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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快穿:神尊不要跑 > 第九十一章 这个丧尸不一般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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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糟糕,这些魔族是想要拖住她,红昭想明白这些时,对面代表墨卿和大黑的光团还在飞速移动着,红昭直接瞬移过去,一爪划过,整个阵法直接湮灭,天光大亮,周围空荡荡的,只有地上零散着无数晶核碎片。

    大黑和墨卿早已不知踪影,红昭很生气,一爪拍向一棵树,整个树干化为碎末飘散下来。

    这群魔族!

    红昭一边查找着他们的踪迹一边回想着刚才的事情,是她大意了,不过这群魔族这次还真是带了脑子过来的,竟然能想到布阵这个计谋,而且还是阵中阵。

    想来他们是早就探查好红昭三个的方向,只等在这里,布好阵法,瓮中捉鳖,他们知道红昭的实力,并不打算和她硬碰硬,而是利用阵法迷惑红昭的视线,估计早在他们三个入阵的那一刻,大黑和墨卿就已经被带走了。

    最让红昭生气的是,这群魔族竟然拿大黑和墨卿做阵眼,虽然是假的,但是如果红昭想不到,还真得被他们困上许久,到那时候,黄花菜都凉了。

    这样不行,这里已经地处南部,山脉众多,单靠红昭一个去找,还真不知要找到何年何月去了,而且他们又有屏蔽神识的阵法。

    红昭跳到一个山头,高阶丧尸的威压释放而出,怒吼一声,周围的丧尸生物纷纷被赶了出来,她的神识覆盖过去,每一只都标记了,下达命令之后,又遣散回山野地穴。

    红昭标记的这群生物真是什么都有,虫子,蚂蚁,飞蛾,丧尸鸟,蛇鼠等等,会打洞的,爱钻缝的,无论什么,都是一个字,找。

    找什么它们不知道,但是它们的视野却可以共享给红昭,一群群丧尸生物拖着它们僵硬的身体往各处游荡而去,也多亏红昭神识强大,可以同时接收无数信息而不崩溃。

    天上忽然下起了雨,这种雨似乎附带着更浓的暗物质,能让丧尸生物更加兴奋,红昭的身体里也冒出一股嗜血的念头,从空间中拿出血袋咕噜咕噜猛喝几口,那股念头才被压下。

    这雨连着下了两天,红昭也找了两天,一边找她还一边从雨水中汲取暗物质吸收进身体里,直接将能量吸取饱和,只差临门一脚就能进阶。

    所有的丧尸生物在雨水的洗礼下也都直接长大了一圈,有的还进阶了,最奇怪的是山中的植物,竟然也开始发生变异,那些大树疯长着冲天而起,有的藤蔓竟然有了攻击意识,而且不分人还是尸,感应到有能量它就会攻过来。

    红昭亲眼见到一根藤蔓把一只两阶的丧尸兔穿脑而过,那颗晶核也被它吸成粉末,这些变异植物或许会是这个星球人类的最大障碍,比丧尸还严重。

    不过红昭没有时间管这些,她的丧尸搜查小分队终于在一处山涧找到了大黑和墨卿的踪迹。那些魔族正在布置阵法,打算把墨卿的灵魂炼化掉,这样他将没有转世,也再不能回归神界。

    由于担心被天道发现,因此这些魔族并不敢用外界带来的灵石做阵基,只能猎杀丧尸晶核作为能量来源以供阵法运转。

    之前用来困红昭的那个阵法也是用这些晶核运转的,这样一来倒是耽误了他们不少时间,阵法到现在还没有布成。

    对于红昭来说,没布成才好,她将车开到山前,然后才纵身跳到山涧下方,刚好落到这群魔族的面前。

    一只魔兵愣怔片刻,一声尖啸,顿时所有魔族都冲了上来。

    红昭直接扑上去和他们打了起来,有几个魔族显然地位较高,仍旧在布置着阵法,这些晶核虽然属性和灵石相同,但是终归没有灵气,有些阵法的地方需要改动。

    而墨卿则被绑在阵法正中,大黑趴在他身旁的地上一动不动,后背的翅膀都耷拉在一边,有两个魔兵看守着他们。

    红昭这一次和他们打得惨烈,这些魔兵显然等级都不太低,和上次在加油站遇到的魔卒完全不一样。

    她一个打对方十个,虽然给他们造成了不小的压力,但是也被牵制着一时无法脱身,那几个负责布置阵法的魔族在地上嵌入一块块五颜六色的晶核,按照一定规律分布着,在夜幕下发出炫目的光彩,美丽却又危险。

    不能再拖下去,红昭调动起体内的暗能量,往双目和双爪逼去,顿时,双眼变色,暗红色的爪子直接变成黑红色,爪上红光闪过,如淬锋芒。

    她的破罔之眼直接看透这群魔族的弱点所在,爪子动作紧随而至,透体而出,空间之力扭动,这些魔族纷纷爆体而亡。

    然而正是这一刻,阵法布成,所有晶核被同时点亮,形成一个美丽的图案,一股很强的吸力生出,将天空血太阳的能量都吸取过来,凝聚成一道有三尺粗细的暗红色光柱,笔直地往阵中心注入。

    红昭怒吼一声,瞬间移至阵中心,一把将墨卿扑倒在身下,暗红色的光柱降下,直接灌注全身,一股庞大的能量几乎要把她撑爆。

    她的身体开始产生裂纹,丝丝黑血渗出,皮肤表面暗纹丛生,指甲暴涨而出,更重要的是脑海中的晶核竟然开始崩裂,里面的莲花颤抖着,仿佛随时就会崩溃。

    墨卿被她压在身下,亲眼看着她为他甘愿赴死,眼中忍不住有泪花闪烁。

    他从出生有意识开始就一直不明白,人为什么会有感情?他不懂,什么是激动,什么是高兴,什么又是愤怒,仿佛他天生就比别人缺少了什么。

    他一直都明白自己和身边的人是不一样的,这种异样感让他感到害怕,他不想当怪物,于是他开始努力学习,学习微表情,观摩周围的人怎样表达情绪。

    为此,他还考上了全国一流影视学院,他开始演戏,无论是戏里还是戏外,他都能演的很好,因为他把自己的人生都当作了逢场作戏。

    除了他的助理,没有人发现他其实是个情感缺失患者,所有人称他为大明星,赞他不讲排场,赞他随和,夸他绅士,然而于他来说,都不过是演戏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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