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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大唐之暴君崛起 > 第九十九章 美艳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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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九章 美艳夫人

    吴天刚经契丹,便遇到一群人正在围攻一个身材妙曼的女子,而且还是非常妖艳的女人,其风‘骚’程度绝不输于旦梅等人。让吴天有了新鲜感,而美艳夫人却是中原肤色,是个汉家女子,不像其他人都有着明显的金色头发,而眼睛又有着极大不同,这些围攻的人有黑眼的,也有碧眼的,极是怪异,好像是杂‘交’出来的一样。

    吴天当然知道这些是中亚人种,但也有好大一部分偏向印度阿三的肤色,也是奇特。欧洲的大洋马他是吃过了,就是没有吃过波斯这种肤色的,当然黑妹这种肤色,他还没有那个胃口。

    “美艳夫人,把东西交出来,我们饶你不死。”说的是汉语,吴天很是诧异,难道现在汉人文化就已在中亚广泛传播了。其实吴天不知道,自从大汉帝国丝绸之路打开后,一股东风飓风一样在中亚刮了起来,学习汉语是外出行商的主要语种,你可以不说母语,但必须会说汉语,只有汉语才是世界通用语,就像后世的英语一样。

    而吴天则坐在石头上呼呼大睡,好像没有发现这些波斯人对他的无视,而美艳夫人可不会这般认为,她是汉人行商到波斯后,和一个波斯女所生的女儿,只是其父因大明尊教的缘故而死,所以她才去大明尊教,从光明使者手中盗取了五彩石,就是为了报复大明尊教害死她父母的手段,到了五彩石后,美艳夫人立即回中原,然后把父母的骨灰安葬在中原祖地。

    何况她除了个子高大外,其余的肤色与汉人没有多大区别,且其父叫她学习的是汉家文化,鲜有学习波斯的文化,在家中都是以汉语为母语,其父能与其母爱丽丝在一起,就因爱丽丝会说汉语,懂汉文化,而且爱丽丝是个汉文化的崇拜者。

    虽然其母爱丽丝喜欢汉语,但是并未来过中原,不知道中原生活习性,而且生在波斯,她的性格倒是比较豪放。说起来很搞笑,汉人从来就不是维一神,在中原,但凡是神仙都会去拜一拜,绝不会是哪一个教派的忠实者,比较实在,那个神有用就拜那个神多学,没用也会拜一拜。

    美艳夫人的父亲就因此才惹的祸,且乃父在家中又设了个祖先灵牌,在波斯居住了二十年,所以才思念家乡,所以在波斯设立了灵堂,祭祖这是汉人的特色,同时其父又不知何故,在街市上从一个马贼手上买到一尊老君像,所以就把老君像放在家中拱了起来。

    一座老君像和祖先灵牌导致了家破人亡,若非她小时候拜在一个奇人门下,学了武功,不然地话,她也无法逃出来。如今朝中原逃,的确是她一生最大的愿望,她想看看父亲的祖国,可逃跑途中忽然听到了中原正与北方胡人打仗。不敢从雁门关过去,只得转道来了契丹,毕竟契丹人倶都出兵了,内部空虚,且又地广人稀,容易躲避大明尊教教徒的追杀。

    美艳夫人很聪明,如今已没路可走,觉得这次在劫难逃,岂料会遇到一个中原打扮的公子正在这里酣睡,而且旁边还有一匹马,她是个懂马之人,知道这是一匹汗血宝马,不是一般人能拥有的,地位一定很高,而且一个人就敢在大草原大摇大摆的行走,武功若是不高,根本就没有自保之力。

    最主要的是就连她也看不出吴天的修为,非常神秘,而且这个人给人一种非常危险的感觉,修为越高感受越深。美艳夫人叫了吴天好几声,不见反应,美艳夫人胆子极大,迅疾扑到吴天身上,娇声道:“小哥哥救救我好不好,这些都是坏蛋,他们想要把我杀了。”

    吴天忽然一只手握住美艳夫人的巨‘乳’,赞道:“好大!”言罢,一手揽着美艳夫人的腰,眼睛眨巴眨巴的望着前面的一群波斯人,问道:“这美女偷了你们的东西?”

    美艳夫人眼中闪过一丝惊讶,心道:“他怎么知道我偷了大明尊教的东西?”正当她疑惑的时候,忽见大明尊教中的领头人冷冷的望着吴天,不屑道:“此事你最好别管?”

