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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重生之第一帝师 > 第三十章 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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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论这个简朴的小院子多么有玄机,明笙此刻都无暇关心,因为她忽然发现了一件令她十分在意的事情。

    在野山的顶部洞穴里她和萧越歌一起拿了一些装着蛊虫和药品的盒子,因为不确定其中的东西是否有害,她没有贸然打开,但这四五个盒子当中有一个吸引了她的注意力。

    洗漱完的明笙穿上王壮临时给她准备的衣衫坐在桌子前,昏黄的烛火下桌上散落着几个四方形的铜盒,长长的红色羽毛放在一边。她捡起那个拳头大的四方形物体仔细打量着。

    与其他的盒子泛着金属的光泽不同,这一个通体呈黄黑色,表面凹凸不平夹杂着砂砾,上面杂乱的线条毫无章法,甚至有一种中途断掉的不连贯感。

    明笙没有用内力去试探,但能感觉到它是个实心的,如果没有表面的那些纹路恐怕就只是个普通的石头。

    这花纹她并没有见过,若说是木樨族图腾的一部分也对不上。翻来覆去看了一会儿,明笙摇摇头放下它,提笔沾墨准备拓印下花纹方便日后研究。

    她没有准备把这些盒子留着,术业有专攻,这些东西到了丹心子的手上定然会有更大的作用。那个村子里不知有多少人服用了所谓的补药,被种下了蛊虫,如今野山崩塌毁了一切,她虽然没有多大的愧疚之心,但也不希望村民无辜送命。

    墨香氤氲,明笙有些惊奇。狼毫笔尖墨色纯净流畅,隐隐有富丽香气传出,这块看似普通的通体漆黑的墨块竟然是徽州金丝墨。

    被晾在一边的追雪蹲在砚台一边,好像是感受到了她的情绪,好奇地伸出爪子沾了沾墨水。明笙来不及阻拦,一时间哭笑不得地看着它雪白的爪子上一团乌黑。

    放下笔,明笙轻轻抱起追雪放到膝头,拍了拍它的小脑袋让它别捣乱,仔细地把石头上的花纹描绘下来。她的笔触自然写实,并且不仅仅拓了平面,还分别从三个角度画了立体的图。

    吹干墨水之后明笙折起雪白柔软的宣纸,抱起追雪正要起身,却发现掌心小小的身体冰凉。心里一跳,明笙立即查看状况。

    只见追雪漆黑的眸子里光亮微弱,粉嫩的小嘴巴轻轻地开合,呼出的是滚烫的气息,毛茸茸的身体却冰凉一片。

    “追雪?”明笙微惊,看到雪狐的嘴边雪白的毛上一缕刺眼的墨迹,立即反应过来。

    先前王壮说因为天晚了没有泡茶,所以奉上来的是白水。明笙还不习惯睡前不饮茶,但现在万分庆幸茶壶里的是白水。

    一杯又一杯温热的白水灌下去,追雪的肚皮都鼓了起来。明笙不敢随意注入内力,只能不断地轻轻揉搓它的脊背,试图唤醒它的意识。

    “噗——”

    追雪身子一个抽搐,低着脑袋不断地吐水。一小摊浑浊的水聚集在桌上,眼看着它缓缓睁开眼睛,明笙不知不觉中揪起来的心稍稍放松。

    没有嫌弃那水污浊,明笙一边轻轻抚摸着追雪小小的身体一边观察,果然在其中发现了丝丝缕缕没有化开的墨色。

    那块和这里环境格格不入的徽州金丝墨,有毒。

    文房四宝是王壮和衣衫一同拿来的,按照王壮之前的情状应该不会是他中途下毒所致,况且这样做不仅行迹明显,还落了下乘。

    这块金丝墨的来历如何?

    山野郊外,半夜里没有一丝灯火。明笙叹了口气,低头与追雪对视片刻,从那双豆子一般的眼睛里读出了安慰的情绪,她挑起一个微弱的笑容,将它放在枕边,合衣睡下。

    灯烛渐渐烧尽,桌面上只留下残存的蜡迹。一夜无话。

    一整夜都注意着追雪的情况,清晨见到它活蹦乱跳没有半点异样的明笙松了一口气,简单洗漱了一下就开门出去。

    院子里已经有了几个人,萧越歌并不在其中。

    前一晚只见了一面的青年双手环在胸口站在那里,正低头看着桌边两人的对弈。王壮则搬了凳子坐在一边,甩着柴刀砍竹子。

    坐在桌子边上的一个年纪稍长,羽扇纶巾,摸着与年纪并不相符的雪白胡须一副仙风道骨的模样。另一个年轻许多,一身白袍,五官虽然平淡,眉宇之间却有傲气。二人对坐,中间的木桌上摆着几个小巧的酒杯,里面还盛有琥珀色的酒液。

    竹屋的门吱呀作响,四个人听到动静齐齐转头看来。骤然对上四道打量的视线,明笙并不像寻常女子那样羞涩躲闪,而是直视过去,眼神平静透澈。

    今天的天气很是不错,站在门前的女子正对阳光,晨曦落在她脸上,几乎是给她恰到好处地渡了一层金光。秀丽明媚的眉眼在阳光下显得越发无可挑剔,她神色清淡,却微微带着笑意,既不小气也不逾矩。

