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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溺爱成婚:早安,冷先生 > 第429章 太可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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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刘向晨忽闪忽闪着大眼睛,老妈比舅舅聪明多了,连他的火星文都能听懂,这时候他再装傻,已经晚了。于是,干脆就赖上那张相片算了。所以他把一切都推给了那张相同的照片猜出来的。

    好在老妈‘哦’了一声,不再追问,他才舒了一口气。怕怕叔叔说要妈妈自己做主,不能主动告诉妈妈,所以他一直没说,还好老妈没追问。

    由于明天是周末,所以刘向晨和刘萧寒玩了很晚才睡,刘梦涵替他们准备了必要的东西后不再管他们,倒头就睡。

    周末本该是休息的日子,刑斯叫她去不知是要做什么。旁敲侧击刘萧寒明天是否有空,然后刘梦涵便把照顾儿子的重任,直接丢给他。总归是一家人,她一点都不客气,反正他早晚都会知道。

    昨晚大雨半夜已经被风吹干,一早起来空气清新,外面的道路也只残留一些下雨的迹象,这场大雨的痕迹消散得很快。

    远远的,刑斯的车子驶来。他戴了墨镜,一身西装打扮,昨晚的醉几不见。依旧是习惯的一身西装于身,仍旧那么好看。

    今天由他开车,刘梦涵只需坐在车里,被带到目的地。车子开了很久,路过繁华,再到田野乡间。乡间的小路到处是野花野草,透着清新的气息。少了城市的喧闹,静得偶尔有人声,还有一些小虫抑或风声,树和草吹动声,水流声,再无噪杂。

    在一片广阔的草地间停下,一开车门,便被轻风环抱。风微微吹着发丝,发丝动,衣襟动。大片大片的五颜六色的野菊就在眼前,黄、白、紫、淡紫、粉,各种大朵小朵的野菊漫山遍野都是。

    “好美。”

    刘梦涵情不自禁的自嘴中溢出赞美之词,她完全被这花海给迷了视线。摘一朵来递到鼻息,她深吸了口气,花香入鼻。

    “美吗?”刑斯拿着两把小型锄头,还有一个塑料桶走过来。

    刘梦涵忍不住点点头,煞是困惑的看着刑斯。

    “你在干嘛?”

    “劳动。”

    刑斯不再说话,递给刘梦涵一把小锄头,然后弯腰用另一把挖草地上的野菊,然后将挖起的野菊放到塑料桶里。

    两个人费了一会的功夫,终于收获了一桶野菊。

    四周有连绵的山环绕,美景不胜收。

    “水。”

    一大片的水域突然呈现在车子前方,水流潺潺,潺潺流水。想不到这还是一处令人想不到的世外桃源,总有令人意想不到的东西。

    水浅的地方,水流将要没过膝盖,对岸无桥无路,只能从水中过。刘梦涵挽起裤脚,准备拿着东西淌河过去。但见刑斯也已将裤脚挽起利索,递了自己脱下的皮鞋给她,然后他弯腰。

    刘梦涵被他的举动愣住了,他却笑着召唤她。

    “快点上来。”刑斯的架势,是打算背刘梦涵过去。

    “我自己可以。”

    刘梦涵直觉就想拒绝,因为她一点都不习惯,何况对方是她老板,这回反而要他背,不合情理。

    “有时候即使有能力,女人也应该享受一些该享受的东西,这是女人的权利。”

    刑斯不由分说就要背起刘梦涵,好吧,犹豫了一下,刘梦涵终于拿上小锄头,还有鞋子让刑斯背过河。水桶由刑斯腾出一只手拿着,让它淌在水里一起飘过去。

    刑斯的背很宽,靠在上面不长不短的过河时间,一下子就舒服得闭目睡着了。待到对岸,这才自然醒,刘梦涵恋恋不舍的自他的背上下来。

    眼前是另一番景象,一座孤坟旁边长满杂草,孤零零的在山坡下,看年头已经久远。其实仔细一看,你会发现孤坟旁边,其实还有一个小小隆起的土包,像个小坟头一样。刑斯站在那里久久不说话,望着那座无名氏的坟。良久,他开始动手除草。

    “刘梦涵,要麻烦你当苦力了。”

    两人一起默默除草,一起种野菊。除了坟头的草被除掉,外围一些矮草就留着,种上野菊,草与菊更自然。

    待到做完一切已经是午间,坟头四周干净了许多,四周还被种上了野菊,两人背靠背坐着。阳光并不猛烈,柔柔的柔光晒在身上暖暖的,草儿享着阳光雨露。

    “这里……”刘梦涵想要问些什么,又禁了口。

    喜怒无常的刑斯,她永远也读不懂,干脆就不问,只能留心中无限遐想。

    “这里有一个故事,很平淡的故事。”刑斯开始淡淡开口。

    刘梦涵背倚着刑斯的背,开始闭目倾听。

    “这里埋葬着一位无奈的母亲,她默默躺在这里二十余年,却从来也没有等来她的儿子。我知道她一定很想,可是我也知道,她不想打扰他的儿子,一点都不想。”

    沉默了好久,他都不说一句话。

    “那她儿子呢?”

