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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一章 八珍炒饭未补全版(上)——感谢小鹿女友万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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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来说鹿血都被算作名贵的中药材,用克来计算价格,多指梅花鹿或者马鹿的血液,宰杀时取血风干成棕紫色切片待用,这么名贵的东西自然就有鹿胎血、鹿茸血、心头血等各种你能够想象到的以及想象不到的噱头来给价格进行超级加倍。

    鹿血存在的意义有补虚、和血、崩中...以及单方面影响物价和提高通货膨胀率...

    不过既然林愁把这东西都拿出来了,就证明它肯定也被划分到了食材的范围内。

    吴恪犹豫了一会,

    “愁哥...你可别说要拿这玩意给我们整个血豆腐啥的...俺们真不是游荡魔和山爷...接受不能啊...”

    不怪吴恪“勃然变色”的难看脸皮。

    事实上能够接受血制品的进化者确实只有少数人,例如点单者寥寥无几的雄心壮志,以及用经济实惠撑销量的猪血汤。

    上次黄大山吃的用辣椒和香菜调味的生血豆腐味道当然是极好的,可光是里面那种特殊的生腥味就让几乎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闻之色变望而却步。

    苏有容扶着吃饱泡饭已经并开始打哈欠的羊角辫的小脑袋瓜,

    “湿虎,真的要吃这个东东诶...感觉好腥的...”

    大胸姐怂恿道,

    “先让血神大人试试,血神大人一定会很喜欢的!”

    林愁气了个够呛,

    “喂喂喂,你们这都是什么态度啊,本老板可是在帮你们填饱肚子!”

    怨念有点足。

    废柴鹿的心头血虽然不罕见,可他要做的东西却罕见的很啊,大大的罕见。

    这还没开始动手呢就一叠声的抱怨,他林老板不要面子的啊??

    吴恪咳嗽着说,

    “哥,愁哥啊,咱好歹换成点正常的东西,这么资本主义的奢侈原材料,说出去会影响我吴家八代贫农根红苗正的成分的。”

    林愁反嘴就骂,

    “滚滚滚!”

    吴恪无言,他在林愁杀人般的眼神威胁下很没骨气的选择了妥协,狗腿的帮忙拾柴添火。

    林愁拿出一片明光几乎没人见过的粗糙瓦片——就是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经常用来盖房子的那种有半个面板子大小灰扑扑的老式波浪状大瓦片。

    嗯,大瓦片,不是小红瓦。

    林愁笑着说,

    “看见没,今儿就让你们涨涨见识,看咱到底能把这鹿血玩出什么花样儿。”

    一大片瓦斜着搭在火堆上,渐渐升腾起来的火苗舔舐着瓦片,偶尔瓦片上会传出让人担心随时断裂一样的脆响。

    林愁从某个袋子里抓出一把稻谷,往瓦片上撒去,另一只手不知从哪儿抽出一根小扫帚,

    “唰唰唰!”

    左右手衔接毫无缝隙,稻子在瓦片上从一个波浪向上扫到下一个波浪、再下一个,居然没有一粒掉落下来。

    吴恪:“???”

    这是一种什么骚操作!

    苏有容好奇的问道,

    “师傅师傅,是要给我们爆米花吃咩~”

    林愁不答,手上的动作极有节奏感:

    每当最上面的米粒开始蹦跳着掉落就再补一扫帚上去,几个来回之后,稻子表面就由淡淡的米黄变成了好看的焦黄色。

    今年新米的米香从稻壳里透出,特别勾人食欲。

    林愁看炒得火候差不多了,将瓦片上的稻子收拢到一个簸箕里,说,

    “不是米花,是炒米。”

    簸箕里的稻子用手一搓,稻壳纷纷爆开、脱落,露出里面带着焦黄的糙米,至于那些壳没有脱开的就可以不要了,要么是米太湿,要么是没有成熟饱满。

    没经过精制研磨的糙米比精米香味更浓,只是卖相就没有那么漂亮。

    林愁很喜欢这种糙米的味道,小时候偶尔吃到的和鸡油一起煮出来的糙米粥配上芥菜苋菜的小咸菜小拌菜,如果再有一滴香油麻油,那简直能作为终生的享受。

    簸箕晒掉残渣,趁热淋上鹿血搅拌。

    原本青翠中带着焦黄的青稻米立刻变得紫红发乌,并且有很浓的鹿血腥味发散开来,热气腾腾。

    吴恪张大嘴巴,

    “我擦!我听说大灾变前有个小学课文,叫什么人血馒头炒米粥的,这个...”

    用瓦片炒过几次稻米之后,不堪重负的瓦片终于完成了使命,碎了一地,而林愁已经积累了一簸箕拌了鹿血的青稻米。

    炒过的米有些膨大,处于即将爆成米花但将爆未爆的边缘。

    这个时候的米最是吸水,鹿血很容易就能融进米粒中,不费吹灰之力就用鹿血将米粒从里到外近乎染了个通透。

    林愁端着簸箕在火堆上筛啊筛的,用热力烘干米粒。

    鹿血的生腥渐渐褪去,被烤干、烤得“半熟”的鹿血开始散发出一种很不明显的甘醇和厚重的味道,甚至有些类似于麝香味。

    但这种香味仅限于林愁这样的嗅觉敏感的人,至于苏有容这样的,这辈子估计是闻不出了。

    等米粒在簸箕里蹦跳的声音由沉闷重新变得清脆之后,这一簸箕的米就基本宣告烘干完成。

    林愁又取出一根某个进化者随手丢给他的干野山参,几下搓碎,撒在簸箕里。

    吴恪直接歪嘴,

    “人参啊,上次不是吃过拔丝人参么,有股怪味儿,不好吃。”

    这话要是放在大灾变前,估计吴恪会被那些斥巨资收购野山参救命或者救命用的人一声豹欠然后用膜法撕成碎片的。

    在大灾变时代野山参还真算不得什么好东西——起码也要有等阶才能被进化者们高看一眼。

    至于说普通的,还不如萝卜好吃,要它何用?

    林愁也不说话,袋子里需要搓成碎末的还有鲍鱼、海参、贝柱、花胶等等淡干海鲜。

    撒上这些碎末之后,再次淋一遍鹿血,继续烘烤。

    吴恪碎碎念道,

    “愁哥你这到底是要作甚啊,就别卖关子了呗,咱现在又没外人儿。”

    林愁呵呵的笑,

    “八珍炒饭啊,盗版的,材料也不齐。”

    起码林愁就没有最重要的调味料——猴头菇。

    猴头菇只能用之前剩下的松树挠子代替,毛尖蘑都不行,那玩意“重金属”味儿明显会超出标准值。

    林愁端着簸箕仔细闻了闻,

    “唔,味道看样子是差不多了,准备炒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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