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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最强天选之人 > 第203章 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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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像每个二十几岁的年轻女孩子都要有一个说出来像那么回事的梦想,否则显得我们头脑空空,胸小还无脑。据说这个阶段的梦想,是从学校出来进入婚姻前一个很好的过渡。

    这样的梦想我听过好多,比如找个好男人,比如坐在宝马车里笑,比如要开一家咖啡店,再比如毕业后要嫁给陈莫北。

    最后一个是徐砚美说的,在一个喝得差不多都人仰马翻的饭局上,她像抢答题目一样火急火燎地吐出这句话,四周立刻哄声一片,大家为了她这句豪言壮语又干了一杯。包括男主角陈莫北,他也遥遥举杯,向我浅浅笑了笑。

    讨厌的徐砚美抢了我的最佳答案,所以轮到我时,我只好说我的替补答案,“我要在南京买一套房子,把厨房刷成雪白一片,然后坐在一堆蔬菜水果中等我爱的男人来找我。”

    他们嘘声一片,真是讨厌,大家都爱时不时歧视下文艺女青年。不过陈莫北又对我笑了,真是好看。我立刻回了一个对镜子练过百遍的笑,然后我就收到徐砚美硕大的白眼,短信随之而来:“浑蛋陆安琪。”

    故事讲到这里,我觉得我应该帮大家捋一下人物关系。我叫陆安琪,徐砚美是我好到可以换穿衣服的闺密,我们的友谊始于幼儿园的大白兔奶糖。

    可是半年前,我们的友谊出现了裂痕,原因就是我们同时看上了一个叫陈莫北的帅小伙。大白兔奶糖比不上恒久远的钻石,有一阵儿我们都陷入了非常痛苦的境地。

    最后我们终于找到了出路,那就是公平竞争,无论陈莫北选择谁,另外一个都要发自内心地祝福百年好合,但是可以免除婚宴的份子钱,以抚慰心碎。

    那个时候,我和徐砚美觉得,陈莫北就像草莓这种娇贵的水果,即使在夜晚吃也不会发胖。他不会影响我们闺密的感情。

    大四的最后半年,每周五我和徐砚美会拖着两个行李箱去仙林地铁站的过道里摆摊,贱卖我们只穿过一次的衣服。天哪,你都想象不到我们有多少家当,当然你也想象不到我们的生意有多火爆。

    徐砚美很有特色地吆喝着:“原单美衣,平价热销。”

    回头客都是小学妹们,热情地问:“美美姐,你们下次还是这个时候来吗美美姐给我们算便宜点吧。”负责收钱的我一脸严肃:“不可再少啦,学姐已经快亏得吐血了!”

    最厉害的一次,我们赚了1500元,拿着这笔就像是抢来的巨款,简直不知道该怎么办好。我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坐在过道的楼梯里哈哈大笑。

    那时候我想,如果可以一辈子和徐砚美这么赚钱、生活在一起,该有多好。可是我们笑着笑着就没声了,同时吐出一句话:“不然请陈莫北吃饭吧。”

    我们去吃二十四小时不打烊的牛蛙王子,这顿热气腾腾的火锅宾主尽欢,只有一点点伤感。我们三个人勾肩搭背,张扬地走在宁海路的夜色里,陈莫北看看我,又看看徐砚美,说:“带两位美丽的姑娘去唱歌好不好”

    夜晚的宁海路很美,不是你们说的脏、乱、差。入夜以后,小餐馆都静悄悄地关上了门,只留下这一整条街温暖厚实的生活味道,让你觉得你可以在这条街上住一辈子。

    毕业后很久,我都会时常去那里从路的一头走到另一头。我的记忆美化了宁海路,因为在这条路的十字路口,陈莫北和我深深拥抱,他说舍不得我。

    我没有预想到那顿火锅会是我们三个人在一起吃的最后一顿饭,毕业后,徐砚美跟着陈莫北去了北京。他们问我要不要一起去,我坚决地说:“不要,我在自己的地盘好好赚钱。”

