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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代号惊蛰 > 第九章 案发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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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星野一愣。“鞋袜不见了?”

    赵警官耸耸肩。“对,死者是光着脚死的。”

    “光着脚死的?他是光着脚走来的?”

    “不是,脚底板是干净的,肯定是死后被人把鞋袜扒掉的。”

    “谁干的,凶手还是路过的人?”

    “谁知道呢,我估计可能是有人路过,把鞋袜扒走了,凶手谁干这种事啊。”

    “大过年的,有人会捡死人的东西?”

    “可能是流浪汉吧,他们什么都没有,才不怕死人呢。”

    这条巷子挺深,只在巷子口有一盏昏黄的路灯。尸体离巷子口有一点距离。

    来到尸体跟前,刘星野几个人打开手电。

    他看见一个人面朝上躺在地上。他穿着一件呢子大衣,扣子敞开着,礼帽摔在一边。

    两只脚果然是光着的。

    刘星野说:“如果是流浪汉扒走了鞋袜,为什么不连大衣和里面的衣裤都扒走,流浪汉可什么都缺。”

    赵警官一呲牙。“谁知道怎么回事。”

    刘星野一指地上的尸体。“你们来时就是这样的?”

    “不是。当时,死者是面朝下趴着,我们来了以后,才把死者翻过身来。”

    刘星野蹲下来,手电照着死者的脸。

    手电光下的那张脸惨白惨白的,看不清多大岁数,面目表情并不显得十分痛苦,倒是有几分惊讶。死者的双眼是睁着的,往外鼓着,嘴也大张着。

    “这家伙真是死不瞑目啊。”赵警官在刘星野背后说。

    刘星野说:“就差一个多小时这年就要过去了,这家伙楞是没过去,搁谁谁都会死不瞑目的。”

    赵警官抱怨说:“派出所也是,晚点打电话过来,也让咱们过个没有血腥的年三十。说到底,这位老兄死的真不是时候啊。”

    很快,刘星野就发现了伤口,明白为什么赵警官判断这是一起谋杀案了。

    死者穿戴齐全,身上没发现有其他伤口,只在其脖子上有一处伤口。

    那是一处刀伤。

    刀口很深,直接割断了喉管。

    一刀毙命。

    这就是俗称的抹脖子。

    打架斗殴不会用这路招数,只有谋杀才会。

    虽然脖子上满是血迹,看不清楚刀口,但是,刘星野感觉刀口非常细。这说明凶手下刀不仅准,而且非常快。

    一般人可没有这种手法。

    难道是职业杀手?

    还是经常用刀的人?屠夫?大夫?

    赵警官在刘星野脖子后面直吸凉气。“他妈的,这活儿干的真利索。”

    刘星野把死者的双眼合上。

    这种时候,被一个死人盯着,让人感觉很不舒服。

    赵警官说:“如果我是这位老兄,当时我就会拿出身上所有的钱,跟凶手商量:哥们儿,咱商量个事儿呗,这些钱你拿着,咱缓缓动手好不好。不多,就缓一个小时,你好歹让我把这个年过了。”

    刘星野说:“如果我是那个凶手,我就会说:哥们儿,你倒是把年过了,可我咋办呢?我还想把血腥留在前一年呢。”

    两人经历过很多这种场面,所以,还有闲心开着玩笑。

    刘星野俯下身去,闻到一股酒味。“死者生前喝过酒。”

    他翻了翻死者的大衣口袋,掏出一个筹码来。

    赵警官说这是大世界夜总会赌场的筹码。

    “看来这家伙今晚在赌场里喝酒赌钱,出来后,跑到巷子里撒尿,结果被人抹了脖子。”

    赵警官一指死者的裤子。

    刘星野看到,死者的裤子扣都是开着的。

    “星哥,会不会是抢劫不成改杀人了?”赵警官问。

    “抢劫不会从直接背后抹脖子的,而且,活儿干的这么利索,一看就是奔着杀人来的。再说了,”刘星野举着从死者西服口袋里拿出来的一个钱包,“如果是抢劫的话,劫匪在死者死后,不会不把钱包拿走的。”

    钱包里还有五十多块钱。

    刘星野在钱包里找到死者证件,拿手电一照。

    “他妈的!”

    “怎么了,星哥?”

    “这家伙原来是个日本人。”

    证件上写着的名字是仓木麻也,职务是技师,单位是关东军第731部队。

    刘星野以前没听说过这支部队。

    “太好了。”一听说死者是日本人,赵警官高兴起来。

    这意味着这个案子将不归他们管了,大过年的,谁也不想和死人打交道。

    刘星野刚要站起来,突然发现了什么,他用手电照着地上。

    在仓木旁边的地上有一个什么字。

    刘星野仔细辨认,发生是一个大写的字母m。

    刘星野拿起仓木的右手,发现他右手食指的指甲里有泥,估计是在地上写字时留下的。

    他想象仓木被抹了脖子,趴在地上,血从喉咙里汩汩地流出。仓木挣扎着,用右手在地上写下一个字母m,或许他还想往下写,但他已经失去知觉,最后死去了。

    刘星野站起身,对赵警官说:“老赵,你们哥俩还得受会儿累,把这里看住,我去给宪兵队打电话,让他们来接手。”

    ……

    ……

    刘星野走出小巷,来到中央大街上,他看着金碧辉煌的大世界夜总会,把手里的筹码抛了几下。

    他抬腿走进了这家热闹非凡的夜总会。

    这家夜总会是大富豪胡长寿的产业。胡长寿名下的企业很多,矿山、工厂、银行、夜总会,什么都有。他是哈尔滨商会的副会长,也是日满合作委员会的理事,身兼多个身份,是日本人眼前的红人。本来他的产业就很雄厚,现在靠上了日本人,更是春风得意,已经被公认为是哈尔滨最富有的几个人之一了。

    刘星野走进去的时候,刚好胡长寿送两位客人离开。

    大世界夜总会是一家综合娱乐场所,里面有赌场、歌舞厅、餐厅,各种娱乐设施一应俱全。这里的宗旨就是要让客人来到这里,玩的开心,花的痛快,所以不惜重金,里面打造得富丽堂皇,请来表演的也都是一流的团体。

    平时这里生意就很火爆,今天是除夕,更是热闹非凡,各种大型表演接连不断。

    胡长寿送走客人,看见刘星野,马上走过来。

    “哎呀,是刘警官啊,稀客,稀客。”

    他满面春风,一边说着,一边伸出手来。

    刘星野和他握手。

    胡长寿五十多岁,身板挺直硬朗,年轻时称得上是一个彪形大汉。他穿着一身中式褂子,国字脸,留着寸头,腰板挺直,看上去很有一方豪强的派头。右手无名指上戴着的一枚硕大的戒指格外醒目。

    胡长寿平时不到这里来,今天是除夕,来的都是贵客,所以,他特地到这里迎来送往。

    刘星野冲他一抱拳:“胡老板,财源茂盛!生意兴隆!”

    胡长寿赶紧也一抱拳:“彼此彼此,刘警官,春风得意!步步高升!”

    两人哈哈大笑。

    胡长寿问刘星野怎么想起到这里来了,平时请都请不到。

    “刘警官,今晚上,你就随便玩,想玩什么就玩什么,开心就好。输了算我的,赢了算你的,好不好?”

    刘星野说:“胡老板果然爽快,可惜我不是来玩的。”

    “你不是来查案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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