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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笔楼 > 敢夫 > 第26章 生命的气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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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沧澜死了,他朝天一刺尚未完全发动便被王子昂扶摇一拳力透战甲震死。

    太盘大刀刀锋处断裂。

    王子昂双拳血肉模糊。

    虽然以抉微为突破点,针尖对麦芒,但是血肉之躯仍旧被狂猛的力道震裂。

    抉微无事,手臂拳头骨茬森然。

    震死杜沧澜的拳,不是王子昂曾经掌控已及领悟的武道,是今时对敌之时突然像是清泉一般流淌在他早已干涸的心间的。

    来得快,去得也快,此时已经找不到施展时候的那种感觉,那种蔑视天地的狂妄。

    环顾四周,没有一个活人,死状凄惨。

    此地地处偏僻,人烟稀少,加之大清皇朝此时自顾不暇,只怕对此很难有所作为。

    一个人肯定清理不过来,平远村有专门干这事儿的人。

    已经力竭,躺倒在地,满身的酸痛,筋脉像是被搜刮一空,吐纳呼吸,清凉的天地大气一丝一丝缓缓纳入体内。

    许久,起身茫然四顾。

    由石橛子上缓缓爬上崖坪,崖坪上战况同样凄惨。

    十个团练队的村民只剩下一个半。

    崖坪上不仅留下有何发财,还有其他留下来看守王路常的强人,在崖洞中有一场死战。

    剩下的两个村民,一个在关押王路常的崖洞内,身受重伤,大腿被铁钉贯穿,肩背被卸下一条,与王路常说着话。

    另一个守在洞口。

    见到王子昂,艰难开口:“王大侠,情况如何?”

    王子昂:“都死了!战甲保住了!”

    眼圈瞬间变红,然后瘫坐在地,鼻翼阖动,等死的野兽一般呼吸。

    王子昂:“没有见到张队长的尸体。”

    村民躺在地上,满是鲜血的双手抹在眼睛脸颊上:“队长追那老狗出崖坪,上山去了”

    进洞内环视一圈,这伙强盗什么都没有,没有兵戈,没有火药,没有银钱,只有不多的一点点粮食以及杜沧澜痴心的妄想、封侯拜将的大梦,是彻彻底底的白手起家。

    到底是如何蛊惑人心才能拉出这么大票人准备起事?

    神州大地已经到了亟需改变的地步了吗?

    真的可以一呼百应么?

    武器本身并不值得可怕,可怕的是武人的伎俩。

    杀戮本身并不值得可怕,可怕的是煽动家的雄辩。

    群魔乱舞,华夏大地再难安宁!!