    他们两个都笑了,像大人看着小孩一般地笑着,陈莫北甚至摸了摸我的头,说:“真是个小财迷啊。”徐砚美也没有吃醋。因为她现在根本不会介意这点小小的恩惠。

    我扭头往学校走的时候就掉眼泪了。陈莫北选择徐砚美,是因为有一天晚上他们上床了。徐砚美对我说:“安琪,对不起。可是这是我应得的。我豁得出自己,如果他不选我,那我当最后一次任性;如果他因此选择我,那是我赌赢了。”

    徐砚美赌赢了,我心服口服。可是我的心里很难过。

    他们走的那一晚,我一个人在系里的散伙饭上喝得酩酊大醉,还不时地要吟诗,念念叨叨就那一句:“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同学们都为我鼓掌,说陆安琪太大气了,我们散了也不能忘了,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啊。

    可是就是在陈莫北和徐砚美走的一年多后,我才知道这句诗是骗人的。何况诗人本来都是骗子,他们自己都穷得连泡面都吃不起了,他还要告诉你“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我一个人孤零零地留在南京,深夜去吃永不打烊的牛蛙王子,喝一丁点儿酒,望着沸腾的火锅,慢慢唱:“天之涯,海之角,知交半零落……”像毕业的时候,反反复复只有一句。

    但是我是清醒的,因为再没有人会打车来给我付钱,再没有人给我换上干净的衣服塞进被窝。我摇摇晃晃地站起来,结账出门,搭上出租车,对师傅说:“去宁海路。”

    毕业的一年后,我住在南京的宁海路,他们住在北京的蓑衣胡同。徐砚美给我打电话说:“安琪,你真应该来北京住上一年半载,虽然这里空气很差,交通糟糕,可是每一个路人身上都有故事!我们都要爱死这里了。”

    陈莫北说:“我们家附近的南锣鼓巷开发得很好,尔等文艺青年一定会发狂般热爱这里。”几秒钟后,他把“我们家”换成了“我们住的地方”。我在电话这头好像很开心地笑:“你们做好准备哦,等着哀家圣驾。”

    他们不知道,其实后来我去过一次北京,我去了另外一条巷子叫五道营胡同。他们也不知道,几年前,这条胡同欲和南锣鼓巷比高低,热闹了一阵儿,可是后来它输了,变得旧而安静。好像我和徐砚美。我去的那天,天气是灰黄色的,一个旧院子,一个个老丝瓜挂在墙上,红灯笼张灯结彩,老树旁围着木桌木椅,一个老太太坐在一家照相馆前,晒着不明不白的夕阳。

    再往前走就是雍和宫了,我去许了一个愿,应该是关于陈莫北的,可是我不记得内容了。

    陈莫北说过,我像是他无法放弃的工作日,而徐砚美是他美妙的假期。他也很痛苦。而年轻时,我和徐砚美都觉得,我们中的一个一定会嫁给陈莫北。可是我们都没有想到其实还可以有另外一个答案,那就是最后陈莫北会娶一个陌生女人,而我们都没有那样的想法了。

    我和徐砚美久别重逢是在五年后,一个明媚的春日,阳光是明亮的,万物生,草在结它的种子,风在摇它的叶子,我和这个孕妇约在五道营的胡同喝酒。她还是那么任性,一瓶红的见底,又要开一瓶白葡萄酒。孩子不是陈莫北的,她扭着手上的大钻戒娇声向我抱怨结婚太麻烦了。

    那是一场太漫长的聊天,从正午一直到深夜,陈莫北出现的次数很少,大部分时间她和我讲她亲爱的老公。可是提起陈莫北的时候,我们都是很寥落的模样。

    徐砚美指着她的英式早餐,说:“安琪,我给你讲个故事吧。草莓不喜欢又胖又油的火腿肉,她不要坐在宝马车里哭,要和漂亮优雅的紫椰菜私奔。后来他们就去了一个大城市,工作买房生孩子,时间过去了,他们就渐渐想不起当初为什么会相爱。可是有钱的火腿肉和荷包蛋却过得非常好,想不起当初为什么瞧不上彼此。”

