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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我家忠犬有狂犬病 > 第28章 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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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骑士们护着风行,风行怀里抱着风无忧,最终杀出重围。风行却没有出现在他们约定的地点,竟然一个人带着两个孩子跑了。

    独眼人患得患失了这么多年,一会儿想着,风行是不是也是叛徒,一会儿又想着,也许是因为当时情况紧急,他不得不这么做。

    “现在能看到你,知晓你们兄妹平安,我就是死也能冥目了。”独眼人报出所有骑士的姓名和外貌特征,然后看着他,“我们当中出了一个叛徒,所以老夫没脸再说什么你绝对能信任我们。但是我们七个人,没有一刻敢忘自己的身份,但有差遣,必竭尽全力。”

    说着独眼人坚定的看向风无忧,似乎只要风无忧一句话,他就准备再次杀入王城,哪怕血流成河,也在所不惜。

    明明刚才还激动莫名的风无忧,这会儿却没有被他感染,冷静道:“我会去奉城看看,亲眼看看。”

    独眼人知道他还没有完全相信自己,却并不觉得失望。如果神女的儿子真是个别人一说便往外冲的莽汉,他恐怕还要拦着不许他去送死。可是现在看来,风行将他培养的极好。

    “去吧,去好好看看。”独眼人又回答了风无忧几个疑问,很是鼓励他去奉城。

    “阵法恐怕困不住他了。”余微并不想扫兴,可是看看沙盘上的光点,不得不出声提醒。

    三个人凑在沙盘上,看到离阵眼的小屋越来越近的光点,独眼人都忍不住啐了一口,“死都死了,还要回来作恶,早知道当初就该一把火烧了。”

    “咦……”余微若有所思,旱魃可不是大白菜,随便埋个地方,说长就长出来了。需要天时地利人和,如果是别的地方还有可能是误打误撞弄出一个来。但一个鬼修会不知道怎么处理自己的尸身?显然不可能。

    旱魃是天残老人特意讲究了埋尸之处,从而变异所来。

    余微来不及说出心中疑惑,旱魃已经冲入阵眼,小屋瞬间化为乌有,一双冒着黑气的乌青色的爪子,毫不客气的掐住了离他最近的一个人的脖子。

    “余师……”风无忧飞扑过去,不顾腥臭抱住旱魃的腰,拿着匕首反复往他的肚腹处捅去。

    旱魃嘶吼着摆动身体,腾出一只手去抓风无忧,却不肯放开掐住余微的手。独眼人也上前,两个人对付他一只手,想想旱魃出世才多久,如果再给他一些时间,无法想像会成长为何物,独眼人想到此处,眉头绞在一起,心中升起了深深的忧虑。

    余微看到离自己越来越近的旱魃的脸,一股令人作呕的腥臭味扑面而来,无端令他想起刚进入这个世界时所遭遇到的围殴。

    说起来不过短短数月,却已经发生了这么多的事,上一回他没有死,这一回,他也同样不会有事。顶着一张憋的通红的脸,双脚已经离地的余微,手心一翻一只铃铛凭空出现。

    而风无忧已经在用手去抠旱魃的手指,嘴张的大大的,在吼着什么,可惜余微一句也听不到,他的意识越来越弱,脸色也由红转紫,眼见命悬一线之际。

    风无忧长啸一声,双眼通红,心潮纷乱,全身的血液几乎都要沸腾起来。

    “叮叮当当……”随着一串铃铛的铛音响起,旱魃的目光开始游离,慢慢定在余微的脸上,然后……不动了。

    咦……风无忧感觉到旱魃坚硬如岩石般的手指,竟然自己放松,慢慢垂下。

    另一只对付独眼人的手,也褪去乌青,恢复了原本的肤色,任由独眼人的软剑劈到他的胳膊上发出“铿”的一声脆鸣,随后无力的垂下。

    旱魃安静的站在原地,看上去,就象一具再普通不过的尸体,当然,前提是他躺进棺材里。没有谁家的尸体是站着的,哪怕他现在看起来,不具半点威胁。

    余微摸了摸自己的脖子,一圈青紫的掐痕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淡去,除了稍微有些发红,完全看不出刚才被凌/虐的痕迹。

    他苦笑着摊开掌心,让另外两个人看清他手中的铃铛,“解铃还须系铃人,他果然是天残老人留下的杀手锏。”

    鬼修修炼的初期是十分脆弱的,更是正义之士眼中的邪修也是同类眼中的大补之物。天残老人深知靠自己的两个弟子无法护得他安全,除了陵寝之外,干脆将尸体炼制成旱魃,以备不时之需。