    “她的儿子一直都不知道他有一位这样的母亲存在,所以他幸福着,在一个有父有母的家庭幸福的生活。而这位母亲,她自小养育着一个小孩,那个小孩自小就不会走路,直到几岁了,还是不能走路不会说话,但是她从来都没有嫌弃过,为了那个小孩忍饥挨饿,为那个小孩遍寻名医。直到几年后的有一天,孩子生病,验血单让她才知道,检验出来的结果,那个孩子是跟别人的孩子抱错了。

    在医院里,她的孩子被一户同一天生下孩子的富人家庭抱走了。那个她自小一直养着的孩子,并不是她的孩子。后来她才知道,是一个护士抱错了他们的孩子。她忍着失子之痛,眼看着自己养的小孩病得越来越重,她四处借钱无果,于是不得已,她通过那个护产护士找到那户错抱自己孩子的人家,她第一个要求不是要看她的孩子,而是求他们救救怀里病重的小孩,那户人家真正的孩子。

    可是她失望了,那户人家有钱是有钱,看着她怀里不会说话,不会走路的小孩,孩子的亲生父亲不仅不认自己的亲生骨肉,冷眼看着那位母亲,将她赶了出来。同样,那个病怏怏的孩子的亲生母亲,也是和孩子的亲生父亲一样,只是在旁边看,一直在那里看,什么也不说,什么也没有做。

    这位母亲绝望了,她甚至没去看自己被养在那户人家的她的亲骨肉一眼,抱着怀里那个孩子走出了那户人家。她抱着那个孩子,整整一晚都在护城河上,流干了眼泪,第二天她投河了。”

    刑斯每说一句都透露着忧伤,直到梗咽得要说不出话来。

    “那后来呢,那个孩子在哪?”

    刘梦涵蓦地睁开双眼,只觉得心里也楸着痛,那个孩子是不是也跟她一起投河了,她的眼睛不由自主的看着大坟旁边那个小小的土包,盯得出神。那是不是那个孩子的……

    “后来?”刑斯的眼圈有些湿润,“很多人都以为那个孩子也一起沉到河里了,其实他后来被别人收养了。那个土包本来是那位母亲准备用来葬自己儿子的,可是她临死前最终舍不得让他跟自己去死,于是她抱着最后的希望,将他送到一户有钱人家的门口。”

    谁也没想到,这位母亲把孩子送去的那个人家,就是孩子的亲人,孩子的亲爷爷。可是,直到那个孩子懂事,长大成人,他却不敢告诉他的亲爷爷真相,他怕他一开口,就会让另一个孩子的身世真相大白。

    他想要认回自己的亲爷爷,却碍于那个孩子会受打击,所以他一直都不说,只能每日默默面对自己的亲人,面对那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在心底默念一千遍一万遍‘爷爷’。

    最后的那些话,刑斯没有说出口,留给刘梦涵的依然是无限遐想。他只是淡淡的站起来,背对着她。

    “别误会,那个人不是我,只是认识的人。”

    蓝天白云,群山,河水交相辉映,阳光包容着一切。

    在河里清洗一切,刘梦涵发着呆,哗啦一些水洒到她身上,她皱着眉头看着‘元凶’,那人在那笑。

    明明刚刚还是一片阴郁中,转眼,都不像是刚刚他在述说。刑斯今天有哪里不一样呢,好像都变得不一样,或者是更贴近了。该说是变正常了还是不正常了,这个问题无果。

    “刘梦涵,别再发呆了,快点抓螃蟹,谁抓到谁吃,我可不想到时候你眼巴巴的看我吃。”

    刘梦涵眼前一亮,刑斯手里果然已经抓到了一只大螃蟹。这里居然有螃蟹,挺好玩的,而且看样子刑斯打算在外面解决吃饭问题,这看起来很不错的样子,亲近大自然。

    可是他们没有炊具好不好,抓到了要怎么吃,带回去都变味了。

    “抓螃蟹当然没问题,因为它没有你横。刑斯,你说,这河里有没有鱼?”提到鱼,刘梦涵就起劲了。

    “原来你喜欢鱼啊,错,是吃鱼。这里面当然有鱼,你可以浑水摸鱼。”