    她醉眼蒙眬地看了我一眼,继续说,“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如果不在一个人身上寄予太宏大的意义,爱情就会很平安,一生无虞。”

    那些不切实际的期待与想象,毁了我们的爱情。如果那个时候我们了解尊重男人,只把陈莫北当作一个生活伴侣,那么一切都简单多了。

    我和徐砚美告别的时候,我在门口摔了一大跤,她扶我起来,又哈哈大笑,像当年在仙林的地下过道里笑得那样开怀。让我恍惚觉得时间又流回来了。可那是假的,时间过去了那么久,我们都老了好几岁。因为陈莫北,失去联络好多年。

    走的时候我回头对徐砚美说了最后一句话,我说:“他从未为我们付出什么,我们却都以为在他身上看到了翅膀。”

    我在南京买下第一套小户型房子的时候,陈莫北终于回来了,但是我们很少联络。

    厨房装修好的那一天,我在微博上发了一张照片,我说:“我在伊朗遇到一个跪坐在玻璃彩窗下阅读的人,可我没有遇见你;我在巴黎遇到一个刚离婚自由得像鸟儿的女人,可我没有遇见你;我终于拥有了一间铺满阳光的屋子,有雪白的厨房和温柔的浴缸,蔬菜都很年轻,水果沾着露珠,可是我依然没有遇见你。”

    陈莫北在下面回复“约我喝咖啡”。我扔下电脑,翻箱倒柜。

    有的时候我觉得自己是个落伍的人,我像中世纪西方的那些年轻lady,她们用一整段漫长的青春时光为自己准备了一箱嫁妆。我的爱情是不合时宜的,就像我要去见陈莫北,一定要坐最慢的车,因为等待与靠近,才是爱情里最美妙、最没有伤害的部分。

    陈莫北开车带我去紫金山上兜风,外面春寒料峭,我们吹着温暖的空调,喝冷冷的啤酒,听万芳唱《新不了情》。音乐结束的时候,我向陈莫北求婚。

    我说:“如果你累了,不想再去哪里了,你可以和我结婚。”

    他说:“安琪,这对你不公平。”

    “我知道,可是我还是很爱你。”

    可是最后他还是拒绝了我,离开南京,去了一个更远的地方。走的那天是3月26日,诗人海子的祭日。好多年轻人怀念他的诗句,“你为什么要远去,前面的日子空寂无声”。

    我想起那天在北京,徐砚美说的最后一句话。她笑着说:“我们为爱情付出了那么多,可它也从没有回报我们以安详。”

    沈幻走过四班门口的时候,看见一个白衣的女子一闪而过,再回头,便看见女孩有细白的牙齿,一双凤眼,长长的马尾梳得很高,沈幻想,上了三年高中,怎么从来没有注意过有这样美丽的女孩子

    去问同桌,同桌便笑他,怎么,我们这一届的白马王子也动了心,那个女孩是刚从上海转学过来。是不是和咱们学校的女生不太一样

    就是从那一天起,沈幻喜欢上了那个白衣的女孩子。

    那时离高考还有三个月,沈幻的成绩总是遥遥领先,没有人能追上他。然而唐灵素来了就不一样了,唐灵素和他仅仅相差几分,而且唐灵素会写一手漂亮的草书,令沈幻刮目相看。唐灵素就是那个白衣的女孩子。

    其实唐灵素也注意到了沈幻。那么优秀的男孩子,况且又是女生们谈论的对象,她怎么可能不注意在走过沈幻的身边时,她却又要装做冷冷的,仿佛永远是一只孤芳自赏的孔雀,又像是要出席晚宴的公主,没有半丝的温情。