    起身上山,寻找拳团张队长,山上有崖石,每隔一丈便有一两个脚尖印,一小一大,如饱蘸浓墨的一笔画出的飞燕刻在石头上。

    走了很远,仍旧不见两人踪影。

    那鹤发童颜的老者,身修如帆,脚步似狸猫,无声无息,是轻功的好手。张队长小腿肌肉在发力起来游梭如鱼,功夫也是出在下盘。

    据幸存的村民所说,那老者暗器狠辣,张队长同样擅长弓射,不知二人是何结局。

    往前走。

    在一片密林中,发现了二人的尸体。

    最先发现的是张队长的尸体,如虾子一般弓在地上,身上插满了钉棺钉,长三寸,致命一颗钉在他用来瞄准的右眼眶中,血流几乎浸泡了他全身,满是蚂蚁在爬。

    婴儿脸的老者死在百步外,身周还算干净,只是被一根箭镞贯穿了后脑。

    可以想见张队长是如何艰难杀死这只老狗的。

    甚至都不知道张队长的全名是什么。

    手一扬,割下老人头颅,负起张队长尸身,回村。

    当四人一甲一尸三颗头颅回到村子的时候,天色已然黑尽。

    天际炸响轰雷。

    雷霆呈红紫之色,轰在天边无尽的虚无中。

    村长老泪纵横,哭着笑:“如此,已是最好的结局!”老人家总有豁达的心态和远瞩的目光。

    五十二人外出征战,灭了五六百人的强盗,回来了四人,总比五六百的强人杀到村中,全村老少男女一同上阵杀敌要好。

    战甲保住了,村子伤亡减少到最小。

    是最好的结局。

    张队长的妻子大颗大颗的掉泪水,摸着丈夫冰凉的身体,没有哭出声音。

    “我还没给你生娃呢!烙的饼你还没吃啊,你吃啊,你起来吃啊!我不怕你吃得多,张静典,你给我起来啊,我给你杀鸡,我给你做汤喝,你不是老羡慕别人练完拳都有鸡汤喝么,我煲给你喝,我不再阻止你去帮王寡妇打柴,我不怨你一教射箭孩子就是一天,你起来啊,我捡了蘑菇,拌着酸菜一炒可好吃了,你起来啊张静典,你起来嘛”

    王抉微哇的一声哭起来。

    张队长的妻子李氏,眼睛一白,一头栽倒在丈夫尸身上。

    好多女人再也忍耐不住,哭泣出声,飞奔着跑出村去。

    都是拳团的家属。

    村长派了人出去,是村中的猎户,收拾起来得心应手。

    这一夜,平远村哭声不绝,伴随着滚滚天地雷鸣。

    不知何时起,大雪飘然降落。

    一大早,王子昂昏沉着从一个博大的梦境中醒来。

    梦到自己惨遭天地宇宙同化,变成了一粒粒微小尘埃,然后化为虚无,凝聚出法天象地的身体,站在宇宙中间,手掌中是一颗淡蓝色的星辰,星辰上,生死离别不间断登台,演给他看。

    推开窗,一片银白。

    同治三年蜀地的第一场雪。

    似乎天地为之缟素。

    王子昂、王路常、陈雪景、王抉微还有一头驴,是参加了村中拳民的葬礼之后才走的。

    一下子要找到这么多坟地很不容易。

    张静典队长被埋在一个临水靠山的地方,芳草萋萋,满山满坡都是地毯般的绒草,背靠的山上是一片片齐楚的森林,色调和谐统一,绝不羼杂、跳跃,这在蜀地是很难找到的风水宝地,王子昂亲自看的。

    一番收拾,将此地变得单纯朗丽,把种种纷乱和芜杂都抹去了,留下了开阔气韵,如洪波宛曼、林海静谧,如同抹去了王子昂心中的部分心理堵塞。

    人世间不是谁都能名留青史,组成整个历史的还是无数升斗小民,大气磅礡的声乐哀悼,巨大的篇幅诗词形容,堂皇的排场衬托,漫长的历史怀念无一是微尘般的小民能够沾染,但是人死了都一样的,要埋葬,大人物在富丽堂皇的底下宫殿中腐朽,小人物在绿水青山中升华。

    张静典,一个平凡的男人,没有孩子,有一个平凡的老婆,有一村平凡的邻居,有一个不平凡的死亡,埋在这里,这森林里,与之相伴的还有村中同样平凡的先辈,还有一同战死的兄弟,还有古老的信仰与品德,在此长眠。

    姜维将军天然的山像在俯视着他们,满眼慈悲。

    这座森林背后是万丈绝壁,无数强盗的尸体就丢在下面,任由秃鹰豺狼吃食。

    坟堆凸起,掩埋了这些爽朗的汉子,这座山看起来比以往更高一些,就像脊梁在慢慢挺起。

    于是,埋葬死亡的地方开始有了生命的气势。

    真正的大气,产生于绝境。

    森林,有冲天乔木懮郁问天,也有荆棘刺藤遍地蔓延,有神性,也有魔性,都是极端化的存在,可以敬之仰之,恨之斩之,却很难找到一个庸俗无聊的巨大平台。

    每一个平凡的人都是一片森林,其实不凡。

    现在,这个森林里瑞气上升,香纸的青烟袅娜的旋上天,如祥云盘旋。

    王子昂稍微显得心安。

    他近久不知道为什么一直在思索一些博大的问题,必须将任何事情的性质分辨的清清楚楚才觉得舒畅。

    针对杜沧澜的死亡,他认为世间本应有更多的杰出人物,只因为没有足以与他们对应的历史,只能在天地大势之下消解,悄然消逝。

    如此一想,感到害怕,是将自己比作天地大势了么?凭什么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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