    而控制旱魃的魔铃则是赐给弟子半耳老怪,让他在外头吸食阴灵魂魄,用以滋养魔铃。

    早在见魔铃之初,余微便察觉到铃铛可以吸人魂魄,但半耳老怪却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普通人,此物绝不是他能炼制和使用的。也幸亏他觉得魔铃有异,提早抢入手中,否则就算他想通了前因后果,没有铃铛,也没法控制旱魃。

    独眼人抹了一把脸上的汗滴,围着旱魃走了一圈,似乎还有些不敢相信,刚才还几乎将他们置入死地的旱魃,竟然就这样乖乖的臣服。

    “毕竟是死物,找出控制他的方法,便能让他听令行事。”余微看出独眼人的疑惑,稍稍解释一二。

    独眼人一拱手,他早看出此人不凡,更听得风无忧喊他余师,既然是小主人的老师,他自当以礼相待。

    风无忧仍恨刚才旱魃差点掐死余微之事,嚷着要一把火将他烧成灰。被余微给拦住了,别说不一定能将他烧成灰,就说这么高级别的打手保镖,烧成灰岂不可惜。

    他如今实力没有恢复,风无忧也未曾修炼有成,谁知道路途中会出现什么样的状况,再说真去了奉城,处处都是敌人,他们总要有一点保命的手段。

    风无忧这才哼唧几声,看了旱魃一眼,“哼,那就先饶了你的性命,你以后好好保护余师,我便不与你计较今日之事。”

    独眼人忍不住笑了,有了旱魃保护能为此行增加不少胜算,他如何能不高兴。

    “我回头便安排好商队,送你们去奉城。”

    “还要银子吗?”风无忧摸摸头,他打杀了半天,也没凑够三千两。

    独眼人是真的笑出来了,摇头道:“有个商队想找两个实力高超的暗卫,你们愿意的话,不仅不用银子,还有额外的报酬可拿。”

    风无忧眼睛一亮,却先看向余微,等余微点了头,他才欢喜道;“那敢情好,我们却之不恭了。”

    等余微去查看阵法端倪的时候,用胳膊拐了拐独眼人,“老实说,能拿多少报酬。”

    独眼人哭笑不得,又有些郁闷,小主人好一副英雄气慨,却钻到了眼钱里。他可是大金国名正言顺的继承人,银子算什么,整个大金国可都是他的。

    也不得不回答道:“预付五百,等到了地方,还有五百两可拿。”

    见风无忧高兴,不免好奇的问道:“您缺钱?”

    风无忧一瞪眼珠子,“看您说的,我看着象不缺钱的样子吗?”

    独眼人:“……”这倒也是。

    风无忧也不在意独眼人的目光,没吃过苦的人,哪里知道银子的重要。没有银子,难道叫余微这样神仙似的人,跟着他吃糠咽菜?

    商队安排的很快,三日之后出发,他们从晋国而来,护送一批货物到金国的奉城。至于为什么不从金国走反而饶道魏国,自然是因为魏国的治安比金国强上太多,道路也更好。哪怕饶道,也比取道金国所用的时间更短。

    他们充当的是暗卫,也就是说,在其他人的眼里,他们只是搭伴的旅客。只有领队知道他们的身份,遇上了护卫解决不了的事情,才需要他们出面。正因为隐在暗处,关键时刻出手,往往能起到力挽狂澜的作用。这也是这一支商队能存活到现在的秘密之一,谨慎小心正是他们的行事风格。

    风无忧和余微被分到坐满旅客的马车里,旱魃被换上一件大斗蓬遮住脸,充当了不会说话的哑巴。加上他们一共八个人,都是交了钱搭伴的客人。这其中就有他们第一天到内谷时遇到的一对年轻人,看到他们三个人,年轻的女孩想起他们初入谷时嫌贵转身去了外谷的事,不由多看了他们两眼。

    旁边的小伙子不乐意了,轻轻扯了扯女孩的袖子。女孩回头俯到他耳边轻笑,“你不记得了,明明是连房费都付不出的穷鬼,哪儿来的银子搭上商队。”

    小伙子闻言也打量了他们一眼,目光在余微的脸上一转,回头看女孩捂了嘴直笑,也跟着交换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小伙子宠溺的用手指在她脸上轻轻一刮,“你呀……”

    风无忧和余微的五识远高于普通人,他们声音压再低也听的一清二楚,至于他们的意思更不难猜。风无忧当时就要翻脸,被余微暗中扣住掌心。

    他们既然接了人家的暗卫一职,不说做什么贡献,至少不应该还没启程就把人家的客人打死吧。

    “旅途漫漫,你还怕没有机会?”余微微笑。

    风无忧默默合上手掌,握住余微的手,看着他傻笑。

    余微抽回手白了他一眼,这个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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