    他却更倔强,好像从来不正眼看她,心底里却是恼的,恨自己的虚伪,这又算什么本来已是千万个“想”,却落得两个好像比陌路还陌路,沈幻想,高考完了他就要说,告诉她他的爱。

    高考完了人家却回了上海。只听老师说她报了上海的一个大学,他顾不得家人的阻拦,放弃了留在北京上大学的机会,也急急地报了上海,只为寻那个白衣的女子,那个心高气傲的女子。

    两个人学校碰上了,沈幻总是先笑着说,“哎,老乡。”唐灵素总是说,“谁是你老乡那不过是我外婆家。”

    女孩到了大学就成了风云人物,每天这个社团那个社团的,没完没了的活动,沈幻看着她这么高兴就想,再等等吧,也许她现在最需要的不是爱情。而是那种刚到大学的新鲜感,等到情人节再去说吧。

    当情人节来的时候正好天下雪了,这对于上海来说是难得的,沈幻高兴地去买了红玫瑰,然后走在漫天飞雪的路上,他想,今天他要告诉她一切,告诉她他的等待、假装和来上海唯一的目的。

    快到了她的宿舍门口时他把那枝红玫瑰放到了夹克里,他要给她一个惊喜!

    当他推开门的时候他呆住了,屋里坐着的是他们这一届的学生会主席,他的手里正拿着一大把红玫瑰。

    “有事吗”唐灵素问。

    他摇头,不,没事,明天有个老乡会,我想叫上你。沈幻想,他说了谎,因为他已经没有勇气再把红玫瑰掏出来。

    在回来的路上。他把那一枝红玫瑰扔到雪里,红红的、艳艳的,像一地碎了的心、流血的心。

    然后他就看到唐灵素和那个男孩进进出出了,两个人像真正的“学院情侣”,一起吃饭一起自习,每次看着他们俩亲亲热热,沈幻就想,其实她身旁的男孩应该是他才对。

    不久,他也找了个女朋友,长得特别像唐灵素,只是形似,他知道这个女孩子和唐灵素比起来是天和地,没得比较。但是只有一样好,不说话的时候,他看到她就如同看到唐灵素。

    但是不久他们就分了手,因为他发现自己伤得更厉害,他醒着梦着全是她,甚至在梦中叫过她的名字,同宿舍的人只是笑他做梦想媳妇,只有他知道自己的苦。

    有一次元旦舞会,他同宿舍的老三硬拉他去了,一进门就看见她正在和那个男孩起舞,是最难跳的探戈,他怀着醋意看着,唐灵素一回头看到了他,“老乡,过来跳舞呀。”

    他点了一下头,然后把手伸给旁边的女孩。那个女孩跳得很好,他问她,会跳探戈吗女孩说当然。

    他说,那好,有时间教我跳吧。那个舞会,他一直想找个机会和唐灵素跳一支舞,哪怕只是简单的两步,他会用自己的肢体语言告诉她他是爱她的,可是他一直没有,因为那个男生跳探戈跳得太好了,他们基本上整个舞会都在跳探戈。

    后来他终于学会了探戈,而且跳得非常棒,但是已经没用了,因为他们毕业了。

    毕业后唐灵素就结了婚,却不是和那个男生,而是和香港的一个生意人,他不理解为什么她会那么快结婚,甚至他刚得到她分手的消息就得到了她结婚的消息。她一点机会都没有给他。

    他的父母是让他分回北京的。但他再一次选择留在了上海,明知是无望的期待,明知已是隔了十丈红尘,他还是不能忘记她。他想,什么时候全然忘记了她就离开上海而且永远不再来上海。