    王壮率先站起来抱拳行礼:“公主殿下。”

    明笙缓步走上前去,虚虚地扶了一下:“宫外就不必如此多礼了,多谢你昨日的悉心准备,否则我这一身的伤还不知道如何处理呢。”

    昨日来的匆忙,萧越歌身上也没有携带伤药,多亏了王壮把自己先前行军打仗攒下来的金贵药品拿出来,特别是其中一瓶活络筋骨的药油,否则她的扭伤不会好的如此神速。

    王壮常年待在军营,接触的都是些糙汉子,面对这样一个温言软语的漂亮姑娘一时间有些害羞,只得挠了挠头:“这都是举手之劳,举手之劳。”

    明笙看向依旧坐着的两人,目光微微一动,然后拂衣福身:“明笙见过白先生。”

    年长者一怔,立时起身拱手:“在下可万万当不得公主这一声先生。”

    明笙笑道:“家父生前仰慕先生风采已久,时常感叹先生隐居深山不好打扰。没想到明笙今日能在此地见到先生,自觉十分荣幸。”

    白简飞同那个年轻人对视一眼,然后也露出笑容,并没有故作谦虚。明笙注意到他的腰杆自始至终,即便是行礼的时候都是笔直的。

    当今天下仍旧喜欢玩那一套,大隐隐于市,世人相信凡隐居者必有大才。是以许多隐士一边隐匿山中,号称寻访陶翁遗风,一边著书立说散播各地,打出了名气之后有官家引荐,或成为门客,或成为教习,名气大者甚至能入朝为官。不能说他们功利故弄玄虚,说到底其实只是一个途径罢了。

    白简飞就是其中一个,但又不尽相同。有一段时间他的名气甚至大过了目前正在朝中做三品官员的前隐士钱源,但并没有步入红尘官场,而是选择重新隐居,只留下一部《兵简》供世人传阅。据说著此书时他才二十三岁。

    见明笙一直站着,又想起她身上还有伤。站在一边脸色冷肃的青年不言不语地搬了一个椅子来,开口:“越杀。”

    明笙并不在意她的态度,举凡做暗卫的话都不会多。坐下以后,就只有一个人没有自我介绍了,她看向那个神情桀骜的少年。

    白简飞重新坐下,羽扇遮住下半张脸,眼里有看戏的情绪一闪而过。

    明笙挑眉,看来这位白先生并不像传闻中那般无欲无求心如止水如在云端。

    陆言来自江南,却没有继承江南人的软糯风情,性子十分高傲不驯。加之出生在江南最为富庶的皇商陆家,又是家中唯一的嫡子,说话做事底气十足。因为自小见惯了柔情似水的女子,面对明笙这个传说中柔柔弱弱的公主开始就没有什么好感。

    他感觉到了明笙的目光,却莫名有一种不想臣服于权贵的心思,便视若无睹地摆弄着桌子上的酒杯。

    一时间气氛有些微妙。

    明笙倒是十分平静,形形色色的人她见得多了,这种心怀傲气的年轻人最好对付。她平静垂眸,笑不露齿:“江南陆家是三大皇商之一,宫里许多器具都是经了陆家的手才采买进来。早有听闻陆家小公子才思敏捷,不似出身商贾。果然闻名不如见面,公子一身风华摄人,就连本宫看了这一手布阵也感到惊艳呢。”

    一段看似客气的话表达出了三个意思。第一,他的身份一眼就被她识破了,就算不介绍也无妨;第二,天华重农抑商,商贾地位并不高,明褒实贬;第三,她看出来了桌上摆着的酒杯是阵法。

    陆言扭过头盯着她,明笙勾起微笑并不退让。

    白简飞轻咳一声,缓和场面:“公主好眼力,竟能看出这是阵法,不愧是明先生的女儿啊。”

    明笙并不接话,只看着沉默的陆言。

    白简飞见此情状,心知这位公主恐怕并不如传闻所说,看似温婉和善实则绵里藏针,不可轻视啊。

    “你是怎么知道的?”陆言在她的目光下终于出声,只是眉头微微拧着,脸色不太好。

    门外传来一声:“什么怎么知道的?”

    只见萧越歌提着几个纸包走进来,看到明笙皱眉道:“你怎么不披一件衣裳就出来了,小心受寒。”

    明笙起身迎上去:“无妨,今天阳光正好,不太冷。”

    “寒气又不是冷不冷决定的。”萧越歌并不接受这理由,把东西放桌上之后进屋拿了件披风,亲手替明笙系上:“你受了伤,身子又不是铁打的,还是小心为上。”

    明笙没有拒绝他的动作,低首敛眉间目光流转,将众人的神色收进眼底:“你起这么早就为了去买早膳?”

    桌子上的几个纸包里发出的香味引得人蠢蠢欲动。

    萧越歌朗朗一笑:“你好不容易能出来,自然要尝尝民间风味。这都是特色小吃,可能油腻了些,不过味道都不错。”

    “对了,方才你们在说什么怎么知道?”

    闻言明笙看向闷声喝下杯中酒的陆言,微微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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