “……”

    金丝雀没有回应,她目光呆滞,恍若三魂六魄都在那炽白的剑光里,随着水花一起逝去了。

    “这个十二我这几天也没有看见过,也就是今天黄昏的时候,你们才相遇吧?这才过去几个小时,你们的感情就能够达到哀默心死的程度了?”

    江城捡起锁链,再次直起身来,嘴里依旧说着有的没的废话,眼角余光最后瞟了南柯沉水的地方一眼,便头也不回的拖着她再次朝河岸上走去。

    “作为世界上受人关注度最高的混血种之一,你能回答我一个问题吗?这个问题横在我心里好久了,你们为什么吃人啊?

    单单是杀人的话,其实也没什么的,不是吗?毕竟这世界弱肉强食,哪怕你杀了对方,这也只能证明他们技不如人罢了。

    但是杀了对方还不够,还要趁他们还有一口气的时候吃掉对方,这是为什么?这么做,岂不是会将整个混血种族群,都推到人类的对立面?

    据我所知,混血种最开始的时候是有人权的,他们也像普通的人类一样,劳作工作学习……进行着一切人类所进行的生活,和人类别无二致。

    为什么之后却变了?是人类不够友善?还是你们之前的一切都是装出来的!

    喂,能告诉我吗?

    喂,说话啊!你这个怪物!”

    江城明知金丝雀开不了口了,却不断的诉说着什么,不断的质问着什么。他似乎并不是想要知道这些问题的答案,似乎只是想要大声说出来,好好的宣泄一番自己的感情。

    他压抑的太久了,从得知母亲被她的混血种闺蜜分尸食用之后,就强压着自己的感情。

    他那时见到的母亲,比现在的金丝雀要惨的多!

    她的内脏被盛在一个个盘子里,不知经过了怎样的处理,散发着一种麻辣的气息,表面呈现一种暗淡的灰红色。

    而她的四肢……她的头颅……她的胸部……她的……

    多少个日夜里,他被噩梦惊醒,多少个日夜里,他冲入鬼城深处,放弃人偶师运筹帷幄的优势,单枪匹马,一人一剑,杀的那里的混血种心惊胆寒。

    直到遇到了那个头发乱糟糟的,衣服皱巴巴的小个子女孩……

    她是学生会会长“神之子”洛曦的左膀右臂,空想海神学院最强的人偶师!

    学院里为其封号为“神之左手”的女孩爱丽丝!

    她当时如天使一般划破苍穹,从天而降,将包围他的混血种狂风卷落叶般摧枯拉巧的消灭,把他像拎小鸡一样提在半空中,惊讶的说了一句……

    “嘿,小鬼,你身上有高级混血种血液的香气,把这件衣服脱下来送我怎么样?”

    江城看着对他来说如天神一般的人物,哪敢不从,当下就把衣服都给脱了……

    “唔,小鬼,洛曦说看光了别人的身体,就得对他负责,那我以后就对你负责了。”

    于是,江城获得了和心目中的神灵朝夕相处的资格。虽然女神,其实是个女疯子,女神经就是了。

    也许从那个时候开始,他就有了淋一身血的习惯?不过这个习惯倒是让他在学校里的人缘并不好,这么几年也没人和他谈个恋爱。

    要知道,他的颜值可是在空想海校草排行榜上第二十二位的。

    这个二十二位好像保持了两三个学期……唔,他其实是被学校的人欺负了吗?

    呜呜呜……

    “扑通”

    突然的水声打断了江城的胡思乱想,他悄悄的将细剑握在手中,小心翼翼的借着剑身看向身后。

    可是细剑能够照到的位置有限,而乌云刚刚把星空遮挡,在这里出现了短暂的光的真空期。

    他什么也没看到。

    “踏……踏……踏”

    是高跟鞋的声音?在草地里高跟鞋能够踩出踏踏的声音来吗?而且这种声音居然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

    江城心中狐疑,抓着锁链的手再次握紧了一些。

    是同行来抢生意?还是……另一个高级混血种?

    无论是哪一种,对他来说都是不必要的麻烦。平时的话,他一定不介意拿下一个高级混血种的头颅,一定不介意好好教育一下不开眼的后辈。

    但是现在……濒死的金丝雀有多大的吸引力,没有人比他更清楚!

    “呦,这位小哥。咱们很有缘呢,好像不久前才见过吧?”

    高跟鞋的主人发出声音的一瞬间,江城就明白了她的身份。

    可是,那位大人怎么可能来这里!

    难道她也得到了自己要猎杀金丝雀的消息,所以想要插一手?不对,不可能。她如果想要的话,只要一句话,自己就得乖乖的交上去。

    那她在这里是为了谁?

    “玛……”

    江城缓缓转身,连高跟鞋主人的名字都没叫全,就仿佛被雷劈了一般,呆滞在原地。
章节错误,点此报送(免注册), 报送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