    虽然都在上海他们却很少见面,唐灵素做了人家的阔太太,住在别墅中,那是一个很有名的富人区,沈幻在一个外资企业做白领,没人知道他的心事。

    他只要在这个城市就满足了,只要感觉她离他并不远,他们同在一片蓝天下就可以了,有时他也想,何苦爱得这么苦,还是找个女孩结婚算了,他们公司已有几个女孩向他示过爱,都是气质不错的女孩,如果没有唐灵素,他想他也许早就谈一场风花雪月的恋爱,可是现在,他没有心情。

    他们偶尔也见面。在大学的同学会上,他总是远远地看着她。她变得很厉害,珠光宝气的,眼神是黯淡的,她怎么会不快乐呢

    那次也是同学聚会,有人和他开玩笑,“沈幻,你当初怎么近水楼台没得月,怎么让唐灵素这么漂亮的女人流了外人田”

    他还没有答,唐灵素倒笑着说,“人家哪里会看得上我,你没看见人家现在是钻石王老嗑大概是上海的女孩太俗气不如北京女孩子漂亮吧。”

    听到这里,沈幻的心只是痛,他想起被他扔掉的那一支雪地上的红玫瑰。如今已变成了他心口的朱砂痣,只是没有人知道。

    那次同学会后他一直想给她打个电话,告诉他这么多年的等待,可是他想,已经晚了,他们已经错过了,如果有来生,他一定会把那支红玫瑰掏出来,不管别人是送了她一打还是一千枝,总之他会告诉她他的爱。

    让他没有想到的是有一天居然听到了唐灵素离婚的消息,得到这个消息后他有点欣喜若狂的感觉,离婚对别人是痛苦的,可是对于他来说,这是他等了多年的结果,真是苍天不负有心人啊。

    他要去找唐灵素的那天却发了烧。他以为是感冒了,就打打针,却总是不退烧,检查的结果让他呆住了:白血病。

    那一刻他像死了一般。而他给她买的一大束红玫瑰再次地枯萎了,他在病床上,呆呆地看着那束已经枯萎的红玫瑰,看着他由艳红转为暗紫,就像他的爱情,还不曾盛开就已经凋谢了。

    唐灵素来看他,眼里全是泪水,唐灵素说:“沈幻,知道吗,从前有个女孩特别喜欢一个男孩,正是由于太喜欢,所以才怕拒绝,所以一直装腔作势,她越想吸引他反而离他越远,她越想让他嫉妒他却仿佛永远都不明白,你说这个女孩傻不傻”

    沈幻望着窗外。树叶开始落下来了,冬天快结束了,但他的春天却永远不会来了,他的泪,只是一滴滴落在了心里,他没想到是这个结果,没想到他曾和最有缘的女孩擦肩而过。

    “让我从此照顾你吧。”唐灵素说,“我不在乎你还能活多长时间。”

    沈幻笑着拂去唐灵素额前的散发,开着玩笑说:“算了吧,你以为我看得上你,我真是不喜欢上海女孩,在北京我有一个青梅竹马,比你漂亮多了,要是喜欢你我早就追求你了,何苦等到死到临头”

    这句话说出来,沈幻知道自己已经死了,躯壳虽然还在苟延残喘,心已是死灰了。

    从那以后,唐灵素再也没来过,沈幻从来不和别人说起他的心事,只是在阳光散淡的午后,他会细心地把那几枝干了的红玫瑰认真地夹在一个笔记本中,这是他这一生做的最认真的一件事,虽然那个本子一个字也没有写,只是零碎地放着些玫瑰花片,但是已经够了,他和家人说,等他死了,把这个本子一起放人他的棺木中,没有人明白他为什么把一个一字未写的本子放进去,他总是微笑着说,这是他的秘密,一个要带到来生的秘密,说出来就不灵了,恐怕来世都要错过了。

    他总是想和她跳一曲探戈,却再也没有机会了,因为在这场演出中,始终是他一个人在跳着,在这最后的探戈中,他仍旧是一个人,慢慢地,把爱情一点点地跳完。

    他,刚到这所高中,她也在这所高中就读,幸运的是他俩都在同一个班上。

    他初来这个班觉得非常陌生,只是看到了她才觉得有点亲切感;她,第一眼看到了他的时候,才知道自己喜欢了他,但在这所严厉的学校是不允许谈恋爱的,所以她一直没敢对他表白。

