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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混元谱 > 第二十三章 神功初成异乡路(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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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安城,是北绚国边缘的城镇,地方不大,但确实很富裕。

    已是深秋时节,气候渐凉,但街上叫卖声依旧是此起彼伏,行人甚多,但看穿着,大多都是些富有人家,道路两旁是些酒馆商会,各种店铺。

    林云穿行在人群中,看着这繁华的景象,怎么也想不到他们口中所的混乱从何而来。进了一间酒家,点了些酒菜,自顾自的吃了起来,只听旁边有两人谈论。

    “这次集会又是那几个商会搞出来的,听还请了那合欢门的掌门柳云鹤来。”

    “不知道这次,又有多少良家女孩被他祸害了,真是不得好死!”

    “禁声,莫要让别人听见,告你状!”

    “哼!怕他不成。”

    话之人冷哼一声,怒气未消,却还是警惕的看着周围,看是否有人听到,心中应是有些惧怕这柳云鹤。

    林云侧耳听了一会儿,有了些兴趣,拿了两壶酒,走了过去。

    “两位兄弟,我听你们再谈那柳云鹤,可否与我?”

    “谁…谁在谈论他了。”

    那人有些结巴,眼神似有些惧怕。

    “兄台不用害怕,我是从外地来的,路经此地,看这里张灯结彩,繁华至极,听有什么集会,便想在这停留几日。”

    林云道。

    “二位若是和我聊一聊,这一顿算我的,好酒好菜随便吃!”

    那两人深色渐缓,一听这话欣喜不已。

    “兄台如此客气。”

    酒菜上桌,三人各自斟满酒,碰杯喝了起来。

    “张兄弟,这柳云鹤是何许人也?我刚才听闻这集会是为他而办,他是这里的大官吗?”

    几番喝下来,林云也是了解了这两人,一个叫张瑜,一个叫刘德,都是别人府上做工的。

    “他可比官府强多了,可以是我们这的土皇帝。”

    张瑜饮完一杯酒,道,对这个柳云鹤意见很大。

    “这里的官员都是吃软怕硬,城主都没办法,有钱有势就是老大。”

    刘德也道。

    “自从他多年前来到此地,这里就没太平过。”

    “多年以前?”

    林云问道。

    “曾经听他是中州的人,不只是得罪了哪个大门派,才逃到这边来,又不敢再深入北绚国,便在这和安城扎根。”

    “他来时好像是受了很重的伤,但他门派势力有些厉害,在这里占据了一席之地,慢慢的就成了现在这种样子,和安城里的人,不论是官府还是老百姓,都想要和他交好,所以那些商会老板才会如此殷勤,弄个什么集会出来。”

    刘德道。

    “什么狗屁集会!就是给这个土皇帝选女人的,这么多年,不知弄得多少人家庭破碎,妻离子散。”

    张瑜一脸怒气,道,却也不敢大声,只是语气有些重而已。

    “为他找女人?”

    林云也是心生怒火,这柳云鹤真是罪大恶极,却还是极力压制。

    “听是他受了伤,而且他练得是一种邪淫的功法,要女人才能治伤。”

    “他现在伤估计是好了,武功的确强的可怕,不少人因为抗拒,都被他打死了,所以基本没有人敢和他作对,可以他就是和安城的霸主!”

    刘德如是道。

    “还有这等事,这柳云鹤当真是霸道至极!”

    林云大致也是知道了一些,那柳云鹤受伤应该是十多年前袭杀自己全家那一夜所致,逃到这北域北绚国,估计是季无涯那老儿追杀,心中恨意翻腾。

    柳云鹤!迟早有一,我会亲手宰了你!

    “刘兄弟,这集会是在何处?”

    林云问道。

    “两日之后,在城北的香楼。”

    刘德一边喝酒,一边回答道。

    “那就多谢二位兄弟了,我先告辞了,二位慢慢吃。”

    林云一招手,放下了酒菜钱,径直走了出去,屋内的张瑜刘德两兄弟心里高兴之极,随便告知了一些事情,就喝了一顿免费的酒,心中都觉得这人有些傻,却也没有管,自顾自的吃喝。

    出了酒家,林云就往城北走,想看看这香楼是何地方,走了不久,却听身后有人叫他。

    “林三爷!林三爷!”

    林云转头一看,正是那日放走的管家洪平,他是知道林云与那楚龙楚飞拜了把子,这才叫道。

    “原来是洪管家,这几日休息的可好?”

    林云微笑走了过去,那日放走他时,楚飞还将他打了一顿,是如果你完好无损的回去,你家老爷肯定会怀疑,若是受伤回去,就是死里逃生。

    洪平也不敢违抗,被打得哭爹喊娘,惨不忍睹。

    “好,好。”

    洪平弯腰恭敬道,那日可是见识过林云的武功,比那楚飞还厉害,自己当然不敢懈怠。

    “不知林三爷来和安城作甚?”

    “我听城中有集会,好奇过来看看。”

    林云虽不喜欢洪平的为人,却还是笑着道。

    “三爷是准备玩几还是即日就回?”

    洪平殷勤问道。

    “玩几吧。”

    林云道。

    “若是三爷没有去处,那就去我们老爷家住下,正好老爷也是要去集会。”

    洪平道。

    林云一听,这洪平知道自己是山贼三当家,肯定是要拉拢自己,心中不由得一笑。但他生平最不喜欢的就是出卖朋友家人,这洪平为了钱财出卖自己家的老爷,且不这吴老爷做了多少伤害理的事,洪平这样的品行林云就极其厌恶。

    当年在榆林山庄,庄里的管家宋伯可是为了拖住杀手,赔上了自己的性命。林云当年也是知道,这宋伯曾经也是个杀手,后来被自己父亲救了,为报答这份恩情,决定隐姓埋名,在榆林山庄做了个管家。

    “也好!带路吧!”

    林云也没处可去,正好有这洪平,虽不喜欢,但也是认识,好话,而且他也不敢对自己有所想法,毕竟先前与山贼有所合作,自己还是山寨的三当家。

    洪平心中一喜,上一次未能解决掉吴老爷,这一次又碰见新的三当家,若是以后再合作一次,机会一定是很大。

    不得不佩服这洪平的胆量,这种搏命的买卖还敢做第二次,心也是极大,可见他为了吴家的钱财,疯狂到何种程度。

    两人走了不久,来到了一家府邸,只见门口两只威风凛凛的大石狮子,屋外粉墙环护,屋上红瓦压的紧密如鱼鳞,朱漆大门顶上悬着个黑色楠木匾额,提着两个金色大字“吴府”。

    “三爷,你别看我们老爷一脸慈眉善目,他可是人面兽心,为了能讨那柳云鹤欢心,帮他做了多少伤害理的事。”

    “而且上一次路上要载你一程,可不是因为好心,没有一点利益的事情他是不会做的,是看你生得俊俏,带回来卖给别人,能赚上一笔,不过那日看你武功高强,他现在应该没这个想法了。”

    洪平一边带路,一边声道。

    “我那日不让你同行,是在救哥你啊。”

    林云心中一笑,是怕我坏了你的好事吧,也是有些明白了,却也不在意,道。

    “你别叫我三爷了,叫我林云。”

    洪平点了点头,带着林云进了吴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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