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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无敌至尊小村民 > 第九百四十六章 我跟你很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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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振涛上楼休息,吴敌陪着小丫头在一楼聊天讲着故事,没过一会儿,刘梦似乎知道下面没什么动静,总算是走下了楼:“我出去一会儿!”

    “先吃点早饭!”吴敌想到之前花花之前跟自己透露的消息,说妈妈睡觉还说梦话,还喊自己的名字,就觉得有点尴尬。

    “不吃了,不饿!”其实刘梦也是如此,虽然自己跟吴敌面前,可以谈笑风生,时不时的还**他,可是这都是自己主动的情况下,谁知道今天早晨就被女儿给摆了一道,严重的泄密事故。

    尤其是当时刘振涛和张光本都在场,弄得自己真是有点无地自容,现在看到吴敌,还是觉得不太自然,不由得加快了脚步。

    小丫头花花很喜欢呆在吴敌身边,这是长时间来父爱缺失造成的一种粘人心理,所以哪怕刘梦要出门,都没有想要跟着一起去。

    “爸爸,妈妈昨天真的有喊你的名字!”小丫头看着妈妈走了出去,再次确认的说了一遍。

    “是吗?那花花有没有喊我的名字啊!”吴敌挠了挠头,转移了话题。

    “不知道,花花睡着了就不知道自己说什么话了!”花花若有所思,好像还想了想,最后很无奈的答道。

    等到刘梦再次回来的时候,手里边已经多了两个手提袋,似乎是出去躲了一阵,已经没有了之前的尴尬,走过来就把手里的袋子递给了吴敌:“把衣服换了吧!出去吃饭也不注意形象!”

    吴敌现在还穿着之前蓝明明从地摊早市上买来了廉价衣服,体恤衫牛仔裤,加起来恐怕都到不了一百块,明眼人只要一看,就知道是山寨货,尤其是体恤衫上还印着的那个大大的耐克logo。

    “不用了!又不是光着身子出去,我觉得挺好啊!”吴敌把衣服放到了一边儿,在知道刘梦出去竟然是给自己买衣服之后,心里边确实有点五味杂吴。

    感动、尴尬、局促还有一点点欣喜,一个女人不会平白给男人买衣服,这是常识,大家都知道,可是当她买了,说明这个男人在她心里已经占据了很重要的位置。

    当然还有一种例外,就是蓝明明这种帮忙买衣服的性质,这是帮忙,仅此而已,但是刘梦绝非如此。

    想想现在跟刘梦的关系,并没有真的发展到那一步,要是换上她买的衣服,心里总会觉得有些不太自然。

    “你去试一下!看看合不合身,不合身的话我这就去给你换一件!”刘梦并没有因为吴敌的不情愿,而有什么不高兴,她心里其实更明白吴敌的想法:“给你买衣服就当是报答你给我爸治病了,总不能让你白忙活不是!”

    刘梦笑颜如花,不由分说就拉起了吴敌的胳膊:“花花,快叫你爸爸上楼换衣服!”

    像是找到了好玩的事,小丫头兴高采烈,吴敌完全身不由己的就被拉上了楼,两个手提袋,上面的英文拼起来应该是巴宝莉,虽然不太了解这些衣服品牌,但是光是手提袋,就能够看出衣服的档次。

    同样的体恤衫和牛仔裤,看起来跟自己现在身上穿的简直就是天壤之别,黑色的体恤,领口和袖口都是采用的黑白格拼接在一起,左身前前的LOGO是一个骑着马在冲锋的骑士,同样十分合体。

    直筒牛仔裤,深蓝色,布料柔软透气,却给人一种正宗牛仔布的错觉,比起刚才身上穿的那条裤子,更显得修身,穿在身上,全都深色系的衣服,让吴敌不但显得高大挺拔,甚至更是高端大气上档次。

    在房间里转了两圈,吴敌也觉得穿在身上特别舒服,下意识的想要翻找一下衣服的价签,不过很可能被刘梦提前一步收走。

    “帅呆了,花花你说帅不刷?”等到吴敌走出房间,一直在外面等着的刘梦不由得发出感叹,确实如同老话说的那样,人靠衣装马靠鞍,狗配铃铛跑得欢。

    换上了自己买来的这套巴宝莉休闲男装,吴敌简直比刚才就跟换了一个人似的,自己那几千块钱真的没有白花,身材挺拔,一米八的大个子,简直就是衣服架子。

    “好帅啊!”小丫头自然附和着,跟她妈一样,不断称赞:“爸爸真帅,比我们学校的男老师,都帅!”

    “谢谢了!”吴敌前后转了一下:“挺合适的,眼光不错!”虽然心里有点尴尬,但是既然都已经穿在身上了,也就只能试着坦然对待。

    “你喜欢就好,到时候就穿着去吃饭吧!”

    “那怎么行?我这是去吃饭,又不是去相亲,穿的这么高档,人家女警察还得以为我不怀好意呢!”吴敌说着摆了摆手。

    而且一下子就让刘梦反应过来,当时自己只是感觉吴敌穿的衣服有点不太好,下意识的就去给他买衣服了,可是吴敌这是去赴那个女警察的邀请吃饭,自己把他打扮的这么帅气干嘛?万一被人看上了可就惨了!

    “那也行,我正好能把新衣服先给你过一遍水,都是贴身穿的,洗一遍放心点儿!”刘梦不再劝吴敌去换衣服,吴敌自然赶紧回房,接着穿起了山寨地摊款。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就已经到了十一点,算算时间,倒是也该出发了,跟刘梦还有小丫头打了招呼,吴敌直接奔着那个御风楼而去。

    御风楼在天海并不算是高档豪华的饭店,属于中档里的佼佼者,主营的是海鲜一类,饭店的名字就有乘风破浪吃海鲜的含义。

    停好车,看了看时间,距离约定好的十一点半还有十来分钟,本想在车里等一会儿,谁知道正好看到吴美美站在门厅外,似乎在等自己。

    吴敌推开车门就走了过去,可能是自己今天穿的太过引人注意,尤其是身前前那个大大的耐克logo,一下子就让吴美美看了过来。

    “吴警官,你这么早!”吴敌笑着打了招呼。

    “那必须的,我请你吃饭嘛,要是还迟到也太没诚意了!”吴美美今天同样穿着便装,黑色体恤,领口不太高,让双峰显得很挺拔,下面一条米色工装裤,穿着帆布鞋,很活力四射的样子,一边说着一边搂着吴敌的肩膀:“走,里面请!”

    因为两个人的身高问题,吴美美的动作有点不论不类,但是更显出英姿飒爽,很有点女汉子的行事风格。

    吴敌心里腹诽,要是真有诚意,早晨打电话怎么会是那个样子,不过刚要迈步,突然就听到吴敌有人喊着吴美美的名字,而且还是个男人。

    “美美!美美!”

    吴美美停下脚步,扭头看了一眼,顿时大为不悦,冲着来人直接呵斥:“你有病啊!大街上嚷嚷什么?我跟你很熟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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