    渐渐地,他也察觉到她一直在注意着自己,慢慢地也知道了她在暗恋自己。

    慢慢地,他开始向她发起纸条攻击,之后,他俩便开始恋爱起来,但他们的恋爱是暗里的,同学们都以为他们是一对很友好的天使。

    不知是老天在弄人,还是时间在拔弄着他们,他们只相爱了一个学期,不想发生的事还是发生了:元旦晚会上,他俩的性趣都非常融合,一个会吉他,一个会刚琴。他俩弹的音乐令全校的学生都陶醉,就在气氛达到高潮的时候,琴声突然停止了。她倒在地上。

    在医院里,她谁都不见,只是见了他,她对他说,她的病是不可能会好的,她一早就知道自己得病了。

    她还请他原谅她一直在骗他。他没有作声,只是低着头。之后,他每天都往医院跑,每天都给她说有趣的故事,说学校发生的新鲜事。

    时间不可能停留,只会给人痛苦。她离去了。脸带微笑地离去。

    他看着她慢慢离去,眼中没有一点泪。

    她给他留不了一封信:

    诚,谢谢你,给我这么多快乐,我不可能再看见你了,快乐的时光总是匆匆来又匆匆去的,不可能会长久的。你不必伤悲,你不用为我流泪,我只希望你能为我好好地活下去,也不用你常常去看我,我骗了你,你一定很恨我,所以你不必牵挂我。

    许多年后,那个年轻的小伙子已成为苍苍白发的老人,已有儿子和孙子的老人,但他却没有忘记他曾经的一次往事,那一封信也慢慢地倍老人一起老。

    老人也慢慢地病倒了,他从病床挣扎着起来,一个人走到她的墓前,将那封残旧的信和一张纸埋进她的墓前,那张写着:

    雪灵,啊!很多年了,我以为一切可以随着时间一起流去,但没有,我始终忘不了,这么多年了,我终于有勇气来这里,来这里看看你哪!但我这时已是稀稀古年了,我来这里也是给你说声,“我来了陪你了”。诚诗

    老人在那站了许久终于倒在她的墓前,老人死后给他的儿子留下两份遗书,一份是老人当年的往事,另一份是:

    儿啊!爸一辈子都孤独的过,你知道你为什么没有母亲吗我根本没我结婚,你是我从孤儿院领养的,请你原谅我多年的隐瞒;爸,我有一事要求你,希望你能到我死后把我葬在你妈的墓旁。