    吴天见这个家伙如此嚣张,一点不把他放在眼里,吴天懒得问了,在他眼里这群人就是个死人了,一群土包子就敢在中原行凶,在他眼里这契丹的地盘早晚都是他的,而且说话一点不客气,怀中的人又是个大美女,好些天没吃肉了,遇到这种好肉不吃那是傻子。

    那头领修为极高,已是小宗师境界,而且美艳夫人修为只是先天大圆满境界,相差一个小境界,若非忌惮美艳夫人会毁了五彩石。不然地话,他早杀了美艳夫人,但是现在他觉得美艳夫人再也没有机会逃了,那会东西十拿九稳,当然必须美艳夫人不鱼死网破。

    不过这个家伙有些高看自己了,在大明尊教他是个高手,但是在中原也是个高手,不过可以灭他的人海了去。美艳夫人聪明,当然感受到吴天压根就不在乎眼前的十来人,虽然这些人都在先天八九重境界,就是对上了小宗师后境也有能力击杀,但是吴天偏偏无动于衷。

    吴天道:“你没瞧见这个美人对我已以身相许了么?已是我的女人啊,我的女人从来都不会受到任何人的威胁,区区大明尊教小爷还不放在眼里。嘿嘿,你们安插在中原的高手,可是要杀我的,我这次去就是等着他们来,好一巴掌拍死。”

    美艳夫人得意道:“埃尔斯,你还不滚蛋,这是我丈夫,你要是现在不离去,死了也就白死了。特尔姆可是非常希望你死的,只有你死了他才好上位。”

    吴天忽地在美艳夫人娇艳的脸上亲了一口,笑道:“不错,不错,懂得借势,但愿我杀了这些人,你就乖乖在这里陪我,作我女人那是你的福气,千万别有歪心思,我可不是那些小白脸,随便听你忽悠。”

    美艳夫人娇笑道:“妾身已是你的人了,当然,你必须杀了他们才作数。如果杀不了,我们只能做一对苦命鸳鸯。死前有公子相陪,妾身也不亏,哎,但愿我们拜天地不是在地府。”

    吴天的手不知什么时候已伸到了美艳夫人的裙子下面,很快就在那地方探了探,赞道:“呵呵,美艳夫人,单听名字我还以为是个水‘性’杨‘花’的女人呢?原来还是个处,这样甚好,老子帮你杀了他们,有这么个媳妇也不亏,今晚老子有口福了。”

    美艳夫人心道:“哼,等杀了再说吧,别到时候死了,可不要怪我没提醒你。”

    她很生气,不是说中原汉人都很和善的么?想到这里,忽见吴天眼睛直视着埃尔斯,只听吴天道:“埃尔斯,不错,大明尊教的人老子还没杀过,称称斤两,切莫让老子失望,这两天小爷心情不好,最好让小爷打个痛快。”

    埃尔斯眉头紧蹙,从吴天的口气,似乎并不怕他,但是他并未探视出吴天是个高修为的人,忽又听到吴天嚣张道:“你们现在滚还来得及,如果迟了,你们就是想走,小爷也不会放你们离去。”

    言罢,吴天忽然附耳道:“美人,如果我打不赢,你就赶紧跑路,至于你到底是不是我的女人,咱们就只能看缘分了。缘来缘去都是这样,而且我还有事情要处理,所以我们未必会相遇,现在到一边去,看我怎么收拾他们。”

    埃尔斯听到吴天如此说,哈哈大笑道:“你一个小白脸,方才还以为你是个高手呢,原来也是猪鼻子插大葱装蒜啊……”

    吴天笑道:“没办法,你虽然对我汉家文化了解不少,但是你知道的事情就少了,小爷纵横江湖十五载,至今未曾一败。尤其遇到美人有难的时候,小爷更是要挺身而出,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

    美艳夫人狐疑的看着吴天,见吴天教她离去,站在身后的马边,眼睛直直地盯着吴天。她不知道自己的直觉对不对,但吴天方才似乎在吓唬埃尔斯等人,但凡遇到这类人,不是高手就是个骗子。

    “在吴家村,老子号称拳王,打遍全村无敌手,若非遇到一只大老虎从这里路过,老子还没兴趣来契丹呢?”

    美艳夫人道:“公子,你害死我了,村霸有个屁用,我……还以为你是个超级高手,我害了你。你快走吧,他们要的人是我而不是你。如果你现在还不离开,恐怕就真的要死了,跟这些杀人不眨眼的人讲道理是没用的,他们全是心狠手辣的畜生。”

    埃尔斯一听吴天的话,心下大定,心中好笑,真是个要色不要命的家伙,一定是农村里出来的土包子,真当自己是大侠,江湖上有多少爱管闲事而没有本事的人被杀,就不知凡几。

    埃尔斯瞧着美艳夫人,根本不瞧吴天一眼,阴沉道:“美艳夫人,还是把东西交出来吧,大不了我放你一马,让你和这个小土包子一起离开,以后不要再来波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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