    居然敢说他老人家比螃蟹还横,那就让她自己想办法抓鱼。

    有鱼不能吃,刘梦涵表情就杯具了,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

    “刑斯,我想吃鱼。看在我帮你当半天苦力的份上……”

    看她一副小孩子的样子,刑斯无奈摇摇头。这还像他一直印象里的刘梦涵吗,答案是当然不是,不过更可爱了。

    “车里有鱼竿还有鱼网,我们可以试试,不过这河里大多是小鱼。”

    有些自然河流里,有很多那种长不大的小型鱼类的小鱼,但是挺好吃。

    去了车里刘梦涵才知道,除了鱼竿渔网,刑斯把煮饭用具都一并带来了,还有喝的东西,还挺齐全的,看不出来一个男人挺细心。

    两人嘻嘻哈哈合作了一会,便收获了许多螃蟹和一些大鱼和小鱼,收获颇丰。另外,刑斯还在别处找来了野菜,纯天然荤素菜搭配。最开心的要数刘梦涵,话也多了起来,催起别人来,像个调皮的小孩,做事还会耍赖,童心未泯十足。

    “刑斯,饭糊了,都怪你,所以你只能吃半碗。”

    某人坐在河边玩水玩够了回来,看着一锅锅底糊了一半的米饭,赖着某人。某斯拿着一把采来的野菜归来,嘴角抽搐着。刚刚叫她看着火,她倒好,丢下正在煮的米饭,跑去玩水了,结果饭糊了还是他的不是。

    “没关系,我多吃野菜。”

    “刑斯,为什么野菜越来越少了,是不是都是你吃掉了。”

    “……”,某人再次内牛满面,“我吃鱼。”

    “可是鱼也没有了,都上哪去了?”某人眨巴着无辜的大眼睛,询问的盯着他看。

    “……”,还不是某人刚刚在他眼皮底下吃掉的,关他什么事。再次内牛满面,“我喝汤。”

    “刑斯,吃螃蟹,汤我帮你喝了。”

    说时迟,那时已晚,某人的碗里已经被塞了满满一碗螃蟹,无奈,只能流着口水看着某人美滋滋把汤喝完,然后自己内牛满面的盯着碗里的螃蟹发呆。所以说,吃饭不能太优雅不能太慢,到最后下手就晚了。

    刘梦涵丫头啊,你能不能在你喜欢吃的东西面前矜持点,她在他心里一点形象也没有了,而且还是绝对故意占他便宜。

    “刑斯,你怎么不吃了。”某女吃饱喝足。终于开始正视某人。

    额,大部分都让她吃了,他还吃什么。刑斯忽然放下碗,盯着刘梦涵嘴角的一颗米粒看,示意她靠近。

    “刘梦涵,过来。”他勾勾手,某女一愣,傻傻的看他靠近。

    “对不起。”

    他受女人喜欢是因为他有钱,却绝对不是最绝对的,而是源自于身上的魅力。他绝对不是那种龌龊的男人,所以很多女人都会义无反顾爱上他扑向他,那她是哪一种,为钱,为爱?

    钱他可以给,爱情却给不了,这是最残忍的事实。

    “老妈,瞧你那忧郁的眼神,哎,凭我的经验,你一定是恋爱了。”

    嗯?游移于思绪中胡乱淘米的刘梦涵眼皮一翻,“这死孩子,你懂什么叫恋爱。”

    还过来人?看她不抽死他。

    “本来就是嘛,暗恋刑斯叔叔又不是什么丢人的事,他本来就很优秀好不好。”

    “你还想捡个现成的爹啊。”刘梦涵嘴一抿。

    “那他还捡了个现成的宝贝儿子呢。”某人自恋开,而且极委屈。

    开口闭口就是‘捡’字,合着那两人以前捡破烂的?刘梦涵眼前一群乌鸦在飞,不过她忘了,是她先说的。

    “老妈,这是什么菜,我怎么没见过?”刘向晨拎起一根绿油油的菜,好奇的问。

    “野菜。”

    “野菜没名称了吗?”儿子打算打破沙锅问到底,合着欺负她不爱说话呢?

    “你刑斯叔叔摘的。”

    “这会像他干的事吗?摘什么不好,好歹摘点野花什么的,哎,刑斯叔叔哄女孩子的办法太拙劣了。”居然摘了一大把野菜给老妈,某小孩无比叹息着。

    刑斯叔叔太可恶了,一提到他,刘向晨心里就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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