    对了,她不是你的真正母亲,只是名义上的,她在我读高中时候已经死了,我们曾相爱过,她在我心中永远都化不去。希望你能把我们埋在一起,在九泉之下能够相聚。

    那年他19岁,在阿姨家里过他唯一的一次南方假期。

    她是邻居的女孩。继母对她不好。他第一次到她。她穿着一条脏脏的白色棉布裙子,脸上有红肿的手指印,满脸泪水却神情冷漠。

    他蹲在她的面前,他说,你喜欢小狗吗他把自己捡来的一条白色小狗放在竹篮里给她看。他说,你笑一笑,我就把它送给你。

    他给了她一段快乐时光。带她去钓鱼,捉蝴蝶,看着她的笑容烂漫无邪。

    她生日的那天,他带她去逛夜市,送给她一枚红色的蝴蝶发夹。他说,你要想念自己,有一天,你会像一只蝴蝶一样,飞到自己想去的地方。

    一个月后,他动身去北方。在火车站里,她抱着小狗不肯离开。

    喧嚣的站台上,他把关探到车窗外向她挥手。她踮着脚,认真地问他,如果我长大以后,我可不可以嫁你火车已经开动。

    他微笑着哄她高兴,他说,可以。然后火车驶出了南方的小站,她孤单地跟着火车奔跑,终于追不上。

    那一年,她是8岁。一直到他大学毕业,开始上班,他没有再回到过南方。

    她始终写信给他。从小学生的稚嫩字体开始。一笔一划地告诉他,她和小狗的生活。

    他从不回信,只在她生日和新年的时候,寄给她漂亮的卡片。上面写着祝小乖健康快乐。小乖是狗的名字,蓝是她的名字。

    3年以后,小乖生病死去。她在信里对他说,小乖已经离开我,但我心里的希望还在。

    初中毕业的假期,她告诉他她要去北京。他们整整七年没有想见。

    他在火车站里等她。从拥挤人群里出现的15岁女孩,穿着白色的棉布裙子,黑色的眼睛灼然明亮。

    他带她去酒店吃饭,同行的是祺,他的未婚妻。

    他陪她去故宫,在幽暗的城墙角落里,问她,你喜不喜欢祺。她说,祺美丽优雅,是个好女孩。然后,在明亮的阳光下,她就微笑着看着他。

    她平静地在北京过了一个星期。准备回南方继续高中学业。临行的前夜,她执意要把自己给他。她取下头上的蝴蝶发夹,浓密漆黑的长发如水倾泻。

    他说,我3个月以后就要和祺举行婚礼。我不能这样做。她说,请求你。请求你要我。

    她的眼泪温暖地掉落在他的手心上。黑暗中,他看不清楚她的表情。他只听见她轻声的询问他,如果你以后离婚,我可不可以嫁你。他在恍惚的激情中,迷糊地说,可以。

    清晨,她不告而别,独自南下。

    婚后的日子平淡如水。祺两年年去美国读书。准备不久把他了接出去。

    他辞退公职,开了一家小小的酒吧,准备打发掉在国内的最后日子。

    他把自己的酒吧叫做blue。他还是不断地收到她的信号。她说她很快要毕业了,如果考不上北京的大学,就准备放弃学业,来北京工作。他说,我过一两年就要走的。她说,没关系。只要还有剩下的时间。

    再次见面的时候,她19岁,而他30了。

    他们同居了一年。直到他的签证下来,准备出国和祺相聚。

    他把blue留给了她。他说,你可以北京嫁人。以后我还会回来看你。

    她说,我会在北京等你,但不嫁人。

    而他,也依然只在她生日和新年的时候,寄美丽的卡片给她。

    他一去就是5年。直到和祺离异,事业也开始受挫。他再回国发展。

    在blue门口,看到吧台后的女孩,依然穿一袭简朴的白裙。她看过去苍白而清瘦。

    她说,你回来了。她淡淡地微笑。可是我生病了。

    她的病已经不可治。他陪着她,每日每夜。他读圣经给她听。在她睡觉的时候,让她轻轻地握着他的手指。有阳光的日子,他把她抱到病房的阳台上去晒太阳。她说,如果我病好了,我可不可嫁你。她的心里依然有希望。他别过脸去,忍着回答她,可以。

    拖了半年左右,她的生命力耗到了尽头。那一天早上,她突然显得似乎好转。她一定要他去买假发。因为化疗,她所有的头发都掉光了。

    她给自己扎了麻花辫子。那是她童年时的样子。

    然后她要他把家里的一个丝缎盒子搬到病房。里面有他从她8岁开始寄给她的卡片。

    每年两张,已经16年。

    她一张张地抚摸着已经发黄的卡片,和上面模糊不清的字迹。这是他离开她的漫长日子里,她所有的财富。

    终于她累了。她躺下来的时候,叫他把红色的蝴蝶发夹别到她的头发上。

    他问她,如果还有来生,我可不可以嫁你。他轻轻地亲吻她,他说,可以。他曾经用一条白色的小狗交换她的笑容。

    然后她用了一生的等待来交换他无法实现的诺言。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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