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页   夜间
爱笔楼 > 诡命阴倌 > 111 灵境盗魂(4)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爱笔楼] http://www.ibiquzw.org/最快更新!无广告!

    我总算大致听明白了况风的意思。

    又再仔细消化了一下,同时指了指银四和凌四平:

    “也就是说,他们跟来也没用,真正‘偷人’的,只能是我。”

    况风摇头:“这么说吧,现实世界中,发生任何事,都会有路人甲。他们不能接触到季雅云,但却是这里的路人甲。

    带上他们吧,既然是偷,那金冠盗爷认第二,谁敢说自己是第一?

    还有这位银四爷……在这个时间节点上,多半也是能帮大忙的。”

    我点点头:“我知道该怎么做了,现在可以告诉我,季雅云在哪儿了吗?”

    况风指了指面前的树林:“穿过去,穿过这片树林,你就能见到你要找的人。”

    我问:“你不跟着去?”

    况风笑了,抬起左手,右手在左手腕上点了点:“今天我爱人不大舒服,我来这里,是替她打更的。”

    凌四平小声对我说:“二哥,你是还不真正了解这灵境是怎么个地界,平常来逛逛还无所谓,可真要是到了别的时间点上,我都不敢擅越雷池,不然人找不回来,我都得撂这儿。现在有更夫打更,那就没问题了。”

    我还是没大听懂他的意思,但也没再多问,只向况风点了点头,便迈进了树林。

    银四走在一旁,突然说道:“等会儿都小心着点儿。”

    凌四平惊讶道:“怎么?你闻到危险的味儿了?”

    银四甩了甩大脑袋:“不是危险的味儿,是久远的味道。”

    这话听来莫名其妙,但到了这会儿,我却是轻易明白了意思。

    就像况风说的,置身此地,就和现实世界没有区别。

    我不光能看得见,还能呼吸。

    这里的空气,实在已经不能用清新来形容了。

    如果硬要说这空气是一种怎样的味道,只能用一个字——野!

    凌四平也沉静下来,说道:“二哥,你是不是留意到,况天工和我都不止一次提到时间?”

    “嗯。”

    “那是因为,在灵境里,还存在着不同的时间点。”

    “我还是没明白什么意思。”

    凌四平停下来,看了银四一眼,对我说:“况天工说过一点,我们要把人偷走,就得防着被她这里的家人发觉。

    季雅云的家人,你应该都认识吧?她在这里怎么会有家人?

    你不要认为,况天工所说的家人,是她家过世的亲戚,真要是以那样的方式在这里生活,她本人肯定得疯。

    我这么说,你可能会更容易听懂。就好比银四,他说他百年前害了个姓吕的家伙,如果百年前,有人接触过姓吕的尸身,那百年后,银四再到这里,又怎么知道当初那人是谁?”

    银四闷哼一声:“可惜,这么些年过去了,姓吕那小子都成人干儿了,还他娘的在炭窑里挂着呢。”

    凌四平眼神闪动,对我说道:“他可以感应到,被附身过的肉身死尸上残留的煞气转移到另一个人身上,但想要知道那人是谁,就必须得通过灵境。

    如果是几十年前,煞气被转移,今天银四来到这里,心有所想之下,就会直接到达几十年前死尸所在的地方。

    本来没有更夫的情况下,这种作法很危险。但对银四来说却不存在,因为他只要看清那人是谁,记住他的样子就行了。

    二哥,我这么说,你明白了吗?”

    “懂了。”

    我这回是真听懂了。

    去到几十年前,那不就是时空穿越?

    这种事听起来荒诞,但这里并不是普通意义上的世界。

    之前在那拐带人口的山村,我曾通过灵觉,看到山灵髦杨倩活着的时候遭受疟待,就是对空灵境地中所谓“时间节点”最好的证明。

    我说:“人有前世今生,你的意思是,季雅云的灵魄,很可能在这里回到了某一个前世。而她这里的家人,就是那一世她的亲人?”

    凌四平点头:“就是这个意思。”

    我开始有点小兴奋。

    季雅云的前世,究竟是干什么的?

    大户人家的小姐?

    小家碧玉?

    正往前走着,忽然听到一阵敲击吹奏声。

    这声音来的十分突然,我和凌四平都被吓一跳。

    下一秒钟,银四浑身的长毛忽然全都炸了起来。

    这一来,他的身形看上去又大了近二分之一的样子。

    凌四平一把拉住我,猛地拽向一旁。

    紧接着,就听一声野兽嘶吼,一只体型巨大的花豹从黑暗中蹿了出来!

    那花豹并非是为捕食而来,看上去像是被惊着了,仓惶间,四足还没落地,银四已经扑了上去。

    花豹凶猛,银四却是更加凶残。

    可怜那倒霉的豹子,估摸着都还没看清是什么状况,就被银四的獠牙咬穿了脖子。

    眼看这血腥的场面,我更进一步明白,况风所说,这里是“另一个真实世界”了。

    花豹瞬间殒命,那鼓乐声仍旧还在,而且像是越来越近。

    我和凌四平对视一眼,冲银四招了招手,再次向前。

    这一次,只迈出没两步,面前突然变得昼亮。

    “天亮了?”

    我脱口而出。

    不是灯光,而是在迈出最后一步的时候,就像是忽然踏入了另一个世界。

    之前是夜晚,而新进入的世界,是真真正正的白昼。

    放眼四周,我们还在树林子里,但不是平地,而是在一个山头上。

    顺着鼓乐声看去,一时间,我张口结舌,就差眼珠子没掉到脚背上。

    此刻日头偏西,山下的一条土路上,呜呜渣渣正有一支不下千人的队伍在行进。

    走在最前面的是吹鼓手。

    队伍后部,赫然是数百名拿着长兵器的士兵。

    而在中间,居然是六架带有车厢的马车。

    其中一架马车外表装饰豪华,还挂了红……

    这分明就是一支送亲的队伍,而且是古代的!

    我使劲揉了揉眼睛,再仔细看了看,有点恍惚地回过头问凌四平:

    “还真‘穿’了?这特么是什么朝代?连当兵的都穿裤衩子?还都穿着草鞋?”

    凌四平看似也有点纳闷,说:“我还真看不出来,二哥,我记得咱那会儿,老百姓也都能穿麻布了啊?看这马车,这阵仗,也不像是没钱人家啊?怎么就他娘的不穿裤子呢?”

    
章节错误,点此报送(免注